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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著名学者菲利普·勒热讷的“自传契约”理论话语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以卢梭等为代表的传统自传文本为分析前提的理论建构。他坚守自传文类不能混同于小说的红色底线,为自传文类正名,为自传文体立法。面对以罗伯-格里耶为代表的法国“新自传”对“自传契约”的挑战,勒热纳初期一度反映强烈,不无忽略了“新自传”在理念及形式上对传统自传的“新的互补”价值。我们认为,勒热讷的“自传契约”是有关传统自传秩序的原理之一,我们必须维护之。我们不能因为新的自传种类的出现,而把小说的秩序原理混同于自传的。事实上,我们应该发展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