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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云南省创造性地提出了“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简称“三生教育”)的教育理念,并在云南的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三生教育”刚实施,就受到了国内外各界人士,特别是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至今已在我国24个省市的部分地区和学校展开,取得了显著成效。
笔者认为,“三生教育”不是一个孤立的领域,它总是以社会环境为依托、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其成败不仅与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密切相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环境紧密相连,既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也对社会环境产生一定作用。同时,无论学校教育或者家庭教育,都离不开社会教育这个大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三生教育”,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社会对实施“三生教育”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强化、挖掘已有的环境优势,推动整个社会环境中各因素的优化组合,努力营造有利于“三生教育”的社会环境。
一、社会环境因素存在的客观性和重要性,决定了推行“三生教育”需要遵循若干原则
马克思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的正确思想或错误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与环境发生密切的联系。相对于社会环境而言,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并不起决定因素,起决定因素的是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因素存在的客观性和重要性,决定了推行“三生教育”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系统原则。“三生教育”过程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以及社会环境4个基本要素构成,必须以系统的视角,采取系统分析的方法,正确认识和把握影响教育对象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形成与发展的各种环境因素,以增强“三生教育”的针对性。青少年正处在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逐步形成并渐趋稳定的阶段,对环境的依赖性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的教育对象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方式等总是不同程度地反映着当前这一特定时代的要求,同时又深受个人具体生活环境因素的制约。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三生教育”的过程中,在对教育对象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方式进行评价时,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应坚持系统原则,深入分析教育对象行为的内在思想基础和外在环境因素,从而有效增强“三生教育”的针对性。
第二,发展原则。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学校教育绝不是孤立的“院墙教育”,学校教育主导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它必然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社会环境、个人条件发生变化时,人们业已形成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必然受到撞击或震动。因此,“三生教育”要发挥最大的效力,必须建立在环境影响的一致性基础之上。“三生教育”工作需要善于把握不断变化的环境,善于分析这种变化了的环境已经或可能给教育对象带来的各种影响,要在环境的变化中来把握教育对象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变化,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使“三生教育”始终与变化了的时代主题相适应、与变化着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与鲜活生动的教育对象思想实际相适应,始终保持“三生教育”的时代感。
第三,开放原则。生命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认知生命、珍爱生命、敬畏生命,不但认知自然生命,还要认知社会生命、精神生命;生存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认知生存,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发展能力、创造能力;生活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认知生活、热爱生活、奋斗生活、幸福生活。可见,“三生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政治制度、经济状况、文化氛围等息息相关。“三生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更加社会化、开放性的教育模式。因此,“三生教育”过程不应自我孤立、自我封闭,而应成为开放系统,保障“三生教育”活动不滞后于社会发展,不脱离社会现实要求,不与教育功能相背离,不与社会环境相错位,使“三生教育”始终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贴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
第四,实践原则。目前的“三生教育”主要还停留在课堂教学层面,即在学校开设专门的“三生教育”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编写教材,列入课表,保证学时,给予学分。这无疑是很有必要且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但还不能完全体现“三生教育”的内在要求,必须进一步拓展“三生教育”的社会实践途径,使“三生教育”真正成为实践中潜移默化的影响过程,成为生活中的教育、实践中的教育。
二、营造“三生教育”良好社会环境的基本途径
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深刻认识“三生教育”的理念和思想,成为全社会“三生教育”积极的提倡者、号召者,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三生教育”是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接受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从而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过程。从根本上讲,“三生教育”并不是教育理论创新,而是对教育本真的一种回归。其意义在于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确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而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地说,当前不少地方领导虽然重视教育,但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责任认识不完全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把素质教育当成了一项“软任务”,有的地方政府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抓教育工作简单化、片面化。面对这些现象,各级政府必须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确立素质教育的科学理念,科学协调教育的发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推进本行政区域“三生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同时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好社会舆论,用好新闻媒体,成为“三生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宣传人。
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形成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对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人们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热情;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充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加强技防建设,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 第三,加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文化环境主要是指精神文化环境,包括传统、精神面貌、心理状态等。社会文化环境对人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形成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人们往往从影视、歌曲、文学作品中寻找自己的偶像,确定自己的人生信念。因此,文化生产者和经营者对社会道德伦理、社会理想建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审美观念的引导,提倡高雅、健康的审美情趣,要坚决制止出版、播映、演出格调低下的作品和节目,依法打击反动、淫秽等非法出版物,让健康的文化产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在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要特别加强对网络所形成的虚拟环境的研究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倡导文明的网络风气,避免网络对青少年思想产生不良影响。要严格审查面向青少年的游戏软件内容,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各类青少年读物和视听产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网络环境的建设,建立健全信息传播系统;社会的各类文化机构要把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融入其中,充分发挥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功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第四,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社会教育单位的作用,大力开展校外教育。要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科普基地、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社会教育单位,用好具有公益性质的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社会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政策;要抓住云南省大部分县(市、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的机遇,继续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关工作,督促完成建设任务,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按照公益性原则大力开展校外教育,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长效机制;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生产劳动基地。围绕“三生教育”的目标,确定社会实践活动选题,结合学生专业特点,根据就近原则,按地区或专业自愿组合,在责任教师指导下深入城镇、社区、乡村、厂矿、军营、学校开展文化服务、勤工助学、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区援助、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体验自己的价值,感悟生命、学会生存、幸福生活。在各中小学德育实践基地开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止青少年犯罪、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展室,让学生参加实践。
