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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条件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文化建设的成效相对于社会经济建设指标缺少硬性的规范标准,那么,作为文化建设者,如何谋划好、建设好地方文化事业呢?在这里,笔者谨以沈丘县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成功案例为例,浅谈一下文化工作项目化的具体做法,并研究分析创新文化工作项目化的一点个人建议,以期对进一步繁荣发展地方文化事业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
一、沈丘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基本做法
自2011年以来,沈丘县文化系统按照县委提出的“经济工作项目化,文化工作也要项目化的”总体要求,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和支持下,从项目筛选制定到项目实施严格实行目标制、项目制、责任制、考评制、奖惩制五项管理措施。
(一)贯彻上级精神“目标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促进地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在项目化建设初期实行“目标制”管理机制,在制定工作规划时,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组织召开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座谈会,摸清文化工作现状,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工作目标,拟定文化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工作规划。通过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通过,得到县编委、发改委、县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从组织和资金上完善了项目建设的保障机制。
(二)落实工作目标“项目制”。为有效推进文化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沈丘县文化系统将经济学中“项目化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入文化工作中,实行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管理模式,如,在2012年初,制定《2012年沈丘县文化工作项目建设一览表》,在文化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几方面确立了9项文化重点建设项目,包括7000万元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文化商业街”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为文化的工作开展找准了抓手,豐富了载体。
(三)实施项目建设“责任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把项目内容以制度形式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量化、细化和深化,构筑起“主体明确、分工清晰、层层落实”的责任任务分解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文化中心和局二级机构各单位与部机关签订了《文化工作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每个项目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三明确”,形成牵头领导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面抓、配合单位协同抓、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良好工作格局。目前,我县在规划文化商业街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制管理机制,从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主体三方面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严格工程建筑进度和质量监督机制,为项目建设的开工建设做好了铺垫。
(四)严格绩效考评“奖惩制”。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按年终考评结果,对乡镇和文化系统各单位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进行了业绩排序,并移交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年度单位评先和干部提拔时的依据。实施了“文化产业发展贡献奖”、“沈丘文艺精品奖”等激励措施,奖励了先进,通报了落后,真正做到“让吃苦的人吃香、让有为的人有位、让实干的人实惠”,逐步完善项目化考评机制,进一步催生了文化干部去主动创新、敢于创新的内在动力。
二、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启示
(一)引领带动,政府主体投资建项目。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每位文化干部,要总结、吸取文化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更新观念,继续坚持“用项目建设支撑文化发展,用文化创新培育新项目”的理念来推进文化工作新项目建设。按照这一思路,地方政府应研究成立文化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这个小组要设立有文化、发改委、财政局共同参与的建设责任主体,要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运营资金保障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新的文化项目建设才能有更好的组织保障,才能更好地保障政府投入资金的科学化管理,才能夯实各项工作职责,才能有效推进文化项目建设的进程。
(二)拓宽渠道,社会多元融资促项目。我县“中华槐园”等文化产业项目的实践建设经验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今天,资金总是逐利而动,只要有好的项目,资金就会源源而来。文化项目建设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立足资源办项目,激活民间资本办项目,利用外资办项目,通过市场运作渠道来筹措项目资金。以后,我们要解决宣传文化项目建设中资金匮缺的“瓶颈”问题,就要着眼于提高文化项目建设标准,提高项目社会消费受众面;就要着眼于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宣传,才能提高宣传文化项目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才能拓宽文化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三)立足实际,围绕需求夯实重点项目。发展文化事业的根本是服务群众、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项目建设要立足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这一根本,要发挥好地方文化核心区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城市规划设计建设,重点打造好地方文化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建设,满足城乡群众不同层次的文化娱乐需求;要发挥好文化教育大众的功能,围绕“三农”文化需求,深入搞好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基层服务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发挥好文化生活塑造核心价值观作用,围绕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实施开展一批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文化活动项目和文艺精品建设工程。
