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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始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多年来,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特别是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民族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走出了一条符合宁夏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主要做法
坚持把“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教育贯穿于民族工作实践,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摆在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民族理论专题学习班,持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工作,组织编写《中国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教程》高校统编教材和《中华民族歌》中小学教辅读物,已在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开设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课。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广大干部群众心中。
坚持把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推动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民族聚居地区贫穷落后问题,打牢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一是盯准重点区域,持续不懈扶贫攻坚。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是回族群众主要聚居地,其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影响着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自治区在统筹山川发展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把资金、项目等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2003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先后5次召开固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西海固”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问题,连续多年实施固原大会战,着力推动中南部地区发展。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项目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工程,组织实施“千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万贫困户养羊”“百万亩种草”“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少生快富”等扶贫开发工程。组织实施了“吊庄”移民、“1236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等重大工程。2011年以来,又组织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把中南部地区不宜居住、不宜发展环境里的35万特困群众搬迁到近水、沿路、靠城等区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的目标,现已累计建成移民住房6.28万套,搬迁定居21万多人。二是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乡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包捆绑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实施并建成固海扬水、扬黄扶贫灌溉和沙坡头枢纽等10余座扬黄工程,“百井扶贫”工程,水、电、路、气、房和环境“六到农家”工程,从根本上改善了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乡乡通油路、通宽带,村村通公路、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电的目标。三是突出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山川一体化发展。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培育特色優势产业,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发展,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围绕打造“黄河善谷”,先后在中南部地区的红寺堡、西吉等贫困县建立弘德、吉德、原德等慈善产业园区,吸引区内外大批企业入驻,解决贫困群众和残疾人就业近万人。以培育壮大“13个特色优势产业”“两个百万亩”工程为牵引,培育发展枸杞、葡萄、中药材、冷凉蔬菜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激发民族地区内生发展活力。四是突显民族特色,加快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品生产企业发展。实行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减免税收和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民贸企业技改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贴息额逐年增加。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每年举办国际清真食品节、穆斯林用品节暨投资商贸洽谈会。实施向西开放战略,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合作,连续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2013年升格为中阿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商品交易会、民族用品展销会,推动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为民族用品、清真食品走出宁夏、走向世界创造条件。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由“九五”期间的35家增加到180多家,培育出了“夏进乳品”“万绨旎民族服饰”等一大批区内外知名品牌。
坚持以百姓之心为心,狠抓民生事业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一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出台了《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优先发展、重点扶持民族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实施“民族教育扶贫和百名优秀教师支教工程”“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了150所标准化回民中小学校,在银川市建设了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异地培养中南部山区优秀贫困学生。实施教育移民计划,先后投资2.42亿元,把没有考入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的移民学生纳入中高职学校学习培训。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58.08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9.79%,高于全区少数民族人口自然比例。二是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山区危窑危房改造、煤矿沉陷居民区搬迁等住房改造工程,仅危窑危房改造一项,自治区每年都要筹措4500万元改造8000—10000户,已有100多万回汉各族困难群众受益。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治水的思路,在中南部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23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加强民族聚居地区文化阵地建设,发展民族优秀文化。加大民族聚居地区文化事业投入,建成了具有浓厚回族风情的宁夏世界穆斯林城,回乡风情文化园,成为宁夏向世界展示回族文化和民族风情的“靓丽窗口”。突出回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精心创造了一批文化精品。大型回族歌舞剧《花儿》将宁夏花儿、回族舞蹈和浪漫故事融为一体,剧中的群羊欢庆舞、回族踏脚舞、花儿歌会等堪称舞蹈经典;《月上贺兰》自2007年首演至今,在国内外演出数百场;大型原创回族花儿风情剧《回族婚礼》,通过高水平舞美、音乐和花儿元素展现宁夏回族的婚俗、服饰和生活;花儿歌舞剧《王洛宾的花儿情》通过花儿演唱、回族踏脚舞、回族口弦、六盘山罐罐茶舞等多种艺术形式,多角度展现了六盘山的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和宁夏民俗文化。这些民族文化精品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高尚的文化品位,优秀的民族文化传承,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和谐文化建设。 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打牢民族团结的组织基础。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养。注重把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措施,在区内外的各级各类培训,都保证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对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坚持在自治区党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经济管理大专班和本科班,每年录用100名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脱产培训。2008年以来,在国内知名高校和干部培训机构累计培训少数民族干部3180人。每年选送一批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经济发达省区和区内县(市、区)、企业挂职锻炼,选拔一批高校应届少数民族优秀毕业生到乡镇、村和街道社区进行培养锻炼。二是大力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作为衡量少数民族干部重要政治标准,在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配备上,注重优先安排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截至2013年底,少数民族公务员11434人,占全区公务员总数的27.29%;33个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有28个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其中13个是主要负责同志;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占29.3%;7名回族干部担任市、县(市、区)党委书记,68名回族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66名回族干部担任乡镇长,少数民族主要领导干部配备比例逐年提高。
