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当前阶段,城市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土地储备,这主要是因为能够随时随地的对储备的土地进行调配,其属于开展各项工作的关键。虽然征用土地的方式有很多种,不过大部分方式除了消耗较多的时间之外,同时也会浪费体力,无法加快工程開展进度,不利于城镇化工作正常开展。因此,土地储备现象是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有关于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和拓展完善工作。
关键词: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和完善策略
所谓土地储备,主要是指政府高效率对城市土地进行开发和应用的一种方式。对于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来讲,是我国在土地管理方式内从计划经济体系到市场经济体系的转变,在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粗放型转变为内涵集约型的背景下,在将经营城市当成一项要点,在提升土地利用率和优化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应用各种方式,以此达到土地资源保值增值的目的。
一、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具备的特征
从宏观角度进行探究,土地储备包含了城市土地储备和耕地储备两个方面,对于土地储备属性来讲,政府性和公众利益性是两项重要的关键词,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国内,都觉得城市土地储备是经由政府发动的一项土地宏观调控行为,主要包含了三方面,分别是土地收购、前期开发和土地供应,基于此,必须确保土地储备的统一性和整体性。首先,制定完善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遵循统一回收和统一供应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在该项领域内盘活的土地都必须全面纳入土地储备运行体系,政府统一进行收回,加以调整。在城市土地储备期间,加大目标协调性和整体性的重视力度,比如,确保空间内经济、生态效益以及近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统一,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综合性考虑经济效益。再加上城市储备具备增值性和外部性的特征。一般来讲,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取得的土地是没有进行基础设施开发的毛地,为了达到储备土地增值的目的,土地储备机构经常对提前规划好以及准备投入市场的土地搞好前期开发,然后将土地供应出去。如此一来,通过前期开发实现储备土地增值。
二、土地储备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土地收购补偿金额混乱
土地收购补偿金是目前土地储备期间存在的首要问题,大多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实质性原因是因为土地收购金额不符合双方提出的高要求,容易引发各项矛盾。因为没有制定清楚的法律法规对具体的土地收购补偿金额进行规定,当各项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不一致状态中,是统一标准还是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或者是城市内各项区域土地价格不一样的时候,是遵循统一标准还是依照当地区域的房价进行定义,都没有准确地标准。
(二)面临着严峻的土地收购储备风险
财政和银行贷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是我国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主要来源,因为土地收购储备所需的资金非常多,当经济发展方面出现问题以后,将会加剧土地收购储存资金风险的出现,使得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链断开。对于土地收购和储备内的资金来讲,均是通过银行贷款而来的,承担的高额利息非常多,当没有及时转让土地的话,土地自身形成的经济效益将和银行利息相抵消,这样的话,就从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风险的形成。在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环节中,因为利益方为了自身利益对资金进行调度,我国土地储备制度不具备完善性,有的收购人员经常去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进行违规操作,如此便加剧了土地储备风险的形成。
(三)土地收购市场公平性缺失
现阶段,大多数区域存在着强制性收购土地的情况,当地政府利用政府的权威性强制性对土地进行收购,强迫土地原有的使用者自主接受政府的收购行为,完全不注重土地原有使用者的合理要求,虽然在土地收购储备期间制定了相关的土地收购补偿标准,可是有的政府在收购期间并没有相关的依据标准来补偿土地原有使用则,在具体的土地收购行为中经常发生补偿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甚至是直接影响到了社会正常开展,此种现象除了难以将土地储备制度宏观调控效果有效体现出来之外,还会加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无法构建和谐社会。
(四)基层政府过度依赖于土地储备融资
经过对土地市场发展情况的进一步研究分析,可以发现,土地调控过于频繁,土地市场的波动变化比较大,我国的土地市场发展相对低迷,因此,就需要实施土地紧缩的政策,如果突然增大,则需要抑制土地热度过大的情况。如果仅仅根据所写的状况来看,土地储备实质上就如同大的蓄水池。如果从其他不同的角度来看,土地收购储备又可以起到保障用地的作用。因为土地储备是在建设用地基础之上进行的工作,所以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另外,又有地方政府作为依靠。所以,在我们国家良好的土地储备资源属于优秀的融资条件,然而,因此也会造成土地资源盲目开发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往往会实施滚动融资。然而,如果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土地储备,则会导致有效建设用地急剧减少,在不同程度上直接影响土地调控。
三、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及拓展完善
(一)创新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循环监控制度
在当前阶段,如果想要抵御土地收购储备所造成的风险,就需要保证高额的资金投入,提高土地收入储备资金的利用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的来源。在当前阶段,如果想要保证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顺利的展开,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循环使用。因此,就需要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开展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可以切实的提高土地资源的日常管理能力。不同的地区在实施土地收购以及储备时,还需要借助当地的情况来制定规划,通过这种方式在进一步确定土地收购储备资金所占的市场份额,为此,就需要通过科学化的收购以及储备计划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当地政府也需要进行政策性支持,积极的鼓励投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关注土地收益的分配情况,在此基础之上可以保证收购和储备的资金。
(二)针对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实施强有力的监管
