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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就写进了党纲的。但怎样建立社会主义、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则是1949年党在全国执政以后,经历了漫长的摸索,付出过沉重代价,才逐步弄清楚的。其中的中心问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对待资本主义。回顾共和国60年的实践,探讨这一重大问题,对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是有益的。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个流行的理论观点】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就是使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这是当年包括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的理论观点。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过渡时期总路线报告时说:“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要在10到15年使资本主义绝种。”(《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10月15日,毛泽东在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中说:“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11月4日的谈话又说:“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毛泽东文集》第6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99年版)
什么是社会主义?周恩来曾作过正面回答。1953年9月8日,周在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49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作过渡时期总路线报告时说:“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刘少奇也作过类似的说明。
这表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单一公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
【1956:毛泽东、刘少奇、陈云是这么说的】
原定15年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只用了短短4年就匆匆完成了。
全行业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合作化,实行按行业改造,分工归口管理。这从改造工作来说是顺的,但却把工商业原有的整体人为地割裂了。天津附近有个集镇甚至出现这样的笑话:听说要归口,就把理发和杀猪的归并在一起,理由是:都是拿刀刮毛的。与此同时,不分青红皂白地合并集中,修自行车的、挑剃头担的统统按集中生产,统负盈亏,拿固定工资,八小时上下班的制度管理。于是,生产单位不是按市场需求自主生产,而是等待上级安排;原有的厂与厂之间的协作关系,工业、手工业、商业之间的供销关系出现了中断,造成供、产、销脱节。生产单位不必关心市场需求,导致出现商品品种减少、规格单一、质量下降等现象;统负盈亏、固定工资,也使原来的修理服务行业、夫妻店变成了“大锅饭”,失去了经营的积极性。整个来说,既影响了生产,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农村中盲目并社升级(由初级社升为高级社),也出现违反政策、强迫命令、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等现象。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慎重考虑,在1956年9月举行的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陈云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应采取的新政策,提出允许个体手工业和个体商贩继续存在,在一定范围内开放自由市场。刘少奇向“八大”作的政治报告、周恩来向大会作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对此也作了阐述。
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的个体手工业户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雇佣学徒和帮工的问题。社会上很快反映: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是否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是否还允许有资本主义经济?针对人们思想上的疑问,1956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怎样对待手工业个体户》的社论,指出:“手工业个体户的继续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是必然的趋势……是对国家有利而无害的事情。”
这个问题也受到工商业者的关注。当年12月,全国工商联和民主建国会开会,反映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可上海又有搞地下工厂等情况。问题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于12月7日找中央统战部、工商联和民建的负责人谈话,毛说:
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同一时期,刘少奇也在多种场合谈了对地下工厂和资本主义问题的看法。例如,12月2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2次会议上,黄炎培提出私人开工厂的问题。刘少奇说:“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实践表明,当时已经认识到,把搞社会主义简单地看成消灭私有制,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1961:挽救危机,重启“三自一包”】
中共八大的正确决策和上述闪光思想在以后的实践中未能得到贯彻,相反却走向了“越大”、“越公”、“越纯”的路。原因在于,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这个基本观念并未改变。由此,灵活政策一旦实施,就被看成出现了一股“资本主义的逆流”而中止了。
同时,毛泽东认为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搞社会主义建设是行之有效的。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导下,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及以“一大、二公、三纯”为目标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使国民经济遭受了50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人民公社化运动引发“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泛滥,农业生产逐年减产,导致了三年大饥荒。为整顿经济秩序,渡过难关,1961年中共八届九中全會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先后制订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业六十条)、《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手工业三十五条)。
《农业六十条》对农民来说,最直接的好处是获得了一定限度的小自由——发放自留地,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商业四十条》更明确了“农村集市贸易是在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领导和管理下的自由市场”;《手工业三十五条》肯定“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手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和助手”。
但《农业六十条》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集体大呼隆的生产方式,因此,从1961年起,各地先后出现了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责任田、口粮田、借冬闲田等多种形式,人们称之为“救命田”。包产到户迅速传开,如农民所说:“我们已经连续5年没有吃饱饭了,这样做,是迫不得已的。”“我们的脑子想进步,就是肚子太反动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农业集体生产领导和适当放宽小自由的报告》,《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
正是“三自一包”——发放“自留地”,开放“自由市场”,个体手工业“自负盈亏”,农业生产的“包产到户”,对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扭转三年大饥荒的严重局面,促使国民经济较快恢复和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文革”再次掀起了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风潮。国民经济又一次遭遇重大损失。
历史再次证明,以为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就能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不切实际的、错误的想法。
【邓小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
从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到1978年这20多年,中国的工业化打下了一定基础,粮食产量也有所增长,但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1957年为637元,1978年为644元,21年间只增加了7元,日常生活必需品样样短缺;1978年的9.6亿人口中,有2.5亿农村人口处在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线以下。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城市青年更缺就业岗位。以致1978年12月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深有感触地说:“建国快三十年了,现在还有要饭的,怎么行呢?”邓小平在1980年4月的一次谈话中说:“现在说我们穷还不够,是太穷。”(《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他后来又说:“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明确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我们在一个长时期里忽视了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
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作出了鼓励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1997年,中共十五大进一步肯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由原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和理论上的成熟。
