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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新加坡国民提供了全面有效的社会保障,为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取长补短有一定的意义。本文通过介绍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些规定,对比两国公积金的差异,提出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中央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启示
【中图分类号】 F2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0-0190-01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相较于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属于我国城镇住房制度之一,是一项强制性住房储蓄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现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或企业和在职人员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拥有。只要是城镇的在职员工不管是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不是已有住房,均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章缴存住房公积金,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专用性、保障性。
1.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类似于社会保障其他项目的地方“碎片化”现象,没有形成统筹全国的专业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部门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省、直辖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各地住房管理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监督。
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率。
按规定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北京现行缴存比例通常为8%至10%。单位和个人月缴存公积金金额为1∶1。
3.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营运。
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投资营运的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委托银行存款,该部分是用于供职工提取,二是委托银行贷款,该部分是用于向公积金会员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三是购买国债,该部分资金在获得批准后可投资于国债,对公积金起到保值增值的作用。我国住房管理中心资金投资运营模式。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差异
(一)缴存对象不同。
我国只在城镇在职职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覆盖全社会的具有综合保障职能的制度性安排,适用对象包括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或自营自雇者。
(二)缴存比例不同。
由于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公积金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存差距较大,大中城市与小城市相比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高,部分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行业缴存额度偏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缴费率与雇员年龄有关,雇员和雇主的缴费率随雇员年龄的增加而下降,但雇主承担的比例会逐渐增大。对于低收入者,雇主承担比例增加甚至是全额承担,保证了收入不等的个人公积金的平衡。
(三)资金用途不同。
我国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并且不同地区的规定也有所差异。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住房保障体系、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教育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存储的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住房消费、养老保险、医疗费用、教育支出。
(四)投资营运不同。
在运用公积金进行投资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资金的安全,由前文可知我国公积金的运用途径主要有:银行存款、发放贷款和购买国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包含多个保险计划(包括住房保险、家属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险计划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可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
(五)公积金的管理方式不同。
目前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运行机制。按照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审计、银行进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局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并接受人力资源部的监督
三、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启示
(一)根据劳动者年龄、收入,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我国应根据劳动者购房需求、收入及地区房价情况灵活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首先要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不再是简单的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两者比例相同。这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根据年龄调整个人与企业的缴存比例,处于购房高峰年龄段的劳动者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其次,因综合考虑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地区间房价差距,对于在经济发达,房价较高地区生活的劳动者应适当提高其公积金缴存比例;此外,应当更加注重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的较低收入者,相比高收入者他们更加需要公积金来缓解其购房压力。
(二)拓寬投资渠道,保障住房公积金收益。
相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多元化的投资模式,我国住房公积金只是单纯存入银行购买债券等投资模式,显然无法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住房公积金应该与时俱进拓宽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除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和地方债券外,应当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储蓄余额的利率,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可以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存储的经验,将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逐步与市场存款利率水平接轨,确保公积金存款不贬值,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良性循环,使住房公积金真正成为人们长期保障性储蓄。
(三)采用集中化、专业化的管理体制。
首先,我国可以借鉴新加坡的集中管理模式,不论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账户的运行,都采用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第二,效仿新加坡努力破除因部门分割造成的多头管理体制,启用专业人员管理公积金,提高管理效率,但同时也应保证运营机构投资的独立性。最后,中央公积金局及其投资机构在制定投资政策时,不仅考虑了基金本身的保值增值,还兼顾了众多社会所期望目标的实现。因此,就中国而言,除了把基金的保值增值作为基本目标外,我们在进行基金投资的同时,还应注重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振源 宋春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启示[J].当代论坛,2015(8).
[2] 邓启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J].经营管理者,2013(3).
[3] 倪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比较[J].经营管理者,2014(4).
[4] 朱启文,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房地产,2011(4).
关键词: 中央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启示
【中图分类号】 F29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0-0190-01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相较于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我国住房公积金属于我国城镇住房制度之一,是一项强制性住房储蓄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现状。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或企业和在职人员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拥有。只要是城镇的在职员工不管是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不是已有住房,均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章缴存住房公积金,具备一定的强制性、专用性、保障性。
1.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类似于社会保障其他项目的地方“碎片化”现象,没有形成统筹全国的专业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部门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各省、直辖市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各地住房管理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监督。
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率。
按规定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北京现行缴存比例通常为8%至10%。单位和个人月缴存公积金金额为1∶1。
3.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营运。
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投资营运的途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委托银行存款,该部分是用于供职工提取,二是委托银行贷款,该部分是用于向公积金会员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三是购买国债,该部分资金在获得批准后可投资于国债,对公积金起到保值增值的作用。我国住房管理中心资金投资运营模式。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差异
(一)缴存对象不同。
我国只在城镇在职职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覆盖全社会的具有综合保障职能的制度性安排,适用对象包括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或自营自雇者。
(二)缴存比例不同。
由于城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公积金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存差距较大,大中城市与小城市相比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高,部分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行业缴存额度偏高。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缴费率与雇员年龄有关,雇员和雇主的缴费率随雇员年龄的增加而下降,但雇主承担的比例会逐渐增大。对于低收入者,雇主承担比例增加甚至是全额承担,保证了收入不等的个人公积金的平衡。
(三)资金用途不同。
我国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消费,并且不同地区的规定也有所差异。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包括住房保障体系、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教育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存储的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住房消费、养老保险、医疗费用、教育支出。
(四)投资营运不同。
在运用公积金进行投资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资金的安全,由前文可知我国公积金的运用途径主要有:银行存款、发放贷款和购买国债。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包含多个保险计划(包括住房保险、家属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险计划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可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
(五)公积金的管理方式不同。
目前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运行机制。按照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审计、银行进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局实行全国统一管理,并接受人力资源部的监督
三、对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启示
(一)根据劳动者年龄、收入,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我国应根据劳动者购房需求、收入及地区房价情况灵活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首先要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不再是简单的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两者比例相同。这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根据年龄调整个人与企业的缴存比例,处于购房高峰年龄段的劳动者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其次,因综合考虑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地区间房价差距,对于在经济发达,房价较高地区生活的劳动者应适当提高其公积金缴存比例;此外,应当更加注重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工作的较低收入者,相比高收入者他们更加需要公积金来缓解其购房压力。
(二)拓寬投资渠道,保障住房公积金收益。
相比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多元化的投资模式,我国住房公积金只是单纯存入银行购买债券等投资模式,显然无法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率。住房公积金应该与时俱进拓宽投资渠道,提高投资收益。除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和地方债券外,应当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储蓄余额的利率,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可以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存储的经验,将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率逐步与市场存款利率水平接轨,确保公积金存款不贬值,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良性循环,使住房公积金真正成为人们长期保障性储蓄。
(三)采用集中化、专业化的管理体制。
首先,我国可以借鉴新加坡的集中管理模式,不论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账户的运行,都采用相对集中的管理体制。第二,效仿新加坡努力破除因部门分割造成的多头管理体制,启用专业人员管理公积金,提高管理效率,但同时也应保证运营机构投资的独立性。最后,中央公积金局及其投资机构在制定投资政策时,不仅考虑了基金本身的保值增值,还兼顾了众多社会所期望目标的实现。因此,就中国而言,除了把基金的保值增值作为基本目标外,我们在进行基金投资的同时,还应注重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振源 宋春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启示[J].当代论坛,2015(8).
[2] 邓启峰,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借鉴[J].经营管理者,2013(3).
[3] 倪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比较[J].经营管理者,2014(4).
[4] 朱启文,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房地产,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