(作者单位:河南省沈丘县文广新局)
一、沈丘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基本做法
自2011年以来,沈丘县文化系统按照县委提出的“经济工作项目化,文化工作也要项目化的”总体要求,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和支持下,从项目筛选制定到项目实施严格实行目标制、项目制、责任制、考评制、奖惩制五项管理措施。
(一)贯彻上级精神“目标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促进地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在项目化建设初期实行“目标制”管理机制,在制定工作规划时,按照上级要求,通过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组织召开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座谈会,摸清文化工作现状,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工作目标,拟定文化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工作规划。通过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通过,得到县编委、发改委、县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从组织和资金上完善了项目建设的保障机制。
(二)落实工作目标“项目制”。为有效推进文化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沈丘县文化系统将经济学中“项目化管理”理念和模式引入文化工作中,实行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管理模式,如,在2012年初,制定《2012年沈丘县文化工作项目建设一览表》,在文化队伍建设、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几方面确立了9项文化重点建设项目,包括7000万元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2亿元“文化商业街”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为文化的工作开展找准了抓手,豐富了载体。
(三)实施项目建设“责任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把项目内容以制度形式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量化、细化和深化,构筑起“主体明确、分工清晰、层层落实”的责任任务分解机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文化中心和局二级机构各单位与部机关签订了《文化工作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每个项目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三明确”,形成牵头领导负总责、责任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全面抓、配合单位协同抓、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良好工作格局。目前,我县在规划文化商业街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制管理机制,从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主体三方面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严格工程建筑进度和质量监督机制,为项目建设的开工建设做好了铺垫。
(四)严格绩效考评“奖惩制”。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按年终考评结果,对乡镇和文化系统各单位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进行了业绩排序,并移交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年度单位评先和干部提拔时的依据。实施了“文化产业发展贡献奖”、“沈丘文艺精品奖”等激励措施,奖励了先进,通报了落后,真正做到“让吃苦的人吃香、让有为的人有位、让实干的人实惠”,逐步完善项目化考评机制,进一步催生了文化干部去主动创新、敢于创新的内在动力。
二、文化工作项目化建设启示
(一)引领带动,政府主体投资建项目。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和每位文化干部,要总结、吸取文化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进一步更新观念,继续坚持“用项目建设支撑文化发展,用文化创新培育新项目”的理念来推进文化工作新项目建设。按照这一思路,地方政府应研究成立文化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这个小组要设立有文化、发改委、财政局共同参与的建设责任主体,要完善项目立项审批和项目运营资金保障管理机制。只有这样,新的文化项目建设才能有更好的组织保障,才能更好地保障政府投入资金的科学化管理,才能夯实各项工作职责,才能有效推进文化项目建设的进程。
(二)拓宽渠道,社会多元融资促项目。我县“中华槐园”等文化产业项目的实践建设经验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今天,资金总是逐利而动,只要有好的项目,资金就会源源而来。文化项目建设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必须立足资源办项目,激活民间资本办项目,利用外资办项目,通过市场运作渠道来筹措项目资金。以后,我们要解决宣传文化项目建设中资金匮缺的“瓶颈”问题,就要着眼于提高文化项目建设标准,提高项目社会消费受众面;就要着眼于项目建设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宣传,才能提高宣传文化项目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才能拓宽文化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三)立足实际,围绕需求夯实重点项目。发展文化事业的根本是服务群众、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文化项目建设要立足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这一根本,要发挥好地方文化核心区辐射带动作用,围绕城市规划设计建设,重点打造好地方文化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建设,满足城乡群众不同层次的文化娱乐需求;要发挥好文化教育大众的功能,围绕“三农”文化需求,深入搞好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基层服务点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发挥好文化生活塑造核心价值观作用,围绕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实施开展一批具有深远影响力的文化活动项目和文艺精品建设工程。
(作者单位:河南省沈丘县文广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