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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切实做好当前的群众工作,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的要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对群众要有深爱之情。对待群众的态度如何,是宗旨问题、感情问题,也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对党员干部来说,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不关心群众疾苦就是变质,做不好服务群众工作就是失职。为此,必须自觉摆正位置,牢记百姓是“衣食父母”,坚持人民至上,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要多留意“民间疾苦声”,心系群众,把群众当亲人,真诚倾听他们的呼声,真实反映他们的愿望,真情关心他们的疾苦,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接地气”,经常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在田间地头、在工厂学校、在街道社区和群众贴心交心,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了解所思、所想、所盼、所忧,在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中真正增进感情。
对工作要有守土之责。责任心的强弱,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为民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管好。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自覺践行党的宗旨,以满足群众愿望为自己的最大愿望,竭尽全力多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谋福祉。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多出一些亲民之策、为民之举,多办一些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多抓薄弱环节,多做惠民生、强基础、利长远的基础工作,用爱民、亲民、为民的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利益。
对难题要有破解之策。我们常说:关键时候看干部,危难时刻见真招。党员干部面对困难要有进取的锐气,面对挑战要有攻克的信心,要在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着力增长政治智慧、增强执政本领、提升服务水平。面对工作中的棘手问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复杂矛盾,面对群体性、突发性、敏感性事件,敢于迎难而上,自觉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切实把工作成效体现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体现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
对学习要有致用之道。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搞好学习,关键是要在学以致用特别是在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认真总结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坚持学用结合,着力提高实践能力,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去,认真研究解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本领。
对利益要有淡泊之志。近年来查处的大量案例表明,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为私心所扰、为名利所累、为物欲所惑,就会心理失衡、行为失检、形象失态,最终走到党和人民利益的对立面上去、走到腐化堕落的邪路上去。有鉴于此,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个人名利淡如水,人民利益重于山”,始终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自觉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为党和人民利益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个人追求。要有高尚的境界和宽广的胸怀,牢记党性要求、为政准则,坚守做人根底,自觉抵御各种利益诱惑,经受住各种腐朽落后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以勤勉的工作和无私的奉献回报组织和人民。
对法纪要有敬畏之心。党纪国法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是否以敬畏之心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是否在遵纪守法上做示范、当表率,群众最有发言权。为此,要特别重视、诚心诚意接受群众的监督:常用群众这面镜子,照照自己的言行,强化法制意识,维护党的纪律;常用民意这把尺子,量量本职工作,坚决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常用民心这杆秤,查查自己是否清廉,守正求真、持权不乱,兢兢业业干好党和人民交付的工作。
(责任编辑:张少义)
对群众要有深爱之情。对待群众的态度如何,是宗旨问题、感情问题,也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对党员干部来说,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不关心群众疾苦就是变质,做不好服务群众工作就是失职。为此,必须自觉摆正位置,牢记百姓是“衣食父母”,坚持人民至上,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要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要多留意“民间疾苦声”,心系群众,把群众当亲人,真诚倾听他们的呼声,真实反映他们的愿望,真情关心他们的疾苦,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接地气”,经常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在田间地头、在工厂学校、在街道社区和群众贴心交心,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了解所思、所想、所盼、所忧,在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中真正增进感情。
对工作要有守土之责。责任心的强弱,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体现。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为民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管好。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自覺践行党的宗旨,以满足群众愿望为自己的最大愿望,竭尽全力多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谋福祉。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多出一些亲民之策、为民之举,多办一些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多抓薄弱环节,多做惠民生、强基础、利长远的基础工作,用爱民、亲民、为民的实际行动维护好群众利益。
对难题要有破解之策。我们常说:关键时候看干部,危难时刻见真招。党员干部面对困难要有进取的锐气,面对挑战要有攻克的信心,要在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着力增长政治智慧、增强执政本领、提升服务水平。面对工作中的棘手问题,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复杂矛盾,面对群体性、突发性、敏感性事件,敢于迎难而上,自觉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切实把工作成效体现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上,体现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上。
对学习要有致用之道。当前,各级领导干部的文化程度普遍较高,搞好学习,关键是要在学以致用特别是在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上下功夫。党员干部要认真总结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坚持学用结合,着力提高实践能力,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去,认真研究解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开拓创新的本领。
对利益要有淡泊之志。近年来查处的大量案例表明,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为私心所扰、为名利所累、为物欲所惑,就会心理失衡、行为失检、形象失态,最终走到党和人民利益的对立面上去、走到腐化堕落的邪路上去。有鉴于此,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个人名利淡如水,人民利益重于山”,始终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自觉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为党和人民利益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个人追求。要有高尚的境界和宽广的胸怀,牢记党性要求、为政准则,坚守做人根底,自觉抵御各种利益诱惑,经受住各种腐朽落后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以勤勉的工作和无私的奉献回报组织和人民。
对法纪要有敬畏之心。党纪国法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党员干部是否以敬畏之心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是否在遵纪守法上做示范、当表率,群众最有发言权。为此,要特别重视、诚心诚意接受群众的监督:常用群众这面镜子,照照自己的言行,强化法制意识,维护党的纪律;常用民意这把尺子,量量本职工作,坚决执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常用民心这杆秤,查查自己是否清廉,守正求真、持权不乱,兢兢业业干好党和人民交付的工作。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