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徽州钱号与地方社会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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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近代;徽州钱号;地方权力
  摘 要: 徽州钱号与基层的保长,官僚机构的县丞、典史、把总等官员,以及商业行帮和行会保持密切的互动,呈现出以权势为导向,以利益为依归的互动模式,较为典型地反映出近代基层社会官商之间的关系
  中图分类号: F832.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1)01002306
  
  Huizhou Qianhao in Late Qing Dynasty and Interaction with Local Society
  MA Yonghu(School of History and Social Sciences,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Wuhu Anhui 241003, China)
  Key words: modern times; Huizhou Qianhao; local authhority
  Abstract: Huizhou Qianhao has a close interaction with such local officails as Baozhang, Xiancheng, Dianshi and Bazong, as well as commercial guilds. The interactive mode is guided by power and motivated by profits, thus typically reflec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fficials and merchants in the modrn times.
  
  在经营活动中,徽商与权力阶层联系广泛。由于材料的限制,相关论述向为少见。遗存咸同年间徽商万隆钱号账簿①,具体记载了钱号与地方权力阶层往来情形,较为典型地呈现出钱号与地方权力关系。与此同时,咸丰年间徽州布商志成号在经营布业的同时,兼营银钱兑换业务②。与万隆钱号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共性。本文以万隆钱号账簿为主体,结合志成号账簿,考察徽州钱号与地方基层差役、官僚机构,以及介于徽商与地方政权之间的民间组织往来互动的形式和内容,就地方社会官商关系诸问题进行探讨。又由于两家商号皆开设于江西乐平,故而两家商号所揭示的徽商与地方社会关系主要是钱号与乐平地方权力阶层的关系,既带有一定的地域性,又具有钱业经营的行业性。
  一、钱号与基层差役
  钱号与基层社会差役之间的关系,主要反映在钱号与保长、甲长之间的关系。清代基层行政组织实行保甲制,设置牌长、甲长、保长。故而,钱号与基层行政差役人员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钱号与保长之间的关系。
  保长又称地保。在清朝权力结构体系中,虽然保长位于权力末端,社会身份和地位低下,甚至被视为贱役,但其背后的权力依然十分清
  晰,视为官府行政代理人、半官职人员③。徽州钱号与保长关系密切,如万隆号账簿载:同治元年蒲月初三日,支钱300文,地保禁规。[1]
  在乐平基层行政组织中,保长即称为地保。
  “蒲月”为农历五月的别称。万隆号五月初三日送禁规钱300文给地保,实际是送给保长端午礼节钱,这在志成号账簿记载中得到印证。如:
  咸丰三年十二月卅日,支钱1200文,保长三节礼。[2]门差
  咸丰四年四月廿五日,支钱200文,保长支节礼。
  十一月廿七日,支钱160文,贺北门保长做生。
  二月卅日,支钱1200文,保长三节礼。[3]门差
  咸丰五年五月初四日,支钱400文,彭公远保长端午节礼。
  八月十四日,支钱400文,(彭)公远先中秋节礼。
  十二月廿九日,支钱400文,彭公远保长年规。[4]门差
  咸丰六年五月初三日,支钱400文,彭公远节礼。
  十四日,支钱400文,保长节礼。
  十一月初一日,支钱160文,东隅保长做生(日)。[5]门差
  据其所载,五月初三、四送保长为“端午节礼”。从志成号送礼的过程可以看出,商号每逢端午、中秋、过年等三节,都要向本保保长送上“节礼”、“年规”,每节礼钱400文,一年共1200文。对于邻保保长生日等节庆,志成号也要备礼祝贺,每次礼钱为160文。连续多年的记载表明,商家与保长往来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以三节为双方互动的形式,以节礼、年规即金钱为互动内容。钱号与保长的互动模式,与保长职责关涉钱号利益有关。
  清代保长主要职责是约束乡民,稽查举报违法行为,诸如“盗窃、邪教、赌博、窝逃、奸拐、私铸私销
  、私盐、踩曲、贩卖硝磺”,以及“私立名色敛财、聚会等及面生可疑行迹诡秘之徒,责令专司查报”。为加强这一职能,清政府实行连做法,外地来人,须保长、甲长等联名互保。若所保之人是作奸犯科者或逃犯,出具者按律连做[6]卷158。因此,保长虽然处于权力体系的低端,但其职责“几乎包括治安、征税、司法、编户、杂差及教化等所有方面”[7],这些权力对于所辖地区普通商号的商业经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权力的滥用,以及制度设计的漏洞,即使是小吏也会产生腐败。在清朝权力体系中,保长职责属于义务性质,没有薪酬回报。职责与报酬的不对称,必然出现保长利用权力寻租的现象,据文献所载,保长、“地保不领工食,仰给于铺户年规,及受人任使之,酬值颇足资以为生。而衙役辄向索陋规以窘之,自好者每不屑为。及悬缺而名为管区之衙役,又促耆业报充恫吓以为利,此其弊也。”[8]卷七
  可以看出,钱号与保长的互动,根本原因在于清代制度设计的缺失。保长在无薪酬的条件下,必然以索取商家“陋规”为经济来源。保长主动索收“陋规”,是双方互动的发起者。万隆、志成号离开徽州原籍,经营于江西乐平,无论是徽商经营人员,还是上门购物交易的客户,都在当地保长监视之下,保长完全可以凭借上述职责,阻止商号经营、堵截客户上门。显然,钱号在保长主动索收“陋规”面前,回应保长的唯一途径只能是上交“节礼”、“年规”等礼金。这一互动模式,实质上是利益交换。商家向保长赠送礼金,保长承诺商家经营所需的社会环境。官商之间达成一致,各得其所。
  此外,据志成号账簿记载,其与甲长关系密切,如咸丰三年“三月十三日,支钱120文,给黄珍甲头。”[2]门差同时,志成号也与乐平县衙“八班总头”等官衙胥吏关系密切。志成号账簿载道,咸丰三年“十二月廿二日,支钱100文,八班总头。”[2]门差“八班总头”为县衙胥吏“三班”或“八班”的头役。从礼金数额看,志成号每年年终时送给八班总头礼钱100文。同保、甲长相比,志成号送给八班总头的礼钱不仅少于保长,而且也少于甲长。由此看来,基层差役、胥吏中,徽商与基层行政组织中差役的联系甚于衙役的关系。但万隆号账簿中,未能见到钱号与甲长、县衙胥吏的往来,仅有与保长互动的记载,从中透视出甲长、胥吏对钱号经营的影响力有限,故而在钱号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他们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这种情况表明,在万隆钱号的背后存在更为过硬的权力背景,即县府官员、驻军把总等官僚机构的支持。
  二、钱号与官僚机构
  钱号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钱号与县府文官之间的关系,二是钱号与地方驻军之间的关系,三是钱号与厘金局之间的关系。
  钱号与县府文官之间的关系。钱号经营无论是在申请开业、备案,还是融铸银两,都需要得到地方权力阶层的认可、支持。但万隆钱号与地方官吏的交往,并不是泛泛而交,而是有所选择,对于涉及钱号核心利益的官吏则重点交际。从账簿记载来看,万隆号与重点交往的官吏形成了一定的交际模式,在双方交往的时间点和形式上有所选择,以符合官场的规则,如账簿记载:
  同治元年巧月初六日,支钱75文,四衙上任。[1]
  同治二年小阳月廿五日,支钱163文,四公上任。
  冬月十三日,支钱200文,四衙生日。
  腊月初五日,支钱750文,二、四衙年礼。[9]
  
