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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府有职责,社会有责任,民众有义务。进入新十年扶贫阶段后,国务院出台了新的十年扶贫纲要,全面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坚持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在广西几十年的扶贫历程中,企业始终是一支不可代替的重要力量。随着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企业参与扶贫在为贫困地区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可借鉴、值得推广的丰富经验。
一、广西非公企业发展现状
据统计,2013年广西全区实有非公企业28.25万家,注册资本(金)5512.41亿元,全年全区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达7531.78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66.16%。按照国家新的统计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2013年广西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共有4642家,拥有资产总额6866.12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总额分别超过万亿元和千亿元,其中,年主营收入超1亿元的非公工业企业达2305家,超10亿元的达158家。此外,到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也达到1300多家。
这几年来,广西非公企业在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增加税利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原料基础,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速了广西农村工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是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协调发展,有效推动了全区农村优势产业及其加工业集聚,不断完善城镇化的产业支撑体系,为加快广西扶贫开发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非公企业参与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扶贫开发的一支强大生力军。近年来,许多非公企业已以不同形式进入扶贫开发领域,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扶贫开发工作,有的已经取得可喜成效,充分体现出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非公企业参与扶贫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一是能有力地激发贫困地区的市场活力。企业不仅可以开展扶贫公益事业,还可以到贫困地区、贫困村直接开发扶贫项目,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通过开展各项扶贫开发活动,可使贫困地区、贫困村逐步营造出浓厚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氛围。
二是能有效地为贫困地区、贫困村注入持续发展动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可以帮助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培育产业、发展经济,并能形成贫困人口增收与企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贫困村发展观念的转变。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不仅会给贫困地区、贫困村带来资金、技术等先进生产力,而且会催生贫困地区培育新的经济组织,使贫困人口接受市场经济理念的熏陶和先进管理知识的培训,从而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群众打破传统观念束缚和封闭状态,开阔眼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2、非公企业参与扶贫是企业家、成功人士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内在要求。从现实的经验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家、成功人士都能在成功之后不忘饮水思源、致富感恩、回报社会。近年来,在广西涌现出不少优秀代表,如梧州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近年来个人捐款超过4000万元,在2011年善行天下慈善大典暨第八届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典礼上,许淑清被评为“中国十大慈善家”;广西永福县龙腾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贻康、广西田东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古金荣获得第四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广西信佳企业投资集团董事长苏景昌、广西诚益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杏枚等50位民营企业家被评为第三届广西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3、非公企业参与扶贫是企业塑造良好形象和打造企业品牌的有效平台。实践证明,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就是塑造企业良好形象、积淀企业文化底蕴、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打造企业知名品牌、奠定企业长远发展基础的过程。从这一点来说,贫困地区、贫困村是一片资源丰富、营养丰厚的肥沃土壤,企业在参与扶贫、开发贫困地区资源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成为高尚的奉献者,更是长远的受益者。
(二)可行性
1、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创造了成功典范。在广西,企业参与扶贫具有良好的光荣传统,目前全区已有1022家企业参与定点扶贫工作。这些企业真正把定点帮扶的贫困村的发展当作自身的发展来谋划,投入资金、人力、技术,帮助定点帮扶村(屯)改水、改电、改厕、改圈,进行村内道路硬化,房屋立面装修,兴建村级文化、活动室,篮球场等,帮助农民建立增收产业,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帮扶村的面貌焕然一新。
大新县宝贤村价屯新村建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宝贤村价屯是位于大新县桃城镇西部的一个偏僻山村。2006年,全屯共有77户347人,耕地面积892亩,四面环山,交通不便,农户的房子大部分属危房,人畜混居,村屯环境脏、乱、差。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田地大多放荒,在村里常住的仅有90多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54人。2006年,价屯村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50元,生活极为困难。
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以来共投入2430多万元帮助价屯农户建楼房、铺设进村入户水泥路、修建自来水供水系统、改善供电线路和设施、兴建价屯党群理事会办公大楼、建设价屯舞台、高标准篮球场和休闲广场,同时还实施绿化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同时,公司先后投入1500万元帮助价屯发展增收产业。2012年,价屯村民人均纯收入达11750元,全屯77户,家家有存款,户户住楼房,彩电、冰箱、煤气等现代生活用品进入每家每户,全屯共有19辆小轿车,5辆大卡車,电动车、摩托车100多辆,人们的精神生活丰富,村容村貌整洁,村民安居乐业,到处呈现文明和谐新景象。 2、非公企业注重社会效益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广西不少非公企业自觉把支持公益、扶贫开发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如东糖集团、湘桂集团等企业,每年都投入大量扶贫资金用于农村修路,免费给农户提供化肥、种苗技术,长期扶持农户发展生产。许多企业每年还从所得利润中按比率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扶贫和公益活动。如南华糖业集团从2009年起每年都安排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和公益活动,其中2009年227.71万元,2010年1153.76万元,2011年达到1800.07万元,保持每年一定的资金投入,并形成常态化。