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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论文分析了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常见问题,提出施工单位应树立从投标阶段开始就为结算做准备的意识,从投标、签订合同、施工全过程都要为结算做准备,通过提高合同质量、规范签证管理、提高造价人员素质,加强索赔观念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工程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施工企业竣工结算工作良性发展,确保经济效益。
【关键词】 建设工程结算;签证;索赔
1、引言
建设工程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清算的一项工作。对建设单位来讲,结算要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对施工单位而言,结算是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环节,是企业完成经济目标的主要阶段。目前,随着竞争日益增长,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比例严重不协调,呈现僧多粥少的格局[1]。施工项目都以合理低价中标,作为微利企业,结算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因此,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时施工企业和业主方都非常重视,双方会派出最优秀的人员据理力争,而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因而工程结算容易产生很多争议,使结算工作周期很长[2]。本文通过自身在施工单位从事工程结算多年工作实践中总结的经验,针对工程结算过程中遇到与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为施工企业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浅谈几点对策。
2、建设工程结算常见问题
2.1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理解不一,成争议焦点。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对双方利益的保障,应该明确具体。但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唯一性、复杂性、不确定性,施工企业与业主双方签订合同时对问题的考虑不周全,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全面性不够,因此很多合同条款十分简单或者概括,这给竣工结算埋下隐患[3]。通常业主方主导市场,对于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承包权,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被迫接受很多不平等条款,这些不平等条款将成为后期工程结算的严重障碍。
2.2工程量计算存差异,套价依据有争议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因此准确计算工程量非常重要。由于不同造价人员对清单、定额计算规则的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工程量的争议必然存在。而在工程量基础上进行套价时,选用哪一项定额,也会由于各自理解的不同,会有所差别。特别是在装饰工程中,有些定额中不只含有一项工序,并且定额中所套用的材料厚度、规格、标号可能与实际不一样,需要进行换算。有些定额量是在计算的工程量基础上乘以折算系数,这些与造价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对定额的熟悉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工程量與套价是工程预、结算的重中之重,直接决定着工程价款的多少。如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投标阶段计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2.3工程变更过程管理不规范,结算时引争议
在工程施工中必然会存在工程变更,当工程变更出现之后,需要及时进行书面签认。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事件发生后,通常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变更工作时常事后补签,有时还会漏签。另外由于管理人员的责任不强,变更单丢失时有发生。变更单文字表述不清、内容的准确性不高、时效性不强,没有按照规定获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随着各方人员流动和时间推移,很多事件到结算时业主方不认可,很难让双方达成一致。
2.4索赔纠纷问题较多
工程索赔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但目前由于工程索赔制度还不尽完善、双方对工程索赔制度了解不够、双方地位不平等等原因,开展索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较多,例如,索赔不规范、不让索赔等。在索赔环境中,施工企业实际上处在弱势地位[3]。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方迟迟未定方案,或方案来回更改,导致施工工期的延长,同时施工单位必将随之增加管理成本、工程水电费、脚手架及模板租赁费也随之增加。
2.5建设市场尚不完善,建设主体地位不平等
由于我国建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的数量猛增,而有限的工程项目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施工单位需求,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承包权,委曲求全,在建筑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这样导致在结算审计中对施工企业应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3]。例如在投标阶段,精装修作为专业暂估,结算时,精装修的人工,业主方按普通装饰人工计取,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又如,人防门在招标文件中不是材料暂估价,施工单位投标时按投标当期当地的造价主管部门出刊的造价信息计取,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得到的指令是必须采用某一品牌的人防门,否则竣工验收通不过。而指定品牌的人防门超出信息价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在结算时,审计方认为这并不是材料暂估价,对施工单位签认的人防门认价单不予调价,仅按施工当期的信息价进行调价,这样对施工单位非常不公平。
2.6审计人员为了业主与自身利益,随意压价
工程结算审计是政府部门或业主的上级,依法委托具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或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一定程序、规则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已竣工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的活动。通常,报送审计的结算资料都是已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进行签认的工程结算。受委托的审计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行业规定、相关计量计价文件标准等,将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按一定依据、程序,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是为了确定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为国家合理利用建设资金把关,确保建筑市场合理竞争,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由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建筑市场无序竞争严重,加上审计机构组织队伍的不规范性和非专业性,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不合理损失。有些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审计人员的收入按审减额比例提成等,不能真正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多不合理的结算风险[4]。 3、解决建设工程结算问题的措施
