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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与鉴赏(教研)》(2008年第1期)刊出了刘方老师《(烛之武退秦师)注释指瑕》一文(以下简称“刘文”)。对苏教版该文的几处注释提出了质疑。细读之余。笔者实不敢苟同:文中所举五例,除一例“指瑕”值得肯定之外。其余四例实“无瑕”可指,且听笔者一一道来:
1 敢以烦执事刘文认为课文把“敢”译作“冒昧地”不够妥帖,不如译为“不敢、岂敢”更为合理;并对前半文句“若亡郑而有益于君”,作了这样的翻译:如果灭亡郑国对秦国有好处,那么我们郑国早就投降了。笔者不禁为刘方老师此等“凿凿之言”而汗颜,纯属一派穿凿之语。文言翻译讲究一个“信”字,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此句中“敢”为表敬副词,应是毋庸置疑的。而在文言中,作为表敬副词的“敢”译作“冒昧地”比比皆是,如《觳之战》“敢犒从者”(冒昧地犒劳您的部下)、《汉书·杨敞传》“敢略陈其愚”(我就冒昧地简单陈述自己的愚昧看法)等,何错之有?何至于牵强地译成具有疑问语气的“岂敢”呢?至于前半句“若亡郑而有益于君”的译文。无端地多出“那么我们郑国早就投降了”一句。其“添油加醋”更是让人捧腹!试问:该处凭何故可“平添”此译句呢?与关联词语“若”(如果)相照应的又该是哪一句呢?显然,是下文“敢以烦执事”一句。如此一来,上下文前后勾连,可译为:如果灭亡郑国对秦国有好处,那么我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
2 越国以鄙远对此句中“鄙”字的用法,教材(无论是人教版,还是苏教版)一直以来都给定的是一个确切的说法:“鄙”为意动,译作“把……当作边邑”。然而也一直以来冒着“争议”的声音,认为“鄙”是使动,应译作“使……成为边邑”(刘文亦持此观点)。要辨清此用法,先需弄清使动与意动的区别:诚如刘文所言,使动“就是使某事物产生或变成某种情况”,具有“使宾语怎么样”之意;意动“是把事物看成某种状况”。就是“觉得宾语怎么样”之意。联系下半句语境“君知其难也”(您知道这是困难的)。如若“鄙”为使动之意,此句则是强调“秦如果想越国灭郑(使郑为秦边邑),这是何等之困难”!显然与实情不符。“秦要灭郑”该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此语倒成了烛之武“恫吓”秦王之言(郑难灭,你还是抽身袖手吧)。料必身负“退秦师”重任的烛之武。不至于“弱智”如斯!如若把“鄙”视作意动。此句则是突出“秦如越国灭郑(把郑作秦边邑),守住它是何等之不易”!这与事实相合,秦郑之间隔有虎狼之心的强晋。此语则是烛之武提醒秦王“灭郑与秦无益”之意。借此来游说说动秦王。依据谈话语境,课文以“鄙”为意动应当被采信。
3 东封郑 刘文不认同课文对“封”的注解(封,疆界。这里用作动词),以为“封”本为一介动词。何来活用?感到疑惑的是,刘方老师居然以“《说文》的释义‘封,爵诸侯之土也”’为佐证,来说明“封”本为动词,不禁让人哑然失笑(《说文》释义中的“封”应为名词是确切无疑吧)。诚如刘文所言,“封”在文言中有时的确释为动词,如《大戴礼·保傅》“封泰山而禅梁父”(筑坛祭天)、《战国策·齐策四》“封书谢孟尝君”(封闭,封合)等。但据此不能断言“东封郑”之“封”本为动词。殊不知,“封”在文言文中还有“界域。疆界”一义。如课文中“又欲肆其西封”一句;也正因此,后代有“封疆大吏”的说法;也正由此,“封”才如刘方老师所言有“列土分疆”的动词义。显而易见。“东封郑”中的“封”应是本义“疆界”活用后的动词义(成为疆界),且具有“使动”之用法,整句可译为“在东面让郑国成为晋国的边境”。可见,课本注释并无不确。