又如梧州中恒集团仅2011年就安排了500万元给贫困石山区修建“母亲水窖”,解决石山区群众饮水难问题。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企业参与扶贫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明确提出“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扶持力度,支持这些地区加快改革开放、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中央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支持,也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提供了难得机遇。虽然贫困地区总体发展水平相对低一些,但是地域辽阔,气候条件多样,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各具特色。企业要谋求发展,就应该用前瞻的战略眼光去谋划和占据这些资源高地,把贫困地区独有的特色资源开发出来,走“你无我有、你有我精、你精我特”的市场发展路子,为企业增添可充分发掘、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当前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广西的扶贫开发中,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已有了很好的开端,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组织引导、宣传鼓励不够,参与程度不高。目前,广西非公企业参与扶贫还处在自发、松散的状态,近年来非公企业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大多数是仅凭企业家奉献爱心、热爱家乡、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所作出的自觉行动,而缺乏有计划、全方位的组织引导。其次,对非公企业参与扶贫也没有及时有效地进行宣传鼓励,对作出较大成绩的也未能进行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并给予表彰奖励。由于政府层面工作跟不上,加上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积极性,造成非公企业参与扶贫的程度还不够高。目前广西注册的非公企业已达28万多家,规模以上的非公工业企业和农业加工企业也达到6000多家,但实际参与扶贫的比例还是较低,声势、力度还较小。
(二)受援方存在重援助轻共建发展思想。在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受援方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要使非公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富有生命力,不仅仅要看企业直接捐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柜,更重要的是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与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天地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配套未能跟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完善对贫困地区的配套体系方面显得严重滞后。尽管涉农部门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但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的操作性不强,还存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兑现较难,企业融资难、产业发展难等诸多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四)各级政府支持力度不大。在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各级政府在支持、配合方面力度显得不大,主要反映在政府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力度不大。比如在贫困地区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办理相关证件应当尽量简化手续,应当优先安排土地;对企业无偿援建的公益性项目,如扶贫开发及村庄整治项目建设中的各项收费应该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对为援建村增收脱贫作出重大贡献的扶贫龙头企业在贴息贷款上要作出硬性支持条款;对上规模的养殖企业如何建立保险和奖励制度等都未能得到真正体现。
四、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对策建议
为使非公企业能自觉自愿地参与扶贫开发,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一)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引导。要将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区扶贫開发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要尽快建立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非公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非公企业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通过政策激励、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参与,才能具有生命力。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工商、金融、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制定出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如无偿捐助的税收抵扣、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围绕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搞好服务保障。一是在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衔接上积极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瞄准帮扶对象;二是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给予配合,特别是在引导受援村方面,真正做到组织配合、制度配合、土地配合、劳力配合、观念配合,力求帮扶产生明显成效;三是要搭建村企合作的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企业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与农村资源、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村企共建的效率和水平;四是努力为企业参与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组织企业参与各种展销、拓展商务洽谈,扩大影响力,将企业发展规划与扶贫开发整体布局结合起来,为企业参与扶贫提供保障;五是在表彰奖励上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评比,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纳入全区统一表彰奖励,使在参与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企业和爱心人士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老百姓中有口碑。
(四)积极引导多形式参与扶贫。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可以不拘形式,不论内容,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能力开展。基础较好、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直接参与定点帮扶贫困村,实行“整村推进”帮扶;条件具备的可以与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开展“村企共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可以将产业基地建在贫困村,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基础稍差,条件稍欠的,可以直接帮助建设一个具体项目,或修一条路,或建一个篮球场,或建一个饮水工程,或者帮助几个失学儿童完成学业,或为一个困难家庭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
