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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统编教材的问世,初中语文进入“一本统天下”的局面。这种回归,反映出语文教材在立德树人方面的独特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同时,新时代、新高考、新教材,都要求学生大量阅读,不能局限于一学期一本语文教材。于是很多学校开始引入丰富的阅读材料。为了保障阅读实效,这些引入的阅读材料会让学生在课堂上学习。那么,如何正确处理统编教材与其他学习资源的关系,既做到主题突出、中心明确,又能相得益彰、相映成趣呢?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有主有次,主次分明
有主有次、主次分明是语文教学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语文教学必须坚持有重点、有选择、有纲有目。
所谓的“主”,就是要以统编语文教材为主要载体(内容)对学生进行语文素养的提升。这不仅仅是一个教与学的问题,还是一个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总要求的原则问题。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首先保证对统编语文教材的学习,这是必修课,也是规定动作。
所谓的“次”,就是坚持其他学习资源作为统编语文教材的补充这一定位,不能越俎代庖、喧宾夺主。比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说》,脍炙人口,曾经多年选入初中教材,堪称经典范文,但在目前情况下也只能是语文教学的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教学中,单纯地学习统编教材未必能够完成相应的学习目标,这就必须借助统编教材之外的学习资源作为有益的补充,共同完成相应的阶段任务。
二、主次兼顾,以主带次
主次兼顾、以主带次,指的是在语文学习中以统编教材为统领,既突出统编教材这一重点,又兼顾其他学习资源的学习。以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孙权劝学》为例,我们不仅要将本文吃透,還要兼顾课外有关劝学篇目的学习。比如,可以适时引进陈普《劝学歌》、颜真卿《劝学》、韩愈《进学解》、钱泳《明日歌》等篇目,给学生设计一个关于“劝学”的主题学习,力求使学生对这一主题有一个全面深入立体的体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写出自己的《劝学篇》。
三、主中有次,次中有主
一般来讲,统编语文教材的所有篇目相对于其他学习资源,都是“主”,但具体来讲,各个篇目在统编教材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比如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的四篇文章——毛泽东《纪念白求恩》、让·乔诺《植树的牧羊人》、诸葛亮《诫子书》和莫顿·亨利《走一步,再走一步》都是比较重要的,但具体说来,前三篇是教读课文,《走一步,再走一步》是自读课文。根据编者安排,前者是“主中之主”,后者是“主中之次”。
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单篇文章的学习。比如九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海燕》这一教读课文,学习目标有很多,可以是体会诗歌的韵律节奏、读出诗歌的情感变化、感受不同形象的象征寓意、理解诗中的多种表现手法等,这些都很重要。但具体到一节课,设定学习目标应该尽可能集中,做到主次分明,方便学生更好完成,力戒平均用力、面面俱到。
与统编语文教材篇目这个“主”相对应,其他学习资源整体上处于“次”的地位。但这些众多的学习资源内部也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比如,同属于统编语文教材之外的学习资源,经典篇目如林嗣环《口技》、朱自清《荷塘月色》、魏巍《我的老师》、沈复《幼时记趣》、柳宗元《捕蛇者说》和臧克家《有的人》,就应放在“次”中之“主”位。
四、宜主则主,宜次则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主”和“次”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主”,也没有绝对的“次”,两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仍以“劝学”主题为例,在统编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学习中,《孙权劝学》处于“主”的位置,诸葛亮《诫子书》处于“次”的位置;在统编初中语文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的学习中,诸葛亮《诫子书》则处于“主”的位置,《孙权劝学》处于“次”的位置;在有关劝学内容的写作或考试中,两者因为在统编教材中出现而众人皆知,某种程度上缺乏新意,只能退而为“次”;相反,课外有关劝学的篇目如宋真宗《劝学诗》、韩愈《进学解》等因为未入选统编教材而具有新颖性,在考试中可能就会进而成为“主”。
以上四点,共同构成了正确处理统编教材与其他学习资源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去落实“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这一新课程观。
一、有主有次,主次分明
有主有次、主次分明是语文教学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语文教学必须坚持有重点、有选择、有纲有目。
所谓的“主”,就是要以统编语文教材为主要载体(内容)对学生进行语文素养的提升。这不仅仅是一个教与学的问题,还是一个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总要求的原则问题。在具体的教学中,必须首先保证对统编语文教材的学习,这是必修课,也是规定动作。
所谓的“次”,就是坚持其他学习资源作为统编语文教材的补充这一定位,不能越俎代庖、喧宾夺主。比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说》,脍炙人口,曾经多年选入初中教材,堪称经典范文,但在目前情况下也只能是语文教学的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际教学中,单纯地学习统编教材未必能够完成相应的学习目标,这就必须借助统编教材之外的学习资源作为有益的补充,共同完成相应的阶段任务。
二、主次兼顾,以主带次
主次兼顾、以主带次,指的是在语文学习中以统编教材为统领,既突出统编教材这一重点,又兼顾其他学习资源的学习。以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孙权劝学》为例,我们不仅要将本文吃透,還要兼顾课外有关劝学篇目的学习。比如,可以适时引进陈普《劝学歌》、颜真卿《劝学》、韩愈《进学解》、钱泳《明日歌》等篇目,给学生设计一个关于“劝学”的主题学习,力求使学生对这一主题有一个全面深入立体的体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写出自己的《劝学篇》。
三、主中有次,次中有主
一般来讲,统编语文教材的所有篇目相对于其他学习资源,都是“主”,但具体来讲,各个篇目在统编教材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比如统编语文教材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的四篇文章——毛泽东《纪念白求恩》、让·乔诺《植树的牧羊人》、诸葛亮《诫子书》和莫顿·亨利《走一步,再走一步》都是比较重要的,但具体说来,前三篇是教读课文,《走一步,再走一步》是自读课文。根据编者安排,前者是“主中之主”,后者是“主中之次”。
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单篇文章的学习。比如九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海燕》这一教读课文,学习目标有很多,可以是体会诗歌的韵律节奏、读出诗歌的情感变化、感受不同形象的象征寓意、理解诗中的多种表现手法等,这些都很重要。但具体到一节课,设定学习目标应该尽可能集中,做到主次分明,方便学生更好完成,力戒平均用力、面面俱到。
与统编语文教材篇目这个“主”相对应,其他学习资源整体上处于“次”的地位。但这些众多的学习资源内部也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比如,同属于统编语文教材之外的学习资源,经典篇目如林嗣环《口技》、朱自清《荷塘月色》、魏巍《我的老师》、沈复《幼时记趣》、柳宗元《捕蛇者说》和臧克家《有的人》,就应放在“次”中之“主”位。
四、宜主则主,宜次则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主”和“次”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主”,也没有绝对的“次”,两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仍以“劝学”主题为例,在统编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学习中,《孙权劝学》处于“主”的位置,诸葛亮《诫子书》处于“次”的位置;在统编初中语文七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的学习中,诸葛亮《诫子书》则处于“主”的位置,《孙权劝学》处于“次”的位置;在有关劝学内容的写作或考试中,两者因为在统编教材中出现而众人皆知,某种程度上缺乏新意,只能退而为“次”;相反,课外有关劝学的篇目如宋真宗《劝学诗》、韩愈《进学解》等因为未入选统编教材而具有新颖性,在考试中可能就会进而成为“主”。
以上四点,共同构成了正确处理统编教材与其他学习资源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去落实“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这一新课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