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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网友引发网络热议,这个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在微博上多次发布其豪宅、名车、名包等照片,其认证身份居然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由此而引发部分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非议。众多网友质疑,“我们捐给红十字会的钱到哪去了?”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6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
2011年7月1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就公众关注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发表声明: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和调查结果。在此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
随着“郭美美事件”的升级,一家神秘的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浮出水面。从该公司的宣传材料和相关招聘信息,有网友发现,与郭美美在微博中第一次回应的相关内容高度相似。而最新调查终于证明,郭美美就是中红博爱董事王军的女朋友。7月3日,商业红会的关联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郭美美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去董事职务。
7月4日,郭美美在微博中申明,王军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声称自己的男朋友为86年生人。
8月3日下午,郭美美母女做客《解码财商》,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在访谈中,郭美美声称王军是其干爸,并极力撇清与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
在采访中,郭氏母女声称郭美美欲进军娱乐圈,并一直在找能固签约的经纪公司,对此不少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因为郭美美个人条件非常一般,加之形象太过负面,不利于今后事业发展,因而很难有经纪公司敢冒险签她。”
看了这些资料,你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相当弱智脑残的编剧编写的一出狗血连续剧?可是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在这个只要名利可以不择手段的年代,人们连羞耻心都可以抛弃了,只要能出名博人眼球,哪管它是流芳千古还是遗臭万年?
问题是,现在的某些尸位素餐的人已经分不清什么是荣辱与羞耻了。
郭美美事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摧毁了整个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事件发生以来的整整一个月,深圳红十字会只收到一笔100元的捐款,除此之外,一分全无。
国内的朋友跟我谈起这件事,我说,海外的很多华人,基本上不相信国内的任何慈善组织。我知道很多网友联合起来集资在西南地区捐资助学,但是他们不相信希望工程,而是通过国内一个百分百的民间组织一起在国内贫困地去直接捐资盖校,所有的账目都直接交待,一分一厘花得清清楚楚。
朋友说,天哪,连希望工程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还可以相信谁?
我说,这就是公信力丧失的直接后果。
公信力这东西是一种信誉,建立起来可能要数年甚至数十年之功,但是丧失只需要一个瞬间,一条导火索。
我以前在药家鑫的车祸事件中就说过,西方成熟的社会里,如果当事人觉得判决不公,他们一般会觉得这个法律有问题,立法需要修改,很少会觉得这个判决的背后,主事的法官或者政府高官之间跟另一方有什么黑幕交易,收受贿赂。而整个判决也会是在公开透明的环节下进行,所以一般民众对于司法过程的公正性没有疑问。
这就是司法系统在民众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的结果。
我对于西方的慈善事业并没有很深的了解,但是略知一点皮毛。比如女儿上小学的时候,每年万圣节女儿讨糖的时候都会带回来一只下募捐箱,在讨糖的同时挨家挨户地进行劝募,一般人家都会拿出几块零钱塞入箱内,让学生带到学校汇总捐给特定的慈善机构。
我们在购物中心或者市中心的大街上,也经常看大年轻人拿着宣传册子向行人劝募,另外报纸和电视上,也经常会登载一些慈善机构的广告。
在西方,我们经常会看到或者听说有大大小小的各种各样的民间公益基金会,有私募基金也有公募基金。在西方,慈善组织是非营利机构,也是免税的,也就是说不需要付税。政府不直接运作慈善机构,但是非营利组织和慈善机构可以申请政府资助或者补贴。凡拿政府助或项目拨款的基金会必须要接受审计,大的基金会(2000万美元以上)每年都要接受审计机构审计,一旦出现政策外的违规行为,基金会便会被取消免税资格。对于基金会违规行为的个人责任,则会有专门的机构来追究。美国各州政府把监督基金会的权限赋予检察长,任何诉讼涉及慈善团体时,检察长是必要的诉讼当事人,检察长可依职权或利害关系向法院申请起诉,例如请求基金的受托人清算,将受托人免职,解散基金会,命其转移基金会财产等。
在西方,慈善机构也好一般的非营利机构也好,都允许有一定的运营费用。这些运营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薪水,办公费用以及一定的广告费用,几乎所有的美国基金会为提高声誉和公众知名度都尽量降低成本,所提取的运营费一般在5%-7%左右。非营利机构尤其是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薪水一般都不高,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慈善机构甚至大量招募义工为之工作。
