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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颁发《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已有三年多,该体系为评价考核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该体系的运用激发了各地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对加强和改进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根据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和适用该体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体系的个别测评指标、少数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有所调整和修改,六大测评项目保持不变,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逻辑前提及该测评体系测评维度设计的内在逻辑进行解读有利于形成对该体系的全面认识,增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逻辑前提
所谓逻辑前提是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从逻辑上来说必要且可行。二要素兼具方可使测评走向现实。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必要性
此必要性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本身的重要性决定,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归因于未成年人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及思想道德建设之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以至全面发展的作用两方面。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1]如果说成人是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在发挥创造活力的一代,决定整个社会的当下发展,那么,未成年人则决定整个社会的未来,是未来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发展无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与成人相比,未成年人仍处于生命过程的初期阶段,在生理、心理、智力、道德意识、思维能力、文化水平、职业技能、自我控制能力等各方面都不成熟,不仅要通过锻炼获得强健的体魄,也要通过教育增长知识、完善心智、历练素质、增强能力。唯有如此,未成年人才能有效地应对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各种压力,自如生存,自由发展。社会的发展为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但这显然还不足以使之成长为社会的坚实脊梁,因为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只有当未成年人自身的素质过硬,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各种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既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面,又决定着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方向及价值。要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就要不遗余力地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可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百年基业”[2],对于未成年人自身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以至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均至关重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实在在在做,但其效果如何,通过确定的测评体系兼顾定性和定量测评比以往的单纯定性评价或模糊评价具有显著的优势,可使测评更为客观、全面,因而可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持续推动力。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可行性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需考虑测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具有内隐性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否可以测度以及测评结果能否客观地总结成效、反映问题三方面。其一,尽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非常繁杂,而且也不是单一部门在做,但只要是具体的工作无疑都是可以测评的。其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但必然会通过一定的外在行为反映出来,而行为是具象的,可以测度。同时,思想道德素质所具有的稳定性也会使人的外在行为特点表现出一贯性。这又可以保证测度结果的有效性。其三,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诸方面,科学设计测评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测评体系。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不同地域、不同年龄段、不同未成年人群体的测评减少单次测评的偏差。这样就可以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全面从而切实起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作用。
二、前五个测评维度与“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的关系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共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结合’教育体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成效评价”六大测评维度。前五个维度主要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工作,均可在一定程度上测度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但均是从不同角度或个别方面测度或反映的,缺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集中反映与整体效果的展示。仅通过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来评价总体成效,难免因为缺乏直接反映总体成效的数据支撑而影响说服力。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可以获取直接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信息,与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互相印证,保证对一定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的准确性。
从整个测评体系看,如果说前五个维度是分支的、局部的测评,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就属于综合的、整体的测评;如果说前五个维度偏重过程性测评,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则偏重总结性测评。进行工作测评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体来说,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如何,是否需要改进和加强的角度,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意义更直接,而从如何加强和改进,从哪些具体方面和环节加强和改进的角度,前五个测评维度的意义则更为重要。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和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增强了整个测评体系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三、“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设计的逻辑解读
“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下设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未成年人文明行为、社会评价三项测评指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培育和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因而仅设置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是不够的。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会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设置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就弥补了思想品质测评指标的不足。同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效果如何,不仅受其工作直接影响的未成年人会有一定的主观感受及行为反映,成年人也会有一定的心理感受。由此,围绕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主观感受设计的社会评价测评指标就显出了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来说,三项测评指标及分解的测评内容的设定又都有其设计依据。 1.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下设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四项测评内容。该指标是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直接考察。该测评指标及测评内容设置的依据主要在于两方面:
第一,思想道德素质在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必须首先设定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指标。从素质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能力素质(社会能力素质和专业能力素质)、生理心理素质等各种素质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是人的精神心脏,是人的真正灵魂”[3],决定和制约着其他素质的发展。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前提和基础。这不仅因为思想道德素质是成才必备的核心素质,更因为它在个体成长过程中所起的导向、动力、保证作用。所谓导向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未成年人成什么样的才,成才为了谁,成才为了什么指明正确的方向,即,成德才兼备的才;成才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成才不仅为了个体的全面发展,也为了国家、民族的复兴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所谓动力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发展的动力,即,使其求知欲更加旺盛,进取心更强,产生对国家、社会、民族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用于克服各种困难。所谓保证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即,使其掌握抵御不良思想侵袭的强大思想武器,对各种思想和社会现象作出正确评价,避免或及时矫正自己的错误或消极行为,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现行政策规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指标设定测评内容的基本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2月26日)》(以下简称《意见》),从“增强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四个切入点提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4]由此可见,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下设的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四项测评内容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存在明显的对应关系。
