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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7日,是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五周年的日子。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的直接领导、省财政厅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中心累计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项目916个,项目预算为78.3亿元,实际支出为68.1亿元,节约资金为10.2亿元,节支率为13%。采购规模逐年成倍增长,年均递增164.58%。目前,针对中心的有效投诉仍为“零”。2009年由中心操作的药品集中采购,已组织完成了直接挂网自行采购目录药品和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现已基本结束。
五年来,中心从诞生到发展到壮大,走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道路。中心风雨兼程的五年,积累了强化规范,依法履责;扩面增量,做大规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夯实基础,精细管理;手段先进,方法科学;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等6条经验,弥足珍贵,值得认真汲取。
中心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领导重视。许卫国常务副省长、滕卫平副省长、省人大仲跻权副主任、财政部领导,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领导,对中心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心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财政厅的悉心指导,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中心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中心全体同志的奋力拼搏、辛勤努力,创先争优已经成为中心每位同志追求的目标。
风雨五载路,励志勇前行。目前,中心正在努力实现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电子化、操作标准化、业务公开化、方式科学化、监督规范化和服务优质化的“八化”目标。展望未来,新形势、新任务给中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心将站在新的起点,顺应新的期待,按照新的要求,谱写新的篇章,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国政府采购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时值五周年庆典,本人感慨万千,特赋诗以抒怀:
《十月临秋·五年有感》
五载风雨一帆悬,潮平两岸众人肩。
阳光事业同铸就,利国惠民促发展。
一法在手重规范,三公一诚总为先。
万难千险何所惧,冰心一片可问天。
如戟苍髯蔓心间,不敢浮生半日闲。
何须惊问多华发,人生无悔向齐贤。
改革征程路漫漫,剑胆琴心志弥坚。
扬弃南北揽西东,笑斟明朝更灿烂。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一)
文/山东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冯伟华
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政府采购起源于欧洲,我国1996年开始在上海、深圳等地开展政府采购的尝试,1998年扩大试点范围,随后其他地方政府纷纷开始成立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随着该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法规和各省市地方政府法规的颁布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制体系将不断健全。
在十几年的政府采购实践中,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断推进;利用远程评审、电子评标、网上询价等方式,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水平;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也在不断加强,将逐渐推进资格专业化持证上岗,逐渐与国际接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势在必行。
尽管我国政府采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从运行的实际来看,政府采购尚处在摸索实践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现象。政府采购作为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强化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必须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竞争形势的客观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亟须规范和完善的问题,尽快加以解决。
五年来,中心从诞生到发展到壮大,走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道路。中心风雨兼程的五年,积累了强化规范,依法履责;扩面增量,做大规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夯实基础,精细管理;手段先进,方法科学;领导重视,部门配合等6条经验,弥足珍贵,值得认真汲取。
中心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领导重视。许卫国常务副省长、滕卫平副省长、省人大仲跻权副主任、财政部领导,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领导,对中心发展给予了高度关注。中心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财政厅的悉心指导,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广大供应商的积极参与。中心五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中心全体同志的奋力拼搏、辛勤努力,创先争优已经成为中心每位同志追求的目标。
风雨五载路,励志勇前行。目前,中心正在努力实现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电子化、操作标准化、业务公开化、方式科学化、监督规范化和服务优质化的“八化”目标。展望未来,新形势、新任务给中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心将站在新的起点,顺应新的期待,按照新的要求,谱写新的篇章,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中国政府采购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时值五周年庆典,本人感慨万千,特赋诗以抒怀:
《十月临秋·五年有感》
五载风雨一帆悬,潮平两岸众人肩。
阳光事业同铸就,利国惠民促发展。
一法在手重规范,三公一诚总为先。
万难千险何所惧,冰心一片可问天。
如戟苍髯蔓心间,不敢浮生半日闲。
何须惊问多华发,人生无悔向齐贤。
改革征程路漫漫,剑胆琴心志弥坚。
扬弃南北揽西东,笑斟明朝更灿烂。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一)
文/山东省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冯伟华
我国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政府采购起源于欧洲,我国1996年开始在上海、深圳等地开展政府采购的尝试,1998年扩大试点范围,随后其他地方政府纷纷开始成立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2010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随着该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法规和各省市地方政府法规的颁布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制体系将不断健全。
在十几年的政府采购实践中,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断推进;利用远程评审、电子评标、网上询价等方式,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水平;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也在不断加强,将逐渐推进资格专业化持证上岗,逐渐与国际接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势在必行。
尽管我国政府采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从运行的实际来看,政府采购尚处在摸索实践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规范的现象。政府采购作为节约财政资金的重要手段,强化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必须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竞争形势的客观要求,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亟须规范和完善的问题,尽快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