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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试点。税务鉴证、税务代理、税务咨询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分支,通过为各个企业提供不同的税务服务,促进企业财务管理和运营水平的提升,以及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规范开展。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有助于为各个市场主体提供一个更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
关键词:营改增;鉴证咨询服务;税负;会计核算
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试点在上海拉开序幕,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业也被纳入到试点的行业范围,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营改增之后,中国将采用统一的增值税制度,隐瞒交易造成的偷漏税行为会相应减少,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而且,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整个价值链会被打通,相关税务遵从行为会得到加强,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好循环。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业也寄希望于此次改革以实现自身流转税负的降低。因此,明确“营改增”政策对于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企业会产生影响,以及如何应对是非常必要的。
1 “营改增”后对鉴证咨询业的税负影响
1.1 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税务鉴证业务在2013年8月1日之前交纳营业税,适用5%的税率。之后“营改增”在上海试点,假如该企业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由上表可以看出,“营改增”前后对于鉴证咨询业而言,2013年税负增加5074.34元,2014年税负减少57,999.00元,2015年税负减少117,946.36元。由此可见,“营改增”后由于税率上升,税负增减是由可抵扣的中间投入率决定,所谓可抵扣的中间投入率,是指企业能够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成本费用支出占含税营业额的比重。而可抵扣的中间投入比率的临界值,是指按“营改增”政策规定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按营业税制度要求计算的营业税应纳税额相等时,企业可抵扣的中间投入比率所需达到的数值。
假设该企业含税营业额为1000万元,且全部为应税收入,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全部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可抵扣的含税中间投入比率的临界值为X,则关于比率X的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营业税税额
1000/1.06*6%-1000X/1.17*17%=1000*5%
经推导得出X=4.54%,即当本期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54%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将下降;当企业当本期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等于4.54%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变;当本期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小于4.54%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1.2 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
由于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由于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含税营业额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乘以3%的征收率,可以得出实际应纳增值税。
由上表可以得出,该项业务在“营改增”后税负是下降的,税负下降的原因是“营改增”前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率的变化使得公司的流转税税负下降,由此得出,“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是有利的。
2 “营改增”后对公司会计核算的影响
假设该企业2013年8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一份鉴证咨询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2万元,当月,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营改增”前收入20,000元,“营改增”后收入18,867.92元,通过收入的对比可以看出,“营改增”前的“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内容是包括“含税收入的”的,而在营改增之后是不含增值税的“税后收入额”,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利润率,使公司的整体税负降低。另外,企业的增值税在公司的利润表中是不会反映的,因此“营改增”之后公司的账务处理也会和之前大为不同。
3 “营改增”后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涉税的相关发票种类发生了变化,在“营改增”之前,企业只需开具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即可,发票形式单一,开具发票所需对方信息不必太多。“营改增”后,因为存在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区别,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上接受发票方要进行抵扣该部分税款,因此,发票开具需要对方的全部信息,这对发票的开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发票的管理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营改增”后的鉴证咨询服务业的应对策略
4.1 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应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负责纳税环节的关键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不断提高财税人员各方面的财税知识,模拟税收系统,使税收人员熟悉流程,保证在营改增过程中纳税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在日常销售和采购环节,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税额,在账务处理上应注意与原收入和成本费用记账核算的不同,确保纳税活动的合法性,减少纳税成本损失。
4.2 规范发票管理,改进企业账务处理流程
制定规范的票据系统,培训专业开票人员,专人专岗,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并派专门人员保管发票,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都要详细登记。对发票统一管理,防止发票滥用,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体系。改进账务处理流程,改变税务筹划。由于“营改增”后税率的变化以及账务的改变,根据“营改增”的文件和要求正确计算和申报纳税,维护企业利益。
4.3 谨慎选择纳税人身份
如果企業客户主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满足下游企业进行增值税抵扣降低税负的需求,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结合企业自身税负与其定价策略来看,企业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意味着其承担着更低的税负,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服务定价与客户共享这部分收益。因此具体选择哪种身份需要考虑大部分客户的需求倾向。如果企业客户主要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则从降低自身税负方面考虑,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是企业的优先选择。
4.4 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
由于企业的定价策略受具体的市场环境影响较大,为了吸引客户可以选择略低的价格定位,尤其是企业的客户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时。而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服务时,能够给下游的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当客户为一般纳税人时,相比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对定价拥有更大的调整空间。
“营改增”后对于鉴证咨询服务业利大于弊,在税率上升的情况下,企业的税负是增是减是由可抵扣的进项税来决定,当可抵扣的含税中间投入比率的临界值大于4.54%时,该类服务型企业会因“营改增”后企业税率变动带来的增税效应超过进项抵扣的减税效应使税负不增反减的现象。虽然“营改增”服务业增值税税率6%是固定不变的,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来降低税负,使净利润增加。企业财务核算与发票管理也因“营改增”而变得更加规范。
参考文献:
[1] 白杰松.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首席财务官,2012(07).
[2] 夏杰长、管永昊.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意义及其配套措施[J].中国流通经济,2012(03).
[3] 潘文轩.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减轻服务业税负[J].上海经济研究,2012(04).
[4] 欧阳坤、许文.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09(04).
[5] “营改增”环境下企业税务筹划的要点分析[J].财经界,2016(05).