  所谓二衙、四衙,是乐平县对县衙文官的简称。县是清代地方行政制度中的基层,设知县一人。知县佐属官员有县丞、主簿、典史。在地方社会中,人们以办公之所代称县府文官,乐平县称知县为正厅、县丞称二衙,又称粮厅。主簿称三衙,又称主簿厅。典史称四衙,又称捕厅[10] 第四辑,第73—74页。故而二衙、四衙是为乐平县丞和典史。从上述的记载可以看出,万隆号以二衙、四衙为重点交结对象,选择官吏上任、生日以及节日为时间点,以一定数额礼钱为交往手段。万隆号与二衙、四衙的互动往来,说明在地方官吏体系中,这二者是重点交际的对象。之所以如此,是与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有关。县丞协助知县佐理诸务,又掌管钱粮税收等重要职责。典史掌管农业治安、辑捕等职。由于志成号兼营钱业,据其账簿记载,志成号与地方官吏往来的重点对象也是二衙、四衙,其交际模式与万隆号基本相同,表明在地方金融行业存在一定的共性。显然,只要官吏手中的公权直接关系到徽商核心利益,必然成为徽商结交的对象。
  分析万隆号所送二衙、四衙的礼钱结构,还可以看出,在县丞和典史两衙中,送四衙典史的礼金次数和金额多于二衙县丞。又表明,典史是徽商重点结交对象中的重点,其次是县丞。而从典史和县丞的职掌来看,治安是徽商关注的重点。万隆号对安全环境的关注本质上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通过县丞的关系固然能够得到钱粮税收方面的优待,但钱号经营的自身安全,客户存款与取款的安全,关系到万隆号市场发展的根本利益。所以,万隆号与地方文官的交往互动中,虽然商家付出一定的金钱代价,但却获得了市场经营与发展所需的安全。
  钱号与地方驻军武职之间的关系。据县志记载,清政府在乐平设有“防讯”军事机构,设有驻防外委、千总和把总等武职,自乾隆二十年起“把总住县城,领兵五十名。”[11] 卷之五按理说,徽商在经营过程中与当地驻军联系不大,实际却非如此。如万隆号账簿载:
  
