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8年7月23日上午,国家文物事业“十一五”规划项目——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开工仪式在山西省平顺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九天圣母庙前举行。国家文物局决定在“十一五”期间投入大量资金对山西省南部长治、晋城、临汾、运城4个市所辖34个县市区内的元代及元代以前木构建筑,共计10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整体修缮保护,涉及文物本体修缮、附属文物保护、保护性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的启动,是继大遗址保护、大运河保护、长城保护等重大战略决策之后,在文物建筑保护领域里又一项伟大的战略决策,不仅对山西省早期建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对中国早期建筑的保护和传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古代建筑是以木框架结构为主体、平面采用院落式布局,形成了世界上一个独特的建筑体系。在祖国辽阔的大地上,我们的祖先留下了极为丰富多彩的建筑遗产,反映了中国在建筑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是中华民族重要而珍贵的文化遗产。然而木构建筑易遭火灾,且易于腐朽,所以历经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后,绝大多数的木构巨制都已化为灰烬,唐以前的遗构已经难觅踪迹。据统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现存元代及元代以前的木构建筑,全国仅226处,而山西就有160处,且105处又集中于山西南部。
山西南部以山区为主,丘陵、山脉绵延起伏,沟壑纵横,交通不便。但丰富的物产和四季分明的气候,使这里成了难得的世外桃源,尤其当中原战乱连年、灾荒频繁的时期,依然享有长时间的安定祥和,以至于人们纷纷在此大兴土木,建造庙字和私宅。尤其明清晋商亨通,建造之风尤盛,直至清末,山西南部的经济渐渐衰微。交通不便不仅带来了难得的安定,也使这里自给自足的封闭保护了先人们留下的各种建筑,除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之外,相当数量的中国早期建筑在山西南部的山间、村中躲过无数劫难而留存至今。
这些早期木构建筑,集中反映了我国古代建筑文明的综合成就,是我国古代木构建筑史上重要的实物例证,是中华民族地上文物宝库中极为珍贵的财富,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105处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中,随着当前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岁月更迭,大部分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都受到了严重威胁。许多建筑由于年久失修,残损变形,险情日益加剧。据调查了解,有70%的建筑亟待抢修,大量附属文物不同程度存在病害。如火如荼的旧城改造、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给这些早期建筑的本体或环境带来新的压力。因此,采取非常措施,集中抢救保护这一区域保存下来的早期建筑,迫在眉睫。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呼吁对山西南部众多古建筑开展全面、细致的保护修缮,随着呼声渐高,国家文物局各级领导意识到如果能够真实、完整地修缮保存好山西南部的早期建筑,就意味着全国近一半保存有早期木构建筑的国保单位和具有重大价值的新发现得到了保护,对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于是,国家文物局发起并组织山西省、河北省、陕西省的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和清华大学遗产保护研究所等勘察设计单位,赴现场开展先期调查工作,为正式立项开始制定保护规划和修缮方案。2005年底,在国家文物局领导和专家多次对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决定“十一五”期间,集中财力、人力、时间对这个区域内保存有元代及元代以前木构建筑的10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项整体保护。
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是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倡导支持下实施的,也是国内有关专家和山西省文物部门的共同心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副局长童明康等,多次组织专家实地调研,为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倾注了大量心血。截止2009年,国家文物局已支持山西南部工程保护资金11600万元,加上国家和省两级发改部门为南部工程配套的环境整治资金8238万元,一共已投入资金19838万元。
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这一区域内分布密集的元以前早期木构建筑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探求其文化内涵,使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永远留存于后世,不仅是新时期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中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文物建筑保护史上的空前壮举。
作为山西南部保护工程实施管理的总负责机构,山西省文物局为了承担这一重大挑战,组织好这项工程,在机构建设、规章制定、人员培训、项目储备、技术咨询、招标投标、工程监督、项目管理等方面,做了极大地努力。
1.为加强南部工程的管理,2008年3月,山西省文物局经报请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领导组”及“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办公室”。领导组组长由省文物局局长施联秀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省文物局副局长高可担任。这些机构的成立,为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涉及运城、临汾、长治、晋城四市的34个县(市、区)的105处国保单位。2006年前,只有7个县(市、区)有独立的文物行政机构,105处国保单位中也只有33处文物保护单位设有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由于南部工程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县,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情况如何,对顺利实施南部工程至关重要。为了解决好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几年来,山西省文物局数次致函4个市的人民政府,要求项目所在县尽快成立独立的文物行政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同时,把有机构、有编制、有规划、有设计方案、有地方配套资金的“五有”,作为南部工程项目的基本立项条件。至2009年底,在各有关市县文物部门同志的努力下,涉及南部工程的34个县,有15个县建立了独立的正科级行政文物局(运城市全部成立了独立的正科级文物局),有10个县设立了独立的正科级的文物旅游局或文物旅游发展中心。52处国保单位建立了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
2.为解决好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确保修缮过程中在技术上不出原则问题,山西省文物局组建了由罗哲文、傅熹年、张之平、吕舟等15位国内古建筑保护专家组成的“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专家组”,从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招投标、立项、施工、科技保护到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竣工报告的编写、资料整理等全过程,为保护工程的开展提供技术保证。
