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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中国德隆系的案例,对公司董事会在董事成员的选择,董事会的职能,以及董事会中审计师的职能等做出阐述,并对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的治理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董事会治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德隆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047-02
1 我国董事会的现状
目前,投资者对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管部门、证交所及其他有关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并采取措施强化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使其状况改善。表现为:第一,董事会构成不断趋于多元化、合理化和年轻化。董事会人员的专业构成更趋向多元化、合理化;董事会成员呈现逐渐年轻化趋势,这些都为董事会治理状况的进一步改进提供了较好的基础。第二,董事会价值有所提高。按惯例,董事会价值评价包括经营效果、独立董事制度建设、信息披露、诚信经营与运作风险五个方面。根据连城财务顾问公司按照国际公司治理评价惯例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表明上市公司董事会价值得到了相应提升。第三,独立董事制度已初步建立,其重要性已开始显现。现在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但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主要问题表现在:第一,对董事的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构成较为单一,期权等长期激励性报酬较少。第二,董事会成员变更较频繁,董事会的稳定性差。上市公司董事变更原因主要在于工作变动和因换届选举而变更。董事会是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性的,频繁的变更调整可能降低董事会成员间的磨合度,产生利益的重新协调,可能会导致一段时间的部分董事空白,这对董事会决策有较大的负面影响。第三,“一股独大”仍然突出,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和流通性问题亟待解决。一股独大及国有股权在上市公司的所有者缺位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外部监督制约弱化。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后的上市公司呈现出国有股权占主体的特征,国有股等非流通股比例过高,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另外,董事会、监事会缺乏必要机制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董事长地位过分突出等问题还较突出。
2 根据我国“德隆系”的案例分析我国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作用
2.1 案例回顾
(1)德隆系的融资结构。德隆系成立之后经过多次融资形成错综复杂的体系内股权结构。
(2)关联交易。从1998年夏天开始,德隆系控制下的湘火炬等进行了频繁的关联交易。其结果即德隆系控制下的新疆屯河等企业的股价连番上涨,且涨幅惊人。
(3)股权转移。1999至2006年,德隆系中北京总府和北京绅士达及其他德隆系成员经过了一系列股权转移,改变了很多“企业”的股权结构,结果形成了德隆系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2.2 案例分析
2.2.1 董事会的成员组成
德隆国际的9人董事会中8人来自新疆,其中6个人从德隆创建开始一直追随唐万新,德隆国际的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据很高的比例。其中唐万新是德隆国际的总裁,德隆系的核心人物;战略部和投资部则由唐万平管理;老大唐万里是德隆的董事局主席,主要在北京负责和上层的公关,不参与企业管理,唐万川则主管中企东方。
内部董事具有一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他们认为自己在董事会中任职归功于首席执行官,因此在签订董事会会议需要表决的关键决议时,CEO非常确信内部董事代表的表决会符合自己意愿。第二,内部董事涉入公司事务的程度远远超过最专心的外部董事。
由于内部董事这样的特点,德隆国际的董事会不可能独立,这些董事从德隆创建开始就追随唐万新,对唐万新的领导魅力所折服,唐万新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董事会的决议。而资本市场上成千上万的小股东在董事会中没有代言人,他们的权益也无法保障。
在德隆国际,唐万新既是董事会成员,还是管理层的头号人物。在这种公司管理结构下,管理层控制董事会,形成内部人控制。在德隆国际的管理结构中唐万新拥有绝对权力。所以1999年4月6日,合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今后为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提供财务担保事宜中独立决策并负责实施”;德隆系的另一家控股上市公司——湘火炬也修改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可以行使4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决策权”改为“董事会负责处理对外担保事项并可以行使公司净资产20%以下项目投资决策权”这种情况会出现。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的功能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它成为唐万新的传话工具。
因此董事会要保持它的独立性必须减少内部董事适当增加外部董事的数量。根据光辉国际公司的调查得知,董事会平均拥有9个外部董事和3个内部董事即3:1的比例的董事会比较高效。外部董事的存在使得董事会保持独立性,更好的站在股东的立场上进行决策,内部董事可以准确了解公司信息,更好的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德隆的案例中,这就是说由于德隆控股湘火炬,湘火炬中没有外部董事,才会使得湘火炬“贸然”对上海星浩特进行担保,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一旦星浩特不能按时还贷,湘火炬的股东要为其买单。
因此公司董事会必须引入外部董事来确保它的独立性。引入外部董事可以起到几方面作用:
首先,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一股独大”。目前在我国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现象。
其次,防止内部人绝对控制,监督管理层经营决策。独立董事的建立,就是为了解决内部人的控制问题,监督管理层,最大限度地维护股东的利益。
第三,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公司中“一股独大”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制度成为维护公司的债权人和小股东利益的手段。
2.2.2 董事会的组织结构
