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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金融服务的载体,金融产品对于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湖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现状,探讨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创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推动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产品创新活动,总体来看,金融产品数量不断增加,金融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本文以湖南省为例分析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现状
目前,湖南省创新工作已在85个县(市),2364个乡(镇)铺开,全省已有549家金融机构或网点开办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产品涵盖了“三农”经济的各个方面。
1.农村金融产品多样化发展
(1)林权抵押贷款加快推进。2012年二季度全省林权贷款新增0.66亿元,6月末余额达16亿元,同比增长32.1%。辖内衡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证颁发率在95%以上,从法律上明确了林业的产权属性,同时建立完善林权价值评估、登记、流转平台,为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打下了基础。二季度,人民银行永州市中支下发了《关于推广“小额担保贷款+林权抵押+油茶林种植”贷款模式的实施意见》,在全辖着力推广该贷款模式,6月末,永州市用于油茶林种植的小额担保贷款余额突破100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的创新有效拓宽了农村地区抵押担保方式,缓解了林农和林企融资担保难题。
(2)农户贷记卡“一卡通”模式成效明显。2012年6月末,该模式已在全省453个乡镇推广,贷款余额达34.4亿元,同比增长30.7%,累计受益农户达52.2万户。该类贷款模式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为基础,通过推广农户贷记卡、创新支付结算工具,实现借款农户凭卡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有效提升了贷款发放效率。
(3)订单农业贷款快速发展。2012年6月末,该类贷款余额达24.1亿元,同比较快增长46.9%,惠及农户15.8万户,企业85家。该类贷款模式以公司或中介组织提供担保为前提,以“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订单农业生产协作关系为基础,有效提升了农户贷款的可得性。
(4)“信贷+保险”模式迅速推广。二季度,全省该项贷款新增2.04亿元,6月末,全省109个金融机构或网点开办了该项业务,贷款余额达29.2亿元,同比增长36.4%,惠及企业236家。该贷款模式通过银保合作,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提高了借贷双方抗风险能力。
(5)抵押贷款进展较快。为进一步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资产范围过于狭窄的问题,省内多家金融机构创新以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包括集镇农屋、农村企业生产经营房屋、农户纯宅基地上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农户或企业发放贷款。2012年6月末,全省有40家金融机构在89个乡镇开办农屋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达56.6亿元,惠及农户1.58万户,企业182家。湖南省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以后,全省有5个县(市)54个乡镇推出了该类贷款模式,2012年6月末,该产品贷款余额达7.78亿元,同比增长138%,惠及农户1.6万户,企业90家。
(6)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功效明显。截至2012年6月末,全省186个乡镇开办了此项业务,6月末,通过该类平台发放贷款余额达21.97亿元,同比增长18.9%,惠及农户8.19万户,企业608家。其中,怀化市加大推广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力度,辖内麻阳县、沅陵县、新晃县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微小经济体信贷服务中心”、“村民贷款管理委员会”等不同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提高了农村金融覆盖率,推动了银农对接、提升了信贷投放效率。
2.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省内各级人民银行的引导和推动下,湖南省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和地区实际,主动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服务方式上,转变过去“等客上门”的观念,变被动“坐商”为主动“行销”,农业银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金融知识流动宣传小组,每个季度定期深入乡镇、集镇、农村现场宣讲金融知识及支农惠农政策;省农信社开展“万人进村入户上企业”活动,共走访3万余家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在服务效率上,各银行机构创新独立审批、信贷经理派驻等风控制度,缩短了贷款审批发放时间。邮储银行对涉农贷款发放采取集中营销、集中受理、集中授信、集中调查和集中放款的“五集中”方式,调查效率有效提升、成本和风险显著降低。在结算方式上,农发行与工行合作,依托工行网上银行结算平台,推广利用网银进行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提高了企业销售货款归行率,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率比推广前提高50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非现金结算的整体水平。在配套服务上,通过搭建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信用评级、担保、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加快信贷投放进度,如怀化市麻阳县的“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实现了金融政策宣传、信用乡镇(村、社区)创建、农户信用评级、金融维权、保险理赔等业务集于一身的一体化模式,有效提升了综合服务效率。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金融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力度仍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深度需要加强。已有的大部分信貸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仍是基于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针对近年来以“订单农业”等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及快速成长起来的农业高科技企业所带来的融资需求模式的变化,目前的创新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均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少数地区金融机构和网点较少,市场竞争不充分,垄断利润较高,导致部分涉农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
