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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过年除了春晚,最热闹的当属方韩大战。
1月15日,知名IT评论博主“麦田”发表博文质疑韩寒有人代笔,该文在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方舟子转发了相关微博同样表示质疑。16日,韩寒发表博文回应称绝无“代笔”一事,悬赏2000万征集“代笔”证据。随后,麦田向韩寒道歉,“打假名人”方舟子却加大火力,正式加入“混战”,指出韩寒在早年写作时并无相应的人生积淀,而且后来文笔变化巨大,质疑其早期作品,主要是《三重门》《书店》和《求医》并非韩本人所写。此后你来我往,间中无数网友纷纷表态,其中不乏知名学者和媒体人士,好不热闹。如是再三之后,韩寒拿出多年前的手稿,宣称要就他名誉权受侵犯一事起诉方舟子,并索赔十万。方舟子誓不低头,说还将拿出更多的证据证明代笔确有其事。
方舟子坚称自己是正常的文学批评,奉劝韩寒赶快就代笔一事向公众道歉。你觉得方舟子质疑得有道理吗?有人说他这是诽谤,你怎么看?
互动平台
○怀疑无罪,质疑有理
Justice(襄阳五中)
林肯有言:“你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欺骗所有人,你也可以在所有的时间内欺骗一部分人,但是永远无法在所有的时间内欺骗所有的人。”我赞成麦田和方舟子的质疑精神。没有谁是不能质疑的,从韩寒对二人的谩骂可以看出他的水平,很难让人不怀疑他是被包装出来的。我觉得麦田和方舟子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Horizon(新洲一中)
韩寒被质疑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这次事情闹得最大。韩寒的起家,有百分之八十来自新概念作文大赛和《三重门》的出版,百分之十是新浪和韩寒相互利用的炒作,还有百分之十是书商的炒作。韩寒的骗局能维持十年,除了精心策划,不过是仰仗流氓粉丝团骂退反对的声音而已。
V5帝(枣阳一中)
事情很简单:一位爱好写作的家长写了一些一般般的文章,撒谎说是自己家小孩写的,其他人一看,觉得小孩能写出大人的文章,真是天才,于是小孩直接出名了,家长间接出名了,但最后被一个姓方的人识破了。有人说韩寒有手稿可以证明是他自己写的,得了吧,那个“手稿”什么都说明不了,抄写得那么工整,几乎没有修改的痕迹,谁信啊?太假了!
Jiecyliang(丹江口一中)
韩寒为什么不接受方舟子当面对质的要求?这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澄清机会。他现在不敢一个人面对方舟子,我感觉他底气不足。再听他的语言和逻辑好像很混乱,感觉文学素养不是太高,回答主持人的问题有时也是答非所问。他说他写作从来不改,一篇博客仅仅改了四个错别字,这不是要羞煞那些文学大师了吗?真是匪夷所思。
安德鲁斯(孝感一中)
方的博客,你们可以去看看,哪一条是所谓的乱咬?我不支持方舟子,也不支持韩寒,我支持的是事实和真相。《求医》和《书店》的对医院和书店的描述跟韩寒当年的写作背景根本不符合、拉丁文和英文的引用问题、《三重门》的写作时间问题、《杯中窥人》出题用的是布还是纸张以及什么纸张的问题,请韩寒正面回应。
Ultramartian(宜昌一中)
方舟子打假从未失手,我觉得他没有相当把握是不会向韩寒开炮的。韩寒回应质疑最好的方式是与方舟子面对面地辩论。理越辩越明,通过双方的辩论,大家会看清他俩谁对谁错的。可惜韩寒不敢当面对质。
○证据不足,无理取闹
子衿(洪山高中)
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早已超过言论自由的范畴,属于人身攻击了。很多看客其实对韩寒造假与否并不在乎,只是盼望着一个偶像的倒塌:谁让你文章写得那么好,赛车还拿全国冠军,人还长得帅,我管你造没造假,我甚至都不懂什么是文学,把你整下来我就开心。
西失(公安一中)
我觉得方舟子有权利质疑,韩寒有权利证明自己。方错在一味否认韩寒提供的证据——你提供的手稿是假的,你的证人是假的,不管你提供什么我都认为是假的,只有我的推测才是真的。这些证据是真是假,鉴定一下便知,方舟子不能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更不能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一口咬定“我百分百确定是代笔”,这种做法真的不能算质疑,而是诽谤了。
Miranda(黄石二中)
