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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新版本的GB4660-xxxx《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即将发布实施,由于新旧版本在技术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笔者通对新老版本在检测试验中不同之处的诠释,使读者更方便理解GB4660,以便更好地开展检测试验工作。
综述
GB4660-xxxx的修订,其技术内容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19-2000《关于机动车前雾灯认证的统一规定》,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GB4660-xxxx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光色、测试屏幕、前雾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塑料配光镜前雾灯的要求(包括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试验程序、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测量方法、机械磨损试验方法、粘胶带附着力试验、制造商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也与ECE R19-2000法规一致。此次修订在尽可能提升标准技术要求的同时,考虑到中国国情,给与比较合理的过渡期等要求,以方便标准的实施。
1、GB4660-xxxx与GB4660-1994实质性差异内容如下:
a第4章对前雾灯不同型式的规定;
b表1规定前雾灯所使用的灯丝灯泡的内容;
c第7.4.3中生产一致性检验对抽样灯具的最大最小值要求的改变;
d第7.4.4对光色为黄色和白色的前雾灯分别有不同的要求。
2、GB4660-xxxx对应于GB4660-1994内容增加如下:
a第5.1.2对前雾灯光束调整装置的要求;
b第5.4对前雾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提出要求;
c第5.5如果前雾灯配光镜为塑料配光镜,对其塑料配光镜提出要求。
新老版本差异分析
一、关于不同型式的规定变化
1、 GB4660-xxxx第4章的内容为:
a商标名称或商标;
b光学系统的特性(包括配光镜和反光镜);
c通过反射、折射、吸收或工作时的变形来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
d灯丝灯泡类型;
e配光镜和涂层的材料。
2、GB4660-1994第4章的内容为:
(a) 商标名称和商标;
(b) 光学系统的特性;
(c) 包括能通过反射、折射或吸收改变光学效果的外加附件;
(d) 半封闭式前雾灯使用的灯泡型式。
3、解析:
从“第4章前雾灯的不同型式的规定”可以看出,这一章的内容直接涉及到灯具生产厂家对其生产的相关灯具产品是否需要申请新型式做明确的判定依据,相对旧版本来说,新版的判断依据增加了一条关于配光镜和涂层材料的要求,即如果前雾灯的配光镜和涂层材料发生改变也将被认为是前雾灯灯具型式的一种改变。
二、关于前雾灯所使用的灯丝灯泡的类型变化
1、 GB4660-xxxx表1
3、解析:
GB4660-xxxx增加了半封闭式前雾灯可使用的灯丝灯泡范围,相对GB4660-1994来说增加了H27W、H7、H8、H10、H11、H12、HB3和HB4,删除了已不使用的F2灯丝灯泡和封闭式灯光组。
由于GB15766.1或ECE R37相关标准在不断更新,所以可使用的灯丝灯泡在不断的增加,新版标准中列出了半封闭式前雾灯常用的灯丝灯泡,以便查阅相关光电性能数据。
三、前雾灯生产一致性检验对抽样灯具的最大最小值要求的变化
1、GB4660-xxxx的7.4.3内容如下:
按第6章“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其测量结果最小值不小于本标准配光性能照度限值的80%;最大值不大于本标准配光性能照度限值的120%。
2、 GB4660-1994的相关对应条款9.5.3内容如下:
按第8章“试验方法”,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配光性能”的照度限值规定。
3、解析:
GB4660-xxxx在生产一致性检验中,对抽样灯具配光性能的照度限值作了20%的放宽,即最大值放大到120%,最小值减小到80%。这里对产品的型式检验要求值和生产一致性检验要求值的区别,更符合实际生产的要求。
四、新版标准增加了光色为黄色和白色的前雾灯的不同要求
GB4660-xxxx在生产一致性检验中,由于黄色配光镜的透光率相对白色配光镜为低,所以如果前雾灯的光色为黄色,那么它的照度限值要求只要达到生产一致性值的0.84倍即可。(注:在型式检验时,黄色前雾灯的测量值要求与白色前雾灯一致。)
