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11月26日至29日,印度孟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造成至少172人死亡,数百人受伤。印度许多电视台对恐怖袭击过程进行了现场直播。本文拟以孟买袭击事件为例谈谈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中的伦理抉择问题。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权利与社会责任的抉择
自从电视台能现场直播以来。电视直播权利便成为媒体自由的一部分被确定下来。但是媒体自由是伴随着责任的,自由和责任是同一现象的两个方面。同时媒体自由也是有限度的,自由的范围以对别人造成伤害为界。“伤害”理论由穆勒在《论自由》的文章中提出:“无论何种行为,如果一旦被不适宜的情感所控制,在没有被证明有正当的理由而对别人造成伤害时(在较为重要的情况下,这种证明是绝对需要时),那么如果有必要,人们应该对这些行为加以积极的干涉。”任何行为只有在不损害他人利益时才应当被允许。任何媒体的自由并不是无条件地被认为是一件好事。如果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导致了,伤害就应加以限制以防止滥用。
孟买恐怖袭击事件刚一发生,印度一些电视台便本能地启动紧急直播机制。将特种部队与警察的行动尽收眼底并立即播放。一些现场记者为抓抢眼新闻,不断追问应对媒体经验不足的警方与军方现场指挥人员,将一些十分敏感的行动计划全盘曝光。现场的恐怖分子一直在观看泰姬饭店或车站等地的电视直播,对警方的行动实施监控,然后变换战术方法。电视直播导致了安全部队的行踪完全泄密,从而给了恐怖分子充足的准备时间。正是电视直播使恐怖分子有了监控之眼,不自觉地成了恐怖分子的帮手。更有甚者,一家电视台还直播了与一名持枪歹徒的电话对话,这是间接纵容和宣传恐怖主义行径。《美国新闻评论》编辑瑞姆·里德指出:“这种情况类似于与那些劫持人质的人进行谈判。长期以来,执法专家一直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只能鼓励更多的人挟持更多的人质。”恐怖活动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媒体来引起公众的关注,恐怖分子会根据媒体的新闻价值标准来策划恐怖事件。孟买恐怖袭击采用了一种“眼球战术”,这种眼球战术达到了恐怖袭击者所想达到的效果:在电视直播镜头下暴徒肆虐施暴,通过这样一次付出小、动静大的恐怖行动。在第一时间里让整个印度乃至全球舆论都不得不正视他们的存在。
鉴于恐怖事件的敏感性,许多国家都曾出台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媒体报道的方式与权限进行必要的限制。如英国、美国一些州明确规定,在发生恐怖袭击等重大事件时,媒体未经授权不得对现场进行直播报道。以防止媒体所传递的信息可能被敌方利用来伤害军队或平民,有关现场伤亡人数也必须按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报道。至于媒体和政府有关公众知情权和国家安全之间的界限争夺,这些国家认为“公众的知情权”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取决于一定条件的,特别是以报道不对他人造成不公正的伤害为限度。如果报道会引发生死攸关的问题。这表明媒体自由不再具有绝对的价值。如果媒体自由促使了死亡和破坏,那么就很难再捍卫它,任何媒体的自由在伤害可能被确认时就不是什么绝对的权利。
孟买袭击事件中,一些电视媒体进行现场直播是置安全规范和道德于不顾,从一个方面说,电视工作者确实完成了他们的报道工作,然而从另一个方面说。他们毫无疑问必须对人质的死亡负部分责任。电视媒体在考虑是否要进行现场直播时,要为下一步将要发生的事情承担不得而知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在冲突报道中显得尤为重要。正如美国哈钦斯委员会指出的:“媒体必须对社会负责。媒体必须清楚,媒体的错误及纰漏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奇思妄想,而是会在公众的范围内产生危害……下一个时代,媒体的自由将是有责任的自由,其道德威信将由对这种责任的认可所决定。”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时效与报道准确的抉择
