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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法通常被称作"诸法合体,以刑为主",所以法制史研究的目光也通常投向刑法,而对于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刑事和解制度却着墨甚少。近年学界热议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建立有无必要,如果构建是拿来主义还是本土化。在和谐社会背景下建构刑事和解制度,完全可以接受传统法律文化的给养,寻找其本土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