3.1做好前期工作,提高合同质量
为了最后结算工作能顺利进行,要做好前期工作,细致研究招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精心进行投标报价,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合理的报价策略,例如当招标文件中要求措施费包死,在投标报价时,可适当降低分部分项的报价,提高措施费报价,对结算非常有利。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拟订施工合同,提高合同的质量[5]。对合同各项条款的适应性和合理性进行深入研究,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编制合同条款,不能完全依照合同范本。对于合同内容必需认真考虑、反复斟酌、用词恰当,尽量避免一词多义、模糊不清的词语,例如在对材料定价中要对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材料增加调价款项;对工程变更后的价格调整原则进行详细的约定等。对暂估价、变更、索赔等条款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规范、合理的合同条款能够以硬性的规定减少结算中的纠纷。
3.2提高造价结算水平,工程量计算、套价有理有据
工程量计算、定额错项的正误与编制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很大的关系,部分结算编制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对定额套用的原则了解不清楚,加上在工作中没有较高的责任心往往导致此类现象的出现。所以要减少此类问题首先必须要提高造价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套价规则都有深入的理解才能得心应手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建立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工程量计算与套价时有理有据能降低结算时被大幅度扣减的风险。对政府、造价机关出台的相关计量、计价文件,尤其是对结算时常会产生争议的部分,一定要随时留存好相关文件,以防在后期有异议时,提供充足的证据。
3.3规格变更、签证管理
在结算中经常存在签证内容有疑义、签字不全、不及时,甚至漏签或遗失等问题而遭到甲方与审计不认可。因此规范签证管理能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避免结算纠纷的发生。针对目前签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6]:(1)在施工中,有变更时应及时进行签认,争取有利因素避免事后签单引起争议。属于现场签证的项目,必须请建设方、监理方现场查验,并填写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量签证单上将签证原因、内容,包括图纸、标注尺寸,列出清晰的工程量计算式,最好将施工前、中、后期照片也附上。(2)对隐蔽工程的签证,隐蔽工程签证要在施工中画好隐蔽图,在施工的时候验收签证,保存施工前、中、后期的照片,避免结算时审计人员不认可。(3)加强签证文件的管理工作,避免由于时间间隔长、时间紧、工作量大,或者经办人的马虎、或各方人员变动而导致后期争议。
3.4精心准备,加强索赔工作
按索赔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对于承包方而言,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合理延长工期,但施工单位只能得到工期补偿,但是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在索赔时,要结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洽商、积极收集与业主和监理的各项往来资料、影像资料,树立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意识,踏实做好索赔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赢得利润的重要手段,一旦有索赔事项发生,要及时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有效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6]。
3.5树立法制意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在工程结算中的合法权益
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施工企业要保证自己的利益,必须要与建设方建立公平、公正、合法的法律关系,尽量杜绝建设方的各项不合理要求。平等地进行工程结算,如建设方审计人员无证或者超越权限,承包方有权利拒绝与其配合,对于审计人员“吃拿卡要”等情况要勇于说不,必要的时候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建设单位在结算审计中不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的情况,施工单位要根据合同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3]。
4、结束语
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对施工单位来说,结算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因此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造价人员针对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合同不明确、工程量、套价依据存争议、签证管理不到位、索赔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应该树立从投标阶段开始就为结算做准备的意识。竣工结算工作是项目的最终结算,但它不是竣工后才开始考虑的工作。因为结算依据、事件、争议都是投标和施工过程中产生,在前期有结算的意识,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会比结算时“算总账”方便很多。所以造价人员和项目现场人员必须树立结算从投标阶段开始的意识,遇到任何问题从最终结算的角度考虑如何解决。结合财务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和签证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冯月梅,工程项目施工结算现状及对策,房地產导刊,产业论坛,2013(21)335.
[2]林向丰,浅谈施工结算工作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年,卷(期):2013(11).
[3]李丹丹,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工程技术,科技创新导报,2013.no.20,107-109.
[4]杨院生,怎样合理规避工程竣工审计给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带来的风险,矿山建设工程新进展—2007全国矿山建设学术会议文集,652-654.
[5]王君志,建筑工程结算的难点、原因及其治理措施,科技与企业,2013(21)
[6]张金辉,天津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程变更对工程结算影响传导机理研究.
