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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戴震首篇义理论著,《法象论》从“气化”角度阐明了对天人之道与人性的理解。“气化”的过程被描述为“生生而条理”,这表明天人之道不仅是自然“生生”的过程,而且“内在”地蕴含着自身的规定性。同样,以“气化”为基础的人性既包括“血气”这一自然事实,也包括“天德”这一具有规范性的道德意识,人性中的自然事实与道德规范保持着内在的一致性。戴震的“气化”思想呈现出目的论色彩:“气化”创生的过程以“条理”作为自身的内在目的;自然人性以道德倾向为其内在目的。由此,戴震得以肯定情欲中内在的道德意义,并最终提出“归于必然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