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去年10月,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签证处召开了今年第三次学生签证及非移民签证说明会,会议由大使馆非移民签证主管Allen Martin(中文名为麦恩岚)先生主持。会中介绍了今年下半年的留学签证整体情况。
据介绍,目前最新的学生签证拒签率为40%,主要拒签原因都是集中在申请人的学习目的不明确,有移民倾向,资金担保不足,以及作假等问题上。
学习计划是阐述申请人到加拿大学习的目的, 它是学生签证申请成功的关键,也是审案的移民官考察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您在加拿大的学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您完全可以只申请一个访问签证,如果选择了学习签证(颁发给在加学习6个月以上的申请人),自然会引起签证官的怀疑。
在资金担保问题上,一如继往,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日前18个月或以前存在的资金证明, 如不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应予以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另外使馆不再收银行利息收入单作为资金担保的一部分。申请人最好能提交较早的银行存取记录、银行存单原件以及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并把担保资金的来源描述清楚,账户中任何不明来历的资金增长都会被视为可疑资金。另外提交任何有误导性质的文件,也会让使馆签证官增加疑虑,并导致拒签结果。
在做假这一问题中,虽然使馆三令五申强调其严重性, 但调查表明在最近递送的案子中仍有50%之多的作假现象。值得提出的是,目前使馆已有反“作假”机制及手段,一旦证实申请人有作假行为,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的第四十章(IRPA)规定,使馆会对申请人下发拒绝信,此申请人在未来两年内将不得再提出申请。使馆建议申请人,如果出现无法提交的文件,应说明原因,一定不要采取作假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得不偿失。
目前,使馆已经认定有很多中国的中介代理公司都参与了申请人的作假。而且在申请人向CIC直接投诉中,更多的作假行为是发生在中介公司一方,对此中国的公安部门会对此类中介公司进行查办。另外如果申请人对中介公司传递的信件有怀疑,使馆将会把相应的信件直接传递给申请人,以避免申请过程中由于信件传递所产生的问题。另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很多递送到使馆的案子中都缺少。"中介代理公司"的证明文件,这会让案件的进程较难继续。
据介绍,使馆对留学申请的审理程序有所简化,既:收到的递案由签证官直接做决定,即使是大宗的案件递交,案子也会分配给不同的签证官,所以每一个申请案的通过与否,是取决于每一位签证官的判断,递案后签证官或是基本批准并发体检通知,或是对有问题的案子发出“respond" --要求说明、解释。有很少部分要求补充材料。当然,这期间,少不了对大部分申请做相应的“背景资料”调查。一般来说,如发体检通知,一般4星期左右就可得到签证结果。
会中还介绍了递案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如申请人的家庭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必须填写在相应位置上;父母如有一方没有工作,申请人应向使馆对此作简单的描述;年龄较小的申请人会让签证官担心他是否能很好地在加生活,通常九岁或九岁以下的申请人的签证率几乎是零;除非使馆怀疑申请人有作假行为,否则所有材料都是严格保密的,中国的政府部门不会接触到这些的材料。
此次会议对中国学生签证的递送地点也有了明确的倾向,即鼓励居住在中国南方的申请人在香港移民局递案, 北方的居民在北京递案。
据介绍,目前最新的学生签证拒签率为40%,主要拒签原因都是集中在申请人的学习目的不明确,有移民倾向,资金担保不足,以及作假等问题上。
学习计划是阐述申请人到加拿大学习的目的, 它是学生签证申请成功的关键,也是审案的移民官考察申请人是否有移民倾向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您在加拿大的学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您完全可以只申请一个访问签证,如果选择了学习签证(颁发给在加学习6个月以上的申请人),自然会引起签证官的怀疑。
在资金担保问题上,一如继往,申请人必须提供申请日前18个月或以前存在的资金证明, 如不能出具银行存款证明,应予以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另外使馆不再收银行利息收入单作为资金担保的一部分。申请人最好能提交较早的银行存取记录、银行存单原件以及银行存款证明等等,并把担保资金的来源描述清楚,账户中任何不明来历的资金增长都会被视为可疑资金。另外提交任何有误导性质的文件,也会让使馆签证官增加疑虑,并导致拒签结果。
在做假这一问题中,虽然使馆三令五申强调其严重性, 但调查表明在最近递送的案子中仍有50%之多的作假现象。值得提出的是,目前使馆已有反“作假”机制及手段,一旦证实申请人有作假行为,根据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的第四十章(IRPA)规定,使馆会对申请人下发拒绝信,此申请人在未来两年内将不得再提出申请。使馆建议申请人,如果出现无法提交的文件,应说明原因,一定不要采取作假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得不偿失。
目前,使馆已经认定有很多中国的中介代理公司都参与了申请人的作假。而且在申请人向CIC直接投诉中,更多的作假行为是发生在中介公司一方,对此中国的公安部门会对此类中介公司进行查办。另外如果申请人对中介公司传递的信件有怀疑,使馆将会把相应的信件直接传递给申请人,以避免申请过程中由于信件传递所产生的问题。另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很多递送到使馆的案子中都缺少。"中介代理公司"的证明文件,这会让案件的进程较难继续。
据介绍,使馆对留学申请的审理程序有所简化,既:收到的递案由签证官直接做决定,即使是大宗的案件递交,案子也会分配给不同的签证官,所以每一个申请案的通过与否,是取决于每一位签证官的判断,递案后签证官或是基本批准并发体检通知,或是对有问题的案子发出“respond" --要求说明、解释。有很少部分要求补充材料。当然,这期间,少不了对大部分申请做相应的“背景资料”调查。一般来说,如发体检通知,一般4星期左右就可得到签证结果。
会中还介绍了递案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如申请人的家庭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必须填写在相应位置上;父母如有一方没有工作,申请人应向使馆对此作简单的描述;年龄较小的申请人会让签证官担心他是否能很好地在加生活,通常九岁或九岁以下的申请人的签证率几乎是零;除非使馆怀疑申请人有作假行为,否则所有材料都是严格保密的,中国的政府部门不会接触到这些的材料。
此次会议对中国学生签证的递送地点也有了明确的倾向,即鼓励居住在中国南方的申请人在香港移民局递案, 北方的居民在北京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