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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栏目主持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王玉兰
职务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动员社会力量。推动社会预防,已成为预防工作的现实要求和路径所在。安徽省社会化预防工作起步较早,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通过了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省级法规,积累了实践经验。为深入贯彻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大力推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工作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日前,我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专刊携手,共邀几位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对社会化预防工作进行了连线探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
近年来,我院紧密结合“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讲、警示教育和专题展览等一系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高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的自觉性,打造“包公故里”的良好廉洁形象。一是抓宣讲法律。我院从业务骨干中选出一批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宣讲员,成立专题宣讲团,深入到各机关单位宣讲职务犯罪预防知识。二是抓警示教育。我院紧密结合职务犯罪发展形势,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监狱,现场倾听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接受特殊的“心灵洗礼”,在思想上树立“不愿犯”的意识。三是抓专题展览。我院对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编印专门的警示教育读本《反腐镜鉴》,并制作宣传展牌100余块,在市政务中心阳光大厅展览。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等领导亲临观展,市直机关的部局委办、街道等60余家单位3600余人也参观了此次展览。《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分别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了《安徽省委领导称赞“反腐镜鉴”警示展──实例教育有震撼力》、《合肥检察院“反腐镜鉴”展观者众多》的消息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此次展览,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加,广大干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从政履职意识进一步加强。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俊
近年来,我院在农村基层组织、医疗卫生、林业、工程建设领域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我们充分利用案件资源,依托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推动预防工作增强实效、扩大影响。我们非常重视民生领域预防工作,在多个涉及民生的系统和企业开展了“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帮助他们规范完善了财务、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作为民生领域的重要环节,供电关系千家万户。为保障电力系统廉洁,我们在全市供电系统开展了“检企共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在黄山供电系统开展“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工作机制和预防内容。作为我市的重大工程项目,黄山高铁新区建设牵涉到征地、拆迁、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我们深入了解,认真查找分析职务犯罪风险点,制定了《关于在黄山旅游度假区(高铁新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活动。此外,为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及时制定《关于组织开展服务和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专项预防的实施意见》,全面防范换届选举中可能发生的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兵
为增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2010年我院依托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无职务犯罪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银行部门、池州杰达(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19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了该活动。近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创建活动,督促创建单位召开年度预防工作会议、专题预防活动和专项培训工作;2011年底,我院组织召开了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暨“无职务犯罪单位”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市供电公司、地税局等五家单位交流了工作经验,就下一步的预防工作及创建活动作了发言。今年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依据《考核标准》对创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并评出“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下一阶段,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策划,部署新的预防工作,力争更大的进步。同时,我院紧紧围绕省预防工作大局,积极参加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共同预防工作,针对重大民生工程、市政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城建工程、国企基建技术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长华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化大预防,才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我院立足全县工作大局,制定实施了院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全县16个乡镇开展共建工作,借助调研、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研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乡镇廉洁保障机制遇到的新问题,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帮助健全预防制度,并对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困惑提供咨询解答。2011年间共开展调研25次,发放问卷1000余份,解答咨询52次。同时,针对企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需求,我们与全县35家规模企业开展预防共建,以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针对重点领域采取专项预防措施。我们还与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霍山县招标投标市场廉政准入管理规定》,借此制度与相关单位共同查處了3家企业的欺诈行为,并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1条。这些措施不仅拓展了预防工作的发展空间,也为增强预防工作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先银
近年来我院牵头组建了由28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参加的金家庄地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以小组为一级网络、各单位为二级网络、单位内设机构为三级网络,走出了一条社会化与职能化相结合的“全方位”预防之路,并于2010年被省纪委确定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我们努力结合办案抓共防:针对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窝案,及时收集案件信息,分析犯罪成因,并有针对性地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2010年,我们根据一起土地征迁领域案件,深入调研,及时组织全区各征迁指挥部召开个案剖析会,帮助指挥部建章立制,有效遏制了土地征迁过程中可能的职务犯罪源头。我们还以共防为平台,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活动,其中2008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演讲比赛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十大精品活动”; 2011年的预防职务犯罪征文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金家庄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水平。一年一主题的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外,我们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办了《金家庄地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编撰了《金家庄地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在交通要道口设立大型户外预防公益广告,并赠送廉政台历、卡片,发布廉政信息,为反腐倡廉工作打下了文化基础。■
