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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语文课程标准》说:“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这种说法,对于语文教学、人才培养、学科发展无疑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那么,如何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根据新的《语文课程标准》的说法,语文教育的特点是人文性(即文化性)、实践性、民族性的统一。其中,人文性是第一性的。因此,要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首先就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因为它相对自然而言的广义的“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学生接触到的语文,都是文化的载体。这些内容都会对学生的精神领域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过去的语文教学,讲文道统一,就是典型的例子。现在看来,过去说的“道”还只是“文化”领域里的一部分内容,远非全部内容。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内容的包容性,学生对其反应不可能是单一的和单向的,必然呈现多元的特点。因此,新课程标准要求语文教育应该重视“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该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多维性的内容,在不同的大脑里产生不同的反应,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学生的独特体验是不被重视、不受关注的,甚至是不允许的。最厉害的一着,就是评价手段——即通过书面考试来评价。不管什么问题,都只求唯一的答案,不允许独立思考。这样做,即使答案是正确的,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求真、求实和创新精神。这种做法,在语文教学中由来已久,的确是没有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其次,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实践性。既然语文教育具有实践性特点,那么就应该在实践中学习。语文实践的基本方式是听、说、读、写,是要让学生在听、说、读、写的实践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毕竟这是母语课程,因此,实践的对象不应限于书本,而应该让学生接触丰富的语文学习资源,重视各种语文学习实践机会。当然,多读书、读好书、多进行写作实践,仍然是语文实践的重要内容。新课程标准中特别强调:语文课“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是因为追求系统和完整会走向经院式或应试教育,会掩盖语文实践性的特点,而学生的语文能力并不是从系统的基础知识中转化而来的。在突出语文实践性方面,过去的语文教育有三个偏向:一是把语文实践理解得过于狭窄,特别是与应试联系在一起,只要求学生读课文,写应试文和做基础题,其余一概不予重视,甚至视广泛阅读为左道而予以制止。二是没有有意识地强调在生活中学语文,只是在考试题涉及的狭小范围内提及,仍然是书本中心、课堂中心。三是把语文知识强调过了头,热衷于孤立地讲语法、修辞等知识,却不去问它对语文实践有无实际的作用。有的教学和评价行为具有明显的知识本位倾向。
最后,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民族性。这个特点是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的。汉语的书写形式为方块字,语法结构的灵活性,以及其思维方式的模糊性等特点,都值得语文教育工作者去深入探讨。新课程标准中特别提到:在教学中尤其要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这个要求一方面要符合我们的母语特点和学习的规律,另方面是纠偏。语文教学讲风盛行,忽略学生自读体验,忽视培养语感;分析之风盛行,忽视整体感知和把握,……这些已是众所周知的流弊,是违背学习和运用语文规律的表现,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实践中切实纠正。
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请教育者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吧!
那么,如何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呢?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
根据新的《语文课程标准》的说法,语文教育的特点是人文性(即文化性)、实践性、民族性的统一。其中,人文性是第一性的。因此,要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首先就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因为它相对自然而言的广义的“文化”,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学生接触到的语文,都是文化的载体。这些内容都会对学生的精神领域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过去的语文教学,讲文道统一,就是典型的例子。现在看来,过去说的“道”还只是“文化”领域里的一部分内容,远非全部内容。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内容的包容性,学生对其反应不可能是单一的和单向的,必然呈现多元的特点。因此,新课程标准要求语文教育应该重视“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该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多维性的内容,在不同的大脑里产生不同的反应,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在过去的教学实践中,学生的独特体验是不被重视、不受关注的,甚至是不允许的。最厉害的一着,就是评价手段——即通过书面考试来评价。不管什么问题,都只求唯一的答案,不允许独立思考。这样做,即使答案是正确的,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求真、求实和创新精神。这种做法,在语文教学中由来已久,的确是没有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
其次,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实践性。既然语文教育具有实践性特点,那么就应该在实践中学习。语文实践的基本方式是听、说、读、写,是要让学生在听、说、读、写的实践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毕竟这是母语课程,因此,实践的对象不应限于书本,而应该让学生接触丰富的语文学习资源,重视各种语文学习实践机会。当然,多读书、读好书、多进行写作实践,仍然是语文实践的重要内容。新课程标准中特别强调:语文课“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这是因为追求系统和完整会走向经院式或应试教育,会掩盖语文实践性的特点,而学生的语文能力并不是从系统的基础知识中转化而来的。在突出语文实践性方面,过去的语文教育有三个偏向:一是把语文实践理解得过于狭窄,特别是与应试联系在一起,只要求学生读课文,写应试文和做基础题,其余一概不予重视,甚至视广泛阅读为左道而予以制止。二是没有有意识地强调在生活中学语文,只是在考试题涉及的狭小范围内提及,仍然是书本中心、课堂中心。三是把语文知识强调过了头,热衷于孤立地讲语法、修辞等知识,却不去问它对语文实践有无实际的作用。有的教学和评价行为具有明显的知识本位倾向。
最后,要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民族性。这个特点是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的。汉语的书写形式为方块字,语法结构的灵活性,以及其思维方式的模糊性等特点,都值得语文教育工作者去深入探讨。新课程标准中特别提到:在教学中尤其要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这个要求一方面要符合我们的母语特点和学习的规律,另方面是纠偏。语文教学讲风盛行,忽略学生自读体验,忽视培养语感;分析之风盛行,忽视整体感知和把握,……这些已是众所周知的流弊,是违背学习和运用语文规律的表现,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在实践中切实纠正。
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请教育者正确把握语文教育的特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