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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我国国力的不断增强,建筑行业取得了有目共瞩的发展,在我国相关优惠政策的引导下,很多建设单位在建设某类商品房时,采用了EPC模式,并取得了比较理想的建设效果,因此EPC模式迅速得到了大范围推广,但EPC模式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显现出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例如,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设计概算编制主体与施工图预算编制主体相互重合的现象,在该种情况下设计概算对施工图预算几乎没有丝毫控制作用。本文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分析原因所在,并提供相应对策,以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控制
1.引言
伴随我国相关房屋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国家的保障房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尽管保障房建设使老百姓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大的改善,但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却存在较大的压力,具体的压力表现为下述几方面:第一是保障房在要较短的时间内建设完成,这需要地方各级政府下大力度从各方面对建设速度进行有效的保障,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第二、我国财力资源尚准备得不够充分,受此影响保障房建设在资金投入方面,力度不足。地方政府为了有效扭转这种局面,开始在限价房上加大建设力度,从而提高社会资金的筹集量。因为时间的要求,地方政府在限价房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抓建设速度又要抓建设质量,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要不断的引进合理的承发包模式进行建设,例如EPC承发包模式就是一种比较受欢迎的模式。EPC是一种总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的承发包模式。这种承发包形式的优势在于减少了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节省了很多中间环节,采用这种建设模式,极大的提高了工程进度。在工程合同方面,EPC模式使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这对于业主进行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极为有利的,所以政府部门也青睐使用EPC模式进行建设施工。目前一些设计单位,受大量限价商品房建设相关政策影响,与施工企业采用EPC建设模式,组成了联合体形式,共同完成工程的施工承包,随之而来的,就是在联合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2.存在的问题要点分析
2.1设计概算主体问题分析
建设项目匹配的预算可分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方案设计是进行设计概算的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建设项目的设计对第一阶段进行调整时必须进行修正概算的编制工作。业主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下对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进行招标,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聘请独立造价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以作为确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设计概算的作用和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让初步设计在概算的指导下进行,二是由于设计单位身份特殊,它处于业主和施工企业的中立地位,所以设计单位所提供的造价成本也容易被业主和施工单位所接受。这种模式可以利用不同的编制主体对施工图预算的要求利用设计概算进行有效的控制。在EPC承发包模式下,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设计单位已经不再是业主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中立者,因此它所提供的设计概算可能会更有利于施工企业,经过批准的设计概算是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无论何种模式,设计概算都有其自己必须存在的意义,本文所探讨的是由于设计概算编制主体利益角度的不同而导致设计概算可能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问题。
2.2针对造价问题的分析
EPC模式进行工程施工时,业主只是对投资的目的和投资结果提出一定的要求,而由EPC承包商来完成剩下的工作。这代表着对于项目的方案,业主并没有过多的要求,所以设计单位在进行施工项目的初步设计时一般是通过借鉴过往的施工项目进行设计的,这样会造成不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如图1所示。因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很大相似地方所以设计概算可以用类似的施工图纸套用预算定额来编制,跟深入细化之后产生的施工图设计结算的施工图预算没有太大的差别,导致二者不具有约束力,初步设计图纸的深度一般较为粗,无法套用预算定额,其粗细程度只能使用概算定额,只能是参考类似项目的施工图纸才能得到能套用预算定额的程度,某种程度上混淆了初步设计阶段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和使用的定额和组价思路。为了在进行施工圖的预算时提高进度,EPC总承包商也习惯使用预算定额法进行设计概算。这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和设计概算的工程量保持大体相同。
2.3主要原因分析
就目前状况,无论是否使用承发包模式,都会使用设计概算。相关规范和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对初步设计和概算更需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众所周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计算,都不会影响工程的总量,在施工材料的选择上,必须保障质量,一切施工材料都要符合施工要求。设计概算的造价总额是工程项目的报建总额,它反映了社会工程造价的平均水平,承包商进行联合投标时,编制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使用的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都是社会平均水平,不由承办承包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真正体现承包单位自身是工程水平的是其编制的施工预算,采用内部企业定额。而承包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由于存在竞争,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参考施工单位的自身施工实力和实际状况用企业定额对预算定额进行修正。
3.具体改进措施分析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由于EPC模式下设计概算无法有效控制施工图预算,简化审批手续无法做到。而本文提出的问题,其主因在于编制主体的重复问题,所以应当重点解决主体重复问题,可采取引入第三方独立核算机构等改进措施,逐步形成价格机制由市场价格为主导,市场的主体转变成企业,通过市场来完成资源的有效协调。而EPC承包商所建立的企业定额一定要符合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在投资报价里,充分体现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把自己真正融入市场,为有效提升企业实力和促进市场建设而积极进取。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十二五”期间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我们国家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计划在五年之内,建设超过3000万套的保障性住宅。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之上,为大量融入社会资金,加快保障性住宅的建设速度,很多地方政府开始大力推动限价商品房的建设进程。在众多承发模式中,因EPC模式具有较强优势,得到了广泛应用。很多建筑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强强联手,创建了更加先进的承包商联合体模式,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保障房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控制