方舟子要证明《三重门》不是韩寒写的很简单,只要鉴定一下韩寒拿出来的手稿的年份,如果手稿在三重门出版之后形成的,那手稿肯定是假的。如果手稿是在三重门出版之前形成的,并且是韩寒亲笔书写,那方舟子只要拿出更早的手稿,就可以证明韩寒的手稿是抄来的了。方舟子你有手稿就快拿出来,除此之外你的所有推论都是癔想。
沃尔夫(大冶二中)
方舟子说韩寒肯定有代笔,要揭破韩寒,这叫质疑?这叫陈述!如果他拿不出确凿证据证明韩寒代笔就用如此肯定的话语,那么韩寒告他侵犯名誉也是理所当然的。比如你高考考得好,我指着你说,你肯定是抄袭的,你根本就不像个能考好的人。这叫质疑?这叫诽谤!
Ashley(武汉二中)
我觉得我们中国有种现象很奇怪,就是一个人指控另外一个人,人们不去检查前者提供的证据是不是充分,反而要后者证明自己的清白。在这件事上,方舟子有义务来证实自己的指控,韩寒根本没有必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惜大批缺乏判断力的网民却跟着方舟子一起去质疑韩寒,甚至韩寒本人的一些朋友也相信了方舟子毫无实在证据的“推论”。
Denis041(新洲一中)
感觉方舟子发布的所谓证据真的很荒诞。写作这回事很多时候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那是不是以后不管是谁写小说,都要先去找方舟子咨询一下什么才是真实生活里可能发生的,怎么样才不算代笔?他前段时间质疑主持人乐嘉的文凭,没什么人理他之后现在又开始找韩寒的茬了。这人真是不甘寂寞。
意见领袖
韩寒的文章有人代笔吗?不知道,除非代笔人和韩寒都出来承认代笔一事。在方韩大战中,支持方舟子的一方有一个重要的论点:韩寒是公众人物,即便方舟子的质疑有不实或错误的成分,也应免责。支持韩寒的一方,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则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即使存在代笔,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更无权要求作家自证清白,更有网友讥刺方舟子不懂法律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到底哪一方是对的?这件事上了法庭又会怎么样呢?
○对公众人物的质疑可以免责吗?
“网易另一面”的文章《方舟子有权质疑韩寒》认为韩寒属于“有限目的的公众人物”(limited purpose public figure),即社会名流。“有限目的的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享有的社会知名度、关注度、影响力、号召力和政治、文化各方面的权力,都非普通公民可比,在主动获取或者默许公众拥戴、媒体追捧、广告收入等公共资源的同时,也理所应当要成为公众知情权,公民和媒体的批评监督权所直接涉及的对象,也就是说,公众人物由于一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享受到了更多的好处,他的权利的行使,特别是名誉权、隐私权相应地就要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并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侮辱,而对于诽谤,法律的认定条件有三:首先,被告捏造了事实;其次,听众可能相信这些事实;第三,相信这些事实会导致对原告的负面评价。直到韩寒在宣布提起名誉侵权案诉讼时,他并未指控方舟子捏造事实,只是说后者的依据完全来自臆测。
而在名誉权案件中,言论分为“事实的陈述”与“事实的评论”两个不同的部分。“事实的陈述”是作者对客观发生的事实的具体描述,“事实的评论”则是作者对已经发生的事实的性质、意义、影响等作的“主观评价”。由于评价本身是主观的,因此对于评论不能要求其客观。要求推测和评论“客观”,不带有主观性或者禁止推测,实质上是禁止人们发表评论。
在言论开放的条件下,加上公众人物的话语权,他们是有条件有能力自证的。而对普通人来说不是这样,这也是对公众人物和普通公民区别对待的原因。
○无罪推定与自证清白