在一般情况下,土地的收购以及储备工作实质上主要指的是政府对于土地市场的垄断,其中涵盖了不同的权利以及不同的经济利益。所以,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收购储备的监督管理。为此,需要创立土地收购以及储备信息公示制度,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的公开透明,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便于社会进行广泛监督,可以有效的防止出现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中的不法行为。此外,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监督,为此,作为土地收购储备部门来说,就需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的实际情况,做解说。此外,还需要改变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工作属性,需要及时转变以盈利为目的的工作模式,转变传统的考核模式。因为土地收购储备部门属于我国的事业单位,因此,国家财政进行补贴,所以其机构所做的行为都代表政府,由于所代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因此,需要考虑到所带来的效益。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强化对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的管理,与此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约束土地收购储备行为,确保工作的公平合理。另外,加快开展土地储备立法研究工作,尽快将土地储备纳入国家法制体系。明确土地储备机构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土地储备机构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个分支机构,是下属的事业单位,并明确其应该在整个城市发展中的职能和职责。由于目前的城市开发和改造主要以棚户区改造的方式进行,新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明确土地一级开发与棚户区改造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土地储备机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三)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土地储备机构的宏观调控能力
中央政府直接对各区域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着控股,并且这些土地储备机构属于非盈利性的经济实体,基于此种现象,中央政府需要对各项区域的提地机构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工作,以此确保中央政府可以对各项区域土地储备机构实际行为和结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各项区域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完全服从中央宏观调的基本需求,依照中央政府下达的政策进行操作,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全面控制土地的时序、布局和结构以及类型,进而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土地宏观调控能力,当土地储备实施了中央控股以后,各项区域的土地储备机构利益分配应当依照持有的股份进行合理划分。
四、结语
从以上论述来看,我国土地储备制度还有着较多的问题,仅仅可以对本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在操作期间还存在着严峻的强制性收购行为。所以,务必制定健全的土地储备制度,提升土地储备制度的调控能力,在落实土地储备资金机制的基础上对土地储备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王振坡,刘璐,牛家威.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演进逻辑与变革方向[J].中国房地产,2020(06):35-41.
[2]陈其昌.现行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给管理措施探讨[J].商业观察,2020(01):174.
[3]徐建春.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及拓展完善[J].中国土地科学,2020(01):7-10.
关键词: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和完善策略
所谓土地储备,主要是指政府高效率对城市土地进行开发和应用的一种方式。对于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来讲,是我国在土地管理方式内从计划经济体系到市场经济体系的转变,在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粗放型转变为内涵集约型的背景下,在将经营城市当成一项要点,在提升土地利用率和优化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应用各种方式,以此达到土地资源保值增值的目的。
一、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具备的特征
从宏观角度进行探究,土地储备包含了城市土地储备和耕地储备两个方面,对于土地储备属性来讲,政府性和公众利益性是两项重要的关键词,不管是在国外还是国内,都觉得城市土地储备是经由政府发动的一项土地宏观调控行为,主要包含了三方面,分别是土地收购、前期开发和土地供应,基于此,必须确保土地储备的统一性和整体性。首先,制定完善的城市土地储备体系,遵循统一回收和统一供应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在该项领域内盘活的土地都必须全面纳入土地储备运行体系,政府统一进行收回,加以调整。在城市土地储备期间,加大目标协调性和整体性的重视力度,比如,确保空间内经济、生态效益以及近期效益和长期效益的统一,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综合性考虑经济效益。再加上城市储备具备增值性和外部性的特征。一般来讲,城市土地储备机构取得的土地是没有进行基础设施开发的毛地,为了达到储备土地增值的目的,土地储备机构经常对提前规划好以及准备投入市场的土地搞好前期开发,然后将土地供应出去。如此一来,通过前期开发实现储备土地增值。
二、土地储备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
(一)土地收购补偿金额混乱
土地收购补偿金是目前土地储备期间存在的首要问题,大多数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实质性原因是因为土地收购金额不符合双方提出的高要求,容易引发各项矛盾。因为没有制定清楚的法律法规对具体的土地收购补偿金额进行规定,当各项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不一致状态中,是统一标准还是遵循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或者是城市内各项区域土地价格不一样的时候,是遵循统一标准还是依照当地区域的房价进行定义,都没有准确地标准。
(二)面临着严峻的土地收购储备风险
财政和银行贷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是我国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主要来源,因为土地收购储备所需的资金非常多,当经济发展方面出现问题以后,将会加剧土地收购储存资金风险的出现,使得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链断开。对于土地收购和储备内的资金来讲,均是通过银行贷款而来的,承担的高额利息非常多,当没有及时转让土地的话,土地自身形成的经济效益将和银行利息相抵消,这样的话,就从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风险的形成。在具体的土地收购储备环节中,因为利益方为了自身利益对资金进行调度,我国土地储备制度不具备完善性,有的收购人员经常去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进行违规操作,如此便加剧了土地储备风险的形成。