  同治元年五月初九日,支钱2027文,张副爷。
  十一日,支钱2700文,张副爷。[1]
  同治二年三月十八日,支钱100文,张副爷。
  冬月廿九日,支钱100文,武官上任。
  腊月念六日,支钱5000文,伍总。
  念七日,支钱29410文,蔡总。
  念八日,支钱9000文,蔡总爷。
  支钱2708文,伍总爷。
  念九日,支钱16097文,蔡总。
  支钱1000文,伍总。
  满日,支钱3235文,伍总。[9]
  
  文中“蔡总”、“伍总”即是清军绿营兵驻乐平的把总,属于乐平当地驻军主要人物。显然,万隆号送给二位把总的礼钱,属于节礼年规。同样,万隆号送给张副爷、上任武官的礼钱,亦属于节礼年规。钱号主动与地方驻军头目加强联络,目的就是获得驻军头领的支持和庇护,以换取钱号持续经营的社会条件。
  钱号与厘金局的关系。厘金制度创于咸丰三年(1853),一直是晚清重要的税收制度。咸丰五年,乐平厘金局成立,并在县城、洛口、鸬鹚埠、寡妇桥等处设立厘金卡和缉私卡,征收厘金[12]310。咸丰十年五月,江西牙厘总局在省城南昌成立,咸丰十一年两江总督曾国藩饬设牙厘总局,谕令各牙行捐领部照,按《江西章程》上交牙厘[13]创刊号。两家商号账簿详细记载了咸同年间商号交纳厘金情况,如万隆号同治元年上交的厘金:
  
  六月初二日,付牙厘局,钱555文。
  付总局,钱139文。
  十一日,付牙厘,钱235文。
  付总局,钱59文。
  二十一日,付牙厘,钱637文。
  付总局,钱159文。[1]
  
  万隆号上交的厘金中,由牙厘局厘金和总局厘金两部分构成,而且时间固定在月初、月中和月末,形成了稳定的纳厘方式。志成号交纳厘金也是此种模式,如账簿记载:
  
  咸丰八年正月廿七日,付总局十六至廿五日厘金钱938文,本店值日交局。
  杏月初四日,付总局正月廿六至廿九日厘金钱490文,源隆值日交局。
  十一日,付总局初一日至十日厘金钱1213文,道生值日交局。
  廿二日,付总局十一至廿日止厘金钱1083文,宏昌值日交局。
  桃月初二日,付总局厘金钱968文,二月廿一至卅日元达值日。[14]
  
  徽商与厘金局的关系实际就是徽商与地方税务机构的关系。在上述厘金的记载中,志成、万隆均在月初、月中和月末分三次交纳厘金,体现出厘金征纳的制度安排。徽商只有遵循制度安排,并主动组织值日商号收齐应交厘金,上交厘金局和牙厘局,从中反映出徽商与地方税务机构的合作关系。双方合作的结果是,商号允许正常经营,经营环境得到了保证。厘金局将收取上来的厘金,一方面用于地方治安,一方面用于军饷,目的在于维系社会稳定,从而保证徽商正常的商业经营。但厘金毕竟是额外税项,无疑加重徽商商业经营成本。
  官僚机构中,钱号与县府县丞、典史、驻军把总以及厘金局之间关系密切,而与知县、教谕、训导等文官联系甚少。钱号与县府县丞、典史强化联系的原因,与其掌管治安、赋役职能密切相关。同样,钱号与把总、厘金局的关系亦与其掌管治安、赋税职能相关。
  