作者单位
云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责任编辑 李配亮◇
笔者认为,“三生教育”不是一个孤立的领域,它总是以社会环境为依托、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的。其成败不仅与学校环境、家庭环境密切相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环境紧密相连,既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也对社会环境产生一定作用。同时,无论学校教育或者家庭教育,都离不开社会教育这个大环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三生教育”,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社会对实施“三生教育”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充分利用、强化、挖掘已有的环境优势,推动整个社会环境中各因素的优化组合,努力营造有利于“三生教育”的社会环境。
一、社会环境因素存在的客观性和重要性,决定了推行“三生教育”需要遵循若干原则
马克思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人的正确思想或错误思想的形成和发展,都与环境发生密切的联系。相对于社会环境而言,自然环境对人的影响并不起决定因素,起决定因素的是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因素存在的客观性和重要性,决定了推行“三生教育”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系统原则。“三生教育”过程由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以及社会环境4个基本要素构成,必须以系统的视角,采取系统分析的方法,正确认识和把握影响教育对象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形成与发展的各种环境因素,以增强“三生教育”的针对性。青少年正处在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逐步形成并渐趋稳定的阶段,对环境的依赖性表现得尤为明显。我们的教育对象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方式等总是不同程度地反映着当前这一特定时代的要求,同时又深受个人具体生活环境因素的制约。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三生教育”的过程中,在对教育对象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方式进行评价时,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应坚持系统原则,深入分析教育对象行为的内在思想基础和外在环境因素,从而有效增强“三生教育”的针对性。
第二,发展原则。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但是,学校教育绝不是孤立的“院墙教育”,学校教育主导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它必然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社会环境、个人条件发生变化时,人们业已形成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必然受到撞击或震动。因此,“三生教育”要发挥最大的效力,必须建立在环境影响的一致性基础之上。“三生教育”工作需要善于把握不断变化的环境,善于分析这种变化了的环境已经或可能给教育对象带来的各种影响,要在环境的变化中来把握教育对象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变化,从而有针对性地调整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手段,使“三生教育”始终与变化了的时代主题相适应、与变化着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与鲜活生动的教育对象思想实际相适应,始终保持“三生教育”的时代感。
第三,开放原则。生命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认知生命、珍爱生命、敬畏生命,不但认知自然生命,还要认知社会生命、精神生命;生存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认知生存,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发展能力、创造能力;生活教育是使受教育者认知生活、热爱生活、奋斗生活、幸福生活。可见,“三生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政治制度、经济状况、文化氛围等息息相关。“三生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更加社会化、开放性的教育模式。因此,“三生教育”过程不应自我孤立、自我封闭,而应成为开放系统,保障“三生教育”活动不滞后于社会发展,不脱离社会现实要求,不与教育功能相背离,不与社会环境相错位,使“三生教育”始终贴近社会生活的实际,贴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
第四,实践原则。目前的“三生教育”主要还停留在课堂教学层面,即在学校开设专门的“三生教育”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编写教材,列入课表,保证学时,给予学分。这无疑是很有必要且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但还不能完全体现“三生教育”的内在要求,必须进一步拓展“三生教育”的社会实践途径,使“三生教育”真正成为实践中潜移默化的影响过程,成为生活中的教育、实践中的教育。
二、营造“三生教育”良好社会环境的基本途径
首先,各级党委和政府应深刻认识“三生教育”的理念和思想,成为全社会“三生教育”积极的提倡者、号召者,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三生教育”是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接受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从而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主体认知和行为过程。从根本上讲,“三生教育”并不是教育理论创新,而是对教育本真的一种回归。其意义在于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确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而正确的教育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地说,当前不少地方领导虽然重视教育,但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责任认识不完全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把素质教育当成了一项“软任务”,有的地方政府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抓教育工作简单化、片面化。面对这些现象,各级政府必须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确立素质教育的科学理念,科学协调教育的发展。以素质教育为主题,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推进本行政区域“三生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同时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好社会舆论,用好新闻媒体,成为“三生教育”的积极倡导者和宣传人。
其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形成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对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人员配置、装备配备,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人们参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的热情;公安机关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充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加强技防建设,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 第三,加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文化环境主要是指精神文化环境,包括传统、精神面貌、心理状态等。社会文化环境对人的生命观、生存观、生活观的形成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人们往往从影视、歌曲、文学作品中寻找自己的偶像,确定自己的人生信念。因此,文化生产者和经营者对社会道德伦理、社会理想建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审美观念的引导,提倡高雅、健康的审美情趣,要坚决制止出版、播映、演出格调低下的作品和节目,依法打击反动、淫秽等非法出版物,让健康的文化产品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在网络迅速发展的今天,要特别加强对网络所形成的虚拟环境的研究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倡导文明的网络风气,避免网络对青少年思想产生不良影响。要严格审查面向青少年的游戏软件内容,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的各类青少年读物和视听产品;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网络环境的建设,建立健全信息传播系统;社会的各类文化机构要把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融入其中,充分发挥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功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第四,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社会教育单位的作用,大力开展校外教育。要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科普基地、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社会教育单位,用好具有公益性质的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社会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的政策;要抓住云南省大部分县(市、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的机遇,继续做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有关工作,督促完成建设任务,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按照公益性原则大力开展校外教育,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长效机制;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生产劳动基地。围绕“三生教育”的目标,确定社会实践活动选题,结合学生专业特点,根据就近原则,按地区或专业自愿组合,在责任教师指导下深入城镇、社区、乡村、厂矿、军营、学校开展文化服务、勤工助学、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区援助、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体验自己的价值,感悟生命、学会生存、幸福生活。在各中小学德育实践基地开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止青少年犯罪、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展室,让学生参加实践。
作者单位
云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责任编辑 李配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