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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竞争实质是知识的竞争。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成为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从集团化企业面临专利风险管理缺乏系统规划有效机制、体系不完善、偏重风险应对、缺乏有效实施手段等问题出发,结合风险管理理论探讨提升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能力。
关键词:专利管理 风险管控 集团竞争力
一、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面临的内外部环境
科学技术及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决定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不再是企业的资产规模、资金的多寡、成本的优势等因素。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中健康稳定长久的发展,更多的取决于企业拥有的人才与技术,以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成为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专利风险包含专利创造风险、专利运用风险、专利保护风险、专利管理风险等风险,贯穿在专利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如果与专利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不到位,势必造成风险管理不到位,最终形成企业专利知识产权这一重要无形资产的损失。特别是对大型集团化的国有企业,近年来国家已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均对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营活动形成的专利资产如何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维护企业利益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
二、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专利风险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和有效机制。集团化企业的特点是以母公司为基础,以产权关系为纽带,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将多个独立法人关联在一起从事经营活动。成员企业既可能是基于纵向一体化的集团成员、也可能是基于横向一体化的集团成员。不管哪种形式集团下属企业基本上都是独立自主经营的企业 ,而集团公司层面更多担负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能。作为独立经营的子公司是专利的研发、使用、保护、管理的主体,也是成本投入与获取专利利益的载体,而作为母公司大多是从管理的视角看待专利管理问题。集团公司层面与子公司间未能形成专利利益共同体的机制,专利风险管理工作碎片化缺少整体的系统规划和机制,不能满足集团化运营公司专利风险管理的需要。
2.专利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未能深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与专利风险管理有关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专利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没有在企业中得到强有力的整合与实施。而且,集团公司层面配备给专利风险管理部门的资源不能很好的满足集团化公司专利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专利风险识别、专利风险评估、专利风险评价、专利风险应对工作,未能得到有效开展,集团层面制定的专利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也无法进行有效检验。
3.专利风险管理工作偏重风险应对。风险是事件未来可能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本质上讲专利风险管理更多的应进行对未来可能发生事件的管理,更应该研究探讨风险事件出现之前的如何进行风险管理。目前,企业专利事件中的专利产权预警往往是专利纠纷风险预警,企业往往更加关注专利的维权与纠纷解决。其实质是企业只做了专利风险管理中其中的一个环节——风险应对。将专利风险管理等同于专利风险应对措施,无疑加大了企业的专利风险。
4.专利风险管理工作缺乏有效实施手段。集团化企业面对专利风险管理时缺少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与控制措施。造成现有专利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无法检查,无法确定专利风险点的识别、评估、评价、应对是否能够满足专利风险管理的要求,风险是否防范到位。而在此时,企业往往希望建立起一套新的完整完善专利风险管理体制,实际上这样做成本高效果差,事倍功半,而且新的体制如果得不到相应部门的支持,容易导致无果而终。
三、集团化企业强化专利风险管理实施建议
1.梳理专利管理风险点、控制点,完善专利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构建专利风险管理机制。专利风险识别不是专利管理一个部门的事,集团化企业应统筹安排系统规划,要求与之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应该参与,特别是人力资源、设计、技术、营销、法律、商务等部门;通过专利风险调查表、专利风险影响因素分析表、专利风险发生可行性分析等技术手段,识别专利风险的源头、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潜在后果、发生可能性大小等等;梳理出专利管理风险点后,进一步确定有哪些控制点可以防范该风险点;依据梳理出的风险点、控制点重新修订、完善企业专利风险管理制度。
2.依托集团公司现有管理架构建立专利风险管理体系。专利风险管理并非企业专利管理和管理程序之外的独立系统;集团化企业应将专利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纳入到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纳入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之中,例如可以依托子公司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依托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体系等等,开展企业专利风险管理工作,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专利风险管理成效。
3.专利产权风险管理关口前移。目前企业在专利风险管理过程中普遍注重专利风险应对管理,专利风险应对普遍做的较好;同时我们也看到,救火模式的專利风险管理,治标不治本,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利风险问题,不能体系化的发现和处理企业可能面临的专利风险;因此必须将专利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应注重专利风险预警,注重专利风险创造、运用、管理、维权全过程的预警管理。
4.通过对专利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以评价促建设。集团化企业应以专利风险为导向,以专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托,以子公司自查为基础,以集团层面对子公司的检查为抓手,通过后续跟踪专利风险防范情况,开展专利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的评价工作,实现专利风险的闭环管理;集团化企业应制定统一的专利风险管理评价工作底稿、建立评价标准,通过定性与定量方法针对专利风险的可能性以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用以指导子公司专利风险管理评价工作,提高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旭明 王晋钢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4年7月.
[2]陈津生 《建设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案例与实务管理》 中国环境出版社2014年7月.
