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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旅客携带超量现金出境的行为,这是目前中国海关面临的常见违法问题,以查缉超量现金出境为实践项目,可以有效提高《海关缉私》课程的教学效果,提升学生的缉私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本文试就此提出可行的实践方案并就今后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实践教学;海关缉私;超量现金;能力提高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选择,这对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海关管理专业人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海关缉私》作为海关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这是一项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求很高的专业课程,通过恰当的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做中学”,充分体会海关岗位的真实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缉私理论水平,全面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实现学院专业学习与海关业务岗位的对接。由此,在《海关缉私》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确定“人力查缉超量现金出境”为实践项目,以期进一步强化学生实战技能,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实践教学有利于实现教学任务和目的
通过《海关缉私》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把握走私违法行为的特点、常见手法、社会危害性;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法律规定和缉私战术的业务素质,掌握并提高查缉走私违法行為的实务工作能力。要实现这些目标,除了课堂教学方法以外,还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理论来引导实践,以实践来验证理论。实践教学手段可以体现在具体项目的对抗演练中,提升学生对缉私业务相关知识点的兴趣,刺激学生主动学习相关理论,专研业务实践能力,这是重要的学习方法。在实践对抗演练项目的设定方面,笔者认为:由于中国大陆实行外汇管制政策,当前出境旅客携带超量现金出境的案件呈现多发状态,此类案件的查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另外选择人力查缉超量现金出境进行实践,还有以下几个有利因素:
(一)实践条件要求不高,有利于开展
此类实践活动对于实践条件要求不高,就一个实践小组的基本操作而言,实验场所和设备只需要一间教室、一张检查台、二副手套、相关的超量现金样张、藏匿现金的行李等等,实践活动开展的物质条件比较容易实现,经济成本低,有利于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有利于实现专业课程的教学目的
1、有助于理解缉私理论。通过该项目实践,有助于学生明确:海关缉私工作,有利于实现国家的外汇管制目的,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海关缉私的意义。通过实践过程,学生能够掌握走私违法案件的构成要件;通过制作《查问笔录》而非《讯问笔录》,学生能够识别携带超量现金出境和携带假币出境的区别,认识到携带假币出境有可能定性为刑事案件,而对于携带超量现金出境,目前倾向于认定为无罪案件;同时,又根据当事人陈述中体现的主观心态,此类案件可以分为走私行为案件和违规行为案件,这样就帮助学生理解了缉私案件的性质分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确定。
2、有助于理解证据学理论。古罗马法谚“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海关缉私部门收集涉案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这是正确认定当事人法律性质,实施恰当的法律责任的基础。要做到“查明案件事实”,必须以查实的证据为基础。通过实践,要求学生查扣超量现金;拍照固定现金放置地点;制作《查问笔录》、《查验记录》、《扣留现场笔录》、《扣留决定书(格式二)》、《扣留清单》、《物品移交清单》;复印身份证件、登机牌、机票等多份书面证据材料。这些工作步骤的实践过程,就是学生在领悟和贯彻证据学相关理论的过程。也就是学生要掌握用于定案的证据要具备“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掌握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的方法以及理解证据的证明力理论等等。
3、有助于理解相应的法律规定。通过该实践,学生能够掌握我国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对于现金进出境的海关监管规定;能够掌握案件的证据收集步骤、程序要求和案件的移送制度;能够掌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
可以说,一项实践项目实施的过程,将学生前期所学习的海关监管、海关缉私和海关法等专业课程进行了一次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对海关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缉私理念