  三、钱号与民间组织
  
  介于钱号与政权之间的是民间组织。钱号与民间组织的关系主要反映在二个方面,一是钱号与地方行会之间的关系,一是钱号与地方行帮之间的关系。
  钱号与地方行会的关系。首先,钱号与徽州会馆之间的关系。乐平紧临徽州婺源,
  “徽州旅乐经商者较多”[12]468,乐平县城各商店多为徽州各县商人开设[12]115。随着旅乐人数的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徽商便成立徽州会馆——新安书院[15]194。新安书院成立后,为保证会馆正常运行,规定各商号交纳厘金充作会馆经费。对于厘金的交纳,两家商号皆有详细记载。如万隆号账簿载道:
  
  同治元年蒲月初一日,支钱148文(申四),书院厘。
  六月初四日,付新安书院,钱192文。
  巧月初一日,支钱85文,新安书院。
  ……
  九月初一日,付新安书院厘金,钱88文。[1]
  
  同样,志成号账簿也有大量记载,如:
  
  咸丰元年九月初六日,新安书院八、闰、九月厘金钱1200文。[16]
  咸丰二年腊月四、五日,付书院厘金钱450文。[17]
  ……
  咸丰十一年十二月。廿一,支钱306文,付新安(书院)厘。[18]
  
  会馆建立的目的,在于联乡情,祀神祗,为同乡商人商议事谊、居停贮货提供场所。但会馆的主要功能是维护地方商业的发展。会馆作为民间组织,即是商人利益代表,也是沟通官与商之间的桥梁、“中介”。所以,谋求官方保护,以官衙的权威对付各种不法势力骚扰劫夺,维护地方商业的正常发展与商人利益[19]14。因此,万隆、志成号通过上交新安书院厘金的方式,为会馆的运营提供经费支持。会馆在商人支持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商人利益。徽商个体与徽州会馆之间的联系,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需要。
  同时,乐平徽州会馆还兴办各种善举,对遭遇困难的同乡提供帮助,如对老弱失业者提供救济,对伤残病痛者给予医疗,对客死异乡者提供殡舍,对无力归葬者代为掩埋等等。设立义塾,以提供子弟教育机会,或兴建义渡、码头,方便经营者的运输往来[15]195—196。如万隆号对难民的慈善救济:
  
  巧月初一日,支钱700文,开发。
  初三日市,支钱150文,开发。
  十四日市,支钱300文,开发。[1]
  
  所谓“开发”,又称“开发难民”。据志成号账簿记载,“十一月十三,付钱100文,开发难民。”[20] 汪永和众“难民”系指湖北省黄梅县难民,志成号咸丰十一年账簿载“十月初四,支钱63文,派认黄梅难民。”[21]门差因此,万隆号的“开发”支出,是用于难民的救济。
  其次,钱号与“公议会”之间的关系。“公议会”为乐平商业行会组织,同治二年万隆号账簿记载:
  
  二十七日市,支纹145两5钱4。公议。换志老金页10两2钱1分。
  支纹167两1钱8分。钱平申公议3钱2分8。换福隆金定12两6钱6。
  支纹102两9钱5。钱平申公议2钱6厘。换生元金7两1钱5。[22]
  
  上述3笔交易均为货币兑换,文中所谓“公议”、“钱平申公议3钱2分8”和“钱平申公议2钱6厘”,是指“公议会”议定的银两与金页、金定兑换比价。可以看出,“公议会”组织在钱号与客户之间,发挥了干预货币市场兑换比价的作用。“公议会”为乐平县商业行会组织,在志成号账簿亦有记载:
  本街公议会
  壬(年)正月廿五,收存净典钱4000文,终年1分半行息。
  癸(年)二月初二,付还本息钱4600文,两楚。
  又,收存余钱578文,来年结账交出无利。
  五月廿一,付钱200文。除付仍存钱378文。[2]
  