作者简介:
章岳涛,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造价、项目管理工作。
何小英,泸州市南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造价、项目管理工作。
孙美丽,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造价、项目管理工作。
于立鹤,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关键词】 建设工程结算;签证;索赔
1、引言
建设工程结算是指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清算的一项工作。对建设单位来讲,结算要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对施工单位而言,结算是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要的环节,是企业完成经济目标的主要阶段。目前,随着竞争日益增长,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比例严重不协调,呈现僧多粥少的格局[1]。施工项目都以合理低价中标,作为微利企业,结算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因此,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时施工企业和业主方都非常重视,双方会派出最优秀的人员据理力争,而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因而工程结算容易产生很多争议,使结算工作周期很长[2]。本文通过自身在施工单位从事工程结算多年工作实践中总结的经验,针对工程结算过程中遇到与发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为施工企业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浅谈几点对策。
2、建设工程结算常见问题
2.1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理解不一,成争议焦点。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是对双方利益的保障,应该明确具体。但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由于建筑工程具有唯一性、复杂性、不确定性,施工企业与业主双方签订合同时对问题的考虑不周全,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和全面性不够,因此很多合同条款十分简单或者概括,这给竣工结算埋下隐患[3]。通常业主方主导市场,对于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承包权,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被迫接受很多不平等条款,这些不平等条款将成为后期工程结算的严重障碍。
2.2工程量计算存差异,套价依据有争议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因此准确计算工程量非常重要。由于不同造价人员对清单、定额计算规则的理解不一致等问题,工程量的争议必然存在。而在工程量基础上进行套价时,选用哪一项定额,也会由于各自理解的不同,会有所差别。特别是在装饰工程中,有些定额中不只含有一项工序,并且定额中所套用的材料厚度、规格、标号可能与实际不一样,需要进行换算。有些定额量是在计算的工程量基础上乘以折算系数,这些与造价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对定额的熟悉了解程度有很大关系。工程量與套价是工程预、结算的重中之重,直接决定着工程价款的多少。如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投标阶段计价就显得尤为重要。
2.3工程变更过程管理不规范,结算时引争议
在工程施工中必然会存在工程变更,当工程变更出现之后,需要及时进行书面签认。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等事件发生后,通常由于工期紧、任务重,变更工作时常事后补签,有时还会漏签。另外由于管理人员的责任不强,变更单丢失时有发生。变更单文字表述不清、内容的准确性不高、时效性不强,没有按照规定获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相关人员的签字盖章。随着各方人员流动和时间推移,很多事件到结算时业主方不认可,很难让双方达成一致。
2.4索赔纠纷问题较多
工程索赔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但目前由于工程索赔制度还不尽完善、双方对工程索赔制度了解不够、双方地位不平等等原因,开展索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较多,例如,索赔不规范、不让索赔等。在索赔环境中,施工企业实际上处在弱势地位[3]。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方迟迟未定方案,或方案来回更改,导致施工工期的延长,同时施工单位必将随之增加管理成本、工程水电费、脚手架及模板租赁费也随之增加。
2.5建设市场尚不完善,建设主体地位不平等
由于我国建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的数量猛增,而有限的工程项目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施工单位需求,施工企业为了获得承包权,委曲求全,在建筑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这样导致在结算审计中对施工企业应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3]。例如在投标阶段,精装修作为专业暂估,结算时,精装修的人工,业主方按普通装饰人工计取,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又如,人防门在招标文件中不是材料暂估价,施工单位投标时按投标当期当地的造价主管部门出刊的造价信息计取,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得到的指令是必须采用某一品牌的人防门,否则竣工验收通不过。而指定品牌的人防门超出信息价几倍,甚至几十倍,但在结算时,审计方认为这并不是材料暂估价,对施工单位签认的人防门认价单不予调价,仅按施工当期的信息价进行调价,这样对施工单位非常不公平。
2.6审计人员为了业主与自身利益,随意压价
工程结算审计是政府部门或业主的上级,依法委托具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或造价咨询单位,按照一定程序、规则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已竣工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的活动。通常,报送审计的结算资料都是已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进行签认的工程结算。受委托的审计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行业规定、相关计量计价文件标准等,将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按一定依据、程序,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是为了确定建设项目合理的工程造价,为国家合理利用建设资金把关,确保建筑市场合理竞争,促进施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由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建筑市场无序竞争严重,加上审计机构组织队伍的不规范性和非专业性,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不合理损失。有些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审计人员的收入按审减额比例提成等,不能真正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多不合理的结算风险[4]。 3、解决建设工程结算问题的措施
