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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立足于实践经验,对我国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其主要特征。与此同时,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存在的潜在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此为根据,提出对应解决策略,从而最大程度减少股权转让风险,提高转让效率,减少企业损失。
关键词: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潜在问题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在构建新型现代化企业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股权转让逐渐完善,在法律体制不断改进的情况下,股权转让逐步实现公开化,且更具规范性,并取得良好的效益。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仍存在一定潜在问题,为进一步规避问题及风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对潜在问题加以研究,并对其加以控制,从而实现最大程度的资源配置及优化。
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存在的潜在问题分析
(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存在产权不清现象
国有企业股东在处置股权时,往往由两种决策方式,一是政府授权行为,属于强制处置范围。二是企业自行提出,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对其开展全程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常会出现缺乏产权观念现象,并且常常混淆产权关系、模糊产权界定现象。与此同时,管理模式比较落后,不同行政部门在行使产权职能过程中,存在权力交叉现象,导致产权管理模式比较模糊,无法凸显出正确的代理关系。
(二)股权处置受让方可利用空间大
从该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实践情况来看,在确定转让之前,要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深入挖掘。权威调查结果显示,很多意向受让人均明确知晓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开展评估活动过程中,利用中介机构、标的企业等多方面关系,对评估结果进行暗中干预,从而压低评估值。针对债权而言,一般情况下不能对其进行核销,但是对于设备、材料、房屋等固定资产,其评估价值存在较大弹性,为受让方不良操作提供一定便利条件。
(三)产权交易市场无秩序
在开展股权转让时,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及合同后,标的企业所有债权、债务均要转移给受让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公正操作,導致交易中存在所谓的“大场小市”甚至“有场无市”状况。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地方间和企业属于竞争的关系,这种情况对转让很不利,不仅会增加外商压低转让价格机会,同时也会导致转让面临更为苛刻的转让条件。由于信息沟通的不透明性,导致很多优质产权交易购买者被埋,使其在竞争中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二、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潜问题解决对策
(一)灵活决策,明确产权所属权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处置,不仅时间长,同时需要支付大量费用,加之转让手续比较麻烦,一定程度上给股权转让带来较大困难。处置前要母公司同意,国资委的审核及批准。对产权界定进行明确,从而实现有序转让流动。产权主体明确后,表明其拥有自主转让、处置资产权利,并且保证各个产权主体之间,且互相独立不冲突,避免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阻碍产权转让顺利开展。例如,通过法律形式来界定产权实现方式,就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制度,分解原有财产权,使其变为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在界定产权时要明确出资人与法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方义务与权利的实现。
(二)转变方式,深入挖掘股权转让价值
对于招投标、协议等方式的股权转让,一定程度上对国有企业带来影响,为进一步保证转让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并充分保证交易的合理性,可对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不断整改,探索拍卖方式就是其中相对科学的方法之一。此种方法在国有企业股权转让中发挥重要价值,是市场定价的主要方法,能够有效避免寻租行为,并降低国有资产的损失。国资委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可开展产权转让,并根据多种方式加以确定。其中,推行拍卖方式,并将此种方式作为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的首选。实践经验也显示,与其他资源配置方式相比,拍卖方式更具操作性及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三)科学引导,保证交易市场的有序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产权交易的积极性是产权交易市场的生命力源泉,如何提高企业的产权转让积极性,提高产权交易的市场活力,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接受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等。作为产权转让的主要场所,其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并不完善,存在管理无序、监督不严等问题,同时也存在交易封闭问题。为此,不断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控和管理,从产权交易市场的地方性和原始性等特点着手,推动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的构架设计。遵循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由不同类型、功能的细分市场共同组成,并逐步发展成为横纵有序、全局统一的构架格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多种类型股权转让活动不断增加。对于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而言,其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同时对转变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具有促进作用。国有企业在开展股权转让相关工作时,应在保证与时俱进的基础上,不断对转让质量及转让效率进行强化,从而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对国有股权转让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不断对转让活动进行调整及改进,从而实现良好转让,规范转让活动,减少各方交易风险。
参考文献:
[1]陈晓刚.国有股权转让中潜在法律问题的对策研究[J].产权导刊,2015,03(07):42-44.
