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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维稳工作愈加重要,社会治理及其能力提升已成为当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和社会要各担其责,并努力形成社会治理社会化。社区作为人们在地缘基础上结成的互助合作的群体,其治理水平是当代国家治理水平的反映和表现。本文以基层社区治理为研究对象,分析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提高公民、社会组织和政府社区治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基层社区治理
公民 社会组织 政府
提高社区治理水平需发挥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优势。如李善峰指出社区发展是由政府和社区居民共同从事的“双边项目”,必须要有政府的支持和公民的参与 ;方军在铜陵模式研究中针对公众参与存在的困境提出:要在注重公众自身参与意识培育的同时,注重对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公众参与意识和引导方法的培养,以规约——常态化参与把各方利益分歧在社区的平台上得以化解 。因此,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需公民、社会组织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
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学者潘小娟将“社区”定义为:“由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群组成的、具有相关利益和内在互动关系的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因此,社区治理,即是对社区进行的治理,旨在保障社区内人员更好地生活。社区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第一,对社区治理理念认识不到位。将“社区治理”简单理解为“政府治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国内矛盾和国外压力都影响着我国政策的制定,我国内部需求和冲突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政府的能力难以满足人民多元化的需求,导致“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
第二,社区治理方式不能与时俱进。社会发展,思想观念就要转变,否则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便捷了世界交流的方式、缩短了交流时间,也有利于各国、各地区的相互学习和经验借鉴。除了注重非政府部门所发挥的作用,也要注意世界各国各地区在社区治理中所使用的方式方法,以“拿来主义”的态度,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特点及人口构成状况等为我所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与全球发展同步。
第三,社区治理手段落后。社区群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单纯依靠某一人不会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在复杂的社会系统下,需要“人机交换、人人交换”才能给社区群体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然而,由于我国大部分基层社区信息技术不成熟、信息网络不完善及信息技术人员的缺失,在面临复杂的社区问题和矛盾时,依旧使用比较传统的管理方法和处理办法。在管理日常事务和处理危机事件时,无法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划、组织、指挥,难以从系统性、整体性的角度把握社区发展的方向。
第四,社区治理机制不完善。基层社区在治理机制上的不完善如信息交换机制的缺失、动力机制和奖励机制的不完善都会影响实际的治理效果,从而间接造成社区治理能力的低下。如信息交换机制的缺失容易导致决策者难以从整体上把握社区事态发展的方向,影响决策的时间,造成决策质量低下。
公民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并强调“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从《决定》中看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公民也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在建言献策、工作监督、财务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人民群众发挥作用,形成社区治理参与社会化。政府部门在整个社区治理过程中,只发挥“领头羊”作用,除了在政策制定及方案规划上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思路外,政府部门应明确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即哪些方面应当放手由社区百姓完成,哪些是由政府部门亲自完成。那么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应当做到:
第一,配合政府工作,充当社区主人翁角色。政府在政策制定及方案规划方面,目的在于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但在此过程中,不免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这种情况下,社区居民就需要有社区主人翁的意识,拿出舍小家为大家的气魄,为社区的总体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此外,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区的相关规定,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
第二,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增强社区认同感。社区在形成初期,社区居民之间的生疏难免影响社区的治理水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立不但增加社区居民之间的信任,也会使公民反映出来的问题统一集中在居民委员会而得到更快更有效的解决。以社区居民投票的方式,公正公开公平地选择那些年龄稍长、阅历丰富、知识面广的社区代表可以更好更快地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第三,增加社区居民投诉渠道,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投诉渠道不畅通往往是影响社区居民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对社区不满会影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因此,应扩大投诉渠道,减少投诉层级,提高公民參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公民在投诉渠道畅通的情况下,应积极投身于社区治理工作,在财务监督、信息公开及政府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承担社区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又称为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对应国外一般称为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是指政党、政府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现代社会中人民的需求日益多元和复杂,单单依靠政府的能力无法达到百姓的要求,社会组织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它弥补了政府在服务和监管方面的不足和缺憾,也更好地为社区建设增砖添瓦。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变过去政府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的行为,将自身一些不必要的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的民间性、自治性及非营利性等特征决定了它能独立甚至更出色地完成社会公共事务,这样不但体现出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能缓解政府部门的压力。