2.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下设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三项测评内容。这种设计重点考察未成年人的道德践履情况。
道德行为是一个人在内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或客观环境的具体活动,是道德素质的外在表现。人的道德素质如何,不仅表现在一定的道德观念上,更表现在道德行为中。孔子所主张的“敏于事而慎于言”、“讷于言而敏于行”均强调了行动的重要性。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在教育儿童时,我们当然应该先把功夫用在他们的习惯方面。”[5]“从小就养成这样还是那样的习惯不是件小事情;恰恰相反,它非常重要,比一切都重要。”[6]道德习惯具有稳定性、长久性。良好道德习惯一经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就会不断重复并强化良好的道德行为。一个人产生偶尔的道德行为不难,但如果他本身并无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不会产生一贯的道德行为。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仅由个别行为判断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而要看其经常的、一贯的行为表现再做评价。就某一类道德行为而言,一个人在具体情况不同但类似的情形下,在行为上都会做同样的处理,这种行为就反映了其内在的道德意识。简言之,思想道德素质虽然具有内隐性,但其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影响却是外显的,道德践履情况必然反映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因而可通过道德践履情况判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
3.社会评价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社会评价测评指标下设成年人满意率、未成年人满意率、未成年人安全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测评组整体感受五项测评内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是从消极方面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测评内容,由于容易通过材料审核获得确切数据,因而对准确评价一定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除此项外,其他四项均是从主观感受角度设定的测评内容。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是简单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才,不是简单地进行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大生产”,更重要的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未成年人同样也是活生生的人,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社会中,他们的主观感受无疑也是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晴雨表。因而设置未成年人安全感、未成年人满意率测评内容有其必要性。
未成年人总是在成年人中成长发展的,无论是在家庭、在学校还是在广阔的社会中,他们的成长都不可能避开成年人的视线,并且,多数情况下,他们还是成年人关注的焦点。这不仅因为未成年人是实现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后备军,更因为每个成年人都与一个或多个未成年个体有着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加之,由于文化层次或社会阅历的关系,成年人的感受力一般较未成年人更强。因而设置成年人满意率的测评内容对获得更丰富的信息、更全面地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更为有利。
此外还设置了测评组整体感受的测评内容。测评组组织和实施测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参与测评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当地未成年人的精神面貌、思想状况,目睹某些未成年人的行为,还可以直接感受到当地特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得到无法由其他测评内容获取的信息,其整体感受虽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该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但可以作为对其他测评内容的补充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由上述对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下设的测评指标及分解的测评内容的解读,我们不难体会此测评维度设计体现的严密逻辑。固然,严密的逻辑并不必然保证测评体系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但这显然是严谨的测评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测评体系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 殷泓,王保纯,张传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百年基业.光明日报,2005-01-25.
[3] 李志红.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研究.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 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6] 亚里士多德著.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逻辑前提
所谓逻辑前提是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从逻辑上来说必要且可行。二要素兼具方可使测评走向现实。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必要性
此必要性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本身的重要性决定,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归因于未成年人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及思想道德建设之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以至全面发展的作用两方面。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1]如果说成人是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在发挥创造活力的一代,决定整个社会的当下发展,那么,未成年人则决定整个社会的未来,是未来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发展无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与成人相比,未成年人仍处于生命过程的初期阶段,在生理、心理、智力、道德意识、思维能力、文化水平、职业技能、自我控制能力等各方面都不成熟,不仅要通过锻炼获得强健的体魄,也要通过教育增长知识、完善心智、历练素质、增强能力。唯有如此,未成年人才能有效地应对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各种压力,自如生存,自由发展。社会的发展为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但这显然还不足以使之成长为社会的坚实脊梁,因为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只有当未成年人自身的素质过硬,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各种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既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面,又决定着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方向及价值。要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就要不遗余力地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可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百年基业”[2],对于未成年人自身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以至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均至关重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实在在在做,但其效果如何,通过确定的测评体系兼顾定性和定量测评比以往的单纯定性评价或模糊评价具有显著的优势,可使测评更为客观、全面,因而可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持续推动力。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可行性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需考虑测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具有内隐性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否可以测度以及测评结果能否客观地总结成效、反映问题三方面。其一,尽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非常繁杂,而且也不是单一部门在做,但只要是具体的工作无疑都是可以测评的。其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但必然会通过一定的外在行为反映出来,而行为是具象的,可以测度。同时,思想道德素质所具有的稳定性也会使人的外在行为特点表现出一贯性。这又可以保证测度结果的有效性。其三,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诸方面,科学设计测评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测评体系。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不同地域、不同年龄段、不同未成年人群体的测评减少单次测评的偏差。这样就可以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全面从而切实起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作用。
二、前五个测评维度与“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的关系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共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结合’教育体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成效评价”六大测评维度。前五个维度主要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工作,均可在一定程度上测度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但均是从不同角度或个别方面测度或反映的,缺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集中反映与整体效果的展示。仅通过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来评价总体成效,难免因为缺乏直接反映总体成效的数据支撑而影响说服力。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可以获取直接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信息,与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互相印证,保证对一定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的准确性。