电视直播可以同步把新闻既快速又简捷地传递到四面八方,是时效性最强的新闻传播方式。但是电视新闻直播也使新闻的不准确性提高了。电视直播常常伴有记者及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即兴解说。由于时效性太强,记者和节目主持人必须对瞬息万变的事件作出迅速反应,在极度混乱的情况下要做到以最快的速度对信息做最准确的收集和报道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当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判断。又不确定事情朝着何种方向发展时。报道解说就容易出现错误,而这种错误常常是因为带有感情的解释事实而造成的。感情,如果没有理性的指引,只会流于肤浅的感情用事,而感情用事往往意味着某种道德缺失;而解释会伴随着假定,在错误判断的情况下就是偏见。现场报道因为偏见而得出错误结论或没有考虑到各方面因素而冒险解释,使观众与听众看到和听到被扭曲和不真实的新闻报道,就有悖于客观公正报道的原则。
孟买袭击事件直播过程中。印度一些小有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过于激动。感情用事,很快就将袭击归咎于巴基斯坦,这种过激反应实际上是印度媒体带有偏见的沙文主义和民族主义特点的反映。在袭击事件发生以后,印度的许多现场报道记者同样过于激动。急于报道耸人听闻的现场“独家”新闻,常常把错误的信息当做事实进行报道,实际报道的往往是未经证实的谣传。
对新闻报道来说,准确是最重要的。准确性——获取正确的事实和事件真相,这是新闻工作的“十诫”之一。英国广播公司(BBC)指出:“必须要准确,核实,反复核实并寻找情报来保证准确性……准确性常常不仅仅是获取正确事实的问题,所有信息应当加以评估,以得到报道的真实度。”决定一条新闻什么时候该发,什么时候该延迟发以期等待更多的信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最好的新闻固然是滚烫、迅捷、热情进发的新闻,但这并不是鼓吹迅速而草率的报道。有时候记者的报道只有80%完整性的新闻,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增加信息量直到报道完成。“只有80%完整性的新闻和只有80%准确性的新闻之间是有差异的。只有80%完整性的新闻可能缺少一些细节和补充的资料,而只有80%准确性的新闻缺少的是基本的信息和准确性。这是可以立即播发的新闻和必须拖延几天以静观其变的新闻之间的差异。”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以追求最大的时效性为特征,追求最大时效性的理想与追求最大准确性的理想之间常常充满矛盾。在许多情况下。结果体现了两者之间的妥协。哪方面的利益牺牲更大就决定了这家电视媒体的伦理取向。而“新闻事业的最佳传统是指准确性,有些杰出的新闻工作者把这一点列为好报道的前提之首。”新闻准确度是一个道德问题,报道准确不仅仅是一个技巧,实际上也是一种伦理需要。在报道及呈现新闻的过程中各种技巧没有任何一个在重要性上可以和准确性媲美,不能因为追求时效而牺牲新闻报道的准确性。任何新闻报道尤其是现场报道。当消息有一些不准确的可能性时,记 者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去核实消息的准确性,现场报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只是听起来很完美。不要告诉人们你并不清楚的事情,不要去推测。”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场景与人文关怀的抉择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能在最大限度上通过现场情景的展示,充分、完整地传播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过程中最有力的场景是最富有戏剧性的场景,最富有戏剧性的场景需要刺激的画面。但是如果这种刺激的画面始终充斥电视直播的话,那么我们的电视机里唯一的奇观就是尖叫。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大剧场,一个血的剧场。