  由于志成号坐落于乐平县城南街,故“本街公议会”为南街的商业行会组织。商业行会的功能之一是,调解、仲裁同行之间或本行与他行间纠纷,保证交易的公平,维护市场的稳定。商业行会与会馆不同,会馆是旅居外地的同籍商人按一定的地域范围结合而成的商人团体,“会馆乃系办公之所”[23]18。但商业行会、公所主要是同业商人的议事之所,故而前者属于同乡的集合,后者属于同业的集合,同业的未必同乡,但同乡的多半同业[24]182。从上文咸丰三年“本街公议会”4000文的一年期存款中,可以发现,公议会存在一定的资产。通常情况下,商业行会运转经费主要来自对普通商号的派认或捐助。在万隆钱号与“公议会”的互动中,行会对货币兑价的干预,具体反映了行会组织市场管理的强度,万隆钱号接受这种干预,使得双方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交易得以完成,货币兑换市场得到稳定,这正是万隆号在互动中希望得到的利益。
  钱号与地方行帮之间的关系。根据县志记载,乐平县以乐安河为主干,辅以五条支流,形成一个“羽”状水上交通网[12]249。船民由于长期在固定航线上行使,逐渐形成各自的行帮[12]251。行帮在经济交往中,与钱号形成较为密切的关系。对此,万隆号账簿载道:
  同治二年八月十二日,收盈字帮纹31两5钱2分。
  收黄字帮纹8两5钱7分8。
  十四日市,收昃、宿帮纹1098两4钱8分8。售盐来。
  收宿字帮纹351两正。又加纹51两。
  又付金页5两3钱3分。
  收盈字帮金页5两3钱3分。
  收字帮金条9两9钱9分8。
  付纹40两正。仪手还雅。
  付昃字帮金条9两9钱9分8。
  十九日,收辰字帮纹132两4钱1分8。石镇售米来。
  付宿字帮纹50两4钱6分。石镇仪手还省。
  十月初九日,付字(帮)纹4两7、钱4分。辉府用。
  付荒字(帮)纹21两。
  初十日,收辰字(帮)纹2两5钱4分7。
  付盈字(帮)纹2两4钱4分7。
  又付纹96两9钱8分。[22]
  
