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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古“以《书》为训”的《书》学发展基调奠定了周秦诸子“以《书》议政”的政治传统;先秦诸子纷纷在满足自身学说的基础上,以建立《书》学、继承《书》学为己任,积极探索周秦时期《书》学之传统。“明德慎罚”作为《书》学传统中卓有成效且具有代表性的施政方针,成为周秦《书》学新变后的一支新秀。
【关键词】 《书》学;《书》学传统;“明德慎罚”
【中图分类号】K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5-0048-02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天医星”文化视域下古代医德文献整理与研究(编号2020SJA1862)。
“明德慎罚”一词最早见于《尚书 · 周书》的《多方》《康诰》两篇,研究“明德慎罚”思想最好从周秦时期开始,且离不开周秦时期的《尚书》学研究。周秦《尚书》学为解析“明德慎罚”思想提供了学术背景,是解决周秦“明德慎罚”问题的先决条件。近代有关“明德慎罚”的研究多集中于“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鲜有文章将“明德慎罚”放入特定的《尚书》学史中,从社会背景的视域进行探讨。
一、周秦《尚书》学概貌
《尚书》对周秦诸子的作用和影响集中表现在诸子纷纷称引《尚书》并以之为风尚,形成了《书》学热潮。周秦诸子“引《书》议政”不仅是上古《书》学传统在周秦时期的发展,还是非官方的《书》学新变。周秦时期,诸子征引《尚书》的现象比较普遍。兹取儒、墨、道、法四家,分别举例析之,从中探求周秦诸子的《书》学要论,管窥周秦《书》学概貌。
《尚书》作为儒家学派开科授徒的必修科目是因为其资政的功用满足了儒家学派的需求;孟子肯定《尚书》对治政的积极意义的实质是促进其实现资政的宿命。孟子认为《书》学中很多治国理政之观点,符合儒家治世理想,尤其是对治国理政的看法与理解,故而在探索治国理政之良策时,孟子时常引用《书》中的观点。据《孟子》载:
《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1]115-117
周秦典籍中,《墨子》引《书》频次极高。鉴于《尚书》的权威性,墨子论辩时多称引《尚书》以佐证墨家学派之主张的合理性。[2]87墨子引《书》、论《书》的《书》学方式和表现形式表达了其学说倾向和《书》学见解,据《墨子 · 尚同中》载:
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不善哉?用刑则不善也。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3]83-85
庄子一派对《尚书》的积极阐释使道家作为显学积极活跃在社会政治舞台。虽然庄子从道家立场出发,间或贬低儒学,与之争鸣非难,但《庄子》引《书》论事,积极推进了《书》学演进的历程,丰富了周秦的《书》学学脉。据《盗跖》载:
“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义士存焉。昔者桓公小白杀兄入嫂而管仲为臣,田成子常杀君窃国而孔子受币。论则贱之,行则下之,则是言行之情悖战于胸中也,不亦拂乎!故《书》曰:‘孰恶孰美?成者为首,不成者为尾。’”(《庄子 · 盗跖》)[4]1003
周秦法家学派的《书》学方式可以以《韩非子》为代表。韩非子承继荀子《书》学主张并发展、阐扬,形成了隶属于法家学派的《书》学体系。韩非子对《尚书》的解释和引申是法家学派的学说主张的外在体现。据《韩非子》载:
绍绩昧醉寐而亡其裘,宋君曰:“醉足以亡裘乎?”对曰:“桀以醉亡天下,而《康诰》曰:‘毋彝酒。’彝酒者,常酒也。常酒者,天子失天下,匹夫失其身。”[5]175-176
周秦时期对《书》学的学习、继承与研究,主要表现在诸子们对《书》的引用与注释。但是,诸子学说由于在政治理想上主张不同,因此,诸子们在自己不同的理解下,对《书》进行了不同的理解与应用。这种现象产生的实质是《书》学诠释内涵因诸子学说需要而分化、割裂。客观地研究周秦《书》学面貌[3]45,看待周秦《书》学及《书》学传统,必须依据不同学派加以甄别。无论是积极的应用或激烈的否定,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书》学体系的发展。
二、周秦《书》学传统下的“明德慎罚”
儒家文献中,《尚书 · 周书》中最早出现“明德慎罚”一词,对“明德慎罚”思想的研究也最早从周秦时期开始。周秦典籍引“明德慎罚”,其中,《尚书》引“明德慎罚”两次;《左传》引《书》“明德慎罚”一次;《荀子》引“明德慎罚”一次;《孔丛子》引《书》“明德慎罚”一次。[2]80《尚书》中的《康诰》 《多方》两篇是最早出现“明德慎罚”的篇章,故而此处“明德慎罚”的记载被后世认为是“明德慎罚”思想的肇端。“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是建立在以鉴戒为目的的古圣先贤的哲思智慧的基础上的,从一定程度上的确取得了成功,保障了政权的长久,据《尚书 · 康诰》载:
