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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周刊》:我们注意到,今年4月中国美国商会首次将政府采购方面的内容专章列入自己的年度白皮书,其中对中国的政府采购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请问为何在今年的白皮书里重点强调了政府采购?
柏迈高:过去几年间,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增长令人瞩目,中国政府消费的构成也日益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已从单纯的商品需求延伸至对服务和工程的需求。未来,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无疑将继续扩大。而在中国政府为应对经济危机推出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很多项目均在政府采购范围内。许多美国企业希望参与其中,若能全面参与经济刺激计划,将会为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复苏作出很大的贡献。因此,中国美国商会也开始关注这一重要领域。
《商务周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这是不是也表明了中国政府在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方面的积极态度?
柏迈高:我们对中国《政府采购法》框架下努力提高投标的透明度和竞争性表示赞赏,然而中国的《招标投标法》由于存在非透明和歧视性等问题,仍使人备感困扰。
《政府采购法》出台后,中国财政部随后解释说,采购法并不涵盖与“公共工程项目”相关的采购,这令人困惑,因为公共工程项目至少占据了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半壁江山。2000年1月颁布的《中国招标投标法》引发了更多疑虑,因为它缺少《政府采购法》所包含的许多基本原则,这似乎有悖于中国在2001年的入世议定书中做出的承诺。我们促请中国按照《政府采购法》来规范《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希望中国将这两个法律协调统一,以便将“公共工程项目”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范围。
《商务周刊》:在正式加入GPA之前,法律上允许中国实施有差别的政府采购政策,也允许出台优先购买国货的政策,而在中国目前推出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似乎也明确了采购要向本国产品倾斜,对此您怎么看待?
柏迈高:尽管在正式加入GPA之前,法律上允许中国实施合乎国内的有差别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人们担心的是,在政府采购方面,中国正在以一种不透明的方式,更多地实施限制性的贸易壁垒。
考虑到中国已同意加入GPA,中国政府须进一步改革其政府采购体制,向全面遵守GPA原则的方向努力。这意味着中国应当努力改变其现行的国货优先的做法。因为许多所谓的“外国”公司销售的产品其实都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因而很难判断某一产品是“国货”还是“外国产品”。
《商务周刊》:目前,中国正在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加入GPA的进程,并在7月底举行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明确加快这一进程,您认为中国下一步要想成为GPA成员还需要哪些努力?
柏迈高:我们认为中国尽快加入GPA是其当务之急,并对中国政府采购体制国际化改革的目标表示赞赏。尽管中国在2007年12月提交的初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清单受到欢迎,但要加入GPA,还需要中国提交一份对现有GPA成员国具有商业意义的改进出价,包括(1)与现有成员国的承诺一致的价值合同门槛;(2)扩大政府采购的覆盖面,囊括大部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与其相关实体;(3)涵盖大部分服务,并以否定式列表的方式表述;(4)对现有GPA成员国相对公平的采购例外;(5)立即启动加入进程而无过渡期。
《商务周刊》:随着中国将来加入GPA,美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也会向中国供应商对等开放,但在中国企业实力明显弱于欧美企业的情况下,能否实现真正的对等?
柏迈高:中国美国商会确信在未来30年的中美关系中,可以实现“三个1万亿”的目标,即美国对华商品和服务年出口额达到1万亿美元,美国企业在华产值实现1万亿美元,中国对美累计投资达到1万亿美元。成功实现这些目标,将为中美两国经济带来长期强劲的增长,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显然是双赢的。目前中国对美投资还不多,但随着中国企业的强大,这是非常有潜力的。美国联邦总务局前代理局长威廉姆斯曾对中国媒体表示,美国联邦政府年采购额约500亿美元,如果中国加入GPA,这一巨大市场也将对中国企业打开公平竞争的大门。
柏迈高:过去几年间,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增长令人瞩目,中国政府消费的构成也日益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已从单纯的商品需求延伸至对服务和工程的需求。未来,中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无疑将继续扩大。而在中国政府为应对经济危机推出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很多项目均在政府采购范围内。许多美国企业希望参与其中,若能全面参与经济刺激计划,将会为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复苏作出很大的贡献。因此,中国美国商会也开始关注这一重要领域。
《商务周刊》:最近几年,中国政府已经出台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这是不是也表明了中国政府在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方面的积极态度?
柏迈高:我们对中国《政府采购法》框架下努力提高投标的透明度和竞争性表示赞赏,然而中国的《招标投标法》由于存在非透明和歧视性等问题,仍使人备感困扰。
《政府采购法》出台后,中国财政部随后解释说,采购法并不涵盖与“公共工程项目”相关的采购,这令人困惑,因为公共工程项目至少占据了中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半壁江山。2000年1月颁布的《中国招标投标法》引发了更多疑虑,因为它缺少《政府采购法》所包含的许多基本原则,这似乎有悖于中国在2001年的入世议定书中做出的承诺。我们促请中国按照《政府采购法》来规范《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希望中国将这两个法律协调统一,以便将“公共工程项目”列入“政府采购项目”范围。
《商务周刊》:在正式加入GPA之前,法律上允许中国实施有差别的政府采购政策,也允许出台优先购买国货的政策,而在中国目前推出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似乎也明确了采购要向本国产品倾斜,对此您怎么看待?
柏迈高:尽管在正式加入GPA之前,法律上允许中国实施合乎国内的有差别的政府采购政策,但人们担心的是,在政府采购方面,中国正在以一种不透明的方式,更多地实施限制性的贸易壁垒。
考虑到中国已同意加入GPA,中国政府须进一步改革其政府采购体制,向全面遵守GPA原则的方向努力。这意味着中国应当努力改变其现行的国货优先的做法。因为许多所谓的“外国”公司销售的产品其实都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因而很难判断某一产品是“国货”还是“外国产品”。
《商务周刊》:目前,中国正在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加入GPA的进程,并在7月底举行的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明确加快这一进程,您认为中国下一步要想成为GPA成员还需要哪些努力?
柏迈高:我们认为中国尽快加入GPA是其当务之急,并对中国政府采购体制国际化改革的目标表示赞赏。尽管中国在2007年12月提交的初步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清单受到欢迎,但要加入GPA,还需要中国提交一份对现有GPA成员国具有商业意义的改进出价,包括(1)与现有成员国的承诺一致的价值合同门槛;(2)扩大政府采购的覆盖面,囊括大部分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与其相关实体;(3)涵盖大部分服务,并以否定式列表的方式表述;(4)对现有GPA成员国相对公平的采购例外;(5)立即启动加入进程而无过渡期。
《商务周刊》:随着中国将来加入GPA,美国的政府采购市场也会向中国供应商对等开放,但在中国企业实力明显弱于欧美企业的情况下,能否实现真正的对等?
柏迈高:中国美国商会确信在未来30年的中美关系中,可以实现“三个1万亿”的目标,即美国对华商品和服务年出口额达到1万亿美元,美国企业在华产值实现1万亿美元,中国对美累计投资达到1万亿美元。成功实现这些目标,将为中美两国经济带来长期强劲的增长,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显然是双赢的。目前中国对美投资还不多,但随着中国企业的强大,这是非常有潜力的。美国联邦总务局前代理局长威廉姆斯曾对中国媒体表示,美国联邦政府年采购额约500亿美元,如果中国加入GPA,这一巨大市场也将对中国企业打开公平竞争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