海关缉私业务并非海关缉私部门单打独斗,而是海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海关监管等非缉私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应当具备基础的缉私意识和缉私技能。通过该实践活动,学生对目标人物的风险识别、海关人员的查问技巧、海关人员的检查技术、海关人员的证据收集和固定、法律文书的制作等业务能力都进行了实际操作,能够从抽象的课堂教学转化为实际的业务能力,有助于学生理解海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有利于构建“大缉私”的理念。
二、组织实施
该实践项目以分组对抗的形式来组织实施,课时为2课时90分钟。
1、对抗训练的准备。
(1)指导教师准备好实践道具,并将有关的法律文件、海关执法规范和法律文书样式发给学生预习。
(2)每组三人,抽签决定,其中关员角色二人、出境旅客角色一人。抽签决定对抗的组员,这应该更加有利于实现学生在对抗中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3)旅客角色在对抗训练前将一份超量现金模拟物放置在行李内。本项对抗,要求旅客将超量现金放置在行李内,行李一般不超过一个行李箱,以免占用过多的对抗时间;同时超量现金不得依附在身体相关部位,毕竟人身检查的要求更为严格,不适合目前的学生进行实践操作。
2、对抗训练的实施。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对接下来的整个训练过程进行拍照。对抗过程中要求:
(1)在模拟出境现场,关员询问旅客的身份事项,了解旅客出境目的,询问旅客携带的行李是否全部都是其本人所有,是否有违禁品需要申报等等事项。旅客对上述问题逐一予以答复。答复完毕后,对抗进入行李检查环节。
(2)为了保证后续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要求在20分钟内,关员对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此时,应由旅客自行开箱、自行重封。在此环节,关员不能查获模拟的超量现金的,予以放行旅客,后续法律文书项目不得操作,模拟二位关员的学生在该实践项目的考核分数评定不能为良以上。 (3)关员查获模拟的超量现金的,应当场将模拟的超量现金放置的行李部位进行拍照,清点模拟的超量现金,将模拟的超量现金放入证物袋。然后关员将嫌疑人及模拟的超量现金转移至模拟海关查问室。进入模拟海关查问室后,嫌疑人应安排在房间远离出口内侧位置。教师可以根据案情,要求关员制作《查问笔录》、《查验记录》、《扣留凭单(格式二)》、和《案件移交表》等法律文书。另外教师还应要求关员收集其他应当移交给缉私部门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件、机票和登机牌等的复印件。事后注意审核每张复印件是否都经过当事人签字确认。以此来训练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的能力并强化学生的全面、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意识。
3、对抗训练的点评和考核。关员将上述材料制作妥当后,整个对抗训练的实践活动结束,教师结合录像、查缉结果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进行点评和考核。
(1)对“旅客”的点评和考核,主要针对旅客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常态、道具或掩饰物的准备是否充分、模拟的超量现金是否被查获等进行。
(2)对“关员”的点评和考核,主要针对执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是否发现旅客陈述不一致的情况、是否查获到模拟的超量现金、法律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符合标准等等。
4、制作实践报告。每次对抗训练完成后,学生应根据对抗训练情况写出实践报告,内容包括:实践目的、实践内容、实践步骤、实践结果、问题讨论。通过实践报告的自我总结,将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实践结果的认知。
三、相关问题探讨以及建议
(一)模拟情境环境建设问题
根据情境学习理论,学习环境如果是真实工作环境的高度模拟替代,这更有利于知识的学习。目前该实践活动都是在普通的授课教室进行,这在情境的模拟替代方面存在缺陷;而且实践场地面积较小,一次性容纳的学生数量有限,实践场景比较拥挤。如果能够建设一个模拟旅客进出境现场环境,初步估计需要一个长50米宽20米的封闭式场所,并建设模拟的海关通关场所、查验场所、检查室和查问室,还需要购置一定数量模拟的进出境行李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以及现场查缉设备、办公设备。这样不必亲到海关业务现场,学生就能不知不觉以一名海关旅检工作人员的身份沉浸到了旅客查验业务中,学生的每一步执法过程都必须符合海关现场的执法要求,这不仅有利于学生提早适应真实工作场景的环境,尽快掌握海关执法规范,还有利地节约了教学的时间、财力地投入,更有效地避免了执法现场可能出现的人身风险。
(二)相关实践设备的购置问题
实践过程中,如果能够投入一定的科技设备,将更有助于提高现场模拟环境的相似度,而且还能够提高学生使用科技设备的能力。当然实践设备的购置可能将花费较大的经费,例如行包检测仪、行包传送带、现场监控设备等等,这些实践设备所需经费不少。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学院和相关设备的生产厂家联系,借鉴校企联合实验室的方式实行实验场地的共建,生产厂家免费提供实践设备,学校则提供相关实践设备的展示窗口,实现校企共赢。
(三)教学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模拟实践对教师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要求具备法律专业、海关业务、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目前《海关缉私》的教学团队由二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双师型”专职教师负责,在学院师资培养“产学研”相结合的要求下,都具有多年的海关业务现场经验和律师执业经验,能够承担《海关缉私》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但“走出去”了,还要“请进来”。在今后的《海关缉私》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加强和海关总署缉私局、上海海关的合作,邀请经验丰富的海关查缉人员进校结合缉私业务实践举办缉私业务讲座,通过比较的学习,促进教师和学生掌握最新的查缉业务发展动态。