坚持抓早防转化、抓小防扩大、抓细防激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现有宗教格局稳定,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一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出台了有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规定,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杜绝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情发生。强化清真食品管理,加强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关于民族习俗内容的审查,积极营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良好氛围。二是妥善解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立足于“抓早、抓小、抓细”的原则,妥善处理民族纠纷和矛盾,做到未雨绸缪,超前防范,把各种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凡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都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三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和推广了“一档、二卡、三表、四有、五证、六制”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与有关省区建立了宗教工作协作管理机制,在全区建立了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将矛盾隐患排查处理制度化。开展了“平安清真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教职人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对策建议
以“中国梦”教育引领意识形态,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人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中国化的应有之义。以“中國梦”引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识别历史宣传、回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区别与联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等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和“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重要思想,强化教育效果。
把抓发展和解决民族矛盾隐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确保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内涵式发展,着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从宁夏来看,要紧紧抓住发展主题不动摇,积极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反映最多的“水”和“路”两块短板。坚持做大增量、做优存量相结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向西开放,争取国家对中阿博览会在向西开放中的地位作用予以明确,赋予宁夏对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尤其是海合会国家先行先试贸易自由、投资自由、货币兑换自由等政策,着力建设向西开放的战略支点。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使少数民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享受到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走出民族工作唯“发展论”的认识误区。要认识到经济发展并不能打包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也不可能全盘替代民族工作。单纯强调“发展论”,过度追求GDP很难解决民族问题,必须把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民生放在与加快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明确把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宗教格局稳定作为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各级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做靓宁夏民族团结这张名片。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中央交给宁夏的光荣使命,也是宁夏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要进一步完善分层次创建标准,明确自治区、市、县(市、区)工作重点,利用“民族团结月”等平台,“虚功实做”,使创建活动有抓手、有目标。一是紧密结合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推进模范区建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点制定特色产业发展、开发移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积极推进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城市民族工作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强化民族政策法规普及运用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族工作依法行政。二是紧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模范区建设。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典型引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三是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模范区建设。注重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更多地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到宁夏发展创业。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大力培养选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少数民族干部。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政研室)
责任编辑:章 立
一、主要做法
坚持把“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教育贯穿于民族工作实践,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摆在民族工作的突出位置,对全区干部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民族理论专题学习班,持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民族大团结大发展的思想观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工作,组织编写《中国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教程》高校统编教材和《中华民族歌》中小学教辅读物,已在各级党校、高等院校开设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教育课。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广大干部群众心中。
坚持把发展是第一要务作为推动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民族聚居地区贫穷落后问题,打牢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一是盯准重点区域,持续不懈扶贫攻坚。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是回族群众主要聚居地,其经济社会发展直接影响着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自治区在统筹山川发展的基础上,有重点地把资金、项目等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2003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先后5次召开固原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西海固”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发展问题,连续多年实施固原大会战,着力推动中南部地区发展。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项目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工程,组织实施“千村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万贫困户养羊”“百万亩种草”“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少生快富”等扶贫开发工程。组织实施了“吊庄”移民、“1236工程”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等重大工程。2011年以来,又组织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把中南部地区不宜居住、不宜发展环境里的35万特困群众搬迁到近水、沿路、靠城等区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的目标,现已累计建成移民住房6.28万套,搬迁定居21万多人。二是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乡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打包捆绑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实施并建成固海扬水、扬黄扶贫灌溉和沙坡头枢纽等10余座扬黄工程,“百井扶贫”工程,水、电、路、气、房和环境“六到农家”工程,从根本上改善了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了乡乡通油路、通宽带,村村通公路、通广播电视、户户通电的目标。三是突出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山川一体化发展。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培育特色優势产业,促进民族经济快速发展,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围绕打造“黄河善谷”,先后在中南部地区的红寺堡、西吉等贫困县建立弘德、吉德、原德等慈善产业园区,吸引区内外大批企业入驻,解决贫困群众和残疾人就业近万人。以培育壮大“13个特色优势产业”“两个百万亩”工程为牵引,培育发展枸杞、葡萄、中药材、冷凉蔬菜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激发民族地区内生发展活力。四是突显民族特色,加快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品生产企业发展。实行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减免税收和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民贸企业技改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贴息额逐年增加。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每年举办国际清真食品节、穆斯林用品节暨投资商贸洽谈会。实施向西开放战略,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合作,连续成功举办了两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2013年升格为中阿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商品交易会、民族用品展销会,推动国内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为民族用品、清真食品走出宁夏、走向世界创造条件。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由“九五”期间的35家增加到180多家,培育出了“夏进乳品”“万绨旎民族服饰”等一大批区内外知名品牌。
