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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体系中去,这为高校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形势下,创设有效的教育载体成为提升高校法治教育效果的迫切要求。要发挥法治教育载体在主客体之间的纽带作用,须从课程体系、教学方式、社会实践、法治环境、教育阵地、校园文化等方面进行研究。
关键词:高校 法治教育 载体
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具备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具有法治能力的适应现代法治文明的大学生。在不断推进法治教育的路程上,除了在体制机制上要不断完善,在法治教育载体建设上也应敢于探索,依托新的教育载体实现高校法治教育的效果。
一、完善课程体系建设
法治课程是高校现在开展法治教育的主要载体,笔者选取上海几所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对比,对目前法治课程的开设作初步了解。通过对高校法治课程的调查发现,不同类型的高校存在较大差异,法律类院校的课程种类最多、涵盖面最广、专业性较强;有法学院的普通高校的法治课程在必修课程基础上,开设一些知识类和实践类的法治选修课;没有法学院的普通高校以必修课程为主,辅以几门基础性或通识类选修课,部分高校也出现没有法治选修课的现象。高校进行法治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及其部分与法律有关的选修课。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一般只开设“思修”一门公共课作为法治教育的课程,其他法治教育课程开设比较随意,会出现没有固定教材、没有固定授课教师等现象。而且,不同的高校在授课内容和课程数量上也存在差异。尤其对于没有法学院的高校来说,授课质量会相应降低。对于有法学院的高校,法治教育选修课在开设内容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课程内容重合,课程内容偏重理论知识传授等。
当前高校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仅仅依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一门必修课是远远不够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增设一门以实践教育为主的必修课程,如与就业、合同等相关的法律的介绍,通过案例或者事件的讲解,让学生认识到现实中如何应用法律,如何对待法律,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逐渐学会用法,增强法治课程的实用价值。此外,高校还应建立统一的选修课系统,各学校可根据自身特色,从系统中选择一门或几门适合本校学生的课程,法律类院校注重于法治教育的专业性,普通院校强调法治教育的规范性与价值性,与必修课做到相辅相成。课程考核以知识为主,辅以能力考察;以课堂为主,辅以课外考察;以教师为主,辅以同学互查。
二、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一个由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律信仰、法治行为等内容构成的多维体系,其最终目标是培养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①法治教育的目标是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以目标为导向的教育方式方法成为法治教育的关键问题。
高校法治教育不是专业的知识教育,而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实用价值教育。以记忆书本内容的方式完成法治教育已不再适合当前的形式。单纯的记忆知识点并不能实现学生对法治的理解和对法治的应用,反而会造成学生的轻视甚至反感,潜意识中仅仅把它作为一门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书本为依据,按照课本内容简单讲解,以知识传授为重点,忽视法治教育的实用性和实际性,脱离实际的教学方法是不符合法治教育作为一门思想教育课的要求。
因此教师在进行课堂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以启发教育为主。在课堂中,教师不再作为主体,而是作为课堂活动的引导者,抛出问题或事实材料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互动,在发表自己观点和吸收他人观点的过程中不断反思,更好的形成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以学生作为主体的课堂,更容易使学生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意识。第二,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是法治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依据。通过案例的描述,把学生引入到具体情节或环境中去,教师不给予学生特定的方法和答案,而是让学生自己思考,以相关理论为依据,提出疑问,解答疑问,进而学习案例中所包含的法治知识,得出最终的结论。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还要认识案例所传递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应用到自己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第三,重实用教育,轻知识教育。法治教育应该做到贴近生活,离开客观现实的理论讲解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在课堂中的讲解要做到与时俱进,尽量选择学生了解和关注的大众热点问题,注重通过讲解来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习得基本的法律途径,真正地做到学以致用。
此外,还需重视隐形课堂中的法治教育。如在计算机课堂中传递知识产权法,在汉语课堂中传递著作法,在自然科学课堂中传递环境保护法等。
三、建立高校“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从普通意义上来说,是指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某些方式给予特殊人员无偿的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本文所提到的高校法律援助与普通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内涵并不等同,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特点,更加偏重于“援助”二字。大学生刚刚与社会接触,由于法律经验不足,用法能力欠缺,大学生受害、受骗现象甚至触犯法律等现象层出不穷。最近沸沸扬扬的女大学生“裸贷”事件,在法律、社会道德范畴引发热议。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校园贷款作为民间贷款的一种新型形式是合理合法的,这也就是校园贷在宣传中一直强调的部分。绝大多数受骗的学生,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开始接触这一贷款形式。可深究下来,裸照作为不适合的抵押物,“裸贷”肯定是违法违规的。最让人扼腕的是,因债款偿还无力,少数学生走向另一个极端。高校中发生的类似案件层出不穷,為了积极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除了改进学校教育教学以预防以外,还应当建设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使得在出现此类事件时能够及时积极应对。