作者简介:金建成(1973-),男,湖南邵阳人,民族:汉,高级经济师、高级讲师、一级人力资源协调师,学历: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企业发展规划、经营管理、产业经济等。
关键词: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潜在问题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在构建新型现代化企业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股权转让逐渐完善,在法律体制不断改进的情况下,股权转让逐步实现公开化,且更具规范性,并取得良好的效益。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仍存在一定潜在问题,为进一步规避问题及风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要对潜在问题加以研究,并对其加以控制,从而实现最大程度的资源配置及优化。
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存在的潜在问题分析
(一)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存在产权不清现象
国有企业股东在处置股权时,往往由两种决策方式,一是政府授权行为,属于强制处置范围。二是企业自行提出,由相关部门批准,并对其开展全程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常会出现缺乏产权观念现象,并且常常混淆产权关系、模糊产权界定现象。与此同时,管理模式比较落后,不同行政部门在行使产权职能过程中,存在权力交叉现象,导致产权管理模式比较模糊,无法凸显出正确的代理关系。
(二)股权处置受让方可利用空间大
从该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实践情况来看,在确定转让之前,要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标的的实际价值进行深入挖掘。权威调查结果显示,很多意向受让人均明确知晓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在开展评估活动过程中,利用中介机构、标的企业等多方面关系,对评估结果进行暗中干预,从而压低评估值。针对债权而言,一般情况下不能对其进行核销,但是对于设备、材料、房屋等固定资产,其评估价值存在较大弹性,为受让方不良操作提供一定便利条件。
(三)产权交易市场无秩序
在开展股权转让时,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协议及合同后,标的企业所有债权、债务均要转移给受让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实践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不公正操作,導致交易中存在所谓的“大场小市”甚至“有场无市”状况。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地方间和企业属于竞争的关系,这种情况对转让很不利,不仅会增加外商压低转让价格机会,同时也会导致转让面临更为苛刻的转让条件。由于信息沟通的不透明性,导致很多优质产权交易购买者被埋,使其在竞争中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二、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潜问题解决对策
(一)灵活决策,明确产权所属权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及处置,不仅时间长,同时需要支付大量费用,加之转让手续比较麻烦,一定程度上给股权转让带来较大困难。处置前要母公司同意,国资委的审核及批准。对产权界定进行明确,从而实现有序转让流动。产权主体明确后,表明其拥有自主转让、处置资产权利,并且保证各个产权主体之间,且互相独立不冲突,避免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阻碍产权转让顺利开展。例如,通过法律形式来界定产权实现方式,就要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制度,分解原有财产权,使其变为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在界定产权时要明确出资人与法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各方义务与权利的实现。
(二)转变方式,深入挖掘股权转让价值
对于招投标、协议等方式的股权转让,一定程度上对国有企业带来影响,为进一步保证转让活动的公正性、公平性,并充分保证交易的合理性,可对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不断整改,探索拍卖方式就是其中相对科学的方法之一。此种方法在国有企业股权转让中发挥重要价值,是市场定价的主要方法,能够有效避免寻租行为,并降低国有资产的损失。国资委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可开展产权转让,并根据多种方式加以确定。其中,推行拍卖方式,并将此种方式作为国有产权转让方式的首选。实践经验也显示,与其他资源配置方式相比,拍卖方式更具操作性及安全性,在使用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三)科学引导,保证交易市场的有序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企业产权交易的积极性是产权交易市场的生命力源泉,如何提高企业的产权转让积极性,提高产权交易的市场活力,关键在于企业是否能接受产权交易市场的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等。作为产权转让的主要场所,其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并不完善,存在管理无序、监督不严等问题,同时也存在交易封闭问题。为此,不断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加强对产权交易市场的监控和管理,从产权交易市场的地方性和原始性等特点着手,推动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的构架设计。遵循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由不同类型、功能的细分市场共同组成,并逐步发展成为横纵有序、全局统一的构架格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多种类型股权转让活动不断增加。对于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而言,其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同时对转变国有企业改革思路具有促进作用。国有企业在开展股权转让相关工作时,应在保证与时俱进的基础上,不断对转让质量及转让效率进行强化,从而适应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对国有股权转让方面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不断对转让活动进行调整及改进,从而实现良好转让,规范转让活动,减少各方交易风险。
参考文献:
[1]陈晓刚.国有股权转让中潜在法律问题的对策研究[J].产权导刊,2015,03(07):42-44.
作者简介:金建成(1973-),男,湖南邵阳人,民族:汉,高级经济师、高级讲师、一级人力资源协调师,学历: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企业发展规划、经营管理、产业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