印度电视台孟买袭击事件的现场直播,让全世界的目光瞬间聚焦于这起恐怖袭击,通过直播镜头,人们看到了横行无忌的枪手、惊恐混乱的人群、被公然劫持的无助游客、茫然无奈的印度警方、当场战死的反恐负责人和多名高级警官、血淋淋的遇难者尸体。这些血腥镜头充斥在电视屏幕上,现场直播恐怖的一切,与其说是现实恐怖,不如说是“电视恐怖”。有人认为必须让恐怖现状进一步曝光,相信这样做能够敦促全社会更加认真地解决冲突,然而事实上正如学者卡鲁瑟斯指出的:“新闻媒体对于苦难的揭示和为减轻苦难而进行的干预行动之间并不存在着任何必然的联系,前南斯拉夫就是最好的证明。”
天灾人祸是新闻,新闻工作者必须报道这些事件及其后果,观众希望看到类似报道。“有关灾难的报道,可以使我们领悟生命的真谛。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个没有人哭泣的虚拟世界里,这世界不可能没有灾难,不可能没有痛苦。我们想要洞悉灾祸,因为它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我们心中的忧虑。它们不同寻常,它们非常陌生,这也正是它们会被报道的原因”。
当面对突如其来的灾祸事故时。为追求轰动效应、制造耸人听闻就会把直播场景选择到最直观的、最悲惨的“第一现场”,不择手段地寻找最能吸引眼球的“瞬间”:或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在灾祸面前所表达出来的悲痛情绪。正如许多人把新闻工作者视为兀鹰一样,它们在空中盘旋着寻找不幸的人,一旦找到便猛扑下去。这实际上是把观看别人的苦难变成一种娱乐方式。有关灾难的节目和画面往好里说可以把我们变成旁观者,变成悲剧和痛苦的被动消费者;往坏里说,却可以把我们变成贪婪的偷窥狂。直播遇难者尸体是对死者的极其不尊重,拍摄家属泪流满面、号啕大哭、伤心欲绝的画面是对其家属的一种伤害。同时这些画面极易刺激受众的视觉神经,造成视觉上的强烈“震撼”。受众在面对这些画面时往往是被动地接受这些血腥画面所带来的污染和“视觉暴力”,正如“魔弹论”所宣称的:受众此时是无自卫能力的“靶子”。很容易被传播媒介所传递出来的“子弹”——信息所击倒。
电视现场直播灾难事件时一个总的原则应该是:“有关苦难的报道并不仅仅是提供一些基本的事实资料。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报道在受众和遭受灾难的人之间建立一条感情的纽带,也就是同情。”要让直播画面变成人道主义的空间。如果能在直播报道中更多地加入一些人文关怀,如果更多地考虑到人的生命价值。那么直播报道就会更加感人。反之没有人文关怀的融入,那么对于灾难的直播报道就有可能沦为一种视觉色情,从而造成对那些遭受痛苦的人的人性的无视。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如果丧失了同情之心,那么也就违背了他们选择这一职业的初衷。如果寻找猎物的刺激取代了从事记者这个职业最为珍贵的东西,即对于人的基本的关心兴趣,那么这种行为与其说是新闻专业主义的胜利,倒不如说是缺少一颗同情之心,以公众知情权为名,披着新闻自由的外衣行冷酷无情之事。
英国广播公司(BBE)的《文体指南》告诉其记者及编辑哪一类照片可以刊登或哪一类应该避免:“我们不想因为过多地纠缠在画面细节(用文字或照片)上而引起不必要的痛苦。对于电视而言,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在痛苦和受难的景象上拖延时间,我们应尽量把镜头缩短,而把拍摄角度放大。我们不能把受害者血淋淋的镜头放大,而应该把镜头从受害者身上挪开以示尊重。如果我们不得不在与受害者亲属接触之前就把死者或伤者清晰可辨的照片发表出来,那么我们需要对可能由此引起的痛苦格外小心。”在决定直播画面时可以参照报纸刊登情绪激烈的照片的标准,权衡三个因素:第一,照片是否有助于说明报道内容;第二,公众是否有必要看到这些照片;第三,同情照片中所摄人物的必要及同情公众的必要。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电视节目中,当涉及血腥、暴力画面时,往往会在播出前提示观众,尊重观众的情感,让其主动选择是否观看接下来的画面。还是变换频道避免受到这些画面的视觉刺激。对于血腥场面,往往用马赛克进行处理,甚至在动物世界发生弱肉强食的场景时,也对血腥画面作相应的处理。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给新闻传播带来了令人惊奇的变化,但是在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过程中当涉及一些伦理问题时,电视新闻工作者就不得不审慎考虑和抉择了。
