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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新时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中心任务之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城市化进程推进的重要环节,是国家政治、经济形式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更是关系国运民生、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工程,具有重大意义。如何破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频繁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成为建设者们共同面对的课题,临沂市进行的“两区同建”设想与实践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创新之举。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两区同建;资金短缺;问题破解
[中图分类号]D669.3;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187-02
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难题的总体思路,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开展农村工作、如何引导农民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如何在社会变革中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成为新时期农民、农村、农业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这一大背景下,临沂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并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开展了大量相关实践与探索。
1 临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现状
自2007年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临沂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标志,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通过试点,全市各级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方向、目标、布局等愈加明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十百千”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营造了良好氛围。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一场社区建设热潮在沂蒙大地悄然升起。实践中逐步总结出五种比较成熟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即以北城新区大官苑为代表的大村庄制;以兰山区白沙埠镇为代表的中心村带动模式;以兰山区华夏社区为代表的强村转化模式;以北城新区金升社区为代表的企业社区模式,和由开发商直接投资兴建的、纯商业开发型居民社区。一个以“大村庄制”为主导,“中心村型”和“强村转化型”等为补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已成型。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临沂2012年下发了《关于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新一轮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截至2013年7月,全市共调整减少行政村(居、社区)3161个,行政村(居、社区)由8157个减少到3990个;规划批复农村社区1469个,村庄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由此迈上了新层次。
为适应国内外发展形势,近年临沂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建设提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础工作”高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社区建设工作逐步向深度、广度推进也暴露一些棘手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社区建设基金不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前期基础设施投入,还是后续服务项目深化都需要雄厚经济支撑。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其中农民建房资金不足是最大难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是最大瓶颈。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破解
虽然市县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大力投入,但与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模、实际所需相比却相去甚远。具体表现为:政府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土地置换资金到位滞后,企业参与、社会组织投入、个人赞助等社会力量参与严重不足,渠道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难以弥补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为破解这一难题,临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大量努力,其中两区同建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
2.1 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整合资源
市委市政府号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组织部门做好牵头工作,督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具体抓社区党建工作;民政部门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制定落实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参谋助手;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社区服务规划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村社区建设必要资金并将其纳入本级预算;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社区服务用房、服务场地的规划建设;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组织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农村就业指导与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等。其他有关部门则需将小城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有重点、“捆绑式”向农村社区倾斜,以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整合效益。
2.2 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经济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社会组织,通过培育社会组织逐步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各社区大力发展各种名目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服务网络,建立有效的社区志愿者工作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技能培训、技术推广、市场营销、质量认证等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实行组织化、规模化经营,为农村社区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同时政府采取补助、贴息、奖励、收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逐步建立起以各级政府、村级集体经济投入为主,企业投资、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并积极挖掘社区潜力,探索社区的自主创业、股份制运作,力争汇集多方资金保证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2.3 发挥区位优势,开展两区同建
为更好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2013年以来临沂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两区同建”实践。即以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开展农村社区和优质高效产业园区同步推进建设。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2.3.1 科学规划,发挥区位优势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入巨大、影响深远,因而在选址规划、功能分区、产业择取等方面都应慎之又慎。应鼓励以县区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依村庄地域分布、经济发展、产业特点、历史因素等情况,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实际,完善各个新型农村社区的整体规划设计,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规划局审批。其中新规划社区可设计“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配套产业为园区可设计为“一社一园”或“一社多园”;对已有农村社区规划,应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农村住房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有机衔接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订与完善。总之,应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眼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组织“两区同建”,真正做到居住社区宜楼则楼、宜房则房,产业园区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
2.3.2 多管齐下,寻求经济增长
“两区同建”不仅可以使农民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带来生产生活方式转变,还可为当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援。因而,在充分用好财政划拨资金、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基础上,应尽量通过建设产业园区、搞好市场运作自筹建设资金。具体运作模式为: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旧村复垦土地,依法实施土地流转,引导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致富能手成立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强农业产业园建设;另一方面,引导社区借助区位、产业等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税收返还、盘活资产等,加强工业园区和商贸园区建设。同时,还应注重发挥社区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商贸、旅游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优势,做大做强社区特色主导产业,倡导农民开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加大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用足用活公共资源,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有效的财力、物力支撑。
开展“两区同建”实践,是临沂市委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上的又一项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从根本上摆脱了过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等、靠、要的被动局面,将社区建设者置于主动探求、筹措资金来源的角色之上,为农村社区居住建设、社区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内容丰富提供了全新的资金渠道和坚实保障;另一方面,也为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的社区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探寻了新路径,确保了农民生活条件大幅改善、生活质量切实提高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
参考文献:
[1]王维杰.探索社区建设新思路[J].城乡建设,2004(4).
[2]刘健.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模式与规划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建筑大学,2010.