(作者单位: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营改增;鉴证咨询服务;税负;会计核算
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试点在上海拉开序幕,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业也被纳入到试点的行业范围,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扩大到了全国。营改增之后,中国将采用统一的增值税制度,隐瞒交易造成的偷漏税行为会相应减少,客观上提高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而且,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整个价值链会被打通,相关税务遵从行为会得到加强,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好循环。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业也寄希望于此次改革以实现自身流转税负的降低。因此,明确“营改增”政策对于税务鉴证咨询服务企业会产生影响,以及如何应对是非常必要的。
1 “营改增”后对鉴证咨询业的税负影响
1.1 年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
税务鉴证业务在2013年8月1日之前交纳营业税,适用5%的税率。之后“营改增”在上海试点,假如该企业应税销售额大于500万元,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由上表可以看出,“营改增”前后对于鉴证咨询业而言,2013年税负增加5074.34元,2014年税负减少57,999.00元,2015年税负减少117,946.36元。由此可见,“营改增”后由于税率上升,税负增减是由可抵扣的中间投入率决定,所谓可抵扣的中间投入率,是指企业能够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成本费用支出占含税营业额的比重。而可抵扣的中间投入比率的临界值,是指按“营改增”政策规定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按营业税制度要求计算的营业税应纳税额相等时,企业可抵扣的中间投入比率所需达到的数值。
假设该企业含税营业额为1000万元,且全部为应税收入,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成本费用支出项目全部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企业可抵扣的含税中间投入比率的临界值为X,则关于比率X的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营业税税额
1000/1.06*6%-1000X/1.17*17%=1000*5%
经推导得出X=4.54%,即当本期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4.54%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将下降;当企业当本期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等于4.54%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变;当本期购进可抵扣进项税的成本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小于4.54%时,营改增后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1.2 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
由于应税销售额小于500万元,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由于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含税营业额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乘以3%的征收率,可以得出实际应纳增值税。
由上表可以得出,该项业务在“营改增”后税负是下降的,税负下降的原因是“营改增”前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率的变化使得公司的流转税税负下降,由此得出,“营改增”对小规模纳税人是有利的。
2 “营改增”后对公司会计核算的影响
假设该企业2013年8月份与甲公司签订一份鉴证咨询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2万元,当月,公司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营改增”前收入20,000元,“营改增”后收入18,867.92元,通过收入的对比可以看出,“营改增”前的“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内容是包括“含税收入的”的,而在营改增之后是不含增值税的“税后收入额”,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利润率,使公司的整体税负降低。另外,企业的增值税在公司的利润表中是不会反映的,因此“营改增”之后公司的账务处理也会和之前大为不同。
3 “营改增”后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涉税的相关发票种类发生了变化,在“营改增”之前,企业只需开具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即可,发票形式单一,开具发票所需对方信息不必太多。“营改增”后,因为存在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区别,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加上接受发票方要进行抵扣该部分税款,因此,发票开具需要对方的全部信息,这对发票的开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发票的管理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 “营改增”后的鉴证咨询服务业的应对策略
4.1 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应与税务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负责纳税环节的关键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不断提高财税人员各方面的财税知识,模拟税收系统,使税收人员熟悉流程,保证在营改增过程中纳税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在日常销售和采购环节,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税额,在账务处理上应注意与原收入和成本费用记账核算的不同,确保纳税活动的合法性,减少纳税成本损失。
4.2 规范发票管理,改进企业账务处理流程
制定规范的票据系统,培训专业开票人员,专人专岗,建立完整的发票登记簿并派专门人员保管发票,各种发票购买、领用和结存情况都要详细登记。对发票统一管理,防止发票滥用,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体系。改进账务处理流程,改变税务筹划。由于“营改增”后税率的变化以及账务的改变,根据“营改增”的文件和要求正确计算和申报纳税,维护企业利益。
4.3 谨慎选择纳税人身份
如果企業客户主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了满足下游企业进行增值税抵扣降低税负的需求,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结合企业自身税负与其定价策略来看,企业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意味着其承担着更低的税负,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服务定价与客户共享这部分收益。因此具体选择哪种身份需要考虑大部分客户的需求倾向。如果企业客户主要为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则从降低自身税负方面考虑,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是企业的优先选择。
4.4 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
由于企业的定价策略受具体的市场环境影响较大,为了吸引客户可以选择略低的价格定位,尤其是企业的客户主要是小规模纳税人时。而向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服务时,能够给下游的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当客户为一般纳税人时,相比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对定价拥有更大的调整空间。
“营改增”后对于鉴证咨询服务业利大于弊,在税率上升的情况下,企业的税负是增是减是由可抵扣的进项税来决定,当可抵扣的含税中间投入比率的临界值大于4.54%时,该类服务型企业会因“营改增”后企业税率变动带来的增税效应超过进项抵扣的减税效应使税负不增反减的现象。虽然“营改增”服务业增值税税率6%是固定不变的,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来降低税负,使净利润增加。企业财务核算与发票管理也因“营改增”而变得更加规范。
参考文献:
[1] 白杰松.营改增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J].首席财务官,2012(07).
[2] 夏杰长、管永昊.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意义及其配套措施[J].中国流通经济,2012(03).
[3] 潘文轩.增值税扩围改革有助于减轻服务业税负[J].上海经济研究,2012(04).
[4] 欧阳坤、许文.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税务研究,2009(04).
[5] “营改增”环境下企业税务筹划的要点分析[J].财经界,2016(05).
(作者单位:郑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