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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泛太平洋稳定协议组织(TSA)、亚洲区内讨论协议组织(IADA)、远东班轮公会(FEFC)、亚洲西行运价协议组织(AWRA)和远东/亚丁湾红海港口公会及部分在华外资班轮公司代表,先后到上海、山东、辽宁、大连等省市货主协会和中国货主协会商谈班轮公司拟于2002年1月15日开始在中国港口征收THC(港口集装箱装卸费)问题。班轮公会制定THC收费标准为:普遍箱人民币370元/TEU、560元/FEU、冷藏箱人民币410元/TEU、610元/FEU。同时,一些班轮公司先后向货主、货代企业发出了2002年1月15日开始收取THC的通知。对此,各地货主协会和中国货主协会均表明了不同意加收THC的立场。
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原本属于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不应单独从运费中分离出来,船公司以前从未收取过这项费用。《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规定,公会因费用的突然增加或异常增加或收益减少而收取的附加费,应为临时性质,并要向货主说明收费理由,提供相关资料并在情况变化后撤销。而THC不属于此类附加费。
货主、货代企业普遍认为,班轮公会收取THC是不合理的,违背了班轮条款。班轮条款的含义是班轮公司管装管卸并支付装卸费,货主只付班轮运费,不需付装卸费。收取THC将使货主增加运费以外的不合理费用支出。同时,也使货代企业减少佣金收入且多支出收费过程中增加的其他各种费用。据不完全测算,班轮公司收取THC后,我省货主企业全年将增加不合理费用支出超过人民币3亿元,将使货主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针对班轮公司收取THC问题,辽宁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大连市对外贸易企业协会、大连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提出以下意见:
1.请各货主、货代企业随时向协会通报情况,反映你们的意见或建议,协会将把大家的意见或建议报中国货主、货代协会,并请他们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听证。
2.中国货主协会已于2001年12月19日与班轮公会就THC收取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商定于2002年2、3月份或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地点再进一步商谈”。因此请各企业在未得到中国货主协会通知前,不予支付该项费用。
3.协会与货主、货代企业共同努力,协商班轮公会取消收取THC的决定;同时我们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各协会将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原本属于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不应单独从运费中分离出来,船公司以前从未收取过这项费用。《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规定,公会因费用的突然增加或异常增加或收益减少而收取的附加费,应为临时性质,并要向货主说明收费理由,提供相关资料并在情况变化后撤销。而THC不属于此类附加费。
货主、货代企业普遍认为,班轮公会收取THC是不合理的,违背了班轮条款。班轮条款的含义是班轮公司管装管卸并支付装卸费,货主只付班轮运费,不需付装卸费。收取THC将使货主增加运费以外的不合理费用支出。同时,也使货代企业减少佣金收入且多支出收费过程中增加的其他各种费用。据不完全测算,班轮公司收取THC后,我省货主企业全年将增加不合理费用支出超过人民币3亿元,将使货主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针对班轮公司收取THC问题,辽宁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辽宁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大连市对外贸易企业协会、大连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提出以下意见:
1.请各货主、货代企业随时向协会通报情况,反映你们的意见或建议,协会将把大家的意见或建议报中国货主、货代协会,并请他们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听证。
2.中国货主协会已于2001年12月19日与班轮公会就THC收取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商定于2002年2、3月份或双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地点再进一步商谈”。因此请各企业在未得到中国货主协会通知前,不予支付该项费用。
3.协会与货主、货代企业共同努力,协商班轮公会取消收取THC的决定;同时我们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各协会将保持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