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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严重的环境问题,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该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本文分析了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环境影响评价;挑战;建议
文献标识码:D922 中图分类号:A
引言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现行法律中针对环境保护而制定的制度之一,也是对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尚未完善,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得不到根本上的解决,所以要尽快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它的最大效应,缓解人类活动给自然环境带来的压力。
1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概述
顾名思义,环境评价就是指人们运用一定的技术和工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或者实施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一定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从而找到出现的环境问题,然后根据具体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解决它。环境评价不是随随便便来进行的,它也有一定的步驟要遵守,首先就对要懂得识别和评估可能影响环境问题的项目,只有找出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其次,对项目中的各种替代原来的方案、管理技术以及措施等等进行比较;然后注意写出完整的调查报告书,这样才能对它进行更好地了解和分析,从而找到解决办法;最后,要带动公众主动参与,严格执行,得出清晰的结论和解决措施。
2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的挑战
2.1费用竞争影响环评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一些环评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降低了环评工作的价值,并且忽略了数据的表述,进而影响了环评工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在环评行业中还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环评机构或公司无视行业规则,压低价格,减少必要工作环节,严重影响了环评工作质量,进而影响了环评行业的发展。
2.2法律责任的不健全
虽然《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的评估结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没有全面而细致的规定,针对环保部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没有确切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于部分编制、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及审批部门有责任划分,但是其中并没有提及决策者责任。项目决策者在一个项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对其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和责任追究的话,会导致在实际的制度实行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于环评结果无论好坏都对该项目产生不了任何影响,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大大打击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心,使得评价单位很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对应的规定。故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明确规定相关单位的每个不同阶级人员的法律责任,通过详尽的规定,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止是形式上的规定,更是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2.3环境评价滞后性
影响环评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环评的滞后性,其主要体现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降低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环评工作应该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开始进行。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环评工作是以服务费收取时间为准,假如环评结构资金不到位或者资金较少,将严重影响环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引发环评滞后的问题,导致环评工作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2.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缺乏严格的科学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并且它也是一项时间跨度比较大的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有许多个步骤要去执行,每个步骤之间都有紧密的联系,不仅如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涉及许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需要每个部门密切的合作和配合去执行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所以在如此复杂的情况下严格的科学体系就有着很大的重要性,但是就我们现在的情况而言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依然缺乏严格的科学体系,这对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3环保新形势下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果的建议
3.1严格管理环评结构
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环评工作起步比较晚,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环评工作质量。然而我国环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规范我国的环评工作,我们应该创新管理制度,依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改革环评内容。此外,各地区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有针对性的环评标准,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制度,针对一些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及企业需要给予取消资格的惩罚;针对环评内容不够完善、环评方法不科学的环评机构及公司则需要降低其资质;针对一些没有相关资质的环评机构及公司,需要坚决取缔,保证环评行业的专业性、正规性。
3.2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注重带动公众的参与度
众所周知,人民的力量是巨大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在各行各业中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促进该行业的发展。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这种与人民的利益有着直接关系的事业。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现在依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执行力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强以及人们的积极性不高等等。所以,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我们就一定要带动公众的参与度,让公众也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来,因为不同阶层不同地方的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看法也不同。只有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我们才有可能更加全面的了解到我国的环境问题,这样也有利于增加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进行。
3.3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前提和基础,能够为决策者提供较为详细的执行依据,保障项目能够在建设过程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项目应该切实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来实施,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批之后再开工,未经审批的项目率先实行的话会对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同样也会给人们带来不便和威胁。《环境影响评价法》是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来追究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包含审批和编制单位,但是没有对决策者监督缺失进行处罚规定,也缺少了对决策者明确的法律责任,这不利于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环评法虽然对编制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相关的规定,不过对于法律责任,环评法还不够成熟,需要不断地完善。
3.4使环评内容更加灵活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环评制度的落实情况也不相同。因而,我们需要确保环评内容的灵活性,从而确保环评制定的实用性。环评机构或企业应该遵守环评制度,充分落实环评工作制度,提升环评质量。环评机构或企业在开展环评工作的时候,应该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标准进行环评工作,假如环评内容不适用于本地区,可以进行修改,使环评工作可以满足审核部门的要求。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需要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徐蕾.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的挑战及建议[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26(01):7-10.
[2]易芳,杨林锋,叶竹兰,万芬.环境影响评价在中国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及局限性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40(03):1-4.
[3]耿海清.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展望[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11):1-3+25.
[4]李水生.论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立法完善[J].环境保护,2008(06):56-58.
[5]李艳芳.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的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0(07):72-77.