3.南部工程开展以来,山西省文物局把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制度的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06年着手编制《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在多次组织专家专题讨论 的基础上又编制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管理规定(暂行)》等共4个专项管理制度。2007年,山西省文物局又委托山西省古建筑维修质量监督站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古建筑修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009年,又委托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编制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编制收集要求》,对南部工程的资料收集和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化的指导要求。这些办法与规程为保证整个南部工程依法有序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4.规划设计方案是实施保护工程的前提条件。南部工程启动后,山西省文物局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工程的前提条件,予以高度关注。在清华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和兄弟省、市的帮助下,目前,105处国保单位中58处的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占总量的55%,其中29处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84处的修缮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占总量的80%,其中72处已经批准。保护规划、维修方案的先期编制,为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充足的项目储备。
5.试点工程先行。南部工程首批4处试点项目晋城玉皇庙、平顺九天圣母庙、高平二郎庙、陵川龙岩寺,于2008年5月底依法完成招投标;2008年7月23日,在平顺县九天圣母庙举行了南部工程开工仪式,标志着南部工程正式开工。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摸索,协调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明确责任义务,提高标准,沟通交流,使各方逐渐统一认识,总结了相应的经验教训。试点工程不断完善的成果,引导工程顺利实施。目前,南部工程总计有34处工程项目已实施,其中19处完成了本体维修工程。
6.坚持做好培训和技术交底。2008年7月20日至21日,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对第一批4处试点项目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与现场施工前技术交底。就工程管理程序、制度、资料收集、质量以及工程实施中需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培训,严把“十个环节”
(即前期勘察环节、立项环节、方案编制环节、方案审批环节、工程招投标环节、施工审批环节、监督监理环节、技术交底环节、分项验收环节、竣工验收环节)。设计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递交了书面的设计技术交底文件,专家现场就工程技术交底中提出的问题给予了指导,这种培训与交底方式,加强了参建各方的交流和沟通,规范了施工监管程序,促进了工程各环节的衔接,提高了有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保护意识。
7.坚持工地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南部工程开工以来,山西省文物局始终把保证工程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目标来抓,工程办多次邀请南部工程专家组专家和省古建筑维修质量监督站赴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也于2009年9月组织专家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每次检查,从工程管理、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召集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发现和要求整改的问题。对施工中好的作法提出了表扬,针对个别工程没有严格按要求施工、有关参建单位负责人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情况,工程办公室及时下达了停工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时间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报工程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复工,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
8.为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09年8月28日至29日,南部工程办公室在晋城市泽州县组织召开了南部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是《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收集编制要求》中的各项规定和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收集的内容、标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南部工程资料工作主要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录、建库共享、模型制作和竣工报告五个部分。通过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使各资料收集员更加明确了任务和分工,明确了资料收集中各项图、表、文字等的填写标准和要求。通过培训,各个项目的参建方明确了资料工作完整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相关要求,为南部工程资料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进而实现一项工程一部竣工报告的要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为组织做好南部工程各建筑的模型制作工作,工程办三次组织专家就南部工程模型制作事宜召开了座谈会,明确了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所为南部工程模型制作工作总牵头单位。清华文化遗产研究所制定了模型制作实施计划并根据各建筑的平面布局、结构特点、形制体量等分别编制了经费预算。根据计划,今年将启动23处项目的模型制作工作。目前,这23处项目的业主单位已与清华文化遗产研究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保障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为进一步加强南部工程管理,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办根据不同情况,综合或单项采取集中会分区等形式,多次召开工作会、汇报会、经验交流会等会议,又建立了每项一月简报、急事随时报的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加强了管理。2009年2月和12月,山西省文物局在太原组织召开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汇报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两次会议是南部工程实施以来召开的两次重要的会议。会议围绕南部工程,采取各自汇报与专家讲评相结合、会议培训与具体指导相结合的形式,交流了经验,提高了认识,内容丰富,解决问题,不仅是一次南部工程的汇报会、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会,更是一次做好南部工程的动员会,对下一步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是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的重大工程,是当前全国文物维修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意义重大。工程实施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和专家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有关市、县文物部门和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建设步伐加快,规划方案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备,依法管理的意识不断提高,整个工程进展顺利。但是这条保护与传承之路任重道远,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唯有踏踏实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对待每一处建筑,才能让这项伟大工程的宗旨得以实现,让中国古代建筑宝库得以存续。