3.1做好前期工作,提高合同质量
为了最后结算工作能顺利进行,要做好前期工作,细致研究招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精心进行投标报价,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合理的报价策略,例如当招标文件中要求措施费包死,在投标报价时,可适当降低分部分项的报价,提高措施费报价,对结算非常有利。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拟订施工合同,提高合同的质量[5]。对合同各项条款的适应性和合理性进行深入研究,要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编制合同条款,不能完全依照合同范本。对于合同内容必需认真考虑、反复斟酌、用词恰当,尽量避免一词多义、模糊不清的词语,例如在对材料定价中要对价格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材料增加调价款项;对工程变更后的价格调整原则进行详细的约定等。对暂估价、变更、索赔等条款都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规范、合理的合同条款能够以硬性的规定减少结算中的纠纷。
3.2提高造价结算水平,工程量计算、套价有理有据
工程量计算、定额错项的正误与编制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很大的关系,部分结算编制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对定额套用的原则了解不清楚,加上在工作中没有较高的责任心往往导致此类现象的出现。所以要减少此类问题首先必须要提高造价人员的素质,通过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对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套价规则都有深入的理解才能得心应手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建立责任制,提高责任意识。工程量计算与套价时有理有据能降低结算时被大幅度扣减的风险。对政府、造价机关出台的相关计量、计价文件,尤其是对结算时常会产生争议的部分,一定要随时留存好相关文件,以防在后期有异议时,提供充足的证据。
3.3规格变更、签证管理
在结算中经常存在签证内容有疑义、签字不全、不及时,甚至漏签或遗失等问题而遭到甲方与审计不认可。因此规范签证管理能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避免结算纠纷的发生。针对目前签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6]:(1)在施工中,有变更时应及时进行签认,争取有利因素避免事后签单引起争议。属于现场签证的项目,必须请建设方、监理方现场查验,并填写工程量签证单,在工程量签证单上将签证原因、内容,包括图纸、标注尺寸,列出清晰的工程量计算式,最好将施工前、中、后期照片也附上。(2)对隐蔽工程的签证,隐蔽工程签证要在施工中画好隐蔽图,在施工的时候验收签证,保存施工前、中、后期的照片,避免结算时审计人员不认可。(3)加强签证文件的管理工作,避免由于时间间隔长、时间紧、工作量大,或者经办人的马虎、或各方人员变动而导致后期争议。
3.4精心准备,加强索赔工作
按索赔目的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对于承包方而言,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合理延长工期,但施工单位只能得到工期补偿,但是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在索赔时,要结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补充协议、变更洽商、积极收集与业主和监理的各项往来资料、影像资料,树立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的意识,踏实做好索赔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赢得利润的重要手段,一旦有索赔事项发生,要及时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有效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6]。
3.5树立法制意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在工程结算中的合法权益
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施工企业要保证自己的利益,必须要与建设方建立公平、公正、合法的法律关系,尽量杜绝建设方的各项不合理要求。平等地进行工程结算,如建设方审计人员无证或者超越权限,承包方有权利拒绝与其配合,对于审计人员“吃拿卡要”等情况要勇于说不,必要的时候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建设单位在结算审计中不按照既定程序进行的情况,施工单位要根据合同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3]。
4、结束语
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对施工单位来说,结算工作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因此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与造价人员针对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合同不明确、工程量、套价依据存争议、签证管理不到位、索赔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应该树立从投标阶段开始就为结算做准备的意识。竣工结算工作是项目的最终结算,但它不是竣工后才开始考虑的工作。因为结算依据、事件、争议都是投标和施工过程中产生,在前期有结算的意识,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会比结算时“算总账”方便很多。所以造价人员和项目现场人员必须树立结算从投标阶段开始的意识,遇到任何问题从最终结算的角度考虑如何解决。结合财务管理加强合同管理和签证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冯月梅,工程项目施工结算现状及对策,房地產导刊,产业论坛,2013(21)335.
[2]林向丰,浅谈施工结算工作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年,卷(期):2013(11).
[3]李丹丹,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工程技术,科技创新导报,2013.no.20,107-109.
[4]杨院生,怎样合理规避工程竣工审计给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带来的风险,矿山建设工程新进展—2007全国矿山建设学术会议文集,652-654.
[5]王君志,建筑工程结算的难点、原因及其治理措施,科技与企业,2013(21)
[6]张金辉,天津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程变更对工程结算影响传导机理研究.
作者简介:
章岳涛,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造价、项目管理工作。
何小英,泸州市南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造价、项目管理工作。
孙美丽,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造价、项目管理工作。
于立鹤,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