30年改革开放成就的取得,无疑与不断解放思想、冲破社会主义就是单一公有制的僵化思维,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密切相关。在共和国六十大庆的时刻,回顾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轨迹。
(作者系国防大学教授)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个流行的理论观点】
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就是使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这是当年包括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的理论观点。
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作过渡时期总路线报告时说:“我们现在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要在10到15年使资本主义绝种。”(《党的文献》,2003年第4期)10月15日,毛泽东在同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中说:“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11月4日的谈话又说:“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斯大林说,生产关系的基础就是所有制。”(《毛泽东文集》第6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1999年版)
什么是社会主义?周恩来曾作过正面回答。1953年9月8日,周在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49次常委扩大会议上作过渡时期总路线报告时说:“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刘少奇也作过类似的说明。
这表明,当时的中国共产党人认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使单一公有制成为国家和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
【1956:毛泽东、刘少奇、陈云是这么说的】
原定15年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只用了短短4年就匆匆完成了。
全行业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合作化,实行按行业改造,分工归口管理。这从改造工作来说是顺的,但却把工商业原有的整体人为地割裂了。天津附近有个集镇甚至出现这样的笑话:听说要归口,就把理发和杀猪的归并在一起,理由是:都是拿刀刮毛的。与此同时,不分青红皂白地合并集中,修自行车的、挑剃头担的统统按集中生产,统负盈亏,拿固定工资,八小时上下班的制度管理。于是,生产单位不是按市场需求自主生产,而是等待上级安排;原有的厂与厂之间的协作关系,工业、手工业、商业之间的供销关系出现了中断,造成供、产、销脱节。生产单位不必关心市场需求,导致出现商品品种减少、规格单一、质量下降等现象;统负盈亏、固定工资,也使原来的修理服务行业、夫妻店变成了“大锅饭”,失去了经营的积极性。整个来说,既影响了生产,也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农村中盲目并社升级(由初级社升为高级社),也出现违反政策、强迫命令、无人负责、管理混乱等现象。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慎重考虑,在1956年9月举行的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陈云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应采取的新政策,提出允许个体手工业和个体商贩继续存在,在一定范围内开放自由市场。刘少奇向“八大”作的政治报告、周恩来向大会作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对此也作了阐述。
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的个体手工业户迅速发展起来,出现了雇佣学徒和帮工的问题。社会上很快反映: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是否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是否还允许有资本主义经济?针对人们思想上的疑问,1956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怎样对待手工业个体户》的社论,指出:“手工业个体户的继续发展,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是必然的趋势……是对国家有利而无害的事情。”
这个问题也受到工商业者的关注。当年12月,全国工商联和民主建国会开会,反映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可上海又有搞地下工厂等情况。问题反映到毛泽东那里,毛泽东于12月7日找中央统战部、工商联和民建的负责人谈话,毛说:
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可以开私营大厂,订个协议,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同一时期,刘少奇也在多种场合谈了对地下工厂和资本主义问题的看法。例如,12月29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2次会议上,黄炎培提出私人开工厂的问题。刘少奇说:“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有这么一点资本主义,一条是它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另一条是它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经济作比较”。(《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
实践表明,当时已经认识到,把搞社会主义简单地看成消灭私有制,是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
【1961:挽救危机,重启“三自一包”】
中共八大的正确决策和上述闪光思想在以后的实践中未能得到贯彻,相反却走向了“越大”、“越公”、“越纯”的路。原因在于,认为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这个基本观念并未改变。由此,灵活政策一旦实施,就被看成出现了一股“资本主义的逆流”而中止了。
同时,毛泽东认为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搞社会主义建设是行之有效的。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导下,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及以“一大、二公、三纯”为目标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使国民经济遭受了50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人民公社化运动引发“五风”——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泛滥,农业生产逐年减产,导致了三年大饥荒。为整顿经济秩序,渡过难关,1961年中共八届九中全會确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先后制订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业六十条)、《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简称:商业四十条)、《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简称:手工业三十五条)。
《农业六十条》对农民来说,最直接的好处是获得了一定限度的小自由——发放自留地,开放农村集市贸易;《商业四十条》更明确了“农村集市贸易是在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领导和管理下的自由市场”;《手工业三十五条》肯定“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手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和助手”。
但《农业六十条》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集体大呼隆的生产方式,因此,从1961年起,各地先后出现了分田到户、包产到户、责任田、口粮田、借冬闲田等多种形式,人们称之为“救命田”。包产到户迅速传开,如农民所说:“我们已经连续5年没有吃饱饭了,这样做,是迫不得已的。”“我们的脑子想进步,就是肚子太反动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农业集体生产领导和适当放宽小自由的报告》,《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
正是“三自一包”——发放“自留地”,开放“自由市场”,个体手工业“自负盈亏”,农业生产的“包产到户”,对调动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扭转三年大饥荒的严重局面,促使国民经济较快恢复和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文革”再次掀起了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风潮。国民经济又一次遭遇重大损失。
历史再次证明,以为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就能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不切实际的、错误的想法。
【邓小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
从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宣布进入社会主义,到1978年这20多年,中国的工业化打下了一定基础,粮食产量也有所增长,但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1957年为637元,1978年为644元,21年间只增加了7元,日常生活必需品样样短缺;1978年的9.6亿人口中,有2.5亿农村人口处在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线以下。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城市青年更缺就业岗位。以致1978年12月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深有感触地说:“建国快三十年了,现在还有要饭的,怎么行呢?”邓小平在1980年4月的一次谈话中说:“现在说我们穷还不够,是太穷。”(《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他后来又说:“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明确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我们在一个长时期里忽视了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邓小平文选》第3卷)
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作出了鼓励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1997年,中共十五大进一步肯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由原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认识上的重大突破和理论上的成熟。
30年改革开放成就的取得,无疑与不断解放思想、冲破社会主义就是单一公有制的僵化思维,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密切相关。在共和国六十大庆的时刻,回顾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轨迹。
(作者系国防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