建设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体现的是法律中所推崇的救济原则,更是保障和维护学生权利的重要体现。学生对涉及自己权益的事件向学校寻求帮助,学校通过专业的法律援助群体对事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进行解答,既有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维权能力的深化,法律事件的合法解决更是成为其他学生法治教育的鲜明素材。高校法律援助除了重视实例教育、 经验传授外,还对学生的心理素质、沟通技巧、处事态度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处理比较棘手的案件时,克服学生的自身局限,帮助同学提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学校通过每一次援助的进行,确认学生可能面临的法律困扰,审视学校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教育学生维护权利,并不断提高学校的依法治校水平。 四、创设法治教育环境
所谓环境,指围绕某一主体并会对该主体产生影响的物质的、非物质的、自然的、社会的等因素的集合。对于大学生来说,影响法治教育的环境主要有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
校园是大学生每天生活与学习的必要实施场所,校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首先,制度是高校顺利运行的基础,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有利于依法治校的实施。因此,要不断加强制度环境的建设,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又要树立法律制度的权威,出台顺应时代变化的学校制度。例如,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其次,优秀文化环境的建设也尤为重要。文化由人创造,又在潜移默化中熏陶人。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场所,精髓就在于大学的文化内涵。不少大学把公平正义、自由平等、诚信民主、仁爱进取等作为学校学风,这些词语中无不体现出法治的原则。在校园中重视先进文化的宣扬,积极开展大学文化精神活动,让学生既能接受文化的陶冶,又能塑造法治品质。
社会是每一个社会人所处的大环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的营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将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强大助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政策环境不仅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等,还要包括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政策。针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政策的缺失,使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措施、定位等步骤出现偏差,导致法治教育的效能降低。因此,从国家层面出发的高校法治教育政策的补充完善是推进高校法治教育的保障。除此之外,社会法治环境的建设是大学生法治教育开展的重点。我国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这就分别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方面确立了我国的法律运行体系。根据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并在实践中有力地落实,这就为高校法治教育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作为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在法治教育过程中担任不可或缺的角色。当前大学生在大学的学习,以课堂为主。而法治教育课作为一门实用性或价值性的课程,其教育的目的不在掌握知识和理论,以专业课的要求去实现法治教育,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对上海几所高校考察发现,基本上所有高校的法治教育课都是在课堂内进行的,基本没有走出校园,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在法治教育课之外,学校或学院无法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以法治实践为中心的课外实践活动。有固定的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高校更是甚少。这些现象使得目前的法治教育不能深入,法治效果甚微。
在法治教育的专业课和选修课中应适当融入社会实践的内容。如在讲解某些法治案例时,可讓学生去法院旁听一些案件,观察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比起老师描述或视频展示来得更为直观和真实。除了依托课程以外,学校或学院也应有意识地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依托行业、企业、社区,建设课外实践基地,用社会大课堂来开拓学生的法治视野,培养学生的法治能力。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地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为教学服务,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实践中加深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并不断增强应用法律的能力和才干。
六、依托校园传播媒体
高校存在形形色色的校园传播媒体,有学校报刊、社团报刊、党团委报刊,学校电视台、广播台,以及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等一系列的新媒体。这些都可以发展为法治教育的传播载体。学校可以在报刊和电台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模块,传递法治事件、法治知识、法治政策等,让学生在课堂外以轻松的形式接受法治教育。新媒体是当前大学生每天都会接触到的网络环境,并逐渐成为学生获取日常信息最主要的渠道,他们的沟通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都受到影响,因此要特别注意应用好这些网络教育的阵地。网络有其及时性、丰富性、互动性等优点、也有自发性、盲目性等缺点,把握好新媒体的发展趋势,把法治教育与网络相结合,开辟一条新的教育载体,这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法治教育途径。
首先,在学校官微、官博和各学院的微信、微博上,定时推送与法治教育相关的文章、视频等。给学生营造一种良好的法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其次,利用学校的网页,增设法治教育的专门版面,把当前学校要开展的法治活动、法治教育学术讲座以及其他院校法治教育公开课的视频予以发布,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法治教育。最后,鼓励有专业法律素养的教师在微信、微博或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法治观点,与学生进行在线的沟通交流。在新媒体平台上不会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这大大缩短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
注释
① 臧宏.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体系探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参考文献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59.
[2] 陈洁.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D].复旦大学,2012.
[3] 黄佳.“法治中国”背景下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5:31.
[4] 赵晶.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又一载体——大学生法律援助[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
[5] 宋建申.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6:11.