在广西几十年的扶贫历程中,企业始终是一支不可代替的重要力量。随着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参与扶贫开发的企业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对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企业参与扶贫在为贫困地区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可借鉴、值得推广的丰富经验。
一、广西非公企业发展现状
据统计,2013年广西全区实有非公企业28.25万家,注册资本(金)5512.41亿元,全年全区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达7531.78亿元,占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66.16%。按照国家新的统计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2013年广西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共有4642家,拥有资产总额6866.12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总额分别超过万亿元和千亿元,其中,年主营收入超1亿元的非公工业企业达2305家,超10亿元的达158家。此外,到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也达到1300多家。
这几年来,广西非公企业在活跃市场、繁荣经济、增加税利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了农产品加工业的原料基础,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速了广西农村工业化进程;另一方面是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协调发展,有效推动了全区农村优势产业及其加工业集聚,不断完善城镇化的产业支撑体系,为加快广西扶贫开发进程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非公企业参与扶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扶贫开发的一支强大生力军。近年来,许多非公企业已以不同形式进入扶贫开发领域,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扶贫开发工作,有的已经取得可喜成效,充分体现出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1、非公企业参与扶贫是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一是能有力地激发贫困地区的市场活力。企业不仅可以开展扶贫公益事业,还可以到贫困地区、贫困村直接开发扶贫项目,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直接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通过开展各项扶贫开发活动,可使贫困地区、贫困村逐步营造出浓厚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氛围。
二是能有效地为贫困地区、贫困村注入持续发展动力。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可以帮助贫困地区开发资源、培育产业、发展经济,并能形成贫困人口增收与企业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是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贫困村发展观念的转变。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不仅会给贫困地区、贫困村带来资金、技术等先进生产力,而且会催生贫困地区培育新的经济组织,使贫困人口接受市场经济理念的熏陶和先进管理知识的培训,从而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群众打破传统观念束缚和封闭状态,开阔眼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2、非公企业参与扶贫是企业家、成功人士奉献爱心,回馈社会的内在要求。从现实的经验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家、成功人士都能在成功之后不忘饮水思源、致富感恩、回报社会。近年来,在广西涌现出不少优秀代表,如梧州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近年来个人捐款超过4000万元,在2011年善行天下慈善大典暨第八届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典礼上,许淑清被评为“中国十大慈善家”;广西永福县龙腾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贻康、广西田东县金荣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古金荣获得第四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广西信佳企业投资集团董事长苏景昌、广西诚益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杏枚等50位民营企业家被评为第三届广西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3、非公企业参与扶贫是企业塑造良好形象和打造企业品牌的有效平台。实践证明,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过程,就是塑造企业良好形象、积淀企业文化底蕴、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打造企业知名品牌、奠定企业长远发展基础的过程。从这一点来说,贫困地区、贫困村是一片资源丰富、营养丰厚的肥沃土壤,企业在参与扶贫、开发贫困地区资源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成为高尚的奉献者,更是长远的受益者。
(二)可行性
1、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创造了成功典范。在广西,企业参与扶贫具有良好的光荣传统,目前全区已有1022家企业参与定点扶贫工作。这些企业真正把定点帮扶的贫困村的发展当作自身的发展来谋划,投入资金、人力、技术,帮助定点帮扶村(屯)改水、改电、改厕、改圈,进行村内道路硬化,房屋立面装修,兴建村级文化、活动室,篮球场等,帮助农民建立增收产业,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帮扶村的面貌焕然一新。
大新县宝贤村价屯新村建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宝贤村价屯是位于大新县桃城镇西部的一个偏僻山村。2006年,全屯共有77户347人,耕地面积892亩,四面环山,交通不便,农户的房子大部分属危房,人畜混居,村屯环境脏、乱、差。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田地大多放荒,在村里常住的仅有90多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54人。2006年,价屯村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350元,生活极为困难。
广西新振锰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以来共投入2430多万元帮助价屯农户建楼房、铺设进村入户水泥路、修建自来水供水系统、改善供电线路和设施、兴建价屯党群理事会办公大楼、建设价屯舞台、高标准篮球场和休闲广场,同时还实施绿化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等。同时,公司先后投入1500万元帮助价屯发展增收产业。2012年,价屯村民人均纯收入达11750元,全屯77户,家家有存款,户户住楼房,彩电、冰箱、煤气等现代生活用品进入每家每户,全屯共有19辆小轿车,5辆大卡車,电动车、摩托车100多辆,人们的精神生活丰富,村容村貌整洁,村民安居乐业,到处呈现文明和谐新景象。 2、非公企业注重社会效益和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广西不少非公企业自觉把支持公益、扶贫开发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如东糖集团、湘桂集团等企业,每年都投入大量扶贫资金用于农村修路,免费给农户提供化肥、种苗技术,长期扶持农户发展生产。许多企业每年还从所得利润中按比率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扶贫和公益活动。如南华糖业集团从2009年起每年都安排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和公益活动,其中2009年227.71万元,2010年1153.76万元,2011年达到1800.07万元,保持每年一定的资金投入,并形成常态化。又如梧州中恒集团仅2011年就安排了500万元给贫困石山区修建“母亲水窖”,解决石山区群众饮水难问题。