五、新版标准增加前雾灯安装光束调整装置的要求
GB4660-xxxx要求增加前雾灯安装光束调整装置。因为前雾灯作为一个照明灯具,如果没有光束调整装置,会对车辆驾驶员产生较大影响,所以需要强制性安装。
六、新版标准增加了前雾灯整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
前雾灯整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共分三部分,分别为:点灯试验、污染试验以及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的变化试验。
1、 配光性能稳定性点灯试验:
(1)在进行前雾灯整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时,当两只样灯做完配光性能初测试验后,用GB15766.1或ECE R37或GB4660-xxxx表1中所规定的90%最大功率调节灯丝灯泡电压点亮前雾灯,其点灯方式如下:
a对于单独的前雾灯,相应的灯丝点亮12h。
b当前雾灯与其他功能灯混合时:
对于正常使用情况,前雾灯灯丝和其他功能的灯丝依次点亮6h;在其他情况下,前雾灯灯丝点亮15min,其他功能的灯丝点亮5min,并以此点亮方式工作至12h。
c对于组合照明功能的情况:
按a规定,同时点亮所有的单独功能至规定的时间;按制造商规定,也可考虑使用混合照明功能b的点亮方式。
(2)由于上述描述比较复杂,不易理解,下面用相关图形对配光稳定性测试点灯方式进行多种组合的举例,仅供参考。
(3)点灯后前雾灯应无明显变形、扭曲、裂纹或变色,并检验两样灯的EHV和D区中Emax配光值,试验前、后允许偏差10%。
2、配光性能稳定性污染试验:
两只样灯进行污染试验,试验混合物均匀地涂在前雾灯整个透光面上,待干燥后重复敷涂,直至D区中的Emax值下降至初始值的15%-20%,随后按前述前雾灯点灯试验点灯方式规定的要求等比例点亮1h。之后,目视检验配光镜,应无明显变形、扭曲、裂纹或变色,并检验EHV和D区中Emax配光值,与前次点灯试验的照度值允许偏差10%。
3、配光性能稳定性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的变化试验:
测量其中一只样灯在受热影响下,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的变化,既其明暗截止线的垂直位置偏移是否超过规定值,分别测量前雾灯工作3min(r3)和60min(r60)时的垂直位置,如ΔrI=|r3-r60|≤2mrad时,则判为通过。若2mradΔrI≤3mrad时,则第二只前雾灯再次测试。此时,第二只前雾灯应先经历1h点亮,1h熄灭的时间循环。试验后,若(ΔrI+ΔrII)/2 ≤2mrad,则判为通过。(注:前雾灯生产一致性试验只要做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变化的测量,并且要求也有所降低。)
七、新版标准增加前雾灯塑料配光镜或塑料材料试样试验以及整灯试验
GB4660-xxxx在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试验中都增加了对前雾灯塑料配光镜或塑料材料试样试验以及整灯试验,其通过对试样材料试验后配光性能的复测以及透过率和漫射率来评判材料的耐温、耐光源辐照、耐化学试剂、耐洗涤剂、耐燃油、耐机械磨损及涂层附着力等性能(所以生产厂商必须准备7块配光镜及6块配光镜或材料试样以供试验);整灯试验为对完成所有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的两只样灯分别做耐机械磨损及涂层附着力试验。
振动试验分析
GB4660-xxxx的5.1.1中提出了前雾灯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安装在不同类型车辆上的前雾灯应进行不同的振动检测。
N类车的前雾灯加速度谱密度:
10Hz-56Hz 0.07g2/Hz;
56Hz-1000Hz 0.07g2/Hz开始,以-3dB/oct下降,总均方根加速度值(RMS)3.8g。
M类车的前雾灯加速度谱密度:
10Hz 0.213g2/Hz;
10Hz-1000Hz0.213g2/Hz开始,以-3dB/oct下降,总均方根加速度值(RMS)3.15g。
初始上升斜率不小于30dB/oct。
试验由2个循环组成。对于N类车前雾灯装置,每个振动方向试验持续时间30h;对于M类车前雾灯装置,每个振动方向试验持续时间7h。振动方向上、下为基本方向,左、右和前、后方向按商定选择。
总结
GB4660-xxxx相对于GB4660-1994在设计和检测上都有不小的变化,因此对生产企业提出了一定要求。
生产企业需关注的问题:
(1)GB4660-xxxx生产一致性检验中,对抽样灯具配光性能的照度限值作了20%的放宽,这使生产企业能适当降低相关技术成本,但对进行型式检验的送样灯具并未降低要求,仍应满足新标准规定的照度要求。
(2)同样对于一致性生产的黄色的前雾灯,新版标准作了相应的放宽调整,但对进行型式检验的送样灯具并未降低要求,仍应满足新标准规定的照度要求。