第二,对社会组织从事社会事务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社会组织经济来源少、资金不足往往是限制其发展和发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应从这方面予以重视,如加大政府的资金拨款、鼓励人民对社会组织进行募捐、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对社会组织的帮扶。
第三,注重多远发展,丰富社区生活。简单来说,社会组织在社区内定期开展针对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如老年人舞蹈比赛、才艺展示、儿童歌唱大赛等。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无疑是帮助社区居民解决日常事宜、促进生产发展、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从这方面来讲,社会组织不但可以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使之从事更重要的工作,而且它的发展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四,社会组织间定期交流学习,增长见识。社会组织如果要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就要集百家之所长,而不是仅局限于当前的经验和知识。通过交流学习,才能构建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和智囊团,相反,若闭关自守,最终会跟不上社区的发展而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政府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第一,社区治理方式推陈出新。网格化管理就是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等原则,将管辖地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并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它是一种数字化管理模式。这一创新的模式是依托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的一套精细、准确、规范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政府通过这一系统整合政务资源,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的效率。因此,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不但可以为群众百姓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而且可以将绩效、责任落到实处,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调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发生。
第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是与社区百姓接触时间最长最直接的一类工作人员,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政府部门的形象。社区百姓以这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为依据,对我国政府部门的办事方式和风格进行推测,从而形成对于政府部门的想法和态度。因此,应加强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使他们在执行任务时更亲民、更有效、更积极。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来选拔人才,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选拔人才而不是聘用,体现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使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尽力地为社区百姓服务。
(2)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打破传统的“只上不下”制度,为优秀的社区服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依法治理作为社区治理的根本途径。
依法治理,顾名思义,即依照相关法律或条例治理国家或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一手抓专项打击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公共安全治理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深层次问题。现代社会是新型、文明社会,以往靠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当下已不复存在且不适用,社区百姓已经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基层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应当完善法律机制,健全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公平、文明的社区环境。因此,社区治理必须沿着法制化道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治理方式是确保社区长治久安的必要前提。
第四,解放思想,量体裁衣。现代的社会是开放型社会,生产要素必然会在区域间自由流动,要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辖区内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势必要解放思想、放眼未来、走向世界。在社区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区际间要相互沟通和交流,以碰撞出新奇思维的火花。但在解放思想的同时,也需牢记量体裁衣、因地适宜,即成功经验和模式必须与本社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如人口数量及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等。如不因地制宜,最终将是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新的政策和制度将难以进行下去。
第五,利用信息技术,整合社会资源。现代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扩大了百姓视野,满足了百姓日常生活需求,在政府工作方面,如政务信息传播、办事预约、效果反馈等,政府部门需追上时代的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和效率。它大大缩短了政府办事的时间,使政府为百姓多做事、做实事。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整合社区治理资源,实现便民惠民“微治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信息技术的优势不但体现在政府为基层民众办事的效率上,还体现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上,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如广西、西藏等。边境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党中央的政策、制度及号召的传播速度一般低于中心地带,而现代电子产品的日益普及和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弥补了这一缺憾,即使身处偏远地区,也能快速而有效地获取一般信息。信息的传播使基层百姓清楚国家政策和制度,从而避免一些矛盾和纠纷。因此,當地政府部门应当鼓励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基层社区百姓对电子产品的使用,从而减轻自身的工作压力。
[1]李善峰.社区发展与公民参与一中国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概述.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题,2002(4).
[2]方军.公众参与社区治理与基层党政关系一以“铜陵模式”为例.学术论坛,2012(6).
[3]潘小娟.中国基层社会重构一社区治理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6).