2.各地配套政策落实情况不平衡。由于地方财力有限,目前各地对金融创新的财政补贴金额和方式不一样,难以形成激励,部分地区未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利息补贴或贷款激励机制,导致各地区涉农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和导向效果上差异较明显,进而影响到全省农村区域间的统筹协调发展。 3.农村金融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地区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较为淡薄,导致区域内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展较慢。
三、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对策
1.加大推动力度,突出创新特色
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将进一步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继续认真做好农村金融创新季度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创新工作的开展进度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将再贷款、再贴现向推动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和银行机构倾斜,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提炼总结创新经验和典型模式,结合各地农村发展实际,分类推广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成熟创新品种和服务方式。同时,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宽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运用范围,紧密结合省情、县情,按照“一县一特色、一行(社)一模式、一户一品种”的基本原则,突出创新特色,大力支持粮食、生猪和烤烟等我省优势农产品规模种养殖,进一步满足我省“三农”快速发展过程中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2.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创新外部环境
一是指导基层人民银行协调当地政府、完善创新管理办法,加大对涉农贷款贴息、增量奖励、损失补偿和担保费用补贴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等方面的力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對银行机构的综合考核。二是继续推动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建立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政府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出资组建新的农村担保机构,加强对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的补偿。三是加快推动完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科技企业专利权等涉农贷款抵(质)押物的评估、登记和流转制度,降低农村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效率,为农村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优化信用环境,夯实创新工作基础
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将加快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的步伐,搭建农村经济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授信评级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对信用企业及信用户在贷款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不断提升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对自身信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作者简介:何颖媛(1982- ),女,湖南邵阳人,长沙学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农村金融与风险管理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创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推动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产品创新活动,总体来看,金融产品数量不断增加,金融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本文以湖南省为例分析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现状
目前,湖南省创新工作已在85个县(市),2364个乡(镇)铺开,全省已有549家金融机构或网点开办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业务,创新产品涵盖了“三农”经济的各个方面。
1.农村金融产品多样化发展
(1)林权抵押贷款加快推进。2012年二季度全省林权贷款新增0.66亿元,6月末余额达16亿元,同比增长32.1%。辖内衡阳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证颁发率在95%以上,从法律上明确了林业的产权属性,同时建立完善林权价值评估、登记、流转平台,为林权抵押贷款创新打下了基础。二季度,人民银行永州市中支下发了《关于推广“小额担保贷款+林权抵押+油茶林种植”贷款模式的实施意见》,在全辖着力推广该贷款模式,6月末,永州市用于油茶林种植的小额担保贷款余额突破100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的创新有效拓宽了农村地区抵押担保方式,缓解了林农和林企融资担保难题。
(2)农户贷记卡“一卡通”模式成效明显。2012年6月末,该模式已在全省453个乡镇推广,贷款余额达34.4亿元,同比增长30.7%,累计受益农户达52.2万户。该类贷款模式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为基础,通过推广农户贷记卡、创新支付结算工具,实现借款农户凭卡在授信额度内随借随还,有效提升了贷款发放效率。
(3)订单农业贷款快速发展。2012年6月末,该类贷款余额达24.1亿元,同比较快增长46.9%,惠及农户15.8万户,企业85家。该类贷款模式以公司或中介组织提供担保为前提,以“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等订单农业生产协作关系为基础,有效提升了农户贷款的可得性。
(4)“信贷+保险”模式迅速推广。二季度,全省该项贷款新增2.04亿元,6月末,全省109个金融机构或网点开办了该项业务,贷款余额达29.2亿元,同比增长36.4%,惠及企业236家。该贷款模式通过银保合作,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提高了借贷双方抗风险能力。
(5)抵押贷款进展较快。为进一步缓解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资产范围过于狭窄的问题,省内多家金融机构创新以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包括集镇农屋、农村企业生产经营房屋、农户纯宅基地上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农户或企业发放贷款。2012年6月末,全省有40家金融机构在89个乡镇开办农屋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达56.6亿元,惠及农户1.58万户,企业182家。湖南省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见以后,全省有5个县(市)54个乡镇推出了该类贷款模式,2012年6月末,该产品贷款余额达7.78亿元,同比增长138%,惠及农户1.6万户,企业90家。
