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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语文新课程标准与以前初中语文教学大纲基本内容的对比来看,语文新课程标准具有以下突出的特点:
一、全新的框架
语文新课程标准涵盖了前初中语文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并作了相应的扩展与补充,根据课程理论将其归整为前言、课程目标(总目标、阶段目标)、实施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建议、评价建议)三大部分。语文新课程标准与语文教学大纲相比,框架是全新的,因为语文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需要新框架来体现。
二、九年一贯、整体设计
语文课程标准首次采取九年一贯的设计,统一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十个总目标,将九年义务教育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分成四个学段,分别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目标要求,体现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整体性、连续性和阶段性。九年一贯整体设计的语文新课程标准可以使中小学语文教师对各自的职责一目了然,也有利于学生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课程目标设计体现以育人为本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本。本次课程改革提出了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总目标。语文新课程标准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课程目标。在这三个维度中,过程与方法这一维度起到的是桥梁的作用。因为学生的成长是一个过程,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都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完成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学生的体验和感受都是不同的,存在个体的差异,语文新课程标准全方位多层面关照学生的发展,切实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观。
四、课程目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语文课程目标规定语文学科人才培养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是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部分。因此,语文课程标准应具体明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语文新课程目标是否具体明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是通过描述目标的行为动词表现出来的。语文新课程标准在目标陈述上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结果性目标陈述,使用明确、可测量、可评价的行为动词,说明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目标的描述:一种是体验性目标陈述,使用体验性的、过程性的行为动词关照学生的内心感受,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两个维度的目标描述。在过程与方法方面,语文新课程标准多使用积累、组织、体会、发表看法、提出问题、共同探讨、相互讨论、体验、交流、合作、分享、沟通、制定计划等行为动词,语文教学大纲常使用感知、体会、提出看法、感受、开展、组织等;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语文新课程标准多使用培养、培植、提高、尊重、激发、养成、领悟、领会、体会、推敲、欣赏、体味、理解、品味、关心等行为动词,语文教学大纲常使用培养、养成、激发、尊重、提高等行为动词。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语文教学大纲在目标描述方面所使用的行为动词比较单调笼统,而语文新课程标准相对而言则多样具体,力图使课程目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五、提倡改善学习方式
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是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新课程改革认为“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就是要转变这种单一的、他主的与被动的学习方式,提倡和发展多样化的学生学习方式,特别是要提倡自主、探索与合作的学习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生的主体意识、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得到发展,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语文新课程标准把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作为核心理念提出,并体现在课程目标和实施建议中。相对被动、孤立、接受的学习方式,语文课程标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配合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学评价方面标准建议“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参与评价活动……”等。语文新课程标准对转变学习方式浓墨重彩,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新认识和新理念。
一、全新的框架
语文新课程标准涵盖了前初中语文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并作了相应的扩展与补充,根据课程理论将其归整为前言、课程目标(总目标、阶段目标)、实施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学建议、评价建议)三大部分。语文新课程标准与语文教学大纲相比,框架是全新的,因为语文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需要新框架来体现。
二、九年一贯、整体设计
语文课程标准首次采取九年一贯的设计,统一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十个总目标,将九年义务教育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分成四个学段,分别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目标要求,体现了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整体性、连续性和阶段性。九年一贯整体设计的语文新课程标准可以使中小学语文教师对各自的职责一目了然,也有利于学生的可持续性发展。
三、课程目标设计体现以育人为本的教育观
素质教育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为本。本次课程改革提出了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总目标。语文新课程标准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设计课程目标。在这三个维度中,过程与方法这一维度起到的是桥梁的作用。因为学生的成长是一个过程,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都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完成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学生的体验和感受都是不同的,存在个体的差异,语文新课程标准全方位多层面关照学生的发展,切实体现了以育人为本的素质教育观。
四、课程目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语文课程目标规定语文学科人才培养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是语文课程标准的核心部分。因此,语文课程标准应具体明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而语文新课程目标是否具体明确,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是通过描述目标的行为动词表现出来的。语文新课程标准在目标陈述上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结果性目标陈述,使用明确、可测量、可评价的行为动词,说明学生的学习结果是什么,主要应用于知识与技能目标的描述:一种是体验性目标陈述,使用体验性的、过程性的行为动词关照学生的内心感受,主要应用于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两个维度的目标描述。在过程与方法方面,语文新课程标准多使用积累、组织、体会、发表看法、提出问题、共同探讨、相互讨论、体验、交流、合作、分享、沟通、制定计划等行为动词,语文教学大纲常使用感知、体会、提出看法、感受、开展、组织等;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语文新课程标准多使用培养、培植、提高、尊重、激发、养成、领悟、领会、体会、推敲、欣赏、体味、理解、品味、关心等行为动词,语文教学大纲常使用培养、养成、激发、尊重、提高等行为动词。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语文教学大纲在目标描述方面所使用的行为动词比较单调笼统,而语文新课程标准相对而言则多样具体,力图使课程目标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五、提倡改善学习方式
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是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新课程改革认为“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就是要转变这种单一的、他主的与被动的学习方式,提倡和发展多样化的学生学习方式,特别是要提倡自主、探索与合作的学习方式,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生的主体意识、能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得到发展,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语文新课程标准把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作为核心理念提出,并体现在课程目标和实施建议中。相对被动、孤立、接受的学习方式,语文课程标准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配合学习方式的转变,教学评价方面标准建议“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方面进行评价,以全面考察学生的语文素养”,“应注意教师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与学生间互相评价相结合。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还应该让学生家长参与评价活动……”等。语文新课程标准对转变学习方式浓墨重彩,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新认识和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