无罪推定是一种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法律原则,指任何人在法院没有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罪以前,不得认为其有罪或者应该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包含三个方面:控方举证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疑罪从无规则,指被控方被指控罪行证实之前,不得将被控方视为有罪,并且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对被控方是否有罪难以确定时,应判决被控方无罪;沉默权规则,基本含义是被控方面对侦查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讯问时,有不说话或者停止说话的权利,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米兰达警告”,即警察有义务向嫌疑人宣读“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司法判决可能会导致人身强制,甚至沉重的刑罚,因而被要求遵循无罪推定原则,甚至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是一项刑法原则,大致指刑事案中的司法裁决需要证据确凿,逻辑完备,排除一切其他的可能性)。但方韩之争属于民事争议,并不适用无罪推定,适用的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方舟子既然提出代笔,证明代笔的义务应该属于方舟子。方舟子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提出质疑,由此他的道德可以被质疑,但他并没有能力强制韩寒自证清白。普通人之间的相互质疑没有义务遵循同样的原则,他们依据的事实不用充分,他们的逻辑也不必无懈可击。若非如此,限于意愿或能力,普通人就很难发表看法,这样明显是不利于言论自由的。
综上,韩寒有证明自己清白的权利,但没有这个义务。
编辑在线
对手稿的鉴定只能证明笔迹和年代,不能证明内容的原创作者究竟是谁。创作是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行为,要证明作品内容是否由作者创作存在非常大的困难。在学术领域或者在文艺创作领域,司法机关的介入只能解决著作权归属的问题,而无法解决作品的真假问题。韩寒起诉方舟子,可能更多的是表现出一种姿态,而不是指望通过司法机关得出历史性的结论。
在“代笔说”没有实质证据之前,我们应该默认韩寒就是署名为“韩寒”的文章的作者。
本期栏目策划、执行:村景
1月15日,知名IT评论博主“麦田”发表博文质疑韩寒有人代笔,该文在微博上引起轩然大波,方舟子转发了相关微博同样表示质疑。16日,韩寒发表博文回应称绝无“代笔”一事,悬赏2000万征集“代笔”证据。随后,麦田向韩寒道歉,“打假名人”方舟子却加大火力,正式加入“混战”,指出韩寒在早年写作时并无相应的人生积淀,而且后来文笔变化巨大,质疑其早期作品,主要是《三重门》《书店》和《求医》并非韩本人所写。此后你来我往,间中无数网友纷纷表态,其中不乏知名学者和媒体人士,好不热闹。如是再三之后,韩寒拿出多年前的手稿,宣称要就他名誉权受侵犯一事起诉方舟子,并索赔十万。方舟子誓不低头,说还将拿出更多的证据证明代笔确有其事。
方舟子坚称自己是正常的文学批评,奉劝韩寒赶快就代笔一事向公众道歉。你觉得方舟子质疑得有道理吗?有人说他这是诽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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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无罪,质疑有理
Justice(襄阳五中)
林肯有言:“你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欺骗所有人,你也可以在所有的时间内欺骗一部分人,但是永远无法在所有的时间内欺骗所有的人。”我赞成麦田和方舟子的质疑精神。没有谁是不能质疑的,从韩寒对二人的谩骂可以看出他的水平,很难让人不怀疑他是被包装出来的。我觉得麦田和方舟子做了一件正确的事。
Horizon(新洲一中)
韩寒被质疑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这次事情闹得最大。韩寒的起家,有百分之八十来自新概念作文大赛和《三重门》的出版,百分之十是新浪和韩寒相互利用的炒作,还有百分之十是书商的炒作。韩寒的骗局能维持十年,除了精心策划,不过是仰仗流氓粉丝团骂退反对的声音而已。
V5帝(枣阳一中)
事情很简单:一位爱好写作的家长写了一些一般般的文章,撒谎说是自己家小孩写的,其他人一看,觉得小孩能写出大人的文章,真是天才,于是小孩直接出名了,家长间接出名了,但最后被一个姓方的人识破了。有人说韩寒有手稿可以证明是他自己写的,得了吧,那个“手稿”什么都说明不了,抄写得那么工整,几乎没有修改的痕迹,谁信啊?太假了!