[3]朱志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若干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
[4]侯庆敏,邱迅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供需平衡的研究——以山东省东阿镇御福苑社区为例[J].中国市场,2013(48).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两区同建;资金短缺;问题破解
[中图分类号]D669.3;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187-02
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破解三农难题的总体思路,同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开展农村工作、如何引导农民适应新形势下的变化、如何在社会变革中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民,成为新时期农民、农村、农业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在这一大背景下,临沂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工作,并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开展了大量相关实践与探索。
1 临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现状
自2007年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临沂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标志,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通过试点,全市各级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方向、目标、布局等愈加明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十百千”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营造了良好氛围。
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推动,一场社区建设热潮在沂蒙大地悄然升起。实践中逐步总结出五种比较成熟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即以北城新区大官苑为代表的大村庄制;以兰山区白沙埠镇为代表的中心村带动模式;以兰山区华夏社区为代表的强村转化模式;以北城新区金升社区为代表的企业社区模式,和由开发商直接投资兴建的、纯商业开发型居民社区。一个以“大村庄制”为主导,“中心村型”和“强村转化型”等为补充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已成型。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临沂2012年下发了《关于开展部分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新一轮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截至2013年7月,全市共调整减少行政村(居、社区)3161个,行政村(居、社区)由8157个减少到3990个;规划批复农村社区1469个,村庄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由此迈上了新层次。
为适应国内外发展形势,近年临沂市委市政府将社区建设提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础工作”高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社区建设工作逐步向深度、广度推进也暴露一些棘手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社区建设基金不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前期基础设施投入,还是后续服务项目深化都需要雄厚经济支撑。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其中农民建房资金不足是最大难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资金是最大瓶颈。
2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破解
虽然市县各级财政积极筹措、大力投入,但与新型农村社区发展规模、实际所需相比却相去甚远。具体表现为:政府财政政策捆绑、项目整合的扶持资金非常有限,土地置换资金到位滞后,企业参与、社会组织投入、个人赞助等社会力量参与严重不足,渠道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资金短缺的瓶颈制约非常突出,难以弥补农村社区建设及维持正常运转资金缺口。为破解这一难题,临沂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大量努力,其中两区同建不失为一种有益尝试。
2.1 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整合资源
市委市政府号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组织部门做好牵头工作,督促各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具体抓社区党建工作;民政部门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制定落实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参谋助手;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社区服务规划项目建设;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村社区建设必要资金并将其纳入本级预算;规划、住建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社区服务用房、服务场地的规划建设;农业部门负责指导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组织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社部门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农村就业指导与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等。其他有关部门则需将小城镇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农村危旧房改造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进行整合,有重点、“捆绑式”向农村社区倾斜,以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整合效益。
2.2 培育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经济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社会组织,通过培育社会组织逐步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各社区大力发展各种名目的社区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服务网络,建立有效的社区志愿者工作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技能培训、技术推广、市场营销、质量认证等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实行组织化、规模化经营,为农村社区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同时政府采取补助、贴息、奖励、收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激励措施,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社区服务和公益事业,逐步建立起以各级政府、村级集体经济投入为主,企业投资、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并积极挖掘社区潜力,探索社区的自主创业、股份制运作,力争汇集多方资金保证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2.3 发挥区位优势,开展两区同建
为更好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不足问题,2013年以来临沂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两区同建”实践。即以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开展农村社区和优质高效产业园区同步推进建设。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2.3.1 科学规划,发挥区位优势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投入巨大、影响深远,因而在选址规划、功能分区、产业择取等方面都应慎之又慎。应鼓励以县区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依村庄地域分布、经济发展、产业特点、历史因素等情况,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实际,完善各个新型农村社区的整体规划设计,并及时上报市民政局、规划局审批。其中新规划社区可设计“一村一社区”、“多村一社区”,配套产业为园区可设计为“一社一园”或“一社多园”;对已有农村社区规划,应在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农村住房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有机衔接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订与完善。总之,应按照循序渐进、统筹兼顾、眼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组织“两区同建”,真正做到居住社区宜楼则楼、宜房则房,产业园区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
2.3.2 多管齐下,寻求经济增长
“两区同建”不仅可以使农民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带来生产生活方式转变,还可为当下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辟新的资金来源,提供相应的经济支援。因而,在充分用好财政划拨资金、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基础上,应尽量通过建设产业园区、搞好市场运作自筹建设资金。具体运作模式为:一方面,通过合理利用旧村复垦土地,依法实施土地流转,引导龙头企业、种养大户、致富能手成立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强农业产业园建设;另一方面,引导社区借助区位、产业等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税收返还、盘活资产等,加强工业园区和商贸园区建设。同时,还应注重发挥社区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商贸、旅游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优势,做大做强社区特色主导产业,倡导农民开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加大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用足用活公共资源,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有效的财力、物力支撑。
开展“两区同建”实践,是临沂市委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上的又一项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从根本上摆脱了过去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等、靠、要的被动局面,将社区建设者置于主动探求、筹措资金来源的角色之上,为农村社区居住建设、社区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内容丰富提供了全新的资金渠道和坚实保障;另一方面,也为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的社区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探寻了新路径,确保了农民生活条件大幅改善、生活质量切实提高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
参考文献:
[1]王维杰.探索社区建设新思路[J].城乡建设,2004(4).
[2]刘健.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发展模式与规划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建筑大学,2010.
[3]朱志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若干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1.
[4]侯庆敏,邱迅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供需平衡的研究——以山东省东阿镇御福苑社区为例[J].中国市场,20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