(作者单位:1山东康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关键词:新形势;环境影响评价;挑战;建议
文献标识码:D922 中图分类号:A
引言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现行法律中针对环境保护而制定的制度之一,也是对环境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尚未完善,导致我国的环境问题得不到根本上的解决,所以要尽快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它的最大效应,缓解人类活动给自然环境带来的压力。
1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概述
顾名思义,环境评价就是指人们运用一定的技术和工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或者实施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一定的分析、预测和评估,从而找到出现的环境问题,然后根据具体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解决它。环境评价不是随随便便来进行的,它也有一定的步驟要遵守,首先就对要懂得识别和评估可能影响环境问题的项目,只有找出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其次,对项目中的各种替代原来的方案、管理技术以及措施等等进行比较;然后注意写出完整的调查报告书,这样才能对它进行更好地了解和分析,从而找到解决办法;最后,要带动公众主动参与,严格执行,得出清晰的结论和解决措施。
2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的挑战
2.1费用竞争影响环评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一些环评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降低了环评工作的价值,并且忽略了数据的表述,进而影响了环评工作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在环评行业中还存在着一些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一些环评机构或公司无视行业规则,压低价格,减少必要工作环节,严重影响了环评工作质量,进而影响了环评行业的发展。
2.2法律责任的不健全
虽然《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的评估结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并没有全面而细致的规定,针对环保部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没有确切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于部分编制、建设单位,环保部门及审批部门有责任划分,但是其中并没有提及决策者责任。项目决策者在一个项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对其行为进行法律约束和责任追究的话,会导致在实际的制度实行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对于环评结果无论好坏都对该项目产生不了任何影响,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大大打击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心,使得评价单位很难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对应的规定。故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明确规定相关单位的每个不同阶级人员的法律责任,通过详尽的规定,才能达到我们所预期的效果,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止是形式上的规定,更是能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2.3环境评价滞后性
影响环评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环评的滞后性,其主要体现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才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降低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环评工作应该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前期开始进行。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环评工作是以服务费收取时间为准,假如环评结构资金不到位或者资金较少,将严重影响环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引发环评滞后的问题,导致环评工作不能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2.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缺乏严格的科学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并且它也是一项时间跨度比较大的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有许多个步骤要去执行,每个步骤之间都有紧密的联系,不仅如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涉及许多个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需要每个部门密切的合作和配合去执行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所以在如此复杂的情况下严格的科学体系就有着很大的重要性,但是就我们现在的情况而言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依然缺乏严格的科学体系,这对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障碍。
3环保新形势下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果的建议
3.1严格管理环评结构
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我国环评工作起步比较晚,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环评工作质量。然而我国环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规范我国的环评工作,我们应该创新管理制度,依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改革环评内容。此外,各地区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有针对性的环评标准,制定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制度,针对一些工作不认真、弄虚作假的环评机构及企业需要给予取消资格的惩罚;针对环评内容不够完善、环评方法不科学的环评机构及公司则需要降低其资质;针对一些没有相关资质的环评机构及公司,需要坚决取缔,保证环评行业的专业性、正规性。
3.2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注重带动公众的参与度
众所周知,人民的力量是巨大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在各行各业中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利益,才能更好地促进该行业的发展。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这种与人民的利益有着直接关系的事业。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现在依然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比如执行力度不够,监管力度不强以及人们的积极性不高等等。所以,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我们就一定要带动公众的参与度,让公众也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来,因为不同阶层不同地方的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看法也不同。只有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我们才有可能更加全面的了解到我国的环境问题,这样也有利于增加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进行。
3.3完善法律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
环境影响评价是项目可行性分析的前提和基础,能够为决策者提供较为详细的执行依据,保障项目能够在建设过程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项目应该切实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来实施,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批之后再开工,未经审批的项目率先实行的话会对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破坏,同样也会给人们带来不便和威胁。《环境影响评价法》是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来追究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包含审批和编制单位,但是没有对决策者监督缺失进行处罚规定,也缺少了对决策者明确的法律责任,这不利于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环评法虽然对编制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相关的规定,不过对于法律责任,环评法还不够成熟,需要不断地完善。
3.4使环评内容更加灵活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环评制度的落实情况也不相同。因而,我们需要确保环评内容的灵活性,从而确保环评制定的实用性。环评机构或企业应该遵守环评制度,充分落实环评工作制度,提升环评质量。环评机构或企业在开展环评工作的时候,应该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标准进行环评工作,假如环评内容不适用于本地区,可以进行修改,使环评工作可以满足审核部门的要求。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需要重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徐蕾.环保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存在的挑战及建议[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26(01):7-10.
[2]易芳,杨林锋,叶竹兰,万芬.环境影响评价在中国环境管理中的作用及局限性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40(03):1-4.
[3]耿海清.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展望[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11):1-3+25.
[4]李水生.论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立法完善[J].环境保护,2008(06):56-58.
[5]李艳芳.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的思考[J].南京社会科学,2000(07):72-77.
(作者单位:1山东康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