Jiecyliang(丹江口一中)
韩寒为什么不接受方舟子当面对质的要求?这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澄清机会。他现在不敢一个人面对方舟子,我感觉他底气不足。再听他的语言和逻辑好像很混乱,感觉文学素养不是太高,回答主持人的问题有时也是答非所问。他说他写作从来不改,一篇博客仅仅改了四个错别字,这不是要羞煞那些文学大师了吗?真是匪夷所思。
安德鲁斯(孝感一中)
方的博客,你们可以去看看,哪一条是所谓的乱咬?我不支持方舟子,也不支持韩寒,我支持的是事实和真相。《求医》和《书店》的对医院和书店的描述跟韩寒当年的写作背景根本不符合、拉丁文和英文的引用问题、《三重门》的写作时间问题、《杯中窥人》出题用的是布还是纸张以及什么纸张的问题,请韩寒正面回应。
Ultramartian(宜昌一中)
方舟子打假从未失手,我觉得他没有相当把握是不会向韩寒开炮的。韩寒回应质疑最好的方式是与方舟子面对面地辩论。理越辩越明,通过双方的辩论,大家会看清他俩谁对谁错的。可惜韩寒不敢当面对质。
○证据不足,无理取闹
子衿(洪山高中)
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早已超过言论自由的范畴,属于人身攻击了。很多看客其实对韩寒造假与否并不在乎,只是盼望着一个偶像的倒塌:谁让你文章写得那么好,赛车还拿全国冠军,人还长得帅,我管你造没造假,我甚至都不懂什么是文学,把你整下来我就开心。
西失(公安一中)
我觉得方舟子有权利质疑,韩寒有权利证明自己。方错在一味否认韩寒提供的证据——你提供的手稿是假的,你的证人是假的,不管你提供什么我都认为是假的,只有我的推测才是真的。这些证据是真是假,鉴定一下便知,方舟子不能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更不能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就一口咬定“我百分百确定是代笔”,这种做法真的不能算质疑,而是诽谤了。
Miranda(黄石二中)
方舟子要证明《三重门》不是韩寒写的很简单,只要鉴定一下韩寒拿出来的手稿的年份,如果手稿在三重门出版之后形成的,那手稿肯定是假的。如果手稿是在三重门出版之前形成的,并且是韩寒亲笔书写,那方舟子只要拿出更早的手稿,就可以证明韩寒的手稿是抄来的了。方舟子你有手稿就快拿出来,除此之外你的所有推论都是癔想。
沃尔夫(大冶二中)
方舟子说韩寒肯定有代笔,要揭破韩寒,这叫质疑?这叫陈述!如果他拿不出确凿证据证明韩寒代笔就用如此肯定的话语,那么韩寒告他侵犯名誉也是理所当然的。比如你高考考得好,我指着你说,你肯定是抄袭的,你根本就不像个能考好的人。这叫质疑?这叫诽谤!
Ashley(武汉二中)
我觉得我们中国有种现象很奇怪,就是一个人指控另外一个人,人们不去检查前者提供的证据是不是充分,反而要后者证明自己的清白。在这件事上,方舟子有义务来证实自己的指控,韩寒根本没有必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惜大批缺乏判断力的网民却跟着方舟子一起去质疑韩寒,甚至韩寒本人的一些朋友也相信了方舟子毫无实在证据的“推论”。
Denis041(新洲一中)
感觉方舟子发布的所谓证据真的很荒诞。写作这回事很多时候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那是不是以后不管是谁写小说,都要先去找方舟子咨询一下什么才是真实生活里可能发生的,怎么样才不算代笔?他前段时间质疑主持人乐嘉的文凭,没什么人理他之后现在又开始找韩寒的茬了。这人真是不甘寂寞。
意见领袖
韩寒的文章有人代笔吗?不知道,除非代笔人和韩寒都出来承认代笔一事。在方韩大战中,支持方舟子的一方有一个重要的论点:韩寒是公众人物,即便方舟子的质疑有不实或错误的成分,也应免责。支持韩寒的一方,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则认为著作权属于私权,即使存在代笔,只要“著作权人自己没有发生分歧,外界无权置喙”,更无权要求作家自证清白,更有网友讥刺方舟子不懂法律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到底哪一方是对的?这件事上了法庭又会怎么样呢?
