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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速公路日益发达,附属房建工程建设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房建工程主管部门应该是建设部门,但高速房建工程又处于交通系统大环境下,对于这块的工程管理遇到的问题,需要制定出相关管理条例予以规范。
关键词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报建
中图分类号 U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0)082-0053-01
建国6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是我国公路交通史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好的时期。其中,高速公路在短短20年间,从无到有、由畅至美,并且在全国逐步在实现联网畅通,建设质量一步步提高。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居全世界第二。高速公路取得辉煌建设成就的同时也为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要求更高,建设水平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高速的主体工程—路基路面上,同时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及机电工程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一部分,对于整个高速公路项目而言,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较小,但其所起作用不可忽视。房建工程最直接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收费及养护人员,其建设水平的提高更能体现人性化的理念,且高速房建工程对整个高速项目能起到很好的点缀作用,是投入不需要很大,但是效果明显的地方。
由于高速房建工程在整个高速项目中,处于附属地位。整条路的报建、批复等手续都有一整套的国家相关规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的按照规范执行,相关手续一应俱全。按常规,整条路的相关报建手续就应该可以作为房建工程的手续,但是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作为长期在现场,从事高速房建工程建设的一名普通工程技术人员,我就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工程报建方面的经历,和大家探讨一下,不足之处,尚请雅正。
高速房建工程建设中,由于房屋建筑属于建设主管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只要看见有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就会进行相关手续的检查。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大都在城市规划区以外,但是高速房建工程包括收费站、服务区及管理处不少都地处城市规划区内。在规划区以外的,如遇检查的,经过各方的协商,勉强可以解决,但是地处规划区的项目一般想通过协调来解决的可能性较小。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一般的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一下条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证;5)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6)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提供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批准书;8)施工组织设计;9)监理合同;10)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1)工程安全监督手续;12)建设单位资金保函或证明;13)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三方合同)。
通常情况下,作为高速房建工程都是不可能具备以上的所有条件的。因为它所涉及到的相关条件,大都是要紧紧针对于一个收费站、一个服务区或者一个管理处针对性的批文,而作为一个附属工程,高速房建工程师不可能达到这样的要求的。
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整条路具备了,但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具备,如房建工程所在地不处于城市规划区,通过地方指挥部协调,并出示整条路的相关证明,基本可以通过检查。如工程所在地处于城市规划区内,想通过协调解决的可能就相对较小了,最终还是必须报规划审批,并上会研究,通过后方能施工。需注意的是,现在仅仅只是经过协调获得了施工的默认,由于你不具备此房建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只具备整条路的),所以也不可能给你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终竣工验收的部门是交通厅质监站(建设厅质监站也不会来验收),也是办理不了房产的相关证明的。
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后,应该到项目的相应主管部门备案,由于高速房建工程的相应的主管部门为交通主管部门,招标备案一般都在交通厅备案(即使招标人想到建设厅备案,也不可能实现)。项目开工后(整条路施工许可证已经具备),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找上门,予以干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出示整条路施工许可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本不认可,如经过协调,不能取得理解,最终还是要完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招标相关备案工作。
关于消防报建也是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工程建设之前,为了消防安全,前往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报建设计审核,由于不具备建设部门要求的一系列的手续,公安消防部门不愿意受理,甚至有的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明确说,你们不需要报建。但是不报建,施工后又会有消防部门予以干涉,要求停工。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去执行,致使建设单位想请公安消防部门为消防设计及施工,进行专业把关,也是没有渠道,另一方面也给少数人员提供刁难的机会,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带来了相当的建设障碍,某种程度上滋生了不良的风气。本人就在建设工程中遇到类似问题,项目建设时,我们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当地消防部门拿出一系列申报的手续要求,那些要求对于我们这个特殊工程肯定是不具备的,他们就坚持不受理,也严令不准施工,给他们解释,他们说我执行的是相关明文规定。最终只能是请各方面协调,其中又是免不了的一系列潜规则。当设计审核意见下来了,工期又是耽误了不少时间,不仅仅耽误了交工时间,也给工程的最终决算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时,又是一系列的折腾。
另外,施工过程中还会遇到接自来水,架电时,有的地方的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要求提供类似相关手续。我遇到一个项目,由于预见到供水、供电任务的艰巨性,工程刚开工,就提前进行报建了,直到工程快完工了,还在进行水电工程的交涉。而有时候施工单位自己的临时用水用电,他们通过自己的方式,很快就能解决,而有时候建设单位由于严格的制度限制,没有那么灵活的政策,只能是时间上一拖再拖。所以说,没有规范的制度,容易滋生一些不好的风气。
以上的问题,纠其原因,还是由于高速房建工程的特殊性造成的。即交通系统的房建工程的特殊性,有时候不是当地主管部门办事效率不高,实在是没有相关的条例执行,他们只能按常规项目明文规定执行,遇到特殊工程就会难以解决。而工程管理人员也是苦于没有明文规定,处处行事受限,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协调各方关系了,而真正对于工程质量、安全本身的管理时间及精力少之又少。所以要提高工作效率,必须要为各方提供提高效率的各种条件。
国家对于这一块的相关管理条例一直没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在建设工程中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学习,并查找相关的管理条例;一方面摸着石头过河,把实际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记录下来,和大家探讨一下。也盼望着,相关主管部门能制定出具体细则,以便现场人员更好的执行,完善工程建设中一些环节。
参考文献
[1]蒋东珂,邢宏涛,刘宝峰.浅谈国家高速公路网公路项目立项程序[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1.
[2]周文浩.房建工程项目降低成本的方法和途径[J].山西建筑,2008,14.
