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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到古希腊的哲人们,在音乐对于人的发展的影响上都有过论述。孔子认为:乐教使人心胸宽畅、品性善良。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不仅是进行美育教育最有效的手段,而且担负着智育的一部分职能,更是实施道德教育不可缺少的内容。笔者从实践出发,就音乐在幼儿教育中的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音乐有助于开发幼儿的听觉能力
音乐是听觉艺术,而听觉能力是人一生中最早发展的能力之一,这种能力在幼儿期己经有很好的发展。成年人和幼儿一起学习,但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学习后,成年人的学习效果却远不及幼儿,尤其是固定音高感,幼儿的优势远不是成年人所能比拟的。幼儿的这种听觉能力的培养,将为幼儿一生的音乐能力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3—7岁间经过训练学习即可使幼儿形成固定听觉能力。之所以强调幼儿早期音乐教育的必要性,在于这种能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退化。因此,应在幼儿3岁左右即对幼儿进行听觉训练和综合音乐感训练。在进行听觉训练和学习的同时,为幼儿开设音乐欣赏课程,并适时开始器乐演奏方面的学习。这样,通过幼儿时期三年左右的音乐学习,幼儿的音乐能力就初步形成,包括听力(音的辨别力)视谱能力,音乐欣赏能力,对音乐结构的初步感受力、调式感、节奏感、旋律感等,为幼儿进一步提高音乐能力和音乐修养,继续学习音乐和欣赏音乐打下了基础。
二、音乐教育有助于提高幼儿的审美能力
有关幼儿音乐教育功能问题,理论界多年来一直都有争论。有人认为应注重音乐能力培养,强调音乐知识和技能学习;有人认为主要是审美教育价值,与智力发展关系不大。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各有侧重,但似乎在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的内在联系研究不够。幼儿音乐教育,最突出的一个功能当属审美教育功能,这是毫无疑问的。音乐作为一种独有的艺术门类,是幼儿情感培养的催化剂,对于幼儿审美能力的提高、高尚情操的形成具有难以估量的作用。而音乐审美能力的提高则是与音乐能力的提高相辅相成的。有些欢快的音乐,幼儿们是非常喜欢听的。比如,我们在反复播放《小兔子乖乖》时,许多幼儿不自觉地就会跟着节奏跳舞,或者拍手。幼儿在反复聆听、充分感受音乐的过程中逐步对音乐产生兴趣后,就会产生强烈的表演欲望,这是由于幼儿的审美情感强烈、外露所致。在孩子欣赏《小海军》音乐之后,没等教师提示,一些幼儿就做起了踏步的动作,并且看上去浑身是劲,这是幼儿对音乐力度的感受。因此,音乐教育不仅能激发幼儿表现音乐美的心情,而且能培养幼儿快乐、积极向上的性格。
三、音乐教育有助于提高幼儿的综合素质
幼儿音乐教育除了美育功能外,对幼儿的智力发展、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也有着重要作用。对于这一点许多人认识不足,他们更多地看重音乐的情感教育功能而否认其他功能。在幼儿音乐教育实践中,笔者观察了大量幼儿的成长过程,发现音乐教育不仅对幼儿的情感教育起作用,而且对幼儿其他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均有作用。如:听觉和节奏训练可以使幼儿的音高分辨能力、认知的精确性大大提高,旋律与和声使幼儿产生美丽遐想。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幼儿音乐教育的功能只是审美教育。总之,音乐教育对幼儿的审美、认知能力的提高,智力、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智慧的启迪,敏感性、精确性、协调性、控制力、合作性、情感、性格、信心、听觉、感觉、观察、注意、反应、理解、分析、思维、想象、创造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和提高都有作用。良好的音乐教育,会影响幼儿的性格,使幼儿乐观、积极、自信、灵活,并进而影响其品格的发展和形成,促进幼儿社会性的提高,并使其经常处于一种积极主动的状态。
四、音乐教育能提高幼儿的合作性