关键词:高校 法治教育 载体
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具备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具有法治能力的适应现代法治文明的大学生。在不断推进法治教育的路程上,除了在体制机制上要不断完善,在法治教育载体建设上也应敢于探索,依托新的教育载体实现高校法治教育的效果。
一、完善课程体系建设
法治课程是高校现在开展法治教育的主要载体,笔者选取上海几所不同类型的高校进行对比,对目前法治课程的开设作初步了解。通过对高校法治课程的调查发现,不同类型的高校存在较大差异,法律类院校的课程种类最多、涵盖面最广、专业性较强;有法学院的普通高校的法治课程在必修课程基础上,开设一些知识类和实践类的法治选修课;没有法学院的普通高校以必修课程为主,辅以几门基础性或通识类选修课,部分高校也出现没有法治选修课的现象。高校进行法治教育的课程主要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及其部分与法律有关的选修课。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一般只开设“思修”一门公共课作为法治教育的课程,其他法治教育课程开设比较随意,会出现没有固定教材、没有固定授课教师等现象。而且,不同的高校在授课内容和课程数量上也存在差异。尤其对于没有法学院的高校来说,授课质量会相应降低。对于有法学院的高校,法治教育选修课在开设内容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课程内容重合,课程内容偏重理论知识传授等。
当前高校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仅仅依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一门必修课是远远不够的。在此基础上可以增设一门以实践教育为主的必修课程,如与就业、合同等相关的法律的介绍,通过案例或者事件的讲解,让学生认识到现实中如何应用法律,如何对待法律,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逐渐学会用法,增强法治课程的实用价值。此外,高校还应建立统一的选修课系统,各学校可根据自身特色,从系统中选择一门或几门适合本校学生的课程,法律类院校注重于法治教育的专业性,普通院校强调法治教育的规范性与价值性,与必修课做到相辅相成。课程考核以知识为主,辅以能力考察;以课堂为主,辅以课外考察;以教师为主,辅以同学互查。
二、改革教学方式方法
“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一个由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律信仰、法治行为等内容构成的多维体系,其最终目标是培养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①法治教育的目标是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以目标为导向的教育方式方法成为法治教育的关键问题。
高校法治教育不是专业的知识教育,而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实用价值教育。以记忆书本内容的方式完成法治教育已不再适合当前的形式。单纯的记忆知识点并不能实现学生对法治的理解和对法治的应用,反而会造成学生的轻视甚至反感,潜意识中仅仅把它作为一门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以书本为依据,按照课本内容简单讲解,以知识传授为重点,忽视法治教育的实用性和实际性,脱离实际的教学方法是不符合法治教育作为一门思想教育课的要求。
因此教师在进行课堂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以启发教育为主。在课堂中,教师不再作为主体,而是作为课堂活动的引导者,抛出问题或事实材料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互动,在发表自己观点和吸收他人观点的过程中不断反思,更好的形成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以学生作为主体的课堂,更容易使学生树立法治思维,养成法治意识。第二,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是法治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依据。通过案例的描述,把学生引入到具体情节或环境中去,教师不给予学生特定的方法和答案,而是让学生自己思考,以相关理论为依据,提出疑问,解答疑问,进而学习案例中所包含的法治知识,得出最终的结论。在案例讨论的过程中,还要认识案例所传递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价值,应用到自己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第三,重实用教育,轻知识教育。法治教育应该做到贴近生活,离开客观现实的理论讲解难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在课堂中的讲解要做到与时俱进,尽量选择学生了解和关注的大众热点问题,注重通过讲解来帮助学生树立法治意识,习得基本的法律途径,真正地做到学以致用。
此外,还需重视隐形课堂中的法治教育。如在计算机课堂中传递知识产权法,在汉语课堂中传递著作法,在自然科学课堂中传递环境保护法等。
三、建立高校“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从普通意义上来说,是指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某些方式给予特殊人员无偿的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本文所提到的高校法律援助与普通意义上的法律援助内涵并不等同,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特点,更加偏重于“援助”二字。大学生刚刚与社会接触,由于法律经验不足,用法能力欠缺,大学生受害、受骗现象甚至触犯法律等现象层出不穷。最近沸沸扬扬的女大学生“裸贷”事件,在法律、社会道德范畴引发热议。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校园贷款作为民间贷款的一种新型形式是合理合法的,这也就是校园贷在宣传中一直强调的部分。绝大多数受骗的学生,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开始接触这一贷款形式。可深究下来,裸照作为不适合的抵押物,“裸贷”肯定是违法违规的。最让人扼腕的是,因债款偿还无力,少数学生走向另一个极端。高校中发生的类似案件层出不穷,為了积极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除了改进学校教育教学以预防以外,还应当建设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使得在出现此类事件时能够及时积极应对。
建设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体现的是法律中所推崇的救济原则,更是保障和维护学生权利的重要体现。学生对涉及自己权益的事件向学校寻求帮助,学校通过专业的法律援助群体对事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进行解答,既有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树立、维权能力的深化,法律事件的合法解决更是成为其他学生法治教育的鲜明素材。高校法律援助除了重视实例教育、 经验传授外,还对学生的心理素质、沟通技巧、处事态度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处理比较棘手的案件时,克服学生的自身局限,帮助同学提高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学校通过每一次援助的进行,确认学生可能面临的法律困扰,审视学校在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教育学生维护权利,并不断提高学校的依法治校水平。 四、创设法治教育环境