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6]532
应该说,“明德慎罚”作为周秦时期最高的治政方针,被普遍应用于古代法律体制中,并逐步成為当时的治国策略。这种现象不仅明显地提高了当时治国理政之效率,更是成为后世检验治国理政方式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2]87据《尚书 · 多方》载:
慎厥丽,乃劝;厥民刑,用劝;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7]669-670 由上可见,周秦时期《书》学作为一种治国理政的标准一直存在着,一方面极大地保障了施政措施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引起了后世当权者的足够重视[2]83。《左传》成公二年,楚庄王伐陈,申公巫臣引用《周书》“明德慎罚”之义劝谏庄王: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8]803
“明德慎罚”思想和上古政治自有渊源,经历史检视和择选,表现出了资政功用的本质,成为我国古代独具特色的政治理念。《书》学是构成百家学术的重要基础,周秦《书》学新变也体现在诸子的“明德慎罚”观中。荀子将“明德慎罚”视为治理国家、安顿百姓、平定天下的不二法门:
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9]461
由上可以得出,周秦时期,作为施政纲领“明德慎罚”,同时也是执政者治国理政追求的最高境界。“明德慎罚”通过指导治国理政的方式成为治政纲领,由政治层面进入到普通社会,彰显出当权者施政意识具有了法律的特征[3]P67。虽诸子学说各具特色,但引《书》的核心旨意是相同的。周秦时期的《书》成了文化统治权力和统治权威的证词[2]78,鉴于此,诸子学派也必须援引《书》。据《孔丛子》载,孔子借《周书》“明德慎罚”劝谏齐景公并取得了成效:
孔子见齐景公,梁丘据自外而至……公笑而目孔子,曰:“《周书》所谓‘明德慎罚’,陈子明德也,罚人而有辞,非不慎矣。”孔子答曰:“昔康叔封卫,统三监之地,命为孟侯。周公以成王之命作《康诰》焉,称述文王之德,以成勑诫之文。”[10]21
作为三代之政史,《尚书》承继了上古政治意念,深度总结、把握了历史上的王朝兴衰规律;“明德慎罚”思想作为《尚书》宣扬的指导性的施政方针,跨越了多个复杂的历史时期,在《书》学发展史及以治《书》、用《书》为主要目的而形成的《书》学传统中表现出了符合时代课题的《书》学发展特点。“明德慎罚”表现出的突出的治政功用是历史上的《书》学经过否定、承继后,融入于政治范畴的结果。
三、结语
周秦时期的《书》学作为正统的学说理念深入发展,形成了早期的“《书》教”传统,其实质是对上古不朽意识形态之价值的肯定和承继。周秦“ 《书》学”传统是对上古《书》中蕴蓄的哲思智慧的理性思考后的周秦《书》学集成。“明德慎罰”作为治政理论,经周秦《书》学文化主导下的实用精神的阐扬,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哲学内涵。“明德慎罚”的周秦接受史是周秦《书》学传统下的一个代表性分支,从中可以管窥周秦时期的《书》学面貌,对系统研究周秦《书学》系统、诸子《书》学式样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清 ) 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王云鹏.《尚书》“明德慎罚”思想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8.
[3]王云鹏.《康诰》“明德慎罚”思想研究[J].昭通学院学报,2017:(4).
[4]( 清 ) 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61.
[6]( 清 ) 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7]( 汉 ) 孔安国传,( 唐 ) 孔颖达正义,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8]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9]( 清 ) 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10]傅亚庶撰.孔从子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1.