坚持以百姓之心为心,狠抓民生事业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一是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出台了《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优先发展、重点扶持民族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实施“民族教育扶贫和百名优秀教师支教工程”“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了150所标准化回民中小学校,在银川市建设了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异地培养中南部山区优秀贫困学生。实施教育移民计划,先后投资2.42亿元,把没有考入普通高中和高等院校的移民学生纳入中高职学校学习培训。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在校生58.08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9.79%,高于全区少数民族人口自然比例。二是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塞上农民新居”、山区危窑危房改造、煤矿沉陷居民区搬迁等住房改造工程,仅危窑危房改造一项,自治区每年都要筹措4500万元改造8000—10000户,已有100多万回汉各族困难群众受益。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治水的思路,在中南部地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23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三是加强民族聚居地区文化阵地建设,发展民族优秀文化。加大民族聚居地区文化事业投入,建成了具有浓厚回族风情的宁夏世界穆斯林城,回乡风情文化园,成为宁夏向世界展示回族文化和民族风情的“靓丽窗口”。突出回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精心创造了一批文化精品。大型回族歌舞剧《花儿》将宁夏花儿、回族舞蹈和浪漫故事融为一体,剧中的群羊欢庆舞、回族踏脚舞、花儿歌会等堪称舞蹈经典;《月上贺兰》自2007年首演至今,在国内外演出数百场;大型原创回族花儿风情剧《回族婚礼》,通过高水平舞美、音乐和花儿元素展现宁夏回族的婚俗、服饰和生活;花儿歌舞剧《王洛宾的花儿情》通过花儿演唱、回族踏脚舞、回族口弦、六盘山罐罐茶舞等多种艺术形式,多角度展现了六盘山的地域文化、红色文化和宁夏民俗文化。这些民族文化精品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高尚的文化品位,优秀的民族文化传承,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和谐文化建设。 坚持把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选拔任用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打牢民族团结的组织基础。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养。注重把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措施,在区内外的各级各类培训,都保证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对少数民族优秀年轻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坚持在自治区党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经济管理大专班和本科班,每年录用100名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脱产培训。2008年以来,在国内知名高校和干部培训机构累计培训少数民族干部3180人。每年选送一批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经济发达省区和区内县(市、区)、企业挂职锻炼,选拔一批高校应届少数民族优秀毕业生到乡镇、村和街道社区进行培养锻炼。二是大力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作为衡量少数民族干部重要政治标准,在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配备上,注重优先安排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截至2013年底,少数民族公务员11434人,占全区公务员总数的27.29%;33个区直部门领导班子中,有28个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其中13个是主要负责同志;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占29.3%;7名回族干部担任市、县(市、区)党委书记,68名回族干部担任乡镇党委书记,66名回族干部担任乡镇长,少数民族主要领导干部配备比例逐年提高。
坚持抓早防转化、抓小防扩大、抓细防激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现有宗教格局稳定,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一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出台了有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规定,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杜绝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情发生。强化清真食品管理,加强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关于民族习俗内容的审查,积极营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良好氛围。二是妥善解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立足于“抓早、抓小、抓细”的原则,妥善处理民族纠纷和矛盾,做到未雨绸缪,超前防范,把各种不和谐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倾听少数民族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凡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都亲自过问,亲自解决。三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创新和推广了“一档、二卡、三表、四有、五证、六制”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与有关省区建立了宗教工作协作管理机制,在全区建立了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将矛盾隐患排查处理制度化。开展了“平安清真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教职人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对策建议
以“中国梦”教育引领意识形态,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和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当代中国人的共同愿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中国化的应有之义。以“中國梦”引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识别历史宣传、回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区别与联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等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和“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重要思想,强化教育效果。
把抓发展和解决民族矛盾隐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确保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内涵式发展,着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从宁夏来看,要紧紧抓住发展主题不动摇,积极争取国家少数民族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一批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反映最多的“水”和“路”两块短板。坚持做大增量、做优存量相结合,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层次、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向西开放,争取国家对中阿博览会在向西开放中的地位作用予以明确,赋予宁夏对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尤其是海合会国家先行先试贸易自由、投资自由、货币兑换自由等政策,着力建设向西开放的战略支点。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使少数民族群众与全国人民享受到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要走出民族工作唯“发展论”的认识误区。要认识到经济发展并不能打包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也不可能全盘替代民族工作。单纯强调“发展论”,过度追求GDP很难解决民族问题,必须把保持社会稳定、发展民生放在与加快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明确把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宗教格局稳定作为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作为各级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做靓宁夏民族团结这张名片。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是中央交给宁夏的光荣使命,也是宁夏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要进一步完善分层次创建标准,明确自治区、市、县(市、区)工作重点,利用“民族团结月”等平台,“虚功实做”,使创建活动有抓手、有目标。一是紧密结合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推进模范区建设。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点制定特色产业发展、开发移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单行条例,积极推进资源开发、生态补偿、城市民族工作等方面的立法和政策制定,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强化民族政策法规普及运用和监督检查,推进民族工作依法行政。二是紧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模范区建设。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加强典型引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周、民族团结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三是紧密结合人力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模范区建设。注重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更多地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到宁夏发展创业。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大力培养选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少数民族干部。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政研室)
责任编辑:章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