基层社区治理
公民 社会组织 政府
提高社区治理水平需发挥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优势。如李善峰指出社区发展是由政府和社区居民共同从事的“双边项目”,必须要有政府的支持和公民的参与 ;方军在铜陵模式研究中针对公众参与存在的困境提出:要在注重公众自身参与意识培育的同时,注重对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和一般公务员公众参与意识和引导方法的培养,以规约——常态化参与把各方利益分歧在社区的平台上得以化解 。因此,社区治理水平的提高需公民、社会组织和政府共同发挥作用。
基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学者潘小娟将“社区”定义为:“由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群组成的、具有相关利益和内在互动关系的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因此,社区治理,即是对社区进行的治理,旨在保障社区内人员更好地生活。社区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第一,对社区治理理念认识不到位。将“社区治理”简单理解为“政府治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国内矛盾和国外压力都影响着我国政策的制定,我国内部需求和冲突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呈现出复杂化的趋势,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政府的能力难以满足人民多元化的需求,导致“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
第二,社区治理方式不能与时俱进。社会发展,思想观念就要转变,否则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便捷了世界交流的方式、缩短了交流时间,也有利于各国、各地区的相互学习和经验借鉴。除了注重非政府部门所发挥的作用,也要注意世界各国各地区在社区治理中所使用的方式方法,以“拿来主义”的态度,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特点及人口构成状况等为我所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与全球发展同步。
第三,社区治理手段落后。社区群体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单纯依靠某一人不会达到理想的治理效果,在复杂的社会系统下,需要“人机交换、人人交换”才能给社区群体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然而,由于我国大部分基层社区信息技术不成熟、信息网络不完善及信息技术人员的缺失,在面临复杂的社区问题和矛盾时,依旧使用比较传统的管理方法和处理办法。在管理日常事务和处理危机事件时,无法应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划、组织、指挥,难以从系统性、整体性的角度把握社区发展的方向。
第四,社区治理机制不完善。基层社区在治理机制上的不完善如信息交换机制的缺失、动力机制和奖励机制的不完善都会影响实际的治理效果,从而间接造成社区治理能力的低下。如信息交换机制的缺失容易导致决策者难以从整体上把握社区事态发展的方向,影响决策的时间,造成决策质量低下。
公民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并强调“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从《决定》中看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公民也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在建言献策、工作监督、财务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人民群众发挥作用,形成社区治理参与社会化。政府部门在整个社区治理过程中,只发挥“领头羊”作用,除了在政策制定及方案规划上要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思路外,政府部门应明确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即哪些方面应当放手由社区百姓完成,哪些是由政府部门亲自完成。那么社区居民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应当做到:
第一,配合政府工作,充当社区主人翁角色。政府在政策制定及方案规划方面,目的在于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百姓安居乐业,但在此过程中,不免会损害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这种情况下,社区居民就需要有社区主人翁的意识,拿出舍小家为大家的气魄,为社区的总体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此外,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社区的相关规定,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
第二,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增强社区认同感。社区在形成初期,社区居民之间的生疏难免影响社区的治理水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立不但增加社区居民之间的信任,也会使公民反映出来的问题统一集中在居民委员会而得到更快更有效的解决。以社区居民投票的方式,公正公开公平地选择那些年龄稍长、阅历丰富、知识面广的社区代表可以更好更快地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第三,增加社区居民投诉渠道,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投诉渠道不畅通往往是影响社区居民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之一,对社区不满会影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因此,应扩大投诉渠道,减少投诉层级,提高公民參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公民在投诉渠道畅通的情况下,应积极投身于社区治理工作,在财务监督、信息公开及政府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承担社区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社会组织又称为民间组织、非营利组织,对应国外一般称为非政府组织,在我国是指政党、政府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现代社会中人民的需求日益多元和复杂,单单依靠政府的能力无法达到百姓的要求,社会组织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它弥补了政府在服务和监管方面的不足和缺憾,也更好地为社区建设增砖添瓦。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改变过去政府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的行为,将自身一些不必要的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的民间性、自治性及非营利性等特征决定了它能独立甚至更出色地完成社会公共事务,这样不但体现出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能缓解政府部门的压力。
第二,对社会组织从事社会事务给予必要的经济帮助。社会组织经济来源少、资金不足往往是限制其发展和发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应从这方面予以重视,如加大政府的资金拨款、鼓励人民对社会组织进行募捐、出台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大中型企业对社会组织的帮扶。