实习编辑:张同舟 [email protected]
职务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动员社会力量。推动社会预防,已成为预防工作的现实要求和路径所在。安徽省社会化预防工作起步较早,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通过了第一部预防职务犯罪省级法规,积累了实践经验。为深入贯彻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大力推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工作格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日前,我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专刊携手,共邀几位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对社会化预防工作进行了连线探讨。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满铭安
近年来,我院紧密结合“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工作。通过组织开展法制宣讲、警示教育和专题展览等一系列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高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的自觉性,打造“包公故里”的良好廉洁形象。一是抓宣讲法律。我院从业务骨干中选出一批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宣讲员,成立专题宣讲团,深入到各机关单位宣讲职务犯罪预防知识。二是抓警示教育。我院紧密结合职务犯罪发展形势,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监狱,现场倾听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接受特殊的“心灵洗礼”,在思想上树立“不愿犯”的意识。三是抓专题展览。我院对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编印专门的警示教育读本《反腐镜鉴》,并制作宣传展牌100余块,在市政务中心阳光大厅展览。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等领导亲临观展,市直机关的部局委办、街道等60余家单位3600余人也参观了此次展览。《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分别在头版显著位置刊发了《安徽省委领导称赞“反腐镜鉴”警示展──实例教育有震撼力》、《合肥检察院“反腐镜鉴”展观者众多》的消息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通过此次展览,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加,广大干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从政履职意识进一步加强。
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俊
近年来,我院在农村基层组织、医疗卫生、林业、工程建设领域查处了一批窝案串案。我们充分利用案件资源,依托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推动预防工作增强实效、扩大影响。我们非常重视民生领域预防工作,在多个涉及民生的系统和企业开展了“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帮助他们规范完善了财务、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作为民生领域的重要环节,供电关系千家万户。为保障电力系统廉洁,我们在全市供电系统开展了“检企共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在黄山供电系统开展“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具体工作机制和预防内容。作为我市的重大工程项目,黄山高铁新区建设牵涉到征地、拆迁、安置房、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工作。我们深入了解,认真查找分析职务犯罪风险点,制定了《关于在黄山旅游度假区(高铁新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活动。此外,为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我院立足检察职能,及时制定《关于组织开展服务和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专项预防的实施意见》,全面防范换届选举中可能发生的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兵
为增强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2010年我院依托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无职务犯罪单位”创建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银行部门、池州杰达(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19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了该活动。近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创建活动,督促创建单位召开年度预防工作会议、专题预防活动和专项培训工作;2011年底,我院组织召开了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暨“无职务犯罪单位”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市供电公司、地税局等五家单位交流了工作经验,就下一步的预防工作及创建活动作了发言。今年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之年,我们将依据《考核标准》对创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并评出“池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下一阶段,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策划,部署新的预防工作,力争更大的进步。同时,我院紧紧围绕省预防工作大局,积极参加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共同预防工作,针对重大民生工程、市政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城建工程、国企基建技术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开展预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长华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化大预防,才是最行之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我院立足全县工作大局,制定实施了院领导班子联系乡镇制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全县16个乡镇开展共建工作,借助调研、走访、慰问等形式了解研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乡镇廉洁保障机制遇到的新问题,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帮助健全预防制度,并对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困惑提供咨询解答。2011年间共开展调研25次,发放问卷1000余份,解答咨询52次。同时,针对企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需求,我们与全县35家规模企业开展预防共建,以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工作模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针对重点领域采取专项预防措施。我们还与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共同制定了《霍山县招标投标市场廉政准入管理规定》,借此制度与相关单位共同查處了3家企业的欺诈行为,并为自侦部门提供案件线索1条。这些措施不仅拓展了预防工作的发展空间,也为增强预防工作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先银
近年来我院牵头组建了由28家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参加的金家庄地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以小组为一级网络、各单位为二级网络、单位内设机构为三级网络,走出了一条社会化与职能化相结合的“全方位”预防之路,并于2010年被省纪委确定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我们努力结合办案抓共防:针对教育系统发生的腐败窝案,及时收集案件信息,分析犯罪成因,并有针对性地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2010年,我们根据一起土地征迁领域案件,深入调研,及时组织全区各征迁指挥部召开个案剖析会,帮助指挥部建章立制,有效遏制了土地征迁过程中可能的职务犯罪源头。我们还以共防为平台,以活动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活动,其中2008年的预防职务犯罪演讲比赛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十大精品活动”; 2011年的预防职务犯罪征文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金家庄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水平。一年一主题的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外,我们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办了《金家庄地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编撰了《金家庄地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在交通要道口设立大型户外预防公益广告,并赠送廉政台历、卡片,发布廉政信息,为反腐倡廉工作打下了文化基础。■
实习编辑:张同舟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