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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市政办发[2017]40号2017年5月2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16号)精神,涉及我市的1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自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