4 惟君图之刘文提出课文对“之”的指代内容所指不确,应为“伐郑(是否得当)”这件事,而非“阙秦以利晋”这件事。笔者仍认为课文的注释亦是“无瑕”可指的。试以课文原句“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作一细析。刘文认为前句是“因”,后句是“果”,笔者也是认同的:刘文叉说如若“之”指“阙秦以利晋”。岂不是“果”就是“因”?笔者则不敢苟同。根据现代汉语语法,此句中“之”复指上句内容,并无不当之处。再联系语境。烛之武为秦王分析了“联晋亡郑”的严重后果——“阙秦以利晋”,藉此希望秦王能对此“三思”。显然。“图”对象就是“阙秦以利晋”这件事。即是让秦王深思刚才“我”(烛之武)的一番肺腑之语是否言之成理。当然,如若秦王想通了“阙秦以利晋”这件事,也就想通了“伐郑(是否得当)”这件事。因此,课文的注释实际也隐含了“伐郑(是否得当)”之意。故而,此处质疑并元多大“商榷”意义。
5 秦伯说,与郑人盟刘文认为“说”宜译作“服气、悦服”之意,此处“指瑕”笔者倒是赞同的:《教师教学用书》把“秦伯说”译为“秦王很高兴”,确是不妥!笔者试再作一番补充赘述。首先,从词的渊源来看。“说”为“悦”的古字,其义除“高兴、喜欢”之外,尚可译为“悦服”之意,如除《尔雅·释诂》注解(“说,服也”)之外,至今仍保留的成语“悦近来远”(见《魏书,杨椿传》)便可为一佐证。其次,从语言环境看。烛之武对秦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利后。使之明白了“退兵利秦”之理。于是乎,“秦伯说”。这个“说”。是为对方的言辞所折服,是“心悦诚服”,而非简单的“高兴”。如果把“说”译为“高兴”,那么。“秦伯说,与郑人盟,乃还”,“乃还”便成了“高兴”的结果,则说明先前的“围郑”可能就是秦王不明就里。碍于晋侯情面被迫而为了,显然悖情。而译成“悦服”,则说明先前的“围郑”行动,是秦伯主动与晋侯合谋而为了,显然合理。
以上是笔者的疏见,亦是略陈己见,以求教于方家。
1 敢以烦执事刘文认为课文把“敢”译作“冒昧地”不够妥帖,不如译为“不敢、岂敢”更为合理;并对前半文句“若亡郑而有益于君”,作了这样的翻译:如果灭亡郑国对秦国有好处,那么我们郑国早就投降了。笔者不禁为刘方老师此等“凿凿之言”而汗颜,纯属一派穿凿之语。文言翻译讲究一个“信”字,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此句中“敢”为表敬副词,应是毋庸置疑的。而在文言中,作为表敬副词的“敢”译作“冒昧地”比比皆是,如《觳之战》“敢犒从者”(冒昧地犒劳您的部下)、《汉书·杨敞传》“敢略陈其愚”(我就冒昧地简单陈述自己的愚昧看法)等,何错之有?何至于牵强地译成具有疑问语气的“岂敢”呢?至于前半句“若亡郑而有益于君”的译文。无端地多出“那么我们郑国早就投降了”一句。其“添油加醋”更是让人捧腹!试问:该处凭何故可“平添”此译句呢?与关联词语“若”(如果)相照应的又该是哪一句呢?显然,是下文“敢以烦执事”一句。如此一来,上下文前后勾连,可译为:如果灭亡郑国对秦国有好处,那么我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