中国古代建筑是以木框架结构为主体、平面采用院落式布局,形成了世界上一个独特的建筑体系。在祖国辽阔的大地上,我们的祖先留下了极为丰富多彩的建筑遗产,反映了中国在建筑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是中华民族重要而珍贵的文化遗产。然而木构建筑易遭火灾,且易于腐朽,所以历经数千年的风风雨雨后,绝大多数的木构巨制都已化为灰烬,唐以前的遗构已经难觅踪迹。据统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现存元代及元代以前的木构建筑,全国仅226处,而山西就有160处,且105处又集中于山西南部。
山西南部以山区为主,丘陵、山脉绵延起伏,沟壑纵横,交通不便。但丰富的物产和四季分明的气候,使这里成了难得的世外桃源,尤其当中原战乱连年、灾荒频繁的时期,依然享有长时间的安定祥和,以至于人们纷纷在此大兴土木,建造庙字和私宅。尤其明清晋商亨通,建造之风尤盛,直至清末,山西南部的经济渐渐衰微。交通不便不仅带来了难得的安定,也使这里自给自足的封闭保护了先人们留下的各种建筑,除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之外,相当数量的中国早期建筑在山西南部的山间、村中躲过无数劫难而留存至今。
这些早期木构建筑,集中反映了我国古代建筑文明的综合成就,是我国古代木构建筑史上重要的实物例证,是中华民族地上文物宝库中极为珍贵的财富,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105处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中,随着当前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岁月更迭,大部分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都受到了严重威胁。许多建筑由于年久失修,残损变形,险情日益加剧。据调查了解,有70%的建筑亟待抢修,大量附属文物不同程度存在病害。如火如荼的旧城改造、城乡建设、新农村建设,给这些早期建筑的本体或环境带来新的压力。因此,采取非常措施,集中抢救保护这一区域保存下来的早期建筑,迫在眉睫。
20世纪90年代初期,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呼吁对山西南部众多古建筑开展全面、细致的保护修缮,随着呼声渐高,国家文物局各级领导意识到如果能够真实、完整地修缮保存好山西南部的早期建筑,就意味着全国近一半保存有早期木构建筑的国保单位和具有重大价值的新发现得到了保护,对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于是,国家文物局发起并组织山西省、河北省、陕西省的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和清华大学遗产保护研究所等勘察设计单位,赴现场开展先期调查工作,为正式立项开始制定保护规划和修缮方案。2005年底,在国家文物局领导和专家多次对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国家文物局决定“十一五”期间,集中财力、人力、时间对这个区域内保存有元代及元代以前木构建筑的10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专项整体保护。
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保护工程是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倡导支持下实施的,也是国内有关专家和山西省文物部门的共同心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副局长童明康等,多次组织专家实地调研,为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倾注了大量心血。截止2009年,国家文物局已支持山西南部工程保护资金11600万元,加上国家和省两级发改部门为南部工程配套的环境整治资金8238万元,一共已投入资金19838万元。
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这一区域内分布密集的元以前早期木构建筑的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探求其文化内涵,使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永远留存于后世,不仅是新时期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中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文物建筑保护史上的空前壮举。
作为山西南部保护工程实施管理的总负责机构,山西省文物局为了承担这一重大挑战,组织好这项工程,在机构建设、规章制定、人员培训、项目储备、技术咨询、招标投标、工程监督、项目管理等方面,做了极大地努力。
1.为加强南部工程的管理,2008年3月,山西省文物局经报请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领导组”及“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办公室”。领导组组长由省文物局局长施联秀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省文物局副局长高可担任。这些机构的成立,为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涉及运城、临汾、长治、晋城四市的34个县(市、区)的105处国保单位。2006年前,只有7个县(市、区)有独立的文物行政机构,105处国保单位中也只有33处文物保护单位设有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由于南部工程的经费直接拨付到县,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保护单位的管理机构情况如何,对顺利实施南部工程至关重要。为了解决好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几年来,山西省文物局数次致函4个市的人民政府,要求项目所在县尽快成立独立的文物行政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同时,把有机构、有编制、有规划、有设计方案、有地方配套资金的“五有”,作为南部工程项目的基本立项条件。至2009年底,在各有关市县文物部门同志的努力下,涉及南部工程的34个县,有15个县建立了独立的正科级行政文物局(运城市全部成立了独立的正科级文物局),有10个县设立了独立的正科级的文物旅游局或文物旅游发展中心。52处国保单位建立了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
2.为解决好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确保修缮过程中在技术上不出原则问题,山西省文物局组建了由罗哲文、傅熹年、张之平、吕舟等15位国内古建筑保护专家组成的“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专家组”,从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招投标、立项、施工、科技保护到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竣工报告的编写、资料整理等全过程,为保护工程的开展提供技术保证。