(三)土地收购市场公平性缺失
现阶段,大多数区域存在着强制性收购土地的情况,当地政府利用政府的权威性强制性对土地进行收购,强迫土地原有的使用者自主接受政府的收购行为,完全不注重土地原有使用者的合理要求,虽然在土地收购储备期间制定了相关的土地收购补偿标准,可是有的政府在收购期间并没有相关的依据标准来补偿土地原有使用则,在具体的土地收购行为中经常发生补偿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甚至是直接影响到了社会正常开展,此种现象除了难以将土地储备制度宏观调控效果有效体现出来之外,还会加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无法构建和谐社会。
(四)基层政府过度依赖于土地储备融资
经过对土地市场发展情况的进一步研究分析,可以发现,土地调控过于频繁,土地市场的波动变化比较大,我国的土地市场发展相对低迷,因此,就需要实施土地紧缩的政策,如果突然增大,则需要抑制土地热度过大的情况。如果仅仅根据所写的状况来看,土地储备实质上就如同大的蓄水池。如果从其他不同的角度来看,土地收购储备又可以起到保障用地的作用。因为土地储备是在建设用地基础之上进行的工作,所以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另外,又有地方政府作为依靠。所以,在我们国家良好的土地储备资源属于优秀的融资条件,然而,因此也会造成土地资源盲目开发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往往会实施滚动融资。然而,如果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土地储备,则会导致有效建设用地急剧减少,在不同程度上直接影响土地调控。
三、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及拓展完善
(一)创新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循环监控制度
在当前阶段,如果想要抵御土地收购储备所造成的风险,就需要保证高额的资金投入,提高土地收入储备资金的利用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的来源。在当前阶段,如果想要保证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顺利的展开,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循环使用。因此,就需要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来开展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可以切实的提高土地资源的日常管理能力。不同的地区在实施土地收购以及储备时,还需要借助当地的情况来制定规划,通过这种方式在进一步确定土地收购储备资金所占的市场份额,为此,就需要通过科学化的收购以及储备计划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当地政府也需要进行政策性支持,积极的鼓励投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关注土地收益的分配情况,在此基础之上可以保证收购和储备的资金。
(二)针对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实施强有力的监管
在一般情况下,土地的收购以及储备工作实质上主要指的是政府对于土地市场的垄断,其中涵盖了不同的权利以及不同的经济利益。所以,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收购储备的监督管理。为此,需要创立土地收购以及储备信息公示制度,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的公开透明,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便于社会进行广泛监督,可以有效的防止出现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中的不法行为。此外,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强监督,为此,作为土地收购储备部门来说,就需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的实际情况,做解说。此外,还需要改变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工作属性,需要及时转变以盈利为目的的工作模式,转变传统的考核模式。因为土地收购储备部门属于我国的事业单位,因此,国家财政进行补贴,所以其机构所做的行为都代表政府,由于所代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调控,因此,需要考虑到所带来的效益。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加强强化对土地收购以及储备工作的管理,与此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制度约束土地收购储备行为,确保工作的公平合理。另外,加快开展土地储备立法研究工作,尽快将土地储备纳入国家法制体系。明确土地储备机构的定位和职能,明确土地储备机构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个分支机构,是下属的事业单位,并明确其应该在整个城市发展中的职能和职责。由于目前的城市开发和改造主要以棚户区改造的方式进行,新的法律法规也需要明确土地一级开发与棚户区改造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土地储备机构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三)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土地储备机构的宏观调控能力
中央政府直接对各区域的土地储备机构进行着控股,并且这些土地储备机构属于非盈利性的经济实体,基于此种现象,中央政府需要对各项区域的提地机构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工作,以此确保中央政府可以对各项区域土地储备机构实际行为和结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各项区域的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完全服从中央宏观调的基本需求,依照中央政府下达的政策进行操作,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全面控制土地的时序、布局和结构以及类型,进而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土地宏观调控能力,当土地储备实施了中央控股以后,各项区域的土地储备机构利益分配应当依照持有的股份进行合理划分。
四、结语
从以上论述来看,我国土地储备制度还有着较多的问题,仅仅可以对本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在操作期间还存在着严峻的强制性收购行为。所以,务必制定健全的土地储备制度,提升土地储备制度的调控能力,在落实土地储备资金机制的基础上对土地储备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王振坡,刘璐,牛家威.我国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演进逻辑与变革方向[J].中国房地产,2020(06):35-41.
[2]陈其昌.现行土地储备制度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给管理措施探讨[J].商业观察,2020(01):174.
[3]徐建春.土地储备制度创新及拓展完善[J].中国土地科学,2020(0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