2 越国以鄙远对此句中“鄙”字的用法,教材(无论是人教版,还是苏教版)一直以来都给定的是一个确切的说法:“鄙”为意动,译作“把……当作边邑”。然而也一直以来冒着“争议”的声音,认为“鄙”是使动,应译作“使……成为边邑”(刘文亦持此观点)。要辨清此用法,先需弄清使动与意动的区别:诚如刘文所言,使动“就是使某事物产生或变成某种情况”,具有“使宾语怎么样”之意;意动“是把事物看成某种状况”。就是“觉得宾语怎么样”之意。联系下半句语境“君知其难也”(您知道这是困难的)。如若“鄙”为使动之意,此句则是强调“秦如果想越国灭郑(使郑为秦边邑),这是何等之困难”!显然与实情不符。“秦要灭郑”该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此语倒成了烛之武“恫吓”秦王之言(郑难灭,你还是抽身袖手吧)。料必身负“退秦师”重任的烛之武。不至于“弱智”如斯!如若把“鄙”视作意动。此句则是突出“秦如越国灭郑(把郑作秦边邑),守住它是何等之不易”!这与事实相合,秦郑之间隔有虎狼之心的强晋。此语则是烛之武提醒秦王“灭郑与秦无益”之意。借此来游说说动秦王。依据谈话语境,课文以“鄙”为意动应当被采信。
3 东封郑 刘文不认同课文对“封”的注解(封,疆界。这里用作动词),以为“封”本为一介动词。何来活用?感到疑惑的是,刘方老师居然以“《说文》的释义‘封,爵诸侯之土也”’为佐证,来说明“封”本为动词,不禁让人哑然失笑(《说文》释义中的“封”应为名词是确切无疑吧)。诚如刘文所言,“封”在文言中有时的确释为动词,如《大戴礼·保傅》“封泰山而禅梁父”(筑坛祭天)、《战国策·齐策四》“封书谢孟尝君”(封闭,封合)等。但据此不能断言“东封郑”之“封”本为动词。殊不知,“封”在文言文中还有“界域。疆界”一义。如课文中“又欲肆其西封”一句;也正因此,后代有“封疆大吏”的说法;也正由此,“封”才如刘方老师所言有“列土分疆”的动词义。显而易见。“东封郑”中的“封”应是本义“疆界”活用后的动词义(成为疆界),且具有“使动”之用法,整句可译为“在东面让郑国成为晋国的边境”。可见,课本注释并无不确。
4 惟君图之刘文提出课文对“之”的指代内容所指不确,应为“伐郑(是否得当)”这件事,而非“阙秦以利晋”这件事。笔者仍认为课文的注释亦是“无瑕”可指的。试以课文原句“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作一细析。刘文认为前句是“因”,后句是“果”,笔者也是认同的:刘文叉说如若“之”指“阙秦以利晋”。岂不是“果”就是“因”?笔者则不敢苟同。根据现代汉语语法,此句中“之”复指上句内容,并无不当之处。再联系语境。烛之武为秦王分析了“联晋亡郑”的严重后果——“阙秦以利晋”,藉此希望秦王能对此“三思”。显然。“图”对象就是“阙秦以利晋”这件事。即是让秦王深思刚才“我”(烛之武)的一番肺腑之语是否言之成理。当然,如若秦王想通了“阙秦以利晋”这件事,也就想通了“伐郑(是否得当)”这件事。因此,课文的注释实际也隐含了“伐郑(是否得当)”之意。故而,此处质疑并元多大“商榷”意义。
5 秦伯说,与郑人盟刘文认为“说”宜译作“服气、悦服”之意,此处“指瑕”笔者倒是赞同的:《教师教学用书》把“秦伯说”译为“秦王很高兴”,确是不妥!笔者试再作一番补充赘述。首先,从词的渊源来看。“说”为“悦”的古字,其义除“高兴、喜欢”之外,尚可译为“悦服”之意,如除《尔雅·释诂》注解(“说,服也”)之外,至今仍保留的成语“悦近来远”(见《魏书,杨椿传》)便可为一佐证。其次,从语言环境看。烛之武对秦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利后。使之明白了“退兵利秦”之理。于是乎,“秦伯说”。这个“说”。是为对方的言辞所折服,是“心悦诚服”,而非简单的“高兴”。如果把“说”译为“高兴”,那么。“秦伯说,与郑人盟,乃还”,“乃还”便成了“高兴”的结果,则说明先前的“围郑”可能就是秦王不明就里。碍于晋侯情面被迫而为了,显然悖情。而译成“悦服”,则说明先前的“围郑”行动,是秦伯主动与晋侯合谋而为了,显然合理。
以上是笔者的疏见,亦是略陈己见,以求教于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