(3)虽然不少生产企业已将配光稳定性试验和塑料配光镜附加试验列入企业内部标准并作了相关开发试验,且已具备相关生产能力。但该试验项目作为次新版标准的基本要求,还希望各生产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
最新版本的GB4660-xxxx《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即将发布实施,由于新旧版本在技术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笔者通对新老版本在检测试验中不同之处的诠释,使读者更方便理解GB4660,以便更好地开展检测试验工作。
综述
GB4660-xxxx的修订,其技术内容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19-2000《关于机动车前雾灯认证的统一规定》,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GB4660-xxxx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光色、测试屏幕、前雾灯的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塑料配光镜前雾灯的要求(包括配光镜或材料试样和整灯试验、试验程序、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测量方法、机械磨损试验方法、粘胶带附着力试验、制造商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也与ECE R19-2000法规一致。此次修订在尽可能提升标准技术要求的同时,考虑到中国国情,给与比较合理的过渡期等要求,以方便标准的实施。
1、GB4660-xxxx与GB4660-1994实质性差异内容如下:
a第4章对前雾灯不同型式的规定;
b表1规定前雾灯所使用的灯丝灯泡的内容;
c第7.4.3中生产一致性检验对抽样灯具的最大最小值要求的改变;
d第7.4.4对光色为黄色和白色的前雾灯分别有不同的要求。
2、GB4660-xxxx对应于GB4660-1994内容增加如下:
a第5.1.2对前雾灯光束调整装置的要求;
b第5.4对前雾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提出要求;
c第5.5如果前雾灯配光镜为塑料配光镜,对其塑料配光镜提出要求。
新老版本差异分析
一、关于不同型式的规定变化
1、 GB4660-xxxx第4章的内容为:
a商标名称或商标;
b光学系统的特性(包括配光镜和反光镜);
c通过反射、折射、吸收或工作时的变形来改变光学效果的部件;
d灯丝灯泡类型;
e配光镜和涂层的材料。
2、GB4660-1994第4章的内容为:
(a) 商标名称和商标;
(b) 光学系统的特性;
(c) 包括能通过反射、折射或吸收改变光学效果的外加附件;
(d) 半封闭式前雾灯使用的灯泡型式。
3、解析:
从“第4章前雾灯的不同型式的规定”可以看出,这一章的内容直接涉及到灯具生产厂家对其生产的相关灯具产品是否需要申请新型式做明确的判定依据,相对旧版本来说,新版的判断依据增加了一条关于配光镜和涂层材料的要求,即如果前雾灯的配光镜和涂层材料发生改变也将被认为是前雾灯灯具型式的一种改变。
二、关于前雾灯所使用的灯丝灯泡的类型变化
1、 GB4660-xxxx表1
3、解析:
GB4660-xxxx增加了半封闭式前雾灯可使用的灯丝灯泡范围,相对GB4660-1994来说增加了H27W、H7、H8、H10、H11、H12、HB3和HB4,删除了已不使用的F2灯丝灯泡和封闭式灯光组。
由于GB15766.1或ECE R37相关标准在不断更新,所以可使用的灯丝灯泡在不断的增加,新版标准中列出了半封闭式前雾灯常用的灯丝灯泡,以便查阅相关光电性能数据。
三、前雾灯生产一致性检验对抽样灯具的最大最小值要求的变化
1、GB4660-xxxx的7.4.3内容如下:
按第6章“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验,随机抽取的样灯,其测量结果最小值不小于本标准配光性能照度限值的80%;最大值不大于本标准配光性能照度限值的120%。
2、 GB4660-1994的相关对应条款9.5.3内容如下:
按第8章“试验方法”,随机抽取的样灯,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配光性能”的照度限值规定。
3、解析:
GB4660-xxxx在生产一致性检验中,对抽样灯具配光性能的照度限值作了20%的放宽,即最大值放大到120%,最小值减小到80%。这里对产品的型式检验要求值和生产一致性检验要求值的区别,更符合实际生产的要求。
四、新版标准增加了光色为黄色和白色的前雾灯的不同要求
GB4660-xxxx在生产一致性检验中,由于黄色配光镜的透光率相对白色配光镜为低,所以如果前雾灯的光色为黄色,那么它的照度限值要求只要达到生产一致性值的0.84倍即可。(注:在型式检验时,黄色前雾灯的测量值要求与白色前雾灯一致。)
五、新版标准增加前雾灯安装光束调整装置的要求
