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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确定苏州昆山市、常州新北高新区、南通市、徐州市城区(包括新沂市)、盐城大丰市和南京大学为“人才特区”试点单位,通过在政策环境、体制建设、资金投入、环境营造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探索集聚优秀人才、发挥人才作用、提高人才自主创新能力的新途径,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