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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和教学体现历来是人们研究教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课堂教学的对话性质,师生的“交互主体”关系和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不仅体现了教学的表现形式,而且体现了教学的本质内涵。
[关键词]课堂教学 对话性质 交互主体 互动型学习环境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7-0242-01
在我们大力倡导“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念的同时,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和师生的“交互主体”关系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钟启全教授在他的《课程的逻辑》一书中明确地提出了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特质。学生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是主动参与的学习主体,教师的责任就是为学生创造能够使其成为学习活动主体的应答型的“互动型学习环境”。这种互动型、交互型关系反应在课堂教学中便是课堂教学的对话性质。
一、教学的对话性质
教学是由一系列有意义的对话和有组织的活动组成的。课堂教学语言主要以独白与对话为主,传递知识、交流思想、解析问题更体现了教学的对话形式。素质教育改革具体到课堂教学领域,主要反映在课堂教学的师生对话交流、探索思考的过程。正如佐藤学在《学习的快乐——走向对话》一书中所说的:所谓学习的实践是建构教育内容之意义的同课题对话的实践。同时,是社会的建构这两种实践的同他人对话的实践。课堂教学必须以语言为媒介展开对话交流,这一过程实际上就包含了对话理解、信息传递和接收、思考分析和判断应答等。充满对话、问答、思考的课堂远比独白式课堂更具活力,更具引导性与启发性。对话仿佛是一种流淌于人们之间的意义溪流,它使所有对话者都能够参与分享这一意义之溪,并因此能够在群体中萌生新的理解与共识。
二、课堂教学的交互主体关系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交互主体”关系。师生对话是课堂教学的大原则,对话是应用语言进行交流的,双方轮流表达思想见解,互为沟通,共同合作,最终形成某种共识的过程。
素质教育要求课堂必须克服两大问题:一是不能单向地灌输知识而无视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与经验,二是轻视概念性知识,教学中忽视知识结构化的体验主义教育。今日应试教育的课堂教学偏离了教育的本质,陷入了种种“课堂困惑”。教师的独白式讲解从本质上说算不上对话教学,即便在教师朗读课文的时候,也得时时刻刻感受学生的反应,展开对话式的朗读。教师课堂教学的语言活动的本质就在于即使采用了独白或朗读的模式,也是在跟学生对话。出色的课堂教学,从一方面来看是淋漓尽致地发挥教师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从另一方面来看,又是淋漓尽致地展现学生自觉的、能动的学习活动。课堂中,教师引导学生对问题展开思考,对教材教学内容展开学习,对话、独白、朗读、探讨、询问等都是对学习内容、学习问题的解答。从上述意义上说,课堂教学就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展开的辩证的问答过程,本质上具有对话性质和交互主体关系。
三、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交互主体关系,教师的职责就是为学生创造能够主动积极的应答“互动型学习环境”。课堂教学活动的舞台——课堂情境是极其复杂的。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反应及时修正计划,采取灵活适宜的教学手段与教学语言调整教学表现形式以达到最终的教学目标。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会提前备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等,但计划会在课堂教学中随着教学的展开和学生理解反应的情况做出适当调节。学生作为独立的有个性的个体,对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持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表象与情绪,表达不同的反应,形成不同的认识。一名业务素质高的教师能够全盘把握整个课堂中的重要事件,但若教师不能发觉和领悟到课堂中发生的事件的含义和师生直面的困境,教与学便会陷入不良运转机制状态,教学效果将会明显降低。认识课堂教学中的事件,意味着洞察这种关系之中的每一个对话与行为。在对话中发展学生的洞察力,形成认知过程中交互作用的知识、技能,在多种论点和思考的交互碰撞之中,发展学生对于各种观点,特别是不同于自己的观点的共鸣。倘若重视了共鸣性理解,就能够发现并理解问题的一切侧面,从而获得知识和真理。
“互动型学习环境”的营造和维持主要在于教师的课堂组织能力,如何让学生成为自主知识的习得者,积极主动的知识理解领会者,这才是互动型对话课堂的主题与目标。课堂教学的交互主体对话性质突出了课堂的对话实践,重视师生互动交流与沟通,体现了理解、领会、认知、体验的教学过程。交互主体关系和互动型学习环境都以对话为主要形式展开,它不仅构筑了师生教与学的交往模式,更显现了知识的传递、理解、应用、体验的真谛。
【参考文献】
[1]佐藤学(著),钟启全(译).学习的快乐——走向对话[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39-40.
[2]佐藤正夫钟(著),启全(译).教学原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311.
[3]戴维·伯姆(著),王松涛(译).论对话[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6.
[4]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358-361.
