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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在金融监管法制同化下,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
【关键词】 金融;机构;监管;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多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各国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提高。
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各国金融监管不断变革,由此金融监管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都呈现诸多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外金融监管发展趋势
1.1金融监管理论
在实际上,围绕着要不要监管进行,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
1.2金融监管理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1]。
1.3金融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对称
第一类、金融机构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金融机构与存款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不能有效地传递,从而加大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效率。
第二类、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没有政府的干预,由于存在贷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借款人方面道德风险的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
1.4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
200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
1.5三种金融监管理论
(1)从金融合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监管。
经济合同理论,最初是用于工业和公共事业监管领域。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应该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采取的措施。
对于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监管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行为和反应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2)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问题。
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所以,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假使已经设计有效)的必要成本,增强监管的强度是否可以消除所有出现的监管失灵,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分析。
(3)金融监管的激励问题。
投资者认为监管者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端正良好的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金融监管的目标从单纯强调安
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建立金融安全网,同时对金融机构从市场准人、利率限度、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最有代表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银行法》,但这些措施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由,造成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已使不少限制性措施名存实亡,同时人们认识到金融监管给金融业的运行所带来的成本,于是各国开始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美国在1999年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促进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主要目的。
日本从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新诞生的“金融厅”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活力和金融市场的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则提出了“好监管”的六条原则,如“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等,显示了监管当局对效率目标的重视。
3.2监管主体从分散走向集中。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中央银行。
3.3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
在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无权对银行的附属公司或银行的母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整个金融形势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是相当困难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先从两方面着手:
二、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统一监督标准和方法
在国际范围内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督,才能使母行(或母公司)及其国内外分支附属机构在有效的监控下开展业务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整体上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
3.4金融监管手段计算机化。
在监管方法上,各国普遍强调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并且促进金融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
3.5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
在金融监管内容方面,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特征,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监管灵活性和依赖经验对监督的重要性[2]。 3.6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陛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
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
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
3.7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3.8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
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
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
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
3.10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3.11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
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对1988年制定的《资本充足协议》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架,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根据评级公司的评级确定信贷风险权重,新框架的适用对象仍是那些在国际业务领域活跃的大型国际性银行[3]。
3.1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趋势。
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
3.13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国际化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
3.14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
第一方面、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
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客观上为跨国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
总而言之,随着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吴源从.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6,(9):32—35.
[2]张慧莲.论西方金融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J].成人高教学刊,2004,(6):18—21.
[3]高峰.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1,(4):24—26.
【关键词】 金融;机构;监管;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多元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促进了各国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各国发生危机的潜在可能性提高。
这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各国金融监管不断变革,由此金融监管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都呈现诸多新的发展趋势。
一、国外金融监管发展趋势
1.1金融监管理论
在实际上,围绕着要不要监管进行,如果要监管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监管展开的。