(四)基础技能培养问题
项目实践的过程,这是学生查緝技能的体现。实践过程中,学生如何进行行李的检查、如何对出境旅客进行问话、各种法律文书如何制作,这都是最基本的查缉技能。课堂的业务技能讲授如何转化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笔者建议,实践前应当先培训学生的基本查缉技能,可以充分利用学院的《G75》[ 《G75》全称为“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禁毒执法多媒体培训系统”,该系统是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简称:UNODC)开发的缉毒技能培训软件。]培训软件,挑选合适的项目进行。由于在相关查缉技能上有相同性,这款软件在培养学生查缉超量现金技能上的优势毋庸置疑。实践前,安排学生2课时的时间进行“行李检查”、“行为观察”和“询问”等培训项目学习,先期对学生进行基础技能的培训。这对实践过程中的关员和旅客的对抗训练非常有用。
(五)实践过程的革新问题
目前的实践活动是分组实践,每组必有一位同学携带的行李中放置有超量现金,这样的对抗模式难度一般,毕竟在确定存在超量现金的前提下,作为扮演关员角色的学生只要耐心,一般都能发现预先放置的超量现金。今后可以考虑提高难度,提高判断考核的分数占比。操作过程是:合并5个对抗组,让一批模拟旅客(不超过5位学生)同时出现在模拟的出境通道进行无规律地走动,其中有1、2个学生没有携带超量现金,其他的几位学生携带了超量现金,然后由5组关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考虑5分钟的时限)同时进行判断和检查,每组关员挑出一组旅客即可。判断准确的同学组可以适当提高10%的考核分数,之后的法律文书实践过程和要求如前所述可以不作改变。这样的对抗模式,在提高了对抗难度的同时,也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对抗兴趣和参与热情。
(六)实践结果的保存问题
目前的实践结果是以纸质实践报告的形式保存,保存的期限一般是到学生毕业后一年之内。笔者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实践过程中涉及的录像资料、法律文书资料和实践报告以光盘的形式拷贝保存。这样既能够降低保存难度,又提高了保存期限,也可以为今后的教学评估和教学改革提供更详实的参考资料。
2007年2月17日,教育部颁布的《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笔者相信,通过学院的加强投入,师生教学互动不断摸索,《海关缉私》课程一定能够创设并完善更加符合教学规律和要求的实践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牟文义、田建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
[2]尹军祖 高航 乐新宇.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27(3):219-221.
[3]候伟.警务战术教学如何运用模拟对抗演练的思考[J].教研,2012,(1)(下旬刊):57、109.
关键词:实践教学;海关缉私;超量现金;能力提高
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选择,这对于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的海关管理专业人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海关缉私》作为海关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这是一项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求很高的专业课程,通过恰当的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做中学”,充分体会海关岗位的真实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缉私理论水平,全面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实现学院专业学习与海关业务岗位的对接。由此,在《海关缉私》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确定“人力查缉超量现金出境”为实践项目,以期进一步强化学生实战技能,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一、实践教学有利于实现教学任务和目的
通过《海关缉私》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把握走私违法行为的特点、常见手法、社会危害性;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课堂讲授的理论知识、法律规定和缉私战术的业务素质,掌握并提高查缉走私违法行為的实务工作能力。要实现这些目标,除了课堂教学方法以外,还要注意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理论来引导实践,以实践来验证理论。实践教学手段可以体现在具体项目的对抗演练中,提升学生对缉私业务相关知识点的兴趣,刺激学生主动学习相关理论,专研业务实践能力,这是重要的学习方法。在实践对抗演练项目的设定方面,笔者认为:由于中国大陆实行外汇管制政策,当前出境旅客携带超量现金出境的案件呈现多发状态,此类案件的查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另外选择人力查缉超量现金出境进行实践,还有以下几个有利因素:
(一)实践条件要求不高,有利于开展