3.南部工程开展以来,山西省文物局把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制度的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06年着手编制《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暂行)》,在多次组织专家专题讨论 的基础上又编制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管理规定(暂行)》等共4个专项管理制度。2007年,山西省文物局又委托山西省古建筑维修质量监督站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古建筑修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2009年,又委托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院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编制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编制收集要求》,对南部工程的资料收集和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化的指导要求。这些办法与规程为保证整个南部工程依法有序进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4.规划设计方案是实施保护工程的前提条件。南部工程启动后,山西省文物局把这项工作作为实施工程的前提条件,予以高度关注。在清华大学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所和兄弟省、市的帮助下,目前,105处国保单位中58处的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占总量的55%,其中29处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84处的修缮设计方案已编制完成,占总量的80%,其中72处已经批准。保护规划、维修方案的先期编制,为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充足的项目储备。
5.试点工程先行。南部工程首批4处试点项目晋城玉皇庙、平顺九天圣母庙、高平二郎庙、陵川龙岩寺,于2008年5月底依法完成招投标;2008年7月23日,在平顺县九天圣母庙举行了南部工程开工仪式,标志着南部工程正式开工。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和摸索,协调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明确责任义务,提高标准,沟通交流,使各方逐渐统一认识,总结了相应的经验教训。试点工程不断完善的成果,引导工程顺利实施。目前,南部工程总计有34处工程项目已实施,其中19处完成了本体维修工程。
6.坚持做好培训和技术交底。2008年7月20日至21日,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对第一批4处试点项目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与现场施工前技术交底。就工程管理程序、制度、资料收集、质量以及工程实施中需注意的有关问题进行培训,严把“十个环节”
(即前期勘察环节、立项环节、方案编制环节、方案审批环节、工程招投标环节、施工审批环节、监督监理环节、技术交底环节、分项验收环节、竣工验收环节)。设计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递交了书面的设计技术交底文件,专家现场就工程技术交底中提出的问题给予了指导,这种培训与交底方式,加强了参建各方的交流和沟通,规范了施工监管程序,促进了工程各环节的衔接,提高了有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保护意识。
7.坚持工地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南部工程开工以来,山西省文物局始终把保证工程质量作为最重要的目标来抓,工程办多次邀请南部工程专家组专家和省古建筑维修质量监督站赴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检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也于2009年9月组织专家对已开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每次检查,从工程管理、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召集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反馈检查发现和要求整改的问题。对施工中好的作法提出了表扬,针对个别工程没有严格按要求施工、有关参建单位负责人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情况,工程办公室及时下达了停工通知,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时间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报工程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复工,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
8.为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2009年8月28日至29日,南部工程办公室在晋城市泽州县组织召开了南部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培训会。培训内容主要是《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资料收集编制要求》中的各项规定和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收集的内容、标准。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南部工程资料工作主要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录、建库共享、模型制作和竣工报告五个部分。通过培训和实际操作演练,使各资料收集员更加明确了任务和分工,明确了资料收集中各项图、表、文字等的填写标准和要求。通过培训,各个项目的参建方明确了资料工作完整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流程,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相关要求,为南部工程资料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进而实现一项工程一部竣工报告的要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为组织做好南部工程各建筑的模型制作工作,工程办三次组织专家就南部工程模型制作事宜召开了座谈会,明确了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所为南部工程模型制作工作总牵头单位。清华文化遗产研究所制定了模型制作实施计划并根据各建筑的平面布局、结构特点、形制体量等分别编制了经费预算。根据计划,今年将启动23处项目的模型制作工作。目前,这23处项目的业主单位已与清华文化遗产研究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保障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0.为进一步加强南部工程管理,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办根据不同情况,综合或单项采取集中会分区等形式,多次召开工作会、汇报会、经验交流会等会议,又建立了每项一月简报、急事随时报的信息报送等制度,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加强了管理。2009年2月和12月,山西省文物局在太原组织召开了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汇报会。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这两次会议是南部工程实施以来召开的两次重要的会议。会议围绕南部工程,采取各自汇报与专家讲评相结合、会议培训与具体指导相结合的形式,交流了经验,提高了认识,内容丰富,解决问题,不仅是一次南部工程的汇报会、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会,更是一次做好南部工程的动员会,对下一步南部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是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的重大工程,是当前全国文物维修保护工作的重点之一,意义重大。工程实施以来,在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和专家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有关市、县文物部门和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的建设步伐加快,规划方案编制质量不断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备,依法管理的意识不断提高,整个工程进展顺利。但是这条保护与传承之路任重道远,依然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唯有踏踏实实地把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对待每一处建筑,才能让这项伟大工程的宗旨得以实现,让中国古代建筑宝库得以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