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企业参与扶贫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并明确提出“国家要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扶持力度,支持这些地区加快改革开放、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中央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支持,也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提供了难得机遇。虽然贫困地区总体发展水平相对低一些,但是地域辽阔,气候条件多样,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各具特色。企业要谋求发展,就应该用前瞻的战略眼光去谋划和占据这些资源高地,把贫困地区独有的特色资源开发出来,走“你无我有、你有我精、你精我特”的市场发展路子,为企业增添可充分发掘、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当前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广西的扶贫开发中,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已有了很好的开端,但在具体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组织引导、宣传鼓励不够,参与程度不高。目前,广西非公企业参与扶贫还处在自发、松散的状态,近年来非公企业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大多数是仅凭企业家奉献爱心、热爱家乡、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所作出的自觉行动,而缺乏有计划、全方位的组织引导。其次,对非公企业参与扶贫也没有及时有效地进行宣传鼓励,对作出较大成绩的也未能进行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并给予表彰奖励。由于政府层面工作跟不上,加上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积极性,造成非公企业参与扶贫的程度还不够高。目前广西注册的非公企业已达28万多家,规模以上的非公工业企业和农业加工企业也达到6000多家,但实际参与扶贫的比例还是较低,声势、力度还较小。
(二)受援方存在重援助轻共建发展思想。在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受援方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要使非公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富有生命力,不仅仅要看企业直接捐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柜,更重要的是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与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天地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配套未能跟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政府在制定政策和完善对贫困地区的配套体系方面显得严重滞后。尽管涉农部门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但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的操作性不强,还存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兑现较难,企业融资难、产业发展难等诸多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四)各级政府支持力度不大。在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各级政府在支持、配合方面力度显得不大,主要反映在政府为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力度不大。比如在贫困地区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办理相关证件应当尽量简化手续,应当优先安排土地;对企业无偿援建的公益性项目,如扶贫开发及村庄整治项目建设中的各项收费应该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对为援建村增收脱贫作出重大贡献的扶贫龙头企业在贴息贷款上要作出硬性支持条款;对上规模的养殖企业如何建立保险和奖励制度等都未能得到真正体现。
四、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对策建议
为使非公企业能自觉自愿地参与扶贫开发,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一)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引导。要将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区扶贫開发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要尽快建立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自治区工商联等部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非公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非公企业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通过政策激励、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参与,才能具有生命力。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工商、金融、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制定出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如无偿捐助的税收抵扣、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围绕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搞好服务保障。一是在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衔接上积极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瞄准帮扶对象;二是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给予配合,特别是在引导受援村方面,真正做到组织配合、制度配合、土地配合、劳力配合、观念配合,力求帮扶产生明显成效;三是要搭建村企合作的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企业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与农村资源、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村企共建的效率和水平;四是努力为企业参与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组织企业参与各种展销、拓展商务洽谈,扩大影响力,将企业发展规划与扶贫开发整体布局结合起来,为企业参与扶贫提供保障;五是在表彰奖励上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评比,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纳入全区统一表彰奖励,使在参与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企业和爱心人士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老百姓中有口碑。
(四)积极引导多形式参与扶贫。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可以不拘形式,不论内容,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能力开展。基础较好、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直接参与定点帮扶贫困村,实行“整村推进”帮扶;条件具备的可以与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开展“村企共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可以将产业基地建在贫困村,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基础稍差,条件稍欠的,可以直接帮助建设一个具体项目,或修一条路,或建一个篮球场,或建一个饮水工程,或者帮助几个失学儿童完成学业,或为一个困难家庭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