[5]钟启全.课程的逻辑[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84.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课堂教学 对话性质 交互主体 互动型学习环境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7-0242-01
在我们大力倡导“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念的同时,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和师生的“交互主体”关系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钟启全教授在他的《课程的逻辑》一书中明确地提出了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特质。学生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是主动参与的学习主体,教师的责任就是为学生创造能够使其成为学习活动主体的应答型的“互动型学习环境”。这种互动型、交互型关系反应在课堂教学中便是课堂教学的对话性质。
一、教学的对话性质
教学是由一系列有意义的对话和有组织的活动组成的。课堂教学语言主要以独白与对话为主,传递知识、交流思想、解析问题更体现了教学的对话形式。素质教育改革具体到课堂教学领域,主要反映在课堂教学的师生对话交流、探索思考的过程。正如佐藤学在《学习的快乐——走向对话》一书中所说的:所谓学习的实践是建构教育内容之意义的同课题对话的实践。同时,是社会的建构这两种实践的同他人对话的实践。课堂教学必须以语言为媒介展开对话交流,这一过程实际上就包含了对话理解、信息传递和接收、思考分析和判断应答等。充满对话、问答、思考的课堂远比独白式课堂更具活力,更具引导性与启发性。对话仿佛是一种流淌于人们之间的意义溪流,它使所有对话者都能够参与分享这一意义之溪,并因此能够在群体中萌生新的理解与共识。
二、课堂教学的交互主体关系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交互主体”关系。师生对话是课堂教学的大原则,对话是应用语言进行交流的,双方轮流表达思想见解,互为沟通,共同合作,最终形成某种共识的过程。
素质教育要求课堂必须克服两大问题:一是不能单向地灌输知识而无视学生已有的知识体系与经验,二是轻视概念性知识,教学中忽视知识结构化的体验主义教育。今日应试教育的课堂教学偏离了教育的本质,陷入了种种“课堂困惑”。教师的独白式讲解从本质上说算不上对话教学,即便在教师朗读课文的时候,也得时时刻刻感受学生的反应,展开对话式的朗读。教师课堂教学的语言活动的本质就在于即使采用了独白或朗读的模式,也是在跟学生对话。出色的课堂教学,从一方面来看是淋漓尽致地发挥教师的引导和支撑作用,从另一方面来看,又是淋漓尽致地展现学生自觉的、能动的学习活动。课堂中,教师引导学生对问题展开思考,对教材教学内容展开学习,对话、独白、朗读、探讨、询问等都是对学习内容、学习问题的解答。从上述意义上说,课堂教学就是教师和学生之间展开的辩证的问答过程,本质上具有对话性质和交互主体关系。
三、课堂的“互动型学习环境”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交互主体关系,教师的职责就是为学生创造能够主动积极的应答“互动型学习环境”。课堂教学活动的舞台——课堂情境是极其复杂的。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反应及时修正计划,采取灵活适宜的教学手段与教学语言调整教学表现形式以达到最终的教学目标。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会提前备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等,但计划会在课堂教学中随着教学的展开和学生理解反应的情况做出适当调节。学生作为独立的有个性的个体,对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持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表象与情绪,表达不同的反应,形成不同的认识。一名业务素质高的教师能够全盘把握整个课堂中的重要事件,但若教师不能发觉和领悟到课堂中发生的事件的含义和师生直面的困境,教与学便会陷入不良运转机制状态,教学效果将会明显降低。认识课堂教学中的事件,意味着洞察这种关系之中的每一个对话与行为。在对话中发展学生的洞察力,形成认知过程中交互作用的知识、技能,在多种论点和思考的交互碰撞之中,发展学生对于各种观点,特别是不同于自己的观点的共鸣。倘若重视了共鸣性理解,就能够发现并理解问题的一切侧面,从而获得知识和真理。
“互动型学习环境”的营造和维持主要在于教师的课堂组织能力,如何让学生成为自主知识的习得者,积极主动的知识理解领会者,这才是互动型对话课堂的主题与目标。课堂教学的交互主体对话性质突出了课堂的对话实践,重视师生互动交流与沟通,体现了理解、领会、认知、体验的教学过程。交互主体关系和互动型学习环境都以对话为主要形式展开,它不仅构筑了师生教与学的交往模式,更显现了知识的传递、理解、应用、体验的真谛。
【参考文献】
[1]佐藤学(著),钟启全(译).学习的快乐——走向对话[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39-40.
[2]佐藤正夫钟(著),启全(译).教学原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1:311.
[3]戴维·伯姆(著),王松涛(译).论对话[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6.
[4]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358-361.
[5]钟启全.课程的逻辑[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84.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