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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特币概述
(一)比特币的起源
比特币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数字化的到来,一些“网络朋克”对政府掌控下的金融体系持有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财务情况属于个人隐私,自己并不想公开,却被政府掌握的一清二楚,所以他们想制造一种不受政府监管的货币,在这种想法的强烈驱使下,程序员们利用“公开密钥加密”和“散列现金”的数据运算方式研究出了数字货币。
于是,在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数字货币概念。以“透明”作为比特币的运行规则,通过所有参与者来确定比特币的交割和真伪。对比特币的生成,中本聪设立了一个标准,比特币的上限是2100万枚,产出2100万枚之后比特币生成就终止了。
(二)比特币的发展历程
中本聪在2008年发明了比特币,当时几乎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接下来,一个芬兰大学生帮助中本聪推动了比特币的发展。这个大学生在比特币网站上写了一些关于比特币的介绍性材料,设计出了比特币的标志,建立比特币论坛独立网站。2009年,一个人在论坛上用5.02美元换了5050枚比特币,产生了第一笔比特币兑换。2010年,又有人用一万枚比特币换了两个披萨饼。对于这样的发展速度,中本聪有些着急,于是,这位芬兰大学生又在世界级电脑发烧友的网站“斜杠点”上发布了比特币计划,比特币瞬间火了起来,价格呈上涨趋势。
中本聪作为比特币的发明者和早期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在比特币的发展历史中占据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重要地位。他在见证了第一笔比特币的兑换、发掘了一大批比特币的人才之后,在2010年12月12日这天,这位神秘人物留下了一封告别帖,彻底退出了网络世界。
2011年之后,一个曾被政府坑了的富二代罗杰.维尔通过主流媒体的介绍,开始关注能避开政府监控的比特币。他大量买进比特币,利用媒体做比特币的广告宣传,驱动比特币市场的发展。帮助比特币走入大众的视线。仅四月份一个月,比特币的价位由原来的一美元左右涨到了十美元。他对比特币自始至终都是鼎力支持、竭尽全力的。第一批重量级比特币企业中有许多都是由罗杰投资创立的。人们称他为“比特币耶稣”。
企业家文赛斯因为对通货膨胀长期给人们带来的痛苦深恶痛绝,所以十分认可比特币。2012年1月,文赛斯开始大量购进比特币,次年三月在一次科技巨头年会上,文赛斯把比特币推荐给许多硅谷大佬,比特币从此进入了上流社会,走向集中化生产。此时,正赶上欧洲经济危机,美国政府发布公告,隐约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性,随后2013年3月底,比特币一下爆涨到了90美元。
二、比特币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比特币在各国的法律地位
美国:美联储无权直接监管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
德国:不允许将比特币作为法定支付手段。它可以作为记账单位,仅限于结算功能。
香港:比特币不属于货币,不能成为支付媒介及电子货币且不受监管局监管。
中国:《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比特币这种虚拟商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否定了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比特币交易过程缺乏监管
由于比特币的交易脱离政府的有效监管,導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交易平台贩卖毒品。如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丝路”案件。“丝路”是一个暗地里匿名做毒品交易网站,它的创始人罗斯充分利用了人们对比特币匿名性的需求,在网上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毒品交易,人们蜂拥而上,每天都有几千人注册成为网站会员,比特币的价格开始顺势走高,一路突破15美元。
还有些平台缺乏安全防范措施,致使黑客通过攻击脆弱的交易平台来操纵价格、控制市场,造成市场剧烈波动,投资风险极大,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非法诈骗活动。
(三)比特币平台交易信用缺失
由于比特币交易市场存在自发性和匿名性,交易时无法确认用户身份信息,使用时不受地区限制,所以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合法权益一旦受损难以保护、取证和补救,这些都缺少完整的信用体系的支撑。
三、比特币相关法律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平台交易信用体系
搭建第三方信用平台,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买卖双方进行信用等级的评估和信用监管,以免信用缺失风险的发生,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确立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机构
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渠道,它的大幅市场波动容易引起社会心理动荡。基于比特币兑换比率波动大的属性,国家可以出台法律由央行及证监会来监管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机构有了法律作为保障,就能够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非法交易,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比特币的诞生是一把双刃剑,在现实交易中,仍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完善信用体系,将比特币纳入监管,才能保证比特币交易的正规化、合法化和安全化。(作者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一)比特币的起源