1.引言
伴随我国相关房屋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国家的保障房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尽管保障房建设使老百姓的生活和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大的改善,但对于很多地方政府来说,却存在较大的压力,具体的压力表现为下述几方面:第一是保障房在要较短的时间内建设完成,这需要地方各级政府下大力度从各方面对建设速度进行有效的保障,才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第二、我国财力资源尚准备得不够充分,受此影响保障房建设在资金投入方面,力度不足。地方政府为了有效扭转这种局面,开始在限价房上加大建设力度,从而提高社会资金的筹集量。因为时间的要求,地方政府在限价房的建设过程中既要抓建设速度又要抓建设质量,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还要不断的引进合理的承发包模式进行建设,例如EPC承发包模式就是一种比较受欢迎的模式。EPC是一种总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的承发包模式。这种承发包形式的优势在于减少了业主的组织协调工作,节省了很多中间环节,采用这种建设模式,极大的提高了工程进度。在工程合同方面,EPC模式使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这对于业主进行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极为有利的,所以政府部门也青睐使用EPC模式进行建设施工。目前一些设计单位,受大量限价商品房建设相关政策影响,与施工企业采用EPC建设模式,组成了联合体形式,共同完成工程的施工承包,随之而来的,就是在联合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2.存在的问题要点分析
2.1设计概算主体问题分析
建设项目匹配的预算可分为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方案设计是进行设计概算的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建设项目的设计对第一阶段进行调整时必须进行修正概算的编制工作。业主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下对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进行招标,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聘请独立造价机构编制施工图预算,以作为确定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设计概算的作用和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让初步设计在概算的指导下进行,二是由于设计单位身份特殊,它处于业主和施工企业的中立地位,所以设计单位所提供的造价成本也容易被业主和施工单位所接受。这种模式可以利用不同的编制主体对施工图预算的要求利用设计概算进行有效的控制。在EPC承发包模式下,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设计单位已经不再是业主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中立者,因此它所提供的设计概算可能会更有利于施工企业,经过批准的设计概算是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无论何种模式,设计概算都有其自己必须存在的意义,本文所探讨的是由于设计概算编制主体利益角度的不同而导致设计概算可能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问题。
2.2针对造价问题的分析
EPC模式进行工程施工时,业主只是对投资的目的和投资结果提出一定的要求,而由EPC承包商来完成剩下的工作。这代表着对于项目的方案,业主并没有过多的要求,所以设计单位在进行施工项目的初步设计时一般是通过借鉴过往的施工项目进行设计的,这样会造成不同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如图1所示。因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有很大相似地方所以设计概算可以用类似的施工图纸套用预算定额来编制,跟深入细化之后产生的施工图设计结算的施工图预算没有太大的差别,导致二者不具有约束力,初步设计图纸的深度一般较为粗,无法套用预算定额,其粗细程度只能使用概算定额,只能是参考类似项目的施工图纸才能得到能套用预算定额的程度,某种程度上混淆了初步设计阶段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和使用的定额和组价思路。为了在进行施工圖的预算时提高进度,EPC总承包商也习惯使用预算定额法进行设计概算。这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量和设计概算的工程量保持大体相同。
2.3主要原因分析
就目前状况,无论是否使用承发包模式,都会使用设计概算。相关规范和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对初步设计和概算更需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众所周知,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计算,都不会影响工程的总量,在施工材料的选择上,必须保障质量,一切施工材料都要符合施工要求。设计概算的造价总额是工程项目的报建总额,它反映了社会工程造价的平均水平,承包商进行联合投标时,编制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使用的概算定额和预算定额都是社会平均水平,不由承办承包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真正体现承包单位自身是工程水平的是其编制的施工预算,采用内部企业定额。而承包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由于存在竞争,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参考施工单位的自身施工实力和实际状况用企业定额对预算定额进行修正。
3.具体改进措施分析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式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完善,由于EPC模式下设计概算无法有效控制施工图预算,简化审批手续无法做到。而本文提出的问题,其主因在于编制主体的重复问题,所以应当重点解决主体重复问题,可采取引入第三方独立核算机构等改进措施,逐步形成价格机制由市场价格为主导,市场的主体转变成企业,通过市场来完成资源的有效协调。而EPC承包商所建立的企业定额一定要符合企业的发展,使企业在投资报价里,充分体现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把自己真正融入市场,为有效提升企业实力和促进市场建设而积极进取。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十二五”期间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我们国家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计划在五年之内,建设超过3000万套的保障性住宅。在这个前提和基础之上,为大量融入社会资金,加快保障性住宅的建设速度,很多地方政府开始大力推动限价商品房的建设进程。在众多承发模式中,因EPC模式具有较强优势,得到了广泛应用。很多建筑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强强联手,创建了更加先进的承包商联合体模式,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保障房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