编校 张红玲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权利与社会责任的抉择
自从电视台能现场直播以来。电视直播权利便成为媒体自由的一部分被确定下来。但是媒体自由是伴随着责任的,自由和责任是同一现象的两个方面。同时媒体自由也是有限度的,自由的范围以对别人造成伤害为界。“伤害”理论由穆勒在《论自由》的文章中提出:“无论何种行为,如果一旦被不适宜的情感所控制,在没有被证明有正当的理由而对别人造成伤害时(在较为重要的情况下,这种证明是绝对需要时),那么如果有必要,人们应该对这些行为加以积极的干涉。”任何行为只有在不损害他人利益时才应当被允许。任何媒体的自由并不是无条件地被认为是一件好事。如果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导致了,伤害就应加以限制以防止滥用。
孟买恐怖袭击事件刚一发生,印度一些电视台便本能地启动紧急直播机制。将特种部队与警察的行动尽收眼底并立即播放。一些现场记者为抓抢眼新闻,不断追问应对媒体经验不足的警方与军方现场指挥人员,将一些十分敏感的行动计划全盘曝光。现场的恐怖分子一直在观看泰姬饭店或车站等地的电视直播,对警方的行动实施监控,然后变换战术方法。电视直播导致了安全部队的行踪完全泄密,从而给了恐怖分子充足的准备时间。正是电视直播使恐怖分子有了监控之眼,不自觉地成了恐怖分子的帮手。更有甚者,一家电视台还直播了与一名持枪歹徒的电话对话,这是间接纵容和宣传恐怖主义行径。《美国新闻评论》编辑瑞姆·里德指出:“这种情况类似于与那些劫持人质的人进行谈判。长期以来,执法专家一直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样做只能鼓励更多的人挟持更多的人质。”恐怖活动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媒体来引起公众的关注,恐怖分子会根据媒体的新闻价值标准来策划恐怖事件。孟买恐怖袭击采用了一种“眼球战术”,这种眼球战术达到了恐怖袭击者所想达到的效果:在电视直播镜头下暴徒肆虐施暴,通过这样一次付出小、动静大的恐怖行动。在第一时间里让整个印度乃至全球舆论都不得不正视他们的存在。
鉴于恐怖事件的敏感性,许多国家都曾出台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媒体报道的方式与权限进行必要的限制。如英国、美国一些州明确规定,在发生恐怖袭击等重大事件时,媒体未经授权不得对现场进行直播报道。以防止媒体所传递的信息可能被敌方利用来伤害军队或平民,有关现场伤亡人数也必须按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进行报道。至于媒体和政府有关公众知情权和国家安全之间的界限争夺,这些国家认为“公众的知情权”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取决于一定条件的,特别是以报道不对他人造成不公正的伤害为限度。如果报道会引发生死攸关的问题。这表明媒体自由不再具有绝对的价值。如果媒体自由促使了死亡和破坏,那么就很难再捍卫它,任何媒体的自由在伤害可能被确认时就不是什么绝对的权利。
孟买袭击事件中,一些电视媒体进行现场直播是置安全规范和道德于不顾,从一个方面说,电视工作者确实完成了他们的报道工作,然而从另一个方面说。他们毫无疑问必须对人质的死亡负部分责任。电视媒体在考虑是否要进行现场直播时,要为下一步将要发生的事情承担不得而知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在冲突报道中显得尤为重要。正如美国哈钦斯委员会指出的:“媒体必须对社会负责。媒体必须清楚,媒体的错误及纰漏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奇思妄想,而是会在公众的范围内产生危害……下一个时代,媒体的自由将是有责任的自由,其道德威信将由对这种责任的认可所决定。”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时效与报道准确的抉择
