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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党的第九、第十届中央委员周兴,于1905年出生在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一个以做爆竹为生的小手工业家庭,本名刘旧邦,后改名刘维新、周兴;1925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随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任西北政治保卫局局长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直至1949年建国前夕。1954年8月,周兴调任中央公安部副部长,分管全国的治安和劳改工作。上任伊始,周兴就十分关心首都和全国的治安状况。
1957年初,河北、山东和东北等地农村的一批盲目流动人员涌进北京,同一些二流子、懒汉、小偷混杂在一起。他们晚上在前门火车站候车室睡觉,白天则到闹市区进行偷窃、诈骗、耍流氓等活动,对社会治安危害很大。周兴从铁路公安部门得知这个情况后,高度重视。为了取得第一手材料,他决定亲自去前门火车站“微服私访”。
1957年春节前夕一个寒风刺骨的夜晚,周兴穿一套蓝布旧棉袄,头戴一顶翻羊皮帽,脚穿一双棉鞋,打扮成一个农村干部模样,带着秘书周永祺、警卫员和驾驶员一行四人,悄悄地走进前门火车站,从票房、行李库、站台各处转了一圈,重点私访了候车室里的盲流人员。
周兴来到候车室的一个角落里,向歪着身子躺在一条凳子上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姑娘问道:“小姑娘,你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那姑娘挺大方地回答说:“俺从沧州来,老家是山东的,不到哪儿去,想在北京找一个工作。”
“你来北京多久了?”
“有个十来天了!”
“怎么生活呢?”
“反正饿不着!”说到这里,小姑娘站起来,一撅嘴就走开了。
正在这时,旁边一位背着一个小娃娃的中年妇女惊叫起来:“抓小偷!抓小偷!我的钱包丢了!”她一边叫,一边追向一个瘦骨嶙峋的未成年男孩,不一会儿,围观的人挤成了一团。
一场混战之后,两位民警把这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男孩带到派出所去了。
周兴在票房处还遇见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大爷。他站在门口,泪流满面地向周兴诉说他被骗的经过:他是从辽宁营口农村来北京寻亲的,因为没有找到,就在候车室凑合睡了一觉。第二天,他到票房准备买回程票时,发现排队人很多。这时,有个小伙子主动问他要买到哪儿的票,表示愿意帮助购买。他信以为真,便把20多元车票钱交给了那个小伙子。没想到,转眼工夫,那个小伙子就不见了……周兴听完老大爷的诉说后,立即叫秘书周永祺带老大爷去北京铁路分局车站派出所,交由跟车民警把他送回营口。随后,派出所长听说是周副部长来车站查访,很快把他请到派出所的楼上,详细汇报了车站的治安情况。周兴一边听,一边记;一边提问,一边与所长共议对策。
微服夜访之后,周兴回到部里,稍事休息即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并向中央领导写了一份简报,具体汇报了首都治安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了具体对策。中央领导十分重视该简报,决定由周兴具体负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靠和发动群众,在北京开展一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在民政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一大批盲流人员及游民被收容或遣送了,首都社会治安秩序大为改观。
同样是1957年春,周兴从各地所反映的情况中获悉,在北京到满洲里那条通往东北三省铁路沿线的沈阳、长春、哈尔滨等重要城市,治安情况也非常差;在沈阳火车站还发生了流氓团伙打架斗殴甚至污辱殴打前去制止事态的抚顺市检察长事件。对此,周兴深感不安。他先后派出几个工作组到沿线各重要火车站进行调查,并把查明的情况汇报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作出决定,由周兴具体负责,在铁路沿线开展一场打击流氓犯罪活动的斗争。在辽宁省委的大力支持下,此次整治收容了沈阳火车站的400多个流氓,沿线的治安状况有了根本好转。
社会治安工作的实践,使中央政法战线的领导认识到,需要制定一个相应的法规来加以管理。为此,周兴多次和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专家进行商谈,并在彭真、罗瑞卿的支持下,具体负责治安条例的起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一部共计34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57年10月22日通过并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治安法规,该法规一直沿用至上世纪80年代。
责编/玉坤
1957年初,河北、山东和东北等地农村的一批盲目流动人员涌进北京,同一些二流子、懒汉、小偷混杂在一起。他们晚上在前门火车站候车室睡觉,白天则到闹市区进行偷窃、诈骗、耍流氓等活动,对社会治安危害很大。周兴从铁路公安部门得知这个情况后,高度重视。为了取得第一手材料,他决定亲自去前门火车站“微服私访”。
1957年春节前夕一个寒风刺骨的夜晚,周兴穿一套蓝布旧棉袄,头戴一顶翻羊皮帽,脚穿一双棉鞋,打扮成一个农村干部模样,带着秘书周永祺、警卫员和驾驶员一行四人,悄悄地走进前门火车站,从票房、行李库、站台各处转了一圈,重点私访了候车室里的盲流人员。
周兴来到候车室的一个角落里,向歪着身子躺在一条凳子上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姑娘问道:“小姑娘,你从哪儿来?到哪儿去?”