西方的民众,大部分人信奉基督教的原罪说,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生来就是贪欲的,不能靠自律来约束贪欲,而应该从制度上来制约人的贪欲。一旦一个人的信誉遭到质疑,基本上他/她的事业生涯可以就此结束,不再有什么翻盘的机会。
机构亦是如此。
在西方,慈善行为最主要的督导除了政府的审计之外,还有来自民间的监督和约束。行业评级与社会监督构成监控网。美国慈善评级机构先后为超过5300家慈善机构评级,级别为4星到5星从高到低,同时提供各个标准下的前十排行榜,其中不少是负面排行,比如筹款回扣率排行,财务危机排行,劣等机构CEO薪水排行,赠款囤积花不出去排行。一旦慈善机构信誉受到质疑,就可能被公众抛弃。在这种监督力量推动下,慈善机构纷纷提高自己运作的透明度。最重要的是钱用到哪里去了,有个交代。不但要每年向税务部门提交收支报表,而且要向公众公布,从每年出版的年鉴以及网上都可查到。
另外,西方的媒体监督力量非常强大,透明度高,如有问题被媒体曝光,这个机构丧失了公信力,不仅靠公众能够捐款来维持的组织生命就宣告完结,组织的第一把手也会信誉扫地,一蹶不振。
我们国内专门从事慈善活动的中华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总(协)会只有700多家。2006年慈善捐款只占GDP的万分之二左右,与美国私人慈善捐款超过GDP的2%相比差距实在是大。
此外,我国慈善组组织大部分是从政府部门衍化出来的,官办色彩过浓,信誉不高,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相当脆弱,对政府体制和资源的依赖性很强,不像慈善组织,更像官府衙门。
众所周知,西方人的慈善捐款是可以免税的。政府规定免税额占年收入比例的多少,只要你捐就免,不管你是捐给谁,这个基金是帮助境内人民还是世界人民的,是宗教的还是非宗教的,大的还是小的,完全自愿,市场经济,政府不予干预;而我国,慈善机构的注册就有种种的限制,我们只道很多影星成立的基金只能用挂靠官办的慈善基金会的方式运作,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在捐赠免税方面,还正式规定仅限于对红十字会的捐赠。2003年,财税(2003)204号文件还规定,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个政策也适用于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中国慈善机构从注册到免税的政策上都决定了官办的慈善机构受政府资源和体制的保护,在这种保护性体制下,慈善机构的官僚作风和官老爷习气比之一般的衙门,一点儿也不逊色。
于是,借着慈善捞钱,在公众中失去公信力,那是迟早的事。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1年6月22日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在网络炫耀奢华生活方式,引发网友热议的“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
2011年7月1日中国红十字总会就公众关注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发表声明: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调查组,调查媒体所反映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运作方式问题,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和调查结果。在此之前,暂停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的一切活动。
随着“郭美美事件”的升级,一家神秘的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浮出水面。从该公司的宣传材料和相关招聘信息,有网友发现,与郭美美在微博中第一次回应的相关内容高度相似。而最新调查终于证明,郭美美就是中红博爱董事王军的女朋友。7月3日,商业红会的关联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首席执行官翁涛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郭美美男友是中红博爱公司前董事王军。炫富事件发生后,王军已辞去董事职务。
7月4日,郭美美在微博中申明,王军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声称自己的男朋友为86年生人。
8月3日下午,郭美美母女做客《解码财商》,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在访谈中,郭美美声称王军是其干爸,并极力撇清与中国红十字会的关系。
在采访中,郭氏母女声称郭美美欲进军娱乐圈,并一直在找能固签约的经纪公司,对此不少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因为郭美美个人条件非常一般,加之形象太过负面,不利于今后事业发展,因而很难有经纪公司敢冒险签她。”
看了这些资料,你会不会觉得这是一个相当弱智脑残的编剧编写的一出狗血连续剧?可是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讽刺,在这个只要名利可以不择手段的年代,人们连羞耻心都可以抛弃了,只要能出名博人眼球,哪管它是流芳千古还是遗臭万年?
问题是,现在的某些尸位素餐的人已经分不清什么是荣辱与羞耻了。
郭美美事件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摧毁了整个慈善事业的公信力。事件发生以来的整整一个月,深圳红十字会只收到一笔100元的捐款,除此之外,一分全无。
国内的朋友跟我谈起这件事,我说,海外的很多华人,基本上不相信国内的任何慈善组织。我知道很多网友联合起来集资在西南地区捐资助学,但是他们不相信希望工程,而是通过国内一个百分百的民间组织一起在国内贫困地去直接捐资盖校,所有的账目都直接交待,一分一厘花得清清楚楚。
朋友说,天哪,连希望工程都不能相信的话,我们还可以相信谁?