[3]《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关键词:专利管理 风险管控 集团竞争力
一、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面临的内外部环境
科学技术及经济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决定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不再是企业的资产规模、资金的多寡、成本的优势等因素。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中健康稳定长久的发展,更多的取决于企业拥有的人才与技术,以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成为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专利风险包含专利创造风险、专利运用风险、专利保护风险、专利管理风险等风险,贯穿在专利产生到消亡的全过程,如果与专利风险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不到位,势必造成风险管理不到位,最终形成企业专利知识产权这一重要无形资产的损失。特别是对大型集团化的国有企业,近年来国家已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均对企业研究与开发经营活动形成的专利资产如何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维护企业利益做出了制度性的安排。
二、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专利风险管理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和有效机制。集团化企业的特点是以母公司为基础,以产权关系为纽带,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将多个独立法人关联在一起从事经营活动。成员企业既可能是基于纵向一体化的集团成员、也可能是基于横向一体化的集团成员。不管哪种形式集团下属企业基本上都是独立自主经营的企业 ,而集团公司层面更多担负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能。作为独立经营的子公司是专利的研发、使用、保护、管理的主体,也是成本投入与获取专利利益的载体,而作为母公司大多是从管理的视角看待专利管理问题。集团公司层面与子公司间未能形成专利利益共同体的机制,专利风险管理工作碎片化缺少整体的系统规划和机制,不能满足集团化运营公司专利风险管理的需要。
2.专利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未能深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与专利风险管理有关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专利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没有在企业中得到强有力的整合与实施。而且,集团公司层面配备给专利风险管理部门的资源不能很好的满足集团化公司专利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专利风险识别、专利风险评估、专利风险评价、专利风险应对工作,未能得到有效开展,集团层面制定的专利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也无法进行有效检验。
3.专利风险管理工作偏重风险应对。风险是事件未来可能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本质上讲专利风险管理更多的应进行对未来可能发生事件的管理,更应该研究探讨风险事件出现之前的如何进行风险管理。目前,企业专利事件中的专利产权预警往往是专利纠纷风险预警,企业往往更加关注专利的维权与纠纷解决。其实质是企业只做了专利风险管理中其中的一个环节——风险应对。将专利风险管理等同于专利风险应对措施,无疑加大了企业的专利风险。
4.专利风险管理工作缺乏有效实施手段。集团化企业面对专利风险管理时缺少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与控制措施。造成现有专利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无法检查,无法确定专利风险点的识别、评估、评价、应对是否能够满足专利风险管理的要求,风险是否防范到位。而在此时,企业往往希望建立起一套新的完整完善专利风险管理体制,实际上这样做成本高效果差,事倍功半,而且新的体制如果得不到相应部门的支持,容易导致无果而终。
三、集团化企业强化专利风险管理实施建议
1.梳理专利管理风险点、控制点,完善专利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构建专利风险管理机制。专利风险识别不是专利管理一个部门的事,集团化企业应统筹安排系统规划,要求与之相关的各个部门都应该参与,特别是人力资源、设计、技术、营销、法律、商务等部门;通过专利风险调查表、专利风险影响因素分析表、专利风险发生可行性分析等技术手段,识别专利风险的源头、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潜在后果、发生可能性大小等等;梳理出专利管理风险点后,进一步确定有哪些控制点可以防范该风险点;依据梳理出的风险点、控制点重新修订、完善企业专利风险管理制度。
2.依托集团公司现有管理架构建立专利风险管理体系。专利风险管理并非企业专利管理和管理程序之外的独立系统;集团化企业应将专利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纳入到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纳入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之中,例如可以依托子公司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依托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体系等等,开展企业专利风险管理工作,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专利风险管理成效。
3.专利产权风险管理关口前移。目前企业在专利风险管理过程中普遍注重专利风险应对管理,专利风险应对普遍做的较好;同时我们也看到,救火模式的專利风险管理,治标不治本,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专利风险问题,不能体系化的发现和处理企业可能面临的专利风险;因此必须将专利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应注重专利风险预警,注重专利风险创造、运用、管理、维权全过程的预警管理。
4.通过对专利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以评价促建设。集团化企业应以专利风险为导向,以专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依托,以子公司自查为基础,以集团层面对子公司的检查为抓手,通过后续跟踪专利风险防范情况,开展专利风险管理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的评价工作,实现专利风险的闭环管理;集团化企业应制定统一的专利风险管理评价工作底稿、建立评价标准,通过定性与定量方法针对专利风险的可能性以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用以指导子公司专利风险管理评价工作,提高集团化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旭明 王晋钢 《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14年7月.
[2]陈津生 《建设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案例与实务管理》 中国环境出版社2014年7月.
[3]《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