大多数董事会以某种形式设置了以下常设委员会:外部董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治理委员会。这几个委员会各司其职,外部董事会是为了拥有一个独立于管理层之外的董事会,这就需要外部董事在数量上要多于内部董事;执行委员会提供一种为董事会服务的后备机制,执行委员会是一种高级董事会,所有问题在上升到董事会整体层面之前都要交给执行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要解决董事和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与收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就是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并确认其准确性确保向公司外部人员完全披露,近年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已经扩展到利用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财务控制,甚至扩展到执行专门调查,审计委员会着重关注风险管理领域,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进行识别并有效管理;提名及治理委员会是在有职位空缺的情况下通过CEO提供的人员支持来鉴别及招聘董事会的新成员,管理个人董事以及董事会整体的评估过程。只有各个委员会都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才使公司治理出于规范的状态。在这里,主要论述一下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是现代董事会中最有组织的委员会。但是审计人员的监督职能的迅速提高为它的角色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审计委员会更多的是为了审查公司发现问题的内外部机制。审计委员会不仅在财务报告方面还在其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评估公司依法实施项目和以价值及有效性为导向的准则。比如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外部法律等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影响。
第二,检查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审计委员会要确定金融衍生品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公司于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关的准则并核实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第三,检查和协调行政与董事会的薪酬的税收及会计冲突。审计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董事会成员等的税收问题,合理降低应纳税额度。
第四,委员会对非传统项目的监督。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表、财政新闻的发布或者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和分析部分中起着重要作用。
第五,审计委员会研究公司如何对潜在的环境做出对策的功能。审计委员会通常会成为调查异常事件的小组成员,帮助探究利益冲突以及公司报酬的敏感和可疑的公司报酬。
在德隆内部,管理层不乏金融领域的高材生,但分布在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中却不具有独立性,他们的权利受到唐氏兄弟的控制。这首先不符合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在德隆系统内部,通过合金股份为上海星浩特的共同担保,上海星浩特获得共计4亿元的贷款,根据合金股份的公告,上海星浩特向下投资的总额在1.75亿元的左右,如果上述4亿元的贷款均用于投资的话,则另外2亿多元的贷款哪去了呢?对于这样的一个巨额资金的凭空消失,审计师却没有提出任何疑义。根据上述案例,我们知道在德隆系统内部进行了一系列关联交易,造成了德隆三个主要控股公司的股价飙升,这些股价的真实度或股价背后公司的真正实力到底有多少?德隆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居然也没有做出适当披露。审计委员会必须具有独立性、专业性、积极性、监督手段这四个条件,但是在德隆,审计师专业性肯定都具备,但是独立性、积极性和监督手段就让公众严重质疑。董事会中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的真假进行检查确认,很显然德隆审计委员会根本没有履行这种职责。
2.2.3 关于德隆董事会的总结
德隆国际董事会的内外部董事的数量不合理,内部人数过多,首先失去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德隆的董事会无疑就是唐氏家族的董事会,包括在德隆系内部的所有公司都受到唐氏家族的控制,这样的董事会只是为唐氏家族这个大股东负责,至于外界的成千上万的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董事会的保护。因此在德隆体系瓦解以后,有许多公众评论说德隆的董事会没有起到监督作用,使得德隆的管理层只是做“纸上文章”,一味的运用资本运作提高股票价格。而这种一味的提高股价的做法让公众认为德隆的董事会不司其职,操纵市场,损害众多小股东利益。
3 鉴于德隆的案例对我国董事会的启示
首先,董事会应当加强董事的甄选制度。董事会的规模应与公司的具体情况相联系,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界定董事会的规模;其次,董事会的成员构成应充分考虑公司主要利益相关者。一般而言,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应当在数量上多于内部董事。一方面,外部董事可以增强董事的独立性,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内部董事可以确切的了解公司信息,对于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其中,外部董事的选择要注意其独立性。
其次,真实披露公司信息。把公司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如实向公众披露,便于保护外部股东。董事的薪酬应当进行披露,以便公众从董事的绩效判断其薪酬是否合理,辨别其独立性。
最后,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护分散的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体系,包括股东诉讼等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构成与议事程序,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比重,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李维安.改革实践的呼唤:中国公司治理原则[J].中国改革,2000,(10).
[2]王阳.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结构变革[J].生产力研究,2009,(10).
[3]冯根福,赵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J].中国工业经济,2002,(11).