作者简介
王晨(1982—),男,江苏淮安人,安徽省六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助工,主要研究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
关键词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报建
中图分类号 U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0)082-0053-01
建国6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是我国公路交通史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最好的时期。其中,高速公路在短短20年间,从无到有、由畅至美,并且在全国逐步在实现联网畅通,建设质量一步步提高。据统计,我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居全世界第二。高速公路取得辉煌建设成就的同时也为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高速公路的建设质量要求更高,建设水平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高速的主体工程—路基路面上,同时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及机电工程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作为高速公路建设的一部分,对于整个高速公路项目而言,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较小,但其所起作用不可忽视。房建工程最直接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收费及养护人员,其建设水平的提高更能体现人性化的理念,且高速房建工程对整个高速项目能起到很好的点缀作用,是投入不需要很大,但是效果明显的地方。
由于高速房建工程在整个高速项目中,处于附属地位。整条路的报建、批复等手续都有一整套的国家相关规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的按照规范执行,相关手续一应俱全。按常规,整条路的相关报建手续就应该可以作为房建工程的手续,但是实际操作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作为长期在现场,从事高速房建工程建设的一名普通工程技术人员,我就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工程报建方面的经历,和大家探讨一下,不足之处,尚请雅正。
高速房建工程建设中,由于房屋建筑属于建设主管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只要看见有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就会进行相关手续的检查。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大都在城市规划区以外,但是高速房建工程包括收费站、服务区及管理处不少都地处城市规划区内。在规划区以外的,如遇检查的,经过各方的协商,勉强可以解决,但是地处规划区的项目一般想通过协调来解决的可能性较小。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主要检查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一般的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一下条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证;5)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6)中标通知书(无中标通知书的提供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批准书;8)施工组织设计;9)监理合同;10)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1)工程安全监督手续;12)建设单位资金保函或证明;13)农民工工资付款协议书(三方合同)。
通常情况下,作为高速房建工程都是不可能具备以上的所有条件的。因为它所涉及到的相关条件,大都是要紧紧针对于一个收费站、一个服务区或者一个管理处针对性的批文,而作为一个附属工程,高速房建工程师不可能达到这样的要求的。
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整条路具备了,但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具备,如房建工程所在地不处于城市规划区,通过地方指挥部协调,并出示整条路的相关证明,基本可以通过检查。如工程所在地处于城市规划区内,想通过协调解决的可能就相对较小了,最终还是必须报规划审批,并上会研究,通过后方能施工。需注意的是,现在仅仅只是经过协调获得了施工的默认,由于你不具备此房建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只具备整条路的),所以也不可能给你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最终竣工验收的部门是交通厅质监站(建设厅质监站也不会来验收),也是办理不了房产的相关证明的。
项目的招标工作完成后,应该到项目的相应主管部门备案,由于高速房建工程的相应的主管部门为交通主管部门,招标备案一般都在交通厅备案(即使招标人想到建设厅备案,也不可能实现)。项目开工后(整条路施工许可证已经具备),工程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找上门,予以干涉,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出示整条路施工许可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根本不认可,如经过协调,不能取得理解,最终还是要完成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招标相关备案工作。
关于消防报建也是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工程建设之前,为了消防安全,前往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部门报建设计审核,由于不具备建设部门要求的一系列的手续,公安消防部门不愿意受理,甚至有的地方公安消防部门明确说,你们不需要报建。但是不报建,施工后又会有消防部门予以干涉,要求停工。没有明确的管理条例去执行,致使建设单位想请公安消防部门为消防设计及施工,进行专业把关,也是没有渠道,另一方面也给少数人员提供刁难的机会,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带来了相当的建设障碍,某种程度上滋生了不良的风气。本人就在建设工程中遇到类似问题,项目建设时,我们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申请,当地消防部门拿出一系列申报的手续要求,那些要求对于我们这个特殊工程肯定是不具备的,他们就坚持不受理,也严令不准施工,给他们解释,他们说我执行的是相关明文规定。最终只能是请各方面协调,其中又是免不了的一系列潜规则。当设计审核意见下来了,工期又是耽误了不少时间,不仅仅耽误了交工时间,也给工程的最终决算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时,又是一系列的折腾。
另外,施工过程中还会遇到接自来水,架电时,有的地方的自来水公司、供电部门要求提供类似相关手续。我遇到一个项目,由于预见到供水、供电任务的艰巨性,工程刚开工,就提前进行报建了,直到工程快完工了,还在进行水电工程的交涉。而有时候施工单位自己的临时用水用电,他们通过自己的方式,很快就能解决,而有时候建设单位由于严格的制度限制,没有那么灵活的政策,只能是时间上一拖再拖。所以说,没有规范的制度,容易滋生一些不好的风气。
以上的问题,纠其原因,还是由于高速房建工程的特殊性造成的。即交通系统的房建工程的特殊性,有时候不是当地主管部门办事效率不高,实在是没有相关的条例执行,他们只能按常规项目明文规定执行,遇到特殊工程就会难以解决。而工程管理人员也是苦于没有明文规定,处处行事受限,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协调各方关系了,而真正对于工程质量、安全本身的管理时间及精力少之又少。所以要提高工作效率,必须要为各方提供提高效率的各种条件。
国家对于这一块的相关管理条例一直没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在建设工程中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学习,并查找相关的管理条例;一方面摸着石头过河,把实际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记录下来,和大家探讨一下。也盼望着,相关主管部门能制定出具体细则,以便现场人员更好的执行,完善工程建设中一些环节。
参考文献
[1]蒋东珂,邢宏涛,刘宝峰.浅谈国家高速公路网公路项目立项程序[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9,1.
[2]周文浩.房建工程项目降低成本的方法和途径[J].山西建筑,2008,14.
作者简介
王晨(1982—),男,江苏淮安人,安徽省六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助工,主要研究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