从整个测评体系看,如果说前五个维度是分支的、局部的测评,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就属于综合的、整体的测评;如果说前五个维度偏重过程性测评,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则偏重总结性测评。进行工作测评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体来说,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如何,是否需要改进和加强的角度,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意义更直接,而从如何加强和改进,从哪些具体方面和环节加强和改进的角度,前五个测评维度的意义则更为重要。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和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增强了整个测评体系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三、“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设计的逻辑解读
“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下设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未成年人文明行为、社会评价三项测评指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培育和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因而仅设置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是不够的。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会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设置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就弥补了思想品质测评指标的不足。同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效果如何,不仅受其工作直接影响的未成年人会有一定的主观感受及行为反映,成年人也会有一定的心理感受。由此,围绕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主观感受设计的社会评价测评指标就显出了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来说,三项测评指标及分解的测评内容的设定又都有其设计依据。 1.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下设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四项测评内容。该指标是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直接考察。该测评指标及测评内容设置的依据主要在于两方面:
第一,思想道德素质在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必须首先设定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指标。从素质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能力素质(社会能力素质和专业能力素质)、生理心理素质等各种素质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是人的精神心脏,是人的真正灵魂”[3],决定和制约着其他素质的发展。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前提和基础。这不仅因为思想道德素质是成才必备的核心素质,更因为它在个体成长过程中所起的导向、动力、保证作用。所谓导向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未成年人成什么样的才,成才为了谁,成才为了什么指明正确的方向,即,成德才兼备的才;成才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成才不仅为了个体的全面发展,也为了国家、民族的复兴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所谓动力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发展的动力,即,使其求知欲更加旺盛,进取心更强,产生对国家、社会、民族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用于克服各种困难。所谓保证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即,使其掌握抵御不良思想侵袭的强大思想武器,对各种思想和社会现象作出正确评价,避免或及时矫正自己的错误或消极行为,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现行政策规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指标设定测评内容的基本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2月26日)》(以下简称《意见》),从“增强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四个切入点提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4]由此可见,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下设的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四项测评内容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存在明显的对应关系。
2.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下设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三项测评内容。这种设计重点考察未成年人的道德践履情况。
道德行为是一个人在内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或客观环境的具体活动,是道德素质的外在表现。人的道德素质如何,不仅表现在一定的道德观念上,更表现在道德行为中。孔子所主张的“敏于事而慎于言”、“讷于言而敏于行”均强调了行动的重要性。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在教育儿童时,我们当然应该先把功夫用在他们的习惯方面。”[5]“从小就养成这样还是那样的习惯不是件小事情;恰恰相反,它非常重要,比一切都重要。”[6]道德习惯具有稳定性、长久性。良好道德习惯一经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就会不断重复并强化良好的道德行为。一个人产生偶尔的道德行为不难,但如果他本身并无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不会产生一贯的道德行为。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仅由个别行为判断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而要看其经常的、一贯的行为表现再做评价。就某一类道德行为而言,一个人在具体情况不同但类似的情形下,在行为上都会做同样的处理,这种行为就反映了其内在的道德意识。简言之,思想道德素质虽然具有内隐性,但其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影响却是外显的,道德践履情况必然反映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因而可通过道德践履情况判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
3.社会评价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社会评价测评指标下设成年人满意率、未成年人满意率、未成年人安全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测评组整体感受五项测评内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是从消极方面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测评内容,由于容易通过材料审核获得确切数据,因而对准确评价一定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除此项外,其他四项均是从主观感受角度设定的测评内容。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是简单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才,不是简单地进行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大生产”,更重要的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未成年人同样也是活生生的人,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社会中,他们的主观感受无疑也是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晴雨表。因而设置未成年人安全感、未成年人满意率测评内容有其必要性。
未成年人总是在成年人中成长发展的,无论是在家庭、在学校还是在广阔的社会中,他们的成长都不可能避开成年人的视线,并且,多数情况下,他们还是成年人关注的焦点。这不仅因为未成年人是实现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后备军,更因为每个成年人都与一个或多个未成年个体有着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加之,由于文化层次或社会阅历的关系,成年人的感受力一般较未成年人更强。因而设置成年人满意率的测评内容对获得更丰富的信息、更全面地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更为有利。
此外还设置了测评组整体感受的测评内容。测评组组织和实施测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参与测评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当地未成年人的精神面貌、思想状况,目睹某些未成年人的行为,还可以直接感受到当地特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得到无法由其他测评内容获取的信息,其整体感受虽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该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但可以作为对其他测评内容的补充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由上述对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下设的测评指标及分解的测评内容的解读,我们不难体会此测评维度设计体现的严密逻辑。固然,严密的逻辑并不必然保证测评体系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但这显然是严谨的测评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测评体系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 殷泓,王保纯,张传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百年基业.光明日报,2005-01-25.
[3] 李志红.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研究.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 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6] 亚里士多德著.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