1.2金融监管理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经济学的兴起,金融监管理论呈现出以信息经济学为分析范式的趋势。信息经济学认为在一般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的现象[1]。
1.3金融体系中存在两类不对称
第一类、金融机构与存款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金融机构与存款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信息不能有效地传递,从而加大了金融市场交易的成本,降低了市场交易效率。
第二类、信贷市场上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没有政府的干预,由于存在贷款人方面的逆向选择和借款人方面道德风险的行为,信贷配给可以作为一种长期均衡的现象存在。信息经济学向人们说明,不仅仅是贷款人,银行也有可能产生道德风险,这就改变了以往金融监管理论只对贷款人进行监管而忽略了对银行监管的做法,使监管更为全面。
1.4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理论的回应。
200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新资本协议(《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把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作为该协议的第三大支柱载入其中。
1.5三种金融监管理论
(1)从金融合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监管。
经济合同理论,最初是用于工业和公共事业监管领域。金融交易包含着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之间、金融机构和监管者之间、监管者和社会之间显性和隐性合同的复杂结构。监管可以被视为被监管者和监管者之间的一系列隐性合同关系,合同决定了签订该合同的各方应该遵守的行为,以及对违约方可能采取的措施。
对于设计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机构的行为避免或者减少系统性风险,反之,则可能在金融活动中产生系统性风险。所以监管合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行为和反应朝着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发展。
(2)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问题。
大多数国家对监管机构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较可靠的数据。但对施加于被监管对象所造成的额外负担却没有数据可利用。监管任何时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判断,所以,偶尔的监管失灵是否可以视为监管体系(假使已经设计有效)的必要成本,增强监管的强度是否可以消除所有出现的监管失灵,所有这些问题都值得分析。
(3)金融监管的激励问题。
投资者认为监管者保证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端正良好的涉及的内容十分庞杂,并且各国在具体的金融监管实践上更是差异明显。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金融监管呈现新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金融监管的目标从单纯强调安
20世纪70年代以前,金融监管主要侧重于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各国纷纷建立金融安全网,同时对金融机构从市场准人、利率限度、业务范围等多方面施加了严格的限制,最有代表性的是1933年美国颁布的《银行法》,但这些措施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由,造成金融机构经营效率低下。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末,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已使不少限制性措施名存实亡,同时人们认识到金融监管给金融业的运行所带来的成本,于是各国开始采取灵活的应变措施。美国在1999年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促进金融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主要目的。
日本从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新诞生的“金融厅”将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活力和金融市场的公正和效率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则提出了“好监管”的六条原则,如“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等,显示了监管当局对效率目标的重视。
3.2监管主体从分散走向集中。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金融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分散的监管很难满足金融业发展的需要,金融监管主体具有从分散走向集中的趋势,但已经不再是集中于中央银行。
3.3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
在许多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无权对银行的附属公司或银行的母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对整个金融形势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是相当困难的。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必须先从两方面着手:
二、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统一监督标准和方法
在国际范围内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并表监督,才能使母行(或母公司)及其国内外分支附属机构在有效的监控下开展业务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整体上保证各金融机构安全稳健地经营。
3.4金融监管手段计算机化。
在监管方法上,各国普遍强调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尤其是实时清算系统在金融监管中的运用,并且促进金融机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
3.5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
在金融监管内容方面,各国金融监管体系也呈现了一些共同特征,逐步统一资本充足性的国际监管标准;流动性管理也普遍强调区别对待,强调监管灵活性和依赖经验对监督的重要性[2]。 3.6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陛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
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
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
3.7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金融业由分业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在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统一监管、证券单独监管(13个)以及证券保险统一监管、银行单独监管(3个)3种形式,并且受金融混业经营的影响,指定专业监管机构即完全分业监管的国家在数目上呈现出减少趋势,各国金融监管的组织机构正向部分混业监管或完全混业监管的模式过渡。
3.8金融监管更加注重风险性监管和创新
从监管内容看,世界各国监管当局的监管重点实现了两个转变:
第一,从注重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转变。
第二,从注重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向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重转变。
3.10金融监管越来越重视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同业自律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和基础。世界金融监管的实践表明,外部金融监管的力量无论如何强大,监管的程度无论如何细致而周密,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相配合往往事倍而功半,金融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3.11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
巴塞尔委员会《新资本充足框架(征求意见稿)》对1988年制定的《资本充足协议》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架,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根据评级公司的评级确定信贷风险权重,新框架的适用对象仍是那些在国际业务领域活跃的大型国际性银行[3]。
3.12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趋势。
金融监管法制的趋同化是指各国在监管模式及具体制度上相互影响、相互协调而日趋接近。由于经济、社会文化及法制传统的差异,金融监管法制形成了一定的地区风格.
3.13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国际化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国际化不断加深,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跨越了国界的局限,在这种背景下,客观上需要将各国独特的监管法规和惯例纳入一个统一的国际框架之中,金融监管法制逐渐走向国际化。
3.14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
第一方面、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
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客观上为跨国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
总而言之,随着金融监管范围不断扩大;金融监管手段现代化;金融监管内容标准化;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集中、统一化趋势;金融监管法制,呈现出趋同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吴源从.西方国家金融监管的新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南金融,2006,(9):32—35.
[2]张慧莲.论西方金融监管理论的最新发展[J].成人高教学刊,2004,(6):18—21.
[3]高峰.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1,(4):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