电视直播可以同步把新闻既快速又简捷地传递到四面八方,是时效性最强的新闻传播方式。但是电视新闻直播也使新闻的不准确性提高了。电视直播常常伴有记者及电视节目主持人的即兴解说。由于时效性太强,记者和节目主持人必须对瞬息万变的事件作出迅速反应,在极度混乱的情况下要做到以最快的速度对信息做最准确的收集和报道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困难。当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思考判断。又不确定事情朝着何种方向发展时。报道解说就容易出现错误,而这种错误常常是因为带有感情的解释事实而造成的。感情,如果没有理性的指引,只会流于肤浅的感情用事,而感情用事往往意味着某种道德缺失;而解释会伴随着假定,在错误判断的情况下就是偏见。现场报道因为偏见而得出错误结论或没有考虑到各方面因素而冒险解释,使观众与听众看到和听到被扭曲和不真实的新闻报道,就有悖于客观公正报道的原则。
孟买袭击事件直播过程中。印度一些小有名气的电视节目主持人过于激动。感情用事,很快就将袭击归咎于巴基斯坦,这种过激反应实际上是印度媒体带有偏见的沙文主义和民族主义特点的反映。在袭击事件发生以后,印度的许多现场报道记者同样过于激动。急于报道耸人听闻的现场“独家”新闻,常常把错误的信息当做事实进行报道,实际报道的往往是未经证实的谣传。
对新闻报道来说,准确是最重要的。准确性——获取正确的事实和事件真相,这是新闻工作的“十诫”之一。英国广播公司(BBC)指出:“必须要准确,核实,反复核实并寻找情报来保证准确性……准确性常常不仅仅是获取正确事实的问题,所有信息应当加以评估,以得到报道的真实度。”决定一条新闻什么时候该发,什么时候该延迟发以期等待更多的信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最好的新闻固然是滚烫、迅捷、热情进发的新闻,但这并不是鼓吹迅速而草率的报道。有时候记者的报道只有80%完整性的新闻,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增加信息量直到报道完成。“只有80%完整性的新闻和只有80%准确性的新闻之间是有差异的。只有80%完整性的新闻可能缺少一些细节和补充的资料,而只有80%准确性的新闻缺少的是基本的信息和准确性。这是可以立即播发的新闻和必须拖延几天以静观其变的新闻之间的差异。”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以追求最大的时效性为特征,追求最大时效性的理想与追求最大准确性的理想之间常常充满矛盾。在许多情况下。结果体现了两者之间的妥协。哪方面的利益牺牲更大就决定了这家电视媒体的伦理取向。而“新闻事业的最佳传统是指准确性,有些杰出的新闻工作者把这一点列为好报道的前提之首。”新闻准确度是一个道德问题,报道准确不仅仅是一个技巧,实际上也是一种伦理需要。在报道及呈现新闻的过程中各种技巧没有任何一个在重要性上可以和准确性媲美,不能因为追求时效而牺牲新闻报道的准确性。任何新闻报道尤其是现场报道。当消息有一些不准确的可能性时,记 者必须一次又一次地去核实消息的准确性,现场报道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只是听起来很完美。不要告诉人们你并不清楚的事情,不要去推测。”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场景与人文关怀的抉择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能在最大限度上通过现场情景的展示,充分、完整地传播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过程中最有力的场景是最富有戏剧性的场景,最富有戏剧性的场景需要刺激的画面。但是如果这种刺激的画面始终充斥电视直播的话,那么我们的电视机里唯一的奇观就是尖叫。日常生活就变成了大剧场,一个血的剧场。