那姑娘挺大方地回答说:“俺从沧州来,老家是山东的,不到哪儿去,想在北京找一个工作。”
“你来北京多久了?”
“有个十来天了!”
“怎么生活呢?”
“反正饿不着!”说到这里,小姑娘站起来,一撅嘴就走开了。
正在这时,旁边一位背着一个小娃娃的中年妇女惊叫起来:“抓小偷!抓小偷!我的钱包丢了!”她一边叫,一边追向一个瘦骨嶙峋的未成年男孩,不一会儿,围观的人挤成了一团。
一场混战之后,两位民警把这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男孩带到派出所去了。
周兴在票房处还遇见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大爷。他站在门口,泪流满面地向周兴诉说他被骗的经过:他是从辽宁营口农村来北京寻亲的,因为没有找到,就在候车室凑合睡了一觉。第二天,他到票房准备买回程票时,发现排队人很多。这时,有个小伙子主动问他要买到哪儿的票,表示愿意帮助购买。他信以为真,便把20多元车票钱交给了那个小伙子。没想到,转眼工夫,那个小伙子就不见了……周兴听完老大爷的诉说后,立即叫秘书周永祺带老大爷去北京铁路分局车站派出所,交由跟车民警把他送回营口。随后,派出所长听说是周副部长来车站查访,很快把他请到派出所的楼上,详细汇报了车站的治安情况。周兴一边听,一边记;一边提问,一边与所长共议对策。
微服夜访之后,周兴回到部里,稍事休息即召集相关人员讨论,并向中央领导写了一份简报,具体汇报了首都治安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了具体对策。中央领导十分重视该简报,决定由周兴具体负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依靠和发动群众,在北京开展一场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在民政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一大批盲流人员及游民被收容或遣送了,首都社会治安秩序大为改观。
同样是1957年春,周兴从各地所反映的情况中获悉,在北京到满洲里那条通往东北三省铁路沿线的沈阳、长春、哈尔滨等重要城市,治安情况也非常差;在沈阳火车站还发生了流氓团伙打架斗殴甚至污辱殴打前去制止事态的抚顺市检察长事件。对此,周兴深感不安。他先后派出几个工作组到沿线各重要火车站进行调查,并把查明的情况汇报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作出决定,由周兴具体负责,在铁路沿线开展一场打击流氓犯罪活动的斗争。在辽宁省委的大力支持下,此次整治收容了沈阳火车站的400多个流氓,沿线的治安状况有了根本好转。
社会治安工作的实践,使中央政法战线的领导认识到,需要制定一个相应的法规来加以管理。为此,周兴多次和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专家进行商谈,并在彭真、罗瑞卿的支持下,具体负责治安条例的起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一部共计34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57年10月22日通过并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治安法规,该法规一直沿用至上世纪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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