  上述记载中,万隆号与盈、黄、昃、宿、洪、辰、荒等7个字帮有往来。这7个商帮的字号选自《千字文》,显然,各帮名称按照《千字文》字序取定的。上述字序在《千字文》中分别为“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由此可以看出乐平县地方行帮至少有14个,而且这14个行帮应与万隆号都有一定的往来。由于万隆号属于钱号,所以万隆号与行帮的往来主要是金融业务上的往来,就是说,各字船帮不过是万隆号的商业客户罢了。同时看出,各行帮销售商品主要为盐、米,故而盐、米是乐平行帮的主要经营行业。尽管上述行帮的资料有限,但不失为同治年间地方行帮研究的珍贵史料。大体看来,万隆号与地方行帮的互动,以资金的收存与支付为主要形式内容。从双方互动的结果看,地方行帮成为万隆号的客户,通过存储活动,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其利益得到保证。而万隆号在互动中储户数量得以增加,流动资金得到扩充,资本规模也得到扩大,双方在互动中都获得了期望实现的价值。
  总之,咸同年间徽商万隆号账簿内容丰富,细致地记载了钱号与地方各界往来情形,具体呈现出钱号在经营地与基层社会差役、民间组织以及官僚机构建立的多层次社会网络,较为典型地反映出官与商之间的关系。钱号在地方社会权力网络中,有选择地重点交结保长、县丞、典史、驻军把总等,而对于甲长、八班总头等差役和其他官吏则关注不多,反映出钱号以行业利益为取向,以官吏职责为导向的交际模式,与布商等普通商号的社会交往存在显著的不同。新安书院和公议会以民间组织的形式,充当了徽商与官府之间的中间领域或“第三领域”,平抑了市场,调解了市场争端,维护了市场稳定,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市场管理职能的缺位。而难民救济等慈善活动,则填补了慈善事业中官府角色的缺失,起到了社会缓冲作用。钱号从中得到社会影响的扩大,其他民间组织,如地方行帮主动寻求交易,成为钱号经营的新客户。而官府沟通的顺畅,利益诉求的表达,使徽商收获的更是有利于自己的市场环境。因此,钱号与地方社会权力的互动,实质上是双方利益的交换。徽商以有形的金钱物质财富,换来无形的市场环境,从而确保商业经营正常开展、经营利益不受侵犯。故而万隆钱号与地方权力阶层互动的研究,不仅揭示出近代徽州钱号以权势为导向,以利益为依归的互动模式,也显示出官商之间关系的本质。
  致谢:本文得到了安徽师范大学李琳琦教授的指导,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裕明副研究员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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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故意杀人罪;死刑;刑罚;量刑  摘要: 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暴力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粤、皖、苏、黑、滇、京、沪等5省2市,在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底期间,共1657份故意杀人的刑事判决中,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有53例,死缓241例,无期419例,有期徒刑943例,免除处罚1例。当下,犯故意杀人罪的原因近九成是由于生活中的琐事或者感情纠葛。故意杀人犯罪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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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单调性是广义量词最为重要的语义性质。〈1〉类型和〈1,1〉类型广义量词的单调性与其三种否定量词(即外否定量词、内否定量词和对偶否定量词)的单调性之间具有可转换关系。文章中总结的3个单调性关系定理详细地描述了这种转换关系,并用数字三角形对这些关系加以了详细直观的说明。由于〈1〉类型和〈1,1〉类型的广义量词在自然语言中普遍存在,所以,此研究对广义量词理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自然语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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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过程生命周期理论,将肉类消费分解为生产、运输和消费3个阶段,量化了2000~2010年城乡居民肉类消费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并分析其潜在影响因素。结果表明:①城乡居民肉类生命周期碳排总量呈现增长趋势,且城镇居民大于农村居民。肉类生产阶段碳排放量占全生命周期比重最大,运输阶段碳排量增长迅速,消费阶段排放较少;②肉类消费总量和消费结构变化、农村生活能源利用结构不合理以及高耗能低效率的肉类物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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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意志到自由意志,不仅为“道德”奠定了基础,也为“立法”确立了依据。康德的实践理性不仅仅是关于道德行为的产生,也关系到法权思想的确立。意志自由不是行为的无约束,它受道德律的制约,是对道德律的遵守;受“法”的强制,是对“法”的尊重。康德的“德”“法”双重关系的统一,对现代道德观与法治观的结合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意义。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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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国;淮北;江南;乡村女性;放足  摘要: 放足作为近代中国女性身体解放的重要步骤,被赋予时代之进步意义。但在民国时期的淮北,大多数乡村女性的放足行为是出于应对社会现实的需要,是迫于形势的“让步”,仅是表面而并非实质上的“解放”。而江南乡村女性的应对性放足却“同途殊归”。她们在通过进入工厂或积极劳动获得一定经济基础的同时,某种程度上传统的性别观念也发生了改变,掌握了一定的身体支配权与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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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儒家伦理;现代企业伦理;反向阐释;规则;精神  摘要: 基于“如何能够”的视角反向阐释儒家伦理传统与现代企业伦理的关联,强调的是以现代企业伦理的目标和任务(决策和行动)为思考的始基点,来思考如何合宜性地“输送”儒家伦理传统的优秀元素。从内容上看,儒家伦理传统之于现代企业伦理的资源意义和价值可以从常识伦理的“规则”意义和宗教伦理的“精神”意义两个层面进行阐释。但是,儒家伦理传统具有典型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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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莱辛;女权主义;女性生存;性别疆界  摘 要: 多丽丝莱辛的小说创作曾对女权主义运动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但她本人却对“女权主义”的标签颇有微词,反对将意蕴深厚的文学作品作僵化的实用解读,或者当作某个社会运动的宣传工具。她的小说有对女性生存的关注,对女性自由的思考,同时又不限于对性别问题的探讨。她从关注女性生存开始,其最后的旨归是对人的关怀,对人类生存的深邃思考。女性主义只是其作品主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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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道德悖论;现实矛盾;实践逻辑  摘 要: “道德悖论”有理论与实践两种类型。理论型道德悖论是指悖性的道德理论事实或状态,实践型道德悖论是在道德价值实现中出现的悖性事态;理论型道德悖论的“矛盾”是逻辑矛盾,其逻辑基础是形式逻辑。实践型道德悖论的“矛盾”是现实矛盾,其逻辑基础是尚待探索和创立的实践逻辑。J.Elster对现实矛盾的逻辑研究对探讨实践型道德悖论有启发价值。  中图分类号: 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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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诠释学;心学;六经注我  摘 要: 陆九渊倡导的“六经注我”不是学界所普遍认为的那样属于一种文本诠释方法,而是一种为学的路径。陆九渊对“读书”、“格物”、“穷理”、“道德本心”诸问题的分析,透显了他力图使“尊德性”与“道问学”相统一的学术理路,而“六经注我”、“虽出古书,不敢尽信”、“发明本心”等命题以及“减担法”的提出,则表明了陆九渊心学诠释学的德性优先主义立场。  中图分类号: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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