GB4660-xxxx要求增加前雾灯安装光束调整装置。因为前雾灯作为一个照明灯具,如果没有光束调整装置,会对车辆驾驶员产生较大影响,所以需要强制性安装。
六、新版标准增加了前雾灯整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
前雾灯整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共分三部分,分别为:点灯试验、污染试验以及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的变化试验。
1、 配光性能稳定性点灯试验:
(1)在进行前雾灯整灯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时,当两只样灯做完配光性能初测试验后,用GB15766.1或ECE R37或GB4660-xxxx表1中所规定的90%最大功率调节灯丝灯泡电压点亮前雾灯,其点灯方式如下:
a对于单独的前雾灯,相应的灯丝点亮12h。
b当前雾灯与其他功能灯混合时:
对于正常使用情况,前雾灯灯丝和其他功能的灯丝依次点亮6h;在其他情况下,前雾灯灯丝点亮15min,其他功能的灯丝点亮5min,并以此点亮方式工作至12h。
c对于组合照明功能的情况:
按a规定,同时点亮所有的单独功能至规定的时间;按制造商规定,也可考虑使用混合照明功能b的点亮方式。
(2)由于上述描述比较复杂,不易理解,下面用相关图形对配光稳定性测试点灯方式进行多种组合的举例,仅供参考。
(3)点灯后前雾灯应无明显变形、扭曲、裂纹或变色,并检验两样灯的EHV和D区中Emax配光值,试验前、后允许偏差10%。
2、配光性能稳定性污染试验:
两只样灯进行污染试验,试验混合物均匀地涂在前雾灯整个透光面上,待干燥后重复敷涂,直至D区中的Emax值下降至初始值的15%-20%,随后按前述前雾灯点灯试验点灯方式规定的要求等比例点亮1h。之后,目视检验配光镜,应无明显变形、扭曲、裂纹或变色,并检验EHV和D区中Emax配光值,与前次点灯试验的照度值允许偏差10%。
3、配光性能稳定性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的变化试验:
测量其中一只样灯在受热影响下,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的变化,既其明暗截止线的垂直位置偏移是否超过规定值,分别测量前雾灯工作3min(r3)和60min(r60)时的垂直位置,如ΔrI=|r3-r60|≤2mrad时,则判为通过。若2mradΔrI≤3mrad时,则第二只前雾灯再次测试。此时,第二只前雾灯应先经历1h点亮,1h熄灭的时间循环。试验后,若(ΔrI+ΔrII)/2 ≤2mrad,则判为通过。(注:前雾灯生产一致性试验只要做明暗截止线垂直位置变化的测量,并且要求也有所降低。)
七、新版标准增加前雾灯塑料配光镜或塑料材料试样试验以及整灯试验
GB4660-xxxx在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试验中都增加了对前雾灯塑料配光镜或塑料材料试样试验以及整灯试验,其通过对试样材料试验后配光性能的复测以及透过率和漫射率来评判材料的耐温、耐光源辐照、耐化学试剂、耐洗涤剂、耐燃油、耐机械磨损及涂层附着力等性能(所以生产厂商必须准备7块配光镜及6块配光镜或材料试样以供试验);整灯试验为对完成所有配光性能稳定性试验的两只样灯分别做耐机械磨损及涂层附着力试验。
振动试验分析
GB4660-xxxx的5.1.1中提出了前雾灯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安装在不同类型车辆上的前雾灯应进行不同的振动检测。
N类车的前雾灯加速度谱密度:
10Hz-56Hz 0.07g2/Hz;
56Hz-1000Hz 0.07g2/Hz开始,以-3dB/oct下降,总均方根加速度值(RMS)3.8g。
M类车的前雾灯加速度谱密度:
10Hz 0.213g2/Hz;
10Hz-1000Hz0.213g2/Hz开始,以-3dB/oct下降,总均方根加速度值(RMS)3.15g。
初始上升斜率不小于30dB/oct。
试验由2个循环组成。对于N类车前雾灯装置,每个振动方向试验持续时间30h;对于M类车前雾灯装置,每个振动方向试验持续时间7h。振动方向上、下为基本方向,左、右和前、后方向按商定选择。
总结
GB4660-xxxx相对于GB4660-1994在设计和检测上都有不小的变化,因此对生产企业提出了一定要求。
生产企业需关注的问题:
(1)GB4660-xxxx生产一致性检验中,对抽样灯具配光性能的照度限值作了20%的放宽,这使生产企业能适当降低相关技术成本,但对进行型式检验的送样灯具并未降低要求,仍应满足新标准规定的照度要求。
(2)同样对于一致性生产的黄色的前雾灯,新版标准作了相应的放宽调整,但对进行型式检验的送样灯具并未降低要求,仍应满足新标准规定的照度要求。
(3)虽然不少生产企业已将配光稳定性试验和塑料配光镜附加试验列入企业内部标准并作了相关开发试验,且已具备相关生产能力。但该试验项目作为次新版标准的基本要求,还希望各生产企业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