关键词:董事会治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德隆系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3-0047-02
1 我国董事会的现状
目前,投资者对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管部门、证交所及其他有关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并采取措施强化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使其状况改善。表现为:第一,董事会构成不断趋于多元化、合理化和年轻化。董事会人员的专业构成更趋向多元化、合理化;董事会成员呈现逐渐年轻化趋势,这些都为董事会治理状况的进一步改进提供了较好的基础。第二,董事会价值有所提高。按惯例,董事会价值评价包括经营效果、独立董事制度建设、信息披露、诚信经营与运作风险五个方面。根据连城财务顾问公司按照国际公司治理评价惯例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表明上市公司董事会价值得到了相应提升。第三,独立董事制度已初步建立,其重要性已开始显现。现在监管部门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但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主要问题表现在:第一,对董事的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构成较为单一,期权等长期激励性报酬较少。第二,董事会成员变更较频繁,董事会的稳定性差。上市公司董事变更原因主要在于工作变动和因换届选举而变更。董事会是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定性的,频繁的变更调整可能降低董事会成员间的磨合度,产生利益的重新协调,可能会导致一段时间的部分董事空白,这对董事会决策有较大的负面影响。第三,“一股独大”仍然突出,国有股权所有者缺位和流通性问题亟待解决。一股独大及国有股权在上市公司的所有者缺位导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外部监督制约弱化。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后的上市公司呈现出国有股权占主体的特征,国有股等非流通股比例过高,股权结构过于集中。另外,董事会、监事会缺乏必要机制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董事长地位过分突出等问题还较突出。
2 根据我国“德隆系”的案例分析我国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作用
2.1 案例回顾
(1)德隆系的融资结构。德隆系成立之后经过多次融资形成错综复杂的体系内股权结构。
(2)关联交易。从1998年夏天开始,德隆系控制下的湘火炬等进行了频繁的关联交易。其结果即德隆系控制下的新疆屯河等企业的股价连番上涨,且涨幅惊人。
(3)股权转移。1999至2006年,德隆系中北京总府和北京绅士达及其他德隆系成员经过了一系列股权转移,改变了很多“企业”的股权结构,结果形成了德隆系自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
2.2 案例分析
2.2.1 董事会的成员组成
德隆国际的9人董事会中8人来自新疆,其中6个人从德隆创建开始一直追随唐万新,德隆国际的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据很高的比例。其中唐万新是德隆国际的总裁,德隆系的核心人物;战略部和投资部则由唐万平管理;老大唐万里是德隆的董事局主席,主要在北京负责和上层的公关,不参与企业管理,唐万川则主管中企东方。
内部董事具有一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他们认为自己在董事会中任职归功于首席执行官,因此在签订董事会会议需要表决的关键决议时,CEO非常确信内部董事代表的表决会符合自己意愿。第二,内部董事涉入公司事务的程度远远超过最专心的外部董事。
由于内部董事这样的特点,德隆国际的董事会不可能独立,这些董事从德隆创建开始就追随唐万新,对唐万新的领导魅力所折服,唐万新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董事会的决议。而资本市场上成千上万的小股东在董事会中没有代言人,他们的权益也无法保障。
在德隆国际,唐万新既是董事会成员,还是管理层的头号人物。在这种公司管理结构下,管理层控制董事会,形成内部人控制。在德隆国际的管理结构中唐万新拥有绝对权力。所以1999年4月6日,合金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并通过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今后为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提供财务担保事宜中独立决策并负责实施”;德隆系的另一家控股上市公司——湘火炬也修改了公司章程,将“董事会可以行使4000万元以下项目投资决策权”改为“董事会负责处理对外担保事项并可以行使公司净资产20%以下项目投资决策权”这种情况会出现。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的功能根本没有体现出来,它成为唐万新的传话工具。
因此董事会要保持它的独立性必须减少内部董事适当增加外部董事的数量。根据光辉国际公司的调查得知,董事会平均拥有9个外部董事和3个内部董事即3:1的比例的董事会比较高效。外部董事的存在使得董事会保持独立性,更好的站在股东的立场上进行决策,内部董事可以准确了解公司信息,更好的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在德隆的案例中,这就是说由于德隆控股湘火炬,湘火炬中没有外部董事,才会使得湘火炬“贸然”对上海星浩特进行担保,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一旦星浩特不能按时还贷,湘火炬的股东要为其买单。
因此公司董事会必须引入外部董事来确保它的独立性。引入外部董事可以起到几方面作用:
首先,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一股独大”。目前在我国公司中普遍存在着大股东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现象。
其次,防止内部人绝对控制,监督管理层经营决策。独立董事的建立,就是为了解决内部人的控制问题,监督管理层,最大限度地维护股东的利益。
第三,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公司中“一股独大”的前提下,独立董事制度成为维护公司的债权人和小股东利益的手段。
2.2.2 董事会的组织结构