所谓环境,指围绕某一主体并会对该主体产生影响的物质的、非物质的、自然的、社会的等因素的集合。对于大学生来说,影响法治教育的环境主要有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
校园是大学生每天生活与学习的必要实施场所,校园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首先,制度是高校顺利运行的基础,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有利于依法治校的实施。因此,要不断加强制度环境的建设,既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又要树立法律制度的权威,出台顺应时代变化的学校制度。例如,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其次,优秀文化环境的建设也尤为重要。文化由人创造,又在潜移默化中熏陶人。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场所,精髓就在于大学的文化内涵。不少大学把公平正义、自由平等、诚信民主、仁爱进取等作为学校学风,这些词语中无不体现出法治的原则。在校园中重视先进文化的宣扬,积极开展大学文化精神活动,让学生既能接受文化的陶冶,又能塑造法治品质。
社会是每一个社会人所处的大环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的营造,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将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带来强大助力。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政策环境不仅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等,还要包括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政策。针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政策的缺失,使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措施、定位等步骤出现偏差,导致法治教育的效能降低。因此,从国家层面出发的高校法治教育政策的补充完善是推进高校法治教育的保障。除此之外,社会法治环境的建设是大学生法治教育开展的重点。我国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这就分别从立法、司法、执法三个方面确立了我国的法律运行体系。根据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并在实践中有力地落实,这就为高校法治教育创设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五、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作为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在法治教育过程中担任不可或缺的角色。当前大学生在大学的学习,以课堂为主。而法治教育课作为一门实用性或价值性的课程,其教育的目的不在掌握知识和理论,以专业课的要求去实现法治教育,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特色,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对上海几所高校考察发现,基本上所有高校的法治教育课都是在课堂内进行的,基本没有走出校园,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在法治教育课之外,学校或学院无法定期组织学生开展以法治实践为中心的课外实践活动。有固定的法治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高校更是甚少。这些现象使得目前的法治教育不能深入,法治效果甚微。
在法治教育的专业课和选修课中应适当融入社会实践的内容。如在讲解某些法治案例时,可讓学生去法院旁听一些案件,观察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比起老师描述或视频展示来得更为直观和真实。除了依托课程以外,学校或学院也应有意识地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依托行业、企业、社区,建设课外实践基地,用社会大课堂来开拓学生的法治视野,培养学生的法治能力。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充分地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为教学服务,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实践中加深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并不断增强应用法律的能力和才干。
六、依托校园传播媒体
高校存在形形色色的校园传播媒体,有学校报刊、社团报刊、党团委报刊,学校电视台、广播台,以及网站、微信、微博、论坛等一系列的新媒体。这些都可以发展为法治教育的传播载体。学校可以在报刊和电台中设置专门的法治模块,传递法治事件、法治知识、法治政策等,让学生在课堂外以轻松的形式接受法治教育。新媒体是当前大学生每天都会接触到的网络环境,并逐渐成为学生获取日常信息最主要的渠道,他们的沟通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都受到影响,因此要特别注意应用好这些网络教育的阵地。网络有其及时性、丰富性、互动性等优点、也有自发性、盲目性等缺点,把握好新媒体的发展趋势,把法治教育与网络相结合,开辟一条新的教育载体,这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法治教育途径。
首先,在学校官微、官博和各学院的微信、微博上,定时推送与法治教育相关的文章、视频等。给学生营造一种良好的法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的熏陶。其次,利用学校的网页,增设法治教育的专门版面,把当前学校要开展的法治活动、法治教育学术讲座以及其他院校法治教育公开课的视频予以发布,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法治教育。最后,鼓励有专业法律素养的教师在微信、微博或论坛上发表自己的法治观点,与学生进行在线的沟通交流。在新媒体平台上不会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这大大缩短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
注释
① 臧宏.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体系探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
参考文献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59.
[2] 陈洁.我国大学生法治教育研究[D].复旦大学,2012.
[3] 黄佳.“法治中国”背景下高校法治教育的发展[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5:31.
[4] 赵晶.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又一载体——大学生法律援助[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
[5] 宋建申.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教育路径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