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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月刊·遗产》杂志联合中国文化传媒网、中国网、华夏遗产网主办的“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答题阶段已经结束。读者的热心参与给了活动主办方很大的信心。我国非遗保护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与此同时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树立一个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观和传承理念十分必要。从本期起,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苑利将为读者解读非遗保护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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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五经》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月刊·遗产》:时至今日,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认识仍旧模糊不清,也存在诸多争议。什么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苑利:就像哲学一定要从“什么是物质”讲起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首先要从“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讲起。这是这门学科的逻辑起点,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出了错,我们就会像小时候给自己系扣子一样——第一个系错了,以后所有的扣子都会一路错下去。所以,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一个科学而通俗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我的理解中,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定义,就是从传承主体、传承时限、传承形态、传承基因、传承品质、传承范畴等多个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层层限定,从而把它从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中剥离出来。
首先,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称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历史上有但在现实中已经消失了的,都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三,从传承基因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凡是经过人为刻意改造,特别是政府、学界刻意改造过的“传统文化事项”,都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四,从传承品质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没有上述重要价值之一者,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五,从传承范畴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指一个民族传统文化中文学表演类、工艺技术类与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除此之外的传统文化——如《四书》、《五经》等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当地民众所认可的非物质类地域标志性文化,没有这一条,同样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总之,通过上述界定,我们会得出以下结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足以代表一方文化,并为当地社会所认可的文学表演类、工艺技术类与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文化月刊·遗产》:很多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都是文物。如何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苑利: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时,更多的人会认为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这种僵死的理解肯定不对。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任何文化遗产——大到教堂,小到羹匙,都是由“物质”
(教堂、羹匙等)的一面与“非物质”
(教堂、羹匙等的建造、制作技术)的一面共同构成的。它们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一样,相互依凭,难解难分。所谓“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历史上建造并以物态的形式保存至今的各种文物——匠人制作出来的各种石雕、木雕、泥塑、面塑;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那些古人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深存于艺人或匠人头脑中的各种表演技艺、传统工艺技术以及传统仪式等等。任何一种物质文化遗产,都含有“非物质”的一面;而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依附于“物质”的一面。纯粹的“物质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存在的。我们将文化遗产解构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出于研究上的方便,而不是说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始终处于一种游离状态。更不能以此为依据,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割裂开来,孤立保护。
近年来,国际社会之所以提出“遗产对儿”概念,并对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同步,就是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互动关系。在他们看来,只有对文化遗产实施成对儿保护,才能确保人类遗产的足够安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文物”
《文化月刊·遗产》:为什么说要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苑利:在现实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都是以正在进行时的面貌呈现在大家面前,也就是说,人们从不将它看成是历史的一部分,而是将它看成是现实的一部分。其实,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正在进行时”的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但从本质上说,它确实与文物一样,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所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固态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文物”。文物是不能随意改动的,改了就不再有历史认识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也不能随意改动,改了同样不再有历史认识价值。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们从不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文物”,以至于传承人在改,政府在改,专家学者也在改。改的结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变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变成了“伪遗产”。结果是不保护还好,越保护问题越多。看来观念不转变真的会害死人。
苑利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家,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方会长。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2003
2004年赴韩从事文化遗产学研究,是我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起步最早、研究成果最多的实力派学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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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五经》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化月刊·遗产》:时至今日,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认识仍旧模糊不清,也存在诸多争议。什么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苑利:就像哲学一定要从“什么是物质”讲起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首先要从“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讲起。这是这门学科的逻辑起点,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出了错,我们就会像小时候给自己系扣子一样——第一个系错了,以后所有的扣子都会一路错下去。所以,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一个科学而通俗的定义,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在我的理解中,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定义,就是从传承主体、传承时限、传承形态、传承基因、传承品质、传承范畴等多个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层层限定,从而把它从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中剥离出来。
首先,从传承时限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时间不足百年者,不能称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次,从传承形态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历史上有但在现实中已经消失了的,都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三,从传承基因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凡是经过人为刻意改造,特别是政府、学界刻意改造过的“传统文化事项”,都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四,从传承品质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没有上述重要价值之一者,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五,从传承范畴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指一个民族传统文化中文学表演类、工艺技术类与节日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除此之外的传统文化——如《四书》、《五经》等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六,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当地民众所认可的非物质类地域标志性文化,没有这一条,同样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总之,通过上述界定,我们会得出以下结论: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原汁原味传承至今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与社会价值,足以代表一方文化,并为当地社会所认可的文学表演类、工艺技术类与仪式类传统文化事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文化月刊·遗产》:很多历史上流传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都是文物。如何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
苑利: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时,更多的人会认为它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这种僵死的理解肯定不对。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事物,而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即任何文化遗产——大到教堂,小到羹匙,都是由“物质”
(教堂、羹匙等)的一面与“非物质”
(教堂、羹匙等的建造、制作技术)的一面共同构成的。它们就像是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一样,相互依凭,难解难分。所谓“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历史上建造并以物态的形式保存至今的各种文物——匠人制作出来的各种石雕、木雕、泥塑、面塑;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指那些古人在历史上创造并以活态形式传承至今的、深存于艺人或匠人头脑中的各种表演技艺、传统工艺技术以及传统仪式等等。任何一种物质文化遗产,都含有“非物质”的一面;而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依附于“物质”的一面。纯粹的“物质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不存在的。我们将文化遗产解构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出于研究上的方便,而不是说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始终处于一种游离状态。更不能以此为依据,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割裂开来,孤立保护。
近年来,国际社会之所以提出“遗产对儿”概念,并对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同步,就是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互动关系。在他们看来,只有对文化遗产实施成对儿保护,才能确保人类遗产的足够安全。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文物”
《文化月刊·遗产》:为什么说要像保护文物一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苑利:在现实生活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都是以正在进行时的面貌呈现在大家面前,也就是说,人们从不将它看成是历史的一部分,而是将它看成是现实的一部分。其实,尽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正在进行时”的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的,但从本质上说,它确实与文物一样,本身就是历史的一部分。所不同的是,物质文化遗产是固态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文物”。文物是不能随意改动的,改了就不再有历史认识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也不能随意改动,改了同样不再有历史认识价值。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人们从不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文物”,以至于传承人在改,政府在改,专家学者也在改。改的结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变成了“假文物”,把“真遗产”变成了“伪遗产”。结果是不保护还好,越保护问题越多。看来观念不转变真的会害死人。
苑利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专家,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副会长、中方会长。代表作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等。2003
2004年赴韩从事文化遗产学研究,是我国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起步最早、研究成果最多的实力派学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