此类实践活动对于实践条件要求不高,就一个实践小组的基本操作而言,实验场所和设备只需要一间教室、一张检查台、二副手套、相关的超量现金样张、藏匿现金的行李等等,实践活动开展的物质条件比较容易实现,经济成本低,有利于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有利于实现专业课程的教学目的
1、有助于理解缉私理论。通过该项目实践,有助于学生明确:海关缉私工作,有利于实现国家的外汇管制目的,从而帮助学生理解海关缉私的意义。通过实践过程,学生能够掌握走私违法案件的构成要件;通过制作《查问笔录》而非《讯问笔录》,学生能够识别携带超量现金出境和携带假币出境的区别,认识到携带假币出境有可能定性为刑事案件,而对于携带超量现金出境,目前倾向于认定为无罪案件;同时,又根据当事人陈述中体现的主观心态,此类案件可以分为走私行为案件和违规行为案件,这样就帮助学生理解了缉私案件的性质分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确定。
2、有助于理解证据学理论。古罗马法谚“在法律上,凡是有证据证明的,视为存在;凡是没有证据加以证明的,视为不存在。”海关缉私部门收集涉案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这是正确认定当事人法律性质,实施恰当的法律责任的基础。要做到“查明案件事实”,必须以查实的证据为基础。通过实践,要求学生查扣超量现金;拍照固定现金放置地点;制作《查问笔录》、《查验记录》、《扣留现场笔录》、《扣留决定书(格式二)》、《扣留清单》、《物品移交清单》;复印身份证件、登机牌、机票等多份书面证据材料。这些工作步骤的实践过程,就是学生在领悟和贯彻证据学相关理论的过程。也就是学生要掌握用于定案的证据要具备“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要求;掌握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的方法以及理解证据的证明力理论等等。
3、有助于理解相应的法律规定。通过该实践,学生能够掌握我国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定、对于现金进出境的海关监管规定;能够掌握案件的证据收集步骤、程序要求和案件的移送制度;能够掌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
可以说,一项实践项目实施的过程,将学生前期所学习的海关监管、海关缉私和海关法等专业课程进行了一次综合训练,有利于学生对海关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缉私理念
海关缉私业务并非海关缉私部门单打独斗,而是海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海关监管等非缉私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应当具备基础的缉私意识和缉私技能。通过该实践活动,学生对目标人物的风险识别、海关人员的查问技巧、海关人员的检查技术、海关人员的证据收集和固定、法律文书的制作等业务能力都进行了实际操作,能够从抽象的课堂教学转化为实际的业务能力,有助于学生理解海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有利于构建“大缉私”的理念。
二、组织实施
该实践项目以分组对抗的形式来组织实施,课时为2课时90分钟。
1、对抗训练的准备。
(1)指导教师准备好实践道具,并将有关的法律文件、海关执法规范和法律文书样式发给学生预习。
(2)每组三人,抽签决定,其中关员角色二人、出境旅客角色一人。抽签决定对抗的组员,这应该更加有利于实现学生在对抗中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3)旅客角色在对抗训练前将一份超量现金模拟物放置在行李内。本项对抗,要求旅客将超量现金放置在行李内,行李一般不超过一个行李箱,以免占用过多的对抗时间;同时超量现金不得依附在身体相关部位,毕竟人身检查的要求更为严格,不适合目前的学生进行实践操作。
2、对抗训练的实施。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教师可以对接下来的整个训练过程进行拍照。对抗过程中要求:
(1)在模拟出境现场,关员询问旅客的身份事项,了解旅客出境目的,询问旅客携带的行李是否全部都是其本人所有,是否有违禁品需要申报等等事项。旅客对上述问题逐一予以答复。答复完毕后,对抗进入行李检查环节。
(2)为了保证后续实践环节的顺利进行,要求在20分钟内,关员对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检查。此时,应由旅客自行开箱、自行重封。在此环节,关员不能查获模拟的超量现金的,予以放行旅客,后续法律文书项目不得操作,模拟二位关员的学生在该实践项目的考核分数评定不能为良以上。 (3)关员查获模拟的超量现金的,应当场将模拟的超量现金放置的行李部位进行拍照,清点模拟的超量现金,将模拟的超量现金放入证物袋。然后关员将嫌疑人及模拟的超量现金转移至模拟海关查问室。进入模拟海关查问室后,嫌疑人应安排在房间远离出口内侧位置。教师可以根据案情,要求关员制作《查问笔录》、《查验记录》、《扣留凭单(格式二)》、和《案件移交表》等法律文书。另外教师还应要求关员收集其他应当移交给缉私部门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件、机票和登机牌等的复印件。事后注意审核每张复印件是否都经过当事人签字确认。以此来训练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的能力并强化学生的全面、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意识。
3、对抗训练的点评和考核。关员将上述材料制作妥当后,整个对抗训练的实践活动结束,教师结合录像、查缉结果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进行点评和考核。
(1)对“旅客”的点评和考核,主要针对旅客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常态、道具或掩饰物的准备是否充分、模拟的超量现金是否被查获等进行。