大多数董事会以某种形式设置了以下常设委员会:外部董事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治理委员会。这几个委员会各司其职,外部董事会是为了拥有一个独立于管理层之外的董事会,这就需要外部董事在数量上要多于内部董事;执行委员会提供一种为董事会服务的后备机制,执行委员会是一种高级董事会,所有问题在上升到董事会整体层面之前都要交给执行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要解决董事和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与收益;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就是了解财务报表的内容并确认其准确性确保向公司外部人员完全披露,近年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已经扩展到利用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财务控制,甚至扩展到执行专门调查,审计委员会着重关注风险管理领域,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进行识别并有效管理;提名及治理委员会是在有职位空缺的情况下通过CEO提供的人员支持来鉴别及招聘董事会的新成员,管理个人董事以及董事会整体的评估过程。只有各个委员会都遵守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职责,才使公司治理出于规范的状态。在这里,主要论述一下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是现代董事会中最有组织的委员会。但是审计人员的监督职能的迅速提高为它的角色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审计委员会更多的是为了审查公司发现问题的内外部机制。审计委员会不仅在财务报告方面还在其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评估公司依法实施项目和以价值及有效性为导向的准则。比如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外部法律等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影响。
第二,检查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审计委员会要确定金融衍生品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及公司于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关的准则并核实公司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第三,检查和协调行政与董事会的薪酬的税收及会计冲突。审计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关注董事会成员等的税收问题,合理降低应纳税额度。
第四,委员会对非传统项目的监督。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表、财政新闻的发布或者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和分析部分中起着重要作用。
第五,审计委员会研究公司如何对潜在的环境做出对策的功能。审计委员会通常会成为调查异常事件的小组成员,帮助探究利益冲突以及公司报酬的敏感和可疑的公司报酬。
在德隆内部,管理层不乏金融领域的高材生,但分布在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中却不具有独立性,他们的权利受到唐氏兄弟的控制。这首先不符合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在德隆系统内部,通过合金股份为上海星浩特的共同担保,上海星浩特获得共计4亿元的贷款,根据合金股份的公告,上海星浩特向下投资的总额在1.75亿元的左右,如果上述4亿元的贷款均用于投资的话,则另外2亿多元的贷款哪去了呢?对于这样的一个巨额资金的凭空消失,审计师却没有提出任何疑义。根据上述案例,我们知道在德隆系统内部进行了一系列关联交易,造成了德隆三个主要控股公司的股价飙升,这些股价的真实度或股价背后公司的真正实力到底有多少?德隆的会计师和审计师居然也没有做出适当披露。审计委员会必须具有独立性、专业性、积极性、监督手段这四个条件,但是在德隆,审计师专业性肯定都具备,但是独立性、积极性和监督手段就让公众严重质疑。董事会中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经营班子年度经营业绩的真假进行检查确认,很显然德隆审计委员会根本没有履行这种职责。
2.2.3 关于德隆董事会的总结
德隆国际董事会的内外部董事的数量不合理,内部人数过多,首先失去了董事会的独立性。德隆的董事会无疑就是唐氏家族的董事会,包括在德隆系内部的所有公司都受到唐氏家族的控制,这样的董事会只是为唐氏家族这个大股东负责,至于外界的成千上万的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董事会的保护。因此在德隆体系瓦解以后,有许多公众评论说德隆的董事会没有起到监督作用,使得德隆的管理层只是做“纸上文章”,一味的运用资本运作提高股票价格。而这种一味的提高股价的做法让公众认为德隆的董事会不司其职,操纵市场,损害众多小股东利益。
3 鉴于德隆的案例对我国董事会的启示
首先,董事会应当加强董事的甄选制度。董事会的规模应与公司的具体情况相联系,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界定董事会的规模;其次,董事会的成员构成应充分考虑公司主要利益相关者。一般而言,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应当在数量上多于内部董事。一方面,外部董事可以增强董事的独立性,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内部董事可以确切的了解公司信息,对于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其中,外部董事的选择要注意其独立性。
其次,真实披露公司信息。把公司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如实向公众披露,便于保护外部股东。董事的薪酬应当进行披露,以便公众从董事的绩效判断其薪酬是否合理,辨别其独立性。
最后,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护分散的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体系,包括股东诉讼等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责,规范董事会的构成与议事程序,提高外部董事在董事会的比重,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李维安.改革实践的呼唤:中国公司治理原则[J].中国改革,2000,(10).
[2]王阳.基于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结构变革[J].生产力研究,2009,(10).
[3]冯根福,赵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J].中国工业经济,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