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加强猪用饲料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饲料生产企业暂停使用以猪血为原料的血液制品生产猪用饲料。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生产或销售的相关猪用饲料产品(包括半成品、残次品),饲料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当按批次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