(2)对“关员”的点评和考核,主要针对执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规范、是否发现旅客陈述不一致的情况、是否查获到模拟的超量现金、法律文书的制作是否规范符合标准等等。
4、制作实践报告。每次对抗训练完成后,学生应根据对抗训练情况写出实践报告,内容包括:实践目的、实践内容、实践步骤、实践结果、问题讨论。通过实践报告的自我总结,将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实践结果的认知。
三、相关问题探讨以及建议
(一)模拟情境环境建设问题
根据情境学习理论,学习环境如果是真实工作环境的高度模拟替代,这更有利于知识的学习。目前该实践活动都是在普通的授课教室进行,这在情境的模拟替代方面存在缺陷;而且实践场地面积较小,一次性容纳的学生数量有限,实践场景比较拥挤。如果能够建设一个模拟旅客进出境现场环境,初步估计需要一个长50米宽20米的封闭式场所,并建设模拟的海关通关场所、查验场所、检查室和查问室,还需要购置一定数量模拟的进出境行李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以及现场查缉设备、办公设备。这样不必亲到海关业务现场,学生就能不知不觉以一名海关旅检工作人员的身份沉浸到了旅客查验业务中,学生的每一步执法过程都必须符合海关现场的执法要求,这不仅有利于学生提早适应真实工作场景的环境,尽快掌握海关执法规范,还有利地节约了教学的时间、财力地投入,更有效地避免了执法现场可能出现的人身风险。
(二)相关实践设备的购置问题
实践过程中,如果能够投入一定的科技设备,将更有助于提高现场模拟环境的相似度,而且还能够提高学生使用科技设备的能力。当然实践设备的购置可能将花费较大的经费,例如行包检测仪、行包传送带、现场监控设备等等,这些实践设备所需经费不少。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学院和相关设备的生产厂家联系,借鉴校企联合实验室的方式实行实验场地的共建,生产厂家免费提供实践设备,学校则提供相关实践设备的展示窗口,实现校企共赢。
(三)教学师资队伍建设问题
模拟实践对教师的专业水平要求很高,要求具备法律专业、海关业务、心理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目前《海关缉私》的教学团队由二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双师型”专职教师负责,在学院师资培养“产学研”相结合的要求下,都具有多年的海关业务现场经验和律师执业经验,能够承担《海关缉私》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但“走出去”了,还要“请进来”。在今后的《海关缉私》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当加强和海关总署缉私局、上海海关的合作,邀请经验丰富的海关查缉人员进校结合缉私业务实践举办缉私业务讲座,通过比较的学习,促进教师和学生掌握最新的查缉业务发展动态。
(四)基础技能培养问题
项目实践的过程,这是学生查緝技能的体现。实践过程中,学生如何进行行李的检查、如何对出境旅客进行问话、各种法律文书如何制作,这都是最基本的查缉技能。课堂的业务技能讲授如何转化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笔者建议,实践前应当先培训学生的基本查缉技能,可以充分利用学院的《G75》[ 《G75》全称为“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禁毒执法多媒体培训系统”,该系统是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简称:UNODC)开发的缉毒技能培训软件。]培训软件,挑选合适的项目进行。由于在相关查缉技能上有相同性,这款软件在培养学生查缉超量现金技能上的优势毋庸置疑。实践前,安排学生2课时的时间进行“行李检查”、“行为观察”和“询问”等培训项目学习,先期对学生进行基础技能的培训。这对实践过程中的关员和旅客的对抗训练非常有用。
(五)实践过程的革新问题
目前的实践活动是分组实践,每组必有一位同学携带的行李中放置有超量现金,这样的对抗模式难度一般,毕竟在确定存在超量现金的前提下,作为扮演关员角色的学生只要耐心,一般都能发现预先放置的超量现金。今后可以考虑提高难度,提高判断考核的分数占比。操作过程是:合并5个对抗组,让一批模拟旅客(不超过5位学生)同时出现在模拟的出境通道进行无规律地走动,其中有1、2个学生没有携带超量现金,其他的几位学生携带了超量现金,然后由5组关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可以考虑5分钟的时限)同时进行判断和检查,每组关员挑出一组旅客即可。判断准确的同学组可以适当提高10%的考核分数,之后的法律文书实践过程和要求如前所述可以不作改变。这样的对抗模式,在提高了对抗难度的同时,也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对抗兴趣和参与热情。
(六)实践结果的保存问题
目前的实践结果是以纸质实践报告的形式保存,保存的期限一般是到学生毕业后一年之内。笔者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将实践过程中涉及的录像资料、法律文书资料和实践报告以光盘的形式拷贝保存。这样既能够降低保存难度,又提高了保存期限,也可以为今后的教学评估和教学改革提供更详实的参考资料。
2007年2月17日,教育部颁布的《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笔者相信,通过学院的加强投入,师生教学互动不断摸索,《海关缉私》课程一定能够创设并完善更加符合教学规律和要求的实践教学模式。
参考文献:
[1]牟文义、田建强.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10年.
[2]尹军祖 高航 乐新宇.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研究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0,27(3):219-221.
[3]候伟.警务战术教学如何运用模拟对抗演练的思考[J].教研,2012,(1)(下旬刊):5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