第三,注重多远发展,丰富社区生活。简单来说,社会组织在社区内定期开展针对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如老年人舞蹈比赛、才艺展示、儿童歌唱大赛等。社会组织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无疑是帮助社区居民解决日常事宜、促进生产发展、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从这方面来讲,社会组织不但可以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使之从事更重要的工作,而且它的发展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四,社会组织间定期交流学习,增长见识。社会组织如果要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就要集百家之所长,而不是仅局限于当前的经验和知识。通过交流学习,才能构建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和智囊团,相反,若闭关自守,最终会跟不上社区的发展而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政府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对策建议
第一,社区治理方式推陈出新。网格化管理就是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等原则,将管辖地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并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它是一种数字化管理模式。这一创新的模式是依托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的一套精细、准确、规范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政府通过这一系统整合政务资源,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的效率。因此,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不但可以为群众百姓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精准化服务,而且可以将绩效、责任落到实处,公平的绩效考核制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调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发生。
第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是与社区百姓接触时间最长最直接的一类工作人员,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政府部门的形象。社区百姓以这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为依据,对我国政府部门的办事方式和风格进行推测,从而形成对于政府部门的想法和态度。因此,应加强对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使他们在执行任务时更亲民、更有效、更积极。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点:
(1)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来选拔人才,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通过选拔人才而不是聘用,体现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使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尽力地为社区百姓服务。
(2)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打破传统的“只上不下”制度,为优秀的社区服务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三,依法治理作为社区治理的根本途径。
依法治理,顾名思义,即依照相关法律或条例治理国家或社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一手抓专项打击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公共安全治理社会环境,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深层次问题。现代社会是新型、文明社会,以往靠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方式在当下已不复存在且不适用,社区百姓已经学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基层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应当完善法律机制,健全法律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公平、文明的社区环境。因此,社区治理必须沿着法制化道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治理方式是确保社区长治久安的必要前提。
第四,解放思想,量体裁衣。现代的社会是开放型社会,生产要素必然会在区域间自由流动,要适应现代化的发展,辖区内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势必要解放思想、放眼未来、走向世界。在社区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区际间要相互沟通和交流,以碰撞出新奇思维的火花。但在解放思想的同时,也需牢记量体裁衣、因地适宜,即成功经验和模式必须与本社区实际情况相结合,如人口数量及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速度等。如不因地制宜,最终将是资源和资金的浪费,新的政策和制度将难以进行下去。
第五,利用信息技术,整合社会资源。现代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扩大了百姓视野,满足了百姓日常生活需求,在政府工作方面,如政务信息传播、办事预约、效果反馈等,政府部门需追上时代的潮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和效率。它大大缩短了政府办事的时间,使政府为百姓多做事、做实事。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整合社区治理资源,实现便民惠民“微治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信息技术的优势不但体现在政府为基层民众办事的效率上,还体现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上,特别是在偏远地区如广西、西藏等。边境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导致党中央的政策、制度及号召的传播速度一般低于中心地带,而现代电子产品的日益普及和互联网的广泛使用弥补了这一缺憾,即使身处偏远地区,也能快速而有效地获取一般信息。信息的传播使基层百姓清楚国家政策和制度,从而避免一些矛盾和纠纷。因此,當地政府部门应当鼓励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基层社区百姓对电子产品的使用,从而减轻自身的工作压力。
[1]李善峰.社区发展与公民参与一中国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概述.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题,2002(4).
[2]方军.公众参与社区治理与基层党政关系一以“铜陵模式”为例.学术论坛,2012(6).
[3]潘小娟.中国基层社会重构一社区治理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