我说,这就是公信力丧失的直接后果。
公信力这东西是一种信誉,建立起来可能要数年甚至数十年之功,但是丧失只需要一个瞬间,一条导火索。
我以前在药家鑫的车祸事件中就说过,西方成熟的社会里,如果当事人觉得判决不公,他们一般会觉得这个法律有问题,立法需要修改,很少会觉得这个判决的背后,主事的法官或者政府高官之间跟另一方有什么黑幕交易,收受贿赂。而整个判决也会是在公开透明的环节下进行,所以一般民众对于司法过程的公正性没有疑问。
这就是司法系统在民众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的结果。
我对于西方的慈善事业并没有很深的了解,但是略知一点皮毛。比如女儿上小学的时候,每年万圣节女儿讨糖的时候都会带回来一只下募捐箱,在讨糖的同时挨家挨户地进行劝募,一般人家都会拿出几块零钱塞入箱内,让学生带到学校汇总捐给特定的慈善机构。
我们在购物中心或者市中心的大街上,也经常看大年轻人拿着宣传册子向行人劝募,另外报纸和电视上,也经常会登载一些慈善机构的广告。
在西方,我们经常会看到或者听说有大大小小的各种各样的民间公益基金会,有私募基金也有公募基金。在西方,慈善组织是非营利机构,也是免税的,也就是说不需要付税。政府不直接运作慈善机构,但是非营利组织和慈善机构可以申请政府资助或者补贴。凡拿政府助或项目拨款的基金会必须要接受审计,大的基金会(2000万美元以上)每年都要接受审计机构审计,一旦出现政策外的违规行为,基金会便会被取消免税资格。对于基金会违规行为的个人责任,则会有专门的机构来追究。美国各州政府把监督基金会的权限赋予检察长,任何诉讼涉及慈善团体时,检察长是必要的诉讼当事人,检察长可依职权或利害关系向法院申请起诉,例如请求基金的受托人清算,将受托人免职,解散基金会,命其转移基金会财产等。
在西方,慈善机构也好一般的非营利机构也好,都允许有一定的运营费用。这些运营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薪水,办公费用以及一定的广告费用,几乎所有的美国基金会为提高声誉和公众知名度都尽量降低成本,所提取的运营费一般在5%-7%左右。非营利机构尤其是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薪水一般都不高,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慈善机构甚至大量招募义工为之工作。
西方的民众,大部分人信奉基督教的原罪说,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生来就是贪欲的,不能靠自律来约束贪欲,而应该从制度上来制约人的贪欲。一旦一个人的信誉遭到质疑,基本上他/她的事业生涯可以就此结束,不再有什么翻盘的机会。
机构亦是如此。
在西方,慈善行为最主要的督导除了政府的审计之外,还有来自民间的监督和约束。行业评级与社会监督构成监控网。美国慈善评级机构先后为超过5300家慈善机构评级,级别为4星到5星从高到低,同时提供各个标准下的前十排行榜,其中不少是负面排行,比如筹款回扣率排行,财务危机排行,劣等机构CEO薪水排行,赠款囤积花不出去排行。一旦慈善机构信誉受到质疑,就可能被公众抛弃。在这种监督力量推动下,慈善机构纷纷提高自己运作的透明度。最重要的是钱用到哪里去了,有个交代。不但要每年向税务部门提交收支报表,而且要向公众公布,从每年出版的年鉴以及网上都可查到。
另外,西方的媒体监督力量非常强大,透明度高,如有问题被媒体曝光,这个机构丧失了公信力,不仅靠公众能够捐款来维持的组织生命就宣告完结,组织的第一把手也会信誉扫地,一蹶不振。
我们国内专门从事慈善活动的中华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总(协)会只有700多家。2006年慈善捐款只占GDP的万分之二左右,与美国私人慈善捐款超过GDP的2%相比差距实在是大。
此外,我国慈善组组织大部分是从政府部门衍化出来的,官办色彩过浓,信誉不高,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相当脆弱,对政府体制和资源的依赖性很强,不像慈善组织,更像官府衙门。
众所周知,西方人的慈善捐款是可以免税的。政府规定免税额占年收入比例的多少,只要你捐就免,不管你是捐给谁,这个基金是帮助境内人民还是世界人民的,是宗教的还是非宗教的,大的还是小的,完全自愿,市场经济,政府不予干预;而我国,慈善机构的注册就有种种的限制,我们只道很多影星成立的基金只能用挂靠官办的慈善基金会的方式运作,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而在捐赠免税方面,还正式规定仅限于对红十字会的捐赠。2003年,财税(2003)204号文件还规定,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可以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这个政策也适用于对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中国慈善机构从注册到免税的政策上都决定了官办的慈善机构受政府资源和体制的保护,在这种保护性体制下,慈善机构的官僚作风和官老爷习气比之一般的衙门,一点儿也不逊色。
于是,借着慈善捞钱,在公众中失去公信力,那是迟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