作者简介:
张建会,男,山东临沂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历史文献与整理。
王云鹏,男,黑龙江牡丹江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研究所2018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
【关键词】 《书》学;《书》学传统;“明德慎罚”
【中图分类号】K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5-0048-02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天医星”文化视域下古代医德文献整理与研究(编号2020SJA1862)。
“明德慎罚”一词最早见于《尚书 · 周书》的《多方》《康诰》两篇,研究“明德慎罚”思想最好从周秦时期开始,且离不开周秦时期的《尚书》学研究。周秦《尚书》学为解析“明德慎罚”思想提供了学术背景,是解决周秦“明德慎罚”问题的先决条件。近代有关“明德慎罚”的研究多集中于“明德慎罚”的思想内容,鲜有文章将“明德慎罚”放入特定的《尚书》学史中,从社会背景的视域进行探讨。
一、周秦《尚书》学概貌
《尚书》对周秦诸子的作用和影响集中表现在诸子纷纷称引《尚书》并以之为风尚,形成了《书》学热潮。周秦诸子“引《书》议政”不仅是上古《书》学传统在周秦时期的发展,还是非官方的《书》学新变。周秦时期,诸子征引《尚书》的现象比较普遍。兹取儒、墨、道、法四家,分别举例析之,从中探求周秦诸子的《书》学要论,管窥周秦《书》学概貌。
《尚书》作为儒家学派开科授徒的必修科目是因为其资政的功用满足了儒家学派的需求;孟子肯定《尚书》对治政的积极意义的实质是促进其实现资政的宿命。孟子认为《书》学中很多治国理政之观点,符合儒家治世理想,尤其是对治国理政的看法与理解,故而在探索治国理政之良策时,孟子时常引用《书》中的观点。据《孟子》载:
《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一人衡行于天下,武王耻之,此武王之勇也。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今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1]115-117
周秦典籍中,《墨子》引《书》频次极高。鉴于《尚书》的权威性,墨子论辩时多称引《尚书》以佐证墨家学派之主张的合理性。[2]87墨子引《书》、论《书》的《书》学方式和表现形式表达了其学说倾向和《书》学见解,据《墨子 · 尚同中》载:
昔者圣王制为五刑,以治天下。逮至有苗之制五刑,以乱天下。则此岂不善哉?用刑则不善也。是以先王之书《吕刑》之道曰:“苗民否用练,折则刑,唯作五杀之刑,曰法。”则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不善用刑者以为五杀。则此岂刑不善哉?用刑则不善,故遂以为五杀。[3]83-85
庄子一派对《尚书》的积极阐释使道家作为显学积极活跃在社会政治舞台。虽然庄子从道家立场出发,间或贬低儒学,与之争鸣非难,但《庄子》引《书》论事,积极推进了《书》学演进的历程,丰富了周秦的《书》学学脉。据《盗跖》载:
“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义士存焉。昔者桓公小白杀兄入嫂而管仲为臣,田成子常杀君窃国而孔子受币。论则贱之,行则下之,则是言行之情悖战于胸中也,不亦拂乎!故《书》曰:‘孰恶孰美?成者为首,不成者为尾。’”(《庄子 · 盗跖》)[4]1003
周秦法家学派的《书》学方式可以以《韩非子》为代表。韩非子承继荀子《书》学主张并发展、阐扬,形成了隶属于法家学派的《书》学体系。韩非子对《尚书》的解释和引申是法家学派的学说主张的外在体现。据《韩非子》载:
绍绩昧醉寐而亡其裘,宋君曰:“醉足以亡裘乎?”对曰:“桀以醉亡天下,而《康诰》曰:‘毋彝酒。’彝酒者,常酒也。常酒者,天子失天下,匹夫失其身。”[5]175-176
周秦时期对《书》学的学习、继承与研究,主要表现在诸子们对《书》的引用与注释。但是,诸子学说由于在政治理想上主张不同,因此,诸子们在自己不同的理解下,对《书》进行了不同的理解与应用。这种现象产生的实质是《书》学诠释内涵因诸子学说需要而分化、割裂。客观地研究周秦《书》学面貌[3]45,看待周秦《书》学及《书》学传统,必须依据不同学派加以甄别。无论是积极的应用或激烈的否定,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书》学体系的发展。
二、周秦《书》学传统下的“明德慎罚”
儒家文献中,《尚书 · 周书》中最早出现“明德慎罚”一词,对“明德慎罚”思想的研究也最早从周秦时期开始。周秦典籍引“明德慎罚”,其中,《尚书》引“明德慎罚”两次;《左传》引《书》“明德慎罚”一次;《荀子》引“明德慎罚”一次;《孔丛子》引《书》“明德慎罚”一次。[2]80《尚书》中的《康诰》 《多方》两篇是最早出现“明德慎罚”的篇章,故而此处“明德慎罚”的记载被后世认为是“明德慎罚”思想的肇端。“明德慎罚”思想的产生是建立在以鉴戒为目的的古圣先贤的哲思智慧的基础上的,从一定程度上的确取得了成功,保障了政权的长久,据《尚书 · 康诰》载:
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6]532
应该说,“明德慎罚”作为周秦时期最高的治政方针,被普遍应用于古代法律体制中,并逐步成為当时的治国策略。这种现象不仅明显地提高了当时治国理政之效率,更是成为后世检验治国理政方式是否合理的标准之一。[2]87据《尚书 · 多方》载:
慎厥丽,乃劝;厥民刑,用劝;以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要囚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7]669-670 由上可见,周秦时期《书》学作为一种治国理政的标准一直存在着,一方面极大地保障了施政措施的有效落实,另一方面也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引起了后世当权者的足够重视[2]83。《左传》成公二年,楚庄王伐陈,申公巫臣引用《周书》“明德慎罚”之义劝谏庄王: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8]803
“明德慎罚”思想和上古政治自有渊源,经历史检视和择选,表现出了资政功用的本质,成为我国古代独具特色的政治理念。《书》学是构成百家学术的重要基础,周秦《书》学新变也体现在诸子的“明德慎罚”观中。荀子将“明德慎罚”视为治理国家、安顿百姓、平定天下的不二法门:
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9]461
由上可以得出,周秦时期,作为施政纲领“明德慎罚”,同时也是执政者治国理政追求的最高境界。“明德慎罚”通过指导治国理政的方式成为治政纲领,由政治层面进入到普通社会,彰显出当权者施政意识具有了法律的特征[3]P67。虽诸子学说各具特色,但引《书》的核心旨意是相同的。周秦时期的《书》成了文化统治权力和统治权威的证词[2]78,鉴于此,诸子学派也必须援引《书》。据《孔丛子》载,孔子借《周书》“明德慎罚”劝谏齐景公并取得了成效:
孔子见齐景公,梁丘据自外而至……公笑而目孔子,曰:“《周书》所谓‘明德慎罚’,陈子明德也,罚人而有辞,非不慎矣。”孔子答曰:“昔康叔封卫,统三监之地,命为孟侯。周公以成王之命作《康诰》焉,称述文王之德,以成勑诫之文。”[10]21
作为三代之政史,《尚书》承继了上古政治意念,深度总结、把握了历史上的王朝兴衰规律;“明德慎罚”思想作为《尚书》宣扬的指导性的施政方针,跨越了多个复杂的历史时期,在《书》学发展史及以治《书》、用《书》为主要目的而形成的《书》学传统中表现出了符合时代课题的《书》学发展特点。“明德慎罚”表现出的突出的治政功用是历史上的《书》学经过否定、承继后,融入于政治范畴的结果。
三、结语
周秦时期的《书》学作为正统的学说理念深入发展,形成了早期的“《书》教”传统,其实质是对上古不朽意识形态之价值的肯定和承继。周秦“ 《书》学”传统是对上古《书》中蕴蓄的哲思智慧的理性思考后的周秦《书》学集成。“明德慎罰”作为治政理论,经周秦《书》学文化主导下的实用精神的阐扬,形成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哲学内涵。“明德慎罚”的周秦接受史是周秦《书》学传统下的一个代表性分支,从中可以管窥周秦时期的《书》学面貌,对系统研究周秦《书学》系统、诸子《书》学式样同样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清 ) 焦循撰,沈文倬点校.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2]王云鹏.《尚书》“明德慎罚”思想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8.
[3]王云鹏.《康诰》“明德慎罚”思想研究[J].昭通学院学报,2017:(4).
[4]( 清 ) 孙诒让撰,孙启治点校.墨子间诂[M].北京:中华书局,2001.
[5]郭庆藩撰,王孝鱼点校.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61.
[6]( 清 ) 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7]( 汉 ) 孔安国传,( 唐 ) 孔颖达正义,黄怀信整理.尚书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8]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9]( 清 ) 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10]傅亚庶撰.孔从子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1.
作者简介:
张建会,男,山东临沂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历史文献与整理。
王云鹏,男,黑龙江牡丹江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研究所2018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