印度电视台孟买袭击事件的现场直播,让全世界的目光瞬间聚焦于这起恐怖袭击,通过直播镜头,人们看到了横行无忌的枪手、惊恐混乱的人群、被公然劫持的无助游客、茫然无奈的印度警方、当场战死的反恐负责人和多名高级警官、血淋淋的遇难者尸体。这些血腥镜头充斥在电视屏幕上,现场直播恐怖的一切,与其说是现实恐怖,不如说是“电视恐怖”。有人认为必须让恐怖现状进一步曝光,相信这样做能够敦促全社会更加认真地解决冲突,然而事实上正如学者卡鲁瑟斯指出的:“新闻媒体对于苦难的揭示和为减轻苦难而进行的干预行动之间并不存在着任何必然的联系,前南斯拉夫就是最好的证明。”
天灾人祸是新闻,新闻工作者必须报道这些事件及其后果,观众希望看到类似报道。“有关灾难的报道,可以使我们领悟生命的真谛。我们不可能生活在一个没有人哭泣的虚拟世界里,这世界不可能没有灾难,不可能没有痛苦。我们想要洞悉灾祸,因为它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消除我们心中的忧虑。它们不同寻常,它们非常陌生,这也正是它们会被报道的原因”。
当面对突如其来的灾祸事故时。为追求轰动效应、制造耸人听闻就会把直播场景选择到最直观的、最悲惨的“第一现场”,不择手段地寻找最能吸引眼球的“瞬间”:或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在灾祸面前所表达出来的悲痛情绪。正如许多人把新闻工作者视为兀鹰一样,它们在空中盘旋着寻找不幸的人,一旦找到便猛扑下去。这实际上是把观看别人的苦难变成一种娱乐方式。有关灾难的节目和画面往好里说可以把我们变成旁观者,变成悲剧和痛苦的被动消费者;往坏里说,却可以把我们变成贪婪的偷窥狂。直播遇难者尸体是对死者的极其不尊重,拍摄家属泪流满面、号啕大哭、伤心欲绝的画面是对其家属的一种伤害。同时这些画面极易刺激受众的视觉神经,造成视觉上的强烈“震撼”。受众在面对这些画面时往往是被动地接受这些血腥画面所带来的污染和“视觉暴力”,正如“魔弹论”所宣称的:受众此时是无自卫能力的“靶子”。很容易被传播媒介所传递出来的“子弹”——信息所击倒。
电视现场直播灾难事件时一个总的原则应该是:“有关苦难的报道并不仅仅是提供一些基本的事实资料。更重要的是要通过报道在受众和遭受灾难的人之间建立一条感情的纽带,也就是同情。”要让直播画面变成人道主义的空间。如果能在直播报道中更多地加入一些人文关怀,如果更多地考虑到人的生命价值。那么直播报道就会更加感人。反之没有人文关怀的融入,那么对于灾难的直播报道就有可能沦为一种视觉色情,从而造成对那些遭受痛苦的人的人性的无视。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如果丧失了同情之心,那么也就违背了他们选择这一职业的初衷。如果寻找猎物的刺激取代了从事记者这个职业最为珍贵的东西,即对于人的基本的关心兴趣,那么这种行为与其说是新闻专业主义的胜利,倒不如说是缺少一颗同情之心,以公众知情权为名,披着新闻自由的外衣行冷酷无情之事。
英国广播公司(BBE)的《文体指南》告诉其记者及编辑哪一类照片可以刊登或哪一类应该避免:“我们不想因为过多地纠缠在画面细节(用文字或照片)上而引起不必要的痛苦。对于电视而言,我们不应该过多地在痛苦和受难的景象上拖延时间,我们应尽量把镜头缩短,而把拍摄角度放大。我们不能把受害者血淋淋的镜头放大,而应该把镜头从受害者身上挪开以示尊重。如果我们不得不在与受害者亲属接触之前就把死者或伤者清晰可辨的照片发表出来,那么我们需要对可能由此引起的痛苦格外小心。”在决定直播画面时可以参照报纸刊登情绪激烈的照片的标准,权衡三个因素:第一,照片是否有助于说明报道内容;第二,公众是否有必要看到这些照片;第三,同情照片中所摄人物的必要及同情公众的必要。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电视节目中,当涉及血腥、暴力画面时,往往会在播出前提示观众,尊重观众的情感,让其主动选择是否观看接下来的画面。还是变换频道避免受到这些画面的视觉刺激。对于血腥场面,往往用马赛克进行处理,甚至在动物世界发生弱肉强食的场景时,也对血腥画面作相应的处理。
电视新闻现场直播给新闻传播带来了令人惊奇的变化,但是在电视新闻现场直播过程中当涉及一些伦理问题时,电视新闻工作者就不得不审慎考虑和抉择了。
编校 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