○对公众人物的质疑可以免责吗?
“网易另一面”的文章《方舟子有权质疑韩寒》认为韩寒属于“有限目的的公众人物”(limited purpose public figure),即社会名流。“有限目的的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享有的社会知名度、关注度、影响力、号召力和政治、文化各方面的权力,都非普通公民可比,在主动获取或者默许公众拥戴、媒体追捧、广告收入等公共资源的同时,也理所应当要成为公众知情权,公民和媒体的批评监督权所直接涉及的对象,也就是说,公众人物由于一方面拥有更大的权力、更高的地位、享受到了更多的好处,他的权利的行使,特别是名誉权、隐私权相应地就要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并不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侮辱,而对于诽谤,法律的认定条件有三:首先,被告捏造了事实;其次,听众可能相信这些事实;第三,相信这些事实会导致对原告的负面评价。直到韩寒在宣布提起名誉侵权案诉讼时,他并未指控方舟子捏造事实,只是说后者的依据完全来自臆测。
而在名誉权案件中,言论分为“事实的陈述”与“事实的评论”两个不同的部分。“事实的陈述”是作者对客观发生的事实的具体描述,“事实的评论”则是作者对已经发生的事实的性质、意义、影响等作的“主观评价”。由于评价本身是主观的,因此对于评论不能要求其客观。要求推测和评论“客观”,不带有主观性或者禁止推测,实质上是禁止人们发表评论。
在言论开放的条件下,加上公众人物的话语权,他们是有条件有能力自证的。而对普通人来说不是这样,这也是对公众人物和普通公民区别对待的原因。
○无罪推定与自证清白
无罪推定是一种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法律原则,指任何人在法院没有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罪以前,不得认为其有罪或者应该推定其无罪。无罪推定包含三个方面:控方举证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疑罪从无规则,指被控方被指控罪行证实之前,不得将被控方视为有罪,并且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对被控方是否有罪难以确定时,应判决被控方无罪;沉默权规则,基本含义是被控方面对侦查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讯问时,有不说话或者停止说话的权利,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米兰达警告”,即警察有义务向嫌疑人宣读“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将会成为呈堂证供”。
司法判决可能会导致人身强制,甚至沉重的刑罚,因而被要求遵循无罪推定原则,甚至需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是一项刑法原则,大致指刑事案中的司法裁决需要证据确凿,逻辑完备,排除一切其他的可能性)。但方韩之争属于民事争议,并不适用无罪推定,适用的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方舟子既然提出代笔,证明代笔的义务应该属于方舟子。方舟子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提出质疑,由此他的道德可以被质疑,但他并没有能力强制韩寒自证清白。普通人之间的相互质疑没有义务遵循同样的原则,他们依据的事实不用充分,他们的逻辑也不必无懈可击。若非如此,限于意愿或能力,普通人就很难发表看法,这样明显是不利于言论自由的。
综上,韩寒有证明自己清白的权利,但没有这个义务。
编辑在线
对手稿的鉴定只能证明笔迹和年代,不能证明内容的原创作者究竟是谁。创作是一种极端个人化的行为,要证明作品内容是否由作者创作存在非常大的困难。在学术领域或者在文艺创作领域,司法机关的介入只能解决著作权归属的问题,而无法解决作品的真假问题。韩寒起诉方舟子,可能更多的是表现出一种姿态,而不是指望通过司法机关得出历史性的结论。
在“代笔说”没有实质证据之前,我们应该默认韩寒就是署名为“韩寒”的文章的作者。
本期栏目策划、执行:村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