(6)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功效明显。截至2012年6月末,全省186个乡镇开办了此项业务,6月末,通过该类平台发放贷款余额达21.97亿元,同比增长18.9%,惠及农户8.19万户,企业608家。其中,怀化市加大推广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力度,辖内麻阳县、沅陵县、新晃县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微小经济体信贷服务中心”、“村民贷款管理委员会”等不同形式的农村金融服务平台,提高了农村金融覆盖率,推动了银农对接、提升了信贷投放效率。
2.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在省内各级人民银行的引导和推动下,湖南省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和地区实际,主动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服务方式上,转变过去“等客上门”的观念,变被动“坐商”为主动“行销”,农业银行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金融知识流动宣传小组,每个季度定期深入乡镇、集镇、农村现场宣讲金融知识及支农惠农政策;省农信社开展“万人进村入户上企业”活动,共走访3万余家农户和涉农中小企业。在服务效率上,各银行机构创新独立审批、信贷经理派驻等风控制度,缩短了贷款审批发放时间。邮储银行对涉农贷款发放采取集中营销、集中受理、集中授信、集中调查和集中放款的“五集中”方式,调查效率有效提升、成本和风险显著降低。在结算方式上,农发行与工行合作,依托工行网上银行结算平台,推广利用网银进行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提高了企业销售货款归行率,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率比推广前提高50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农村地区非现金结算的整体水平。在配套服务上,通过搭建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信用评级、担保、融资等一条龙服务,加快信贷投放进度,如怀化市麻阳县的“农村金融服务中心”,实现了金融政策宣传、信用乡镇(村、社区)创建、农户信用评级、金融维权、保险理赔等业务集于一身的一体化模式,有效提升了综合服务效率。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金融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力度仍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深度需要加强。已有的大部分信貸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仍是基于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针对近年来以“订单农业”等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及快速成长起来的农业高科技企业所带来的融资需求模式的变化,目前的创新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均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少数地区金融机构和网点较少,市场竞争不充分,垄断利润较高,导致部分涉农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
2.各地配套政策落实情况不平衡。由于地方财力有限,目前各地对金融创新的财政补贴金额和方式不一样,难以形成激励,部分地区未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利息补贴或贷款激励机制,导致各地区涉农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和导向效果上差异较明显,进而影响到全省农村区域间的统筹协调发展。 3.农村金融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少数地区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较为淡薄,导致区域内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展较慢。
三、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对策
1.加大推动力度,突出创新特色
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将进一步加大窗口指导力度,继续认真做好农村金融创新季度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掌握创新工作的开展进度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将再贷款、再贴现向推动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和银行机构倾斜,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提炼总结创新经验和典型模式,结合各地农村发展实际,分类推广在实践中取得成功的成熟创新品种和服务方式。同时,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拓宽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运用范围,紧密结合省情、县情,按照“一县一特色、一行(社)一模式、一户一品种”的基本原则,突出创新特色,大力支持粮食、生猪和烤烟等我省优势农产品规模种养殖,进一步满足我省“三农”快速发展过程中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2.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创新外部环境
一是指导基层人民银行协调当地政府、完善创新管理办法,加大对涉农贷款贴息、增量奖励、损失补偿和担保费用补贴以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补贴等方面的力度,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對银行机构的综合考核。二是继续推动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建立多元化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政府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出资组建新的农村担保机构,加强对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原因形成的信贷损失的补偿。三是加快推动完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科技企业专利权等涉农贷款抵(质)押物的评估、登记和流转制度,降低农村金融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效率,为农村金融创新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优化信用环境,夯实创新工作基础
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将加快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的步伐,搭建农村经济体信用信息查询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授信评级体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对信用企业及信用户在贷款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不断提升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对自身信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作者简介:何颖媛(1982- ),女,湖南邵阳人,长沙学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农村金融与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