比特币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数字化的到来,一些“网络朋克”对政府掌控下的金融体系持有怀疑态度,他们认为财务情况属于个人隐私,自己并不想公开,却被政府掌握的一清二楚,所以他们想制造一种不受政府监管的货币,在这种想法的强烈驱使下,程序员们利用“公开密钥加密”和“散列现金”的数据运算方式研究出了数字货币。
于是,在2008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数字货币概念。以“透明”作为比特币的运行规则,通过所有参与者来确定比特币的交割和真伪。对比特币的生成,中本聪设立了一个标准,比特币的上限是2100万枚,产出2100万枚之后比特币生成就终止了。
(二)比特币的发展历程
中本聪在2008年发明了比特币,当时几乎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接下来,一个芬兰大学生帮助中本聪推动了比特币的发展。这个大学生在比特币网站上写了一些关于比特币的介绍性材料,设计出了比特币的标志,建立比特币论坛独立网站。2009年,一个人在论坛上用5.02美元换了5050枚比特币,产生了第一笔比特币兑换。2010年,又有人用一万枚比特币换了两个披萨饼。对于这样的发展速度,中本聪有些着急,于是,这位芬兰大学生又在世界级电脑发烧友的网站“斜杠点”上发布了比特币计划,比特币瞬间火了起来,价格呈上涨趋势。
中本聪作为比特币的发明者和早期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在比特币的发展历史中占据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重要地位。他在见证了第一笔比特币的兑换、发掘了一大批比特币的人才之后,在2010年12月12日这天,这位神秘人物留下了一封告别帖,彻底退出了网络世界。
2011年之后,一个曾被政府坑了的富二代罗杰.维尔通过主流媒体的介绍,开始关注能避开政府监控的比特币。他大量买进比特币,利用媒体做比特币的广告宣传,驱动比特币市场的发展。帮助比特币走入大众的视线。仅四月份一个月,比特币的价位由原来的一美元左右涨到了十美元。他对比特币自始至终都是鼎力支持、竭尽全力的。第一批重量级比特币企业中有许多都是由罗杰投资创立的。人们称他为“比特币耶稣”。
企业家文赛斯因为对通货膨胀长期给人们带来的痛苦深恶痛绝,所以十分认可比特币。2012年1月,文赛斯开始大量购进比特币,次年三月在一次科技巨头年会上,文赛斯把比特币推荐给许多硅谷大佬,比特币从此进入了上流社会,走向集中化生产。此时,正赶上欧洲经济危机,美国政府发布公告,隐约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性,随后2013年3月底,比特币一下爆涨到了90美元。
二、比特币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比特币在各国的法律地位
美国:美联储无权直接监管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
德国:不允许将比特币作为法定支付手段。它可以作为记账单位,仅限于结算功能。
香港:比特币不属于货币,不能成为支付媒介及电子货币且不受监管局监管。
中国:《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比特币这种虚拟商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否定了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二)比特币交易过程缺乏监管
由于比特币的交易脱离政府的有效监管,導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交易平台贩卖毒品。如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丝路”案件。“丝路”是一个暗地里匿名做毒品交易网站,它的创始人罗斯充分利用了人们对比特币匿名性的需求,在网上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毒品交易,人们蜂拥而上,每天都有几千人注册成为网站会员,比特币的价格开始顺势走高,一路突破15美元。
还有些平台缺乏安全防范措施,致使黑客通过攻击脆弱的交易平台来操纵价格、控制市场,造成市场剧烈波动,投资风险极大,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一些网站利用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非法诈骗活动。
(三)比特币平台交易信用缺失
由于比特币交易市场存在自发性和匿名性,交易时无法确认用户身份信息,使用时不受地区限制,所以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合法权益一旦受损难以保护、取证和补救,这些都缺少完整的信用体系的支撑。
三、比特币相关法律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平台交易信用体系
搭建第三方信用平台,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买卖双方进行信用等级的评估和信用监管,以免信用缺失风险的发生,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确立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机构
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渠道,它的大幅市场波动容易引起社会心理动荡。基于比特币兑换比率波动大的属性,国家可以出台法律由央行及证监会来监管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机构有了法律作为保障,就能够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利用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非法交易,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比特币的诞生是一把双刃剑,在现实交易中,仍存在着诸多法律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完善信用体系,将比特币纳入监管,才能保证比特币交易的正规化、合法化和安全化。(作者单位:长春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