现在的幼儿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多数都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和“表现意识”,但合作意识却差强人意。音乐教育,可以在不经意间培养幼儿的合作能力。比如,我园曾组建过幼儿器乐演奏队,在器乐演奏中,重奏、合奏等集体演奏可以对幼儿的合作性产生良好影响。任何一个幼儿的“不和谐音”都显得非常突出,不用教师提示,幼儿就会自觉改正。音乐是听觉艺术,无论是在演奏还是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最重要的都莫过于倾听。在重奏和合奏中,演奏者不仅要倾听自己的演奏,还要倾听和关心别人的演奏,并使自己的演奏与整体演奏协调一致。从旋律进行看,需要有规则地进入,有秩序地淡出。从和声的角度看,需要音响的最大限度的融合。演奏者要学习理解音乐、理解他人,以便大家共同更好地表达音乐。幼儿在这种学习与演奏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自己良好的听觉能力,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合作意识。可以说,音乐是发展幼儿合作性品质的有效手段。
虽然音乐教育对幼儿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必须也只能是基础教育,必须符合幼儿的心理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使其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音乐。必须克服拔苗助长,过分强调所谓正规化、强调技能技巧的倾向,不能以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为代价追求所谓的成绩。幼儿时期的学习,是启蒙性的,主要应以游戏为主,循序渐进,强调学习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此时教育的目标是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拔苗助长不仅损害幼儿健康,对其音乐潜能的发展也是极其有害的,只能使幼儿丧失学习兴趣,打不好学习音乐的基础。
一、音乐有助于开发幼儿的听觉能力
音乐是听觉艺术,而听觉能力是人一生中最早发展的能力之一,这种能力在幼儿期己经有很好的发展。成年人和幼儿一起学习,但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学习后,成年人的学习效果却远不及幼儿,尤其是固定音高感,幼儿的优势远不是成年人所能比拟的。幼儿的这种听觉能力的培养,将为幼儿一生的音乐能力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3—7岁间经过训练学习即可使幼儿形成固定听觉能力。之所以强调幼儿早期音乐教育的必要性,在于这种能力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退化。因此,应在幼儿3岁左右即对幼儿进行听觉训练和综合音乐感训练。在进行听觉训练和学习的同时,为幼儿开设音乐欣赏课程,并适时开始器乐演奏方面的学习。这样,通过幼儿时期三年左右的音乐学习,幼儿的音乐能力就初步形成,包括听力(音的辨别力)视谱能力,音乐欣赏能力,对音乐结构的初步感受力、调式感、节奏感、旋律感等,为幼儿进一步提高音乐能力和音乐修养,继续学习音乐和欣赏音乐打下了基础。
二、音乐教育有助于提高幼儿的审美能力
有关幼儿音乐教育功能问题,理论界多年来一直都有争论。有人认为应注重音乐能力培养,强调音乐知识和技能学习;有人认为主要是审美教育价值,与智力发展关系不大。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观点各有侧重,但似乎在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的内在联系研究不够。幼儿音乐教育,最突出的一个功能当属审美教育功能,这是毫无疑问的。音乐作为一种独有的艺术门类,是幼儿情感培养的催化剂,对于幼儿审美能力的提高、高尚情操的形成具有难以估量的作用。而音乐审美能力的提高则是与音乐能力的提高相辅相成的。有些欢快的音乐,幼儿们是非常喜欢听的。比如,我们在反复播放《小兔子乖乖》时,许多幼儿不自觉地就会跟着节奏跳舞,或者拍手。幼儿在反复聆听、充分感受音乐的过程中逐步对音乐产生兴趣后,就会产生强烈的表演欲望,这是由于幼儿的审美情感强烈、外露所致。在孩子欣赏《小海军》音乐之后,没等教师提示,一些幼儿就做起了踏步的动作,并且看上去浑身是劲,这是幼儿对音乐力度的感受。因此,音乐教育不仅能激发幼儿表现音乐美的心情,而且能培养幼儿快乐、积极向上的性格。
三、音乐教育有助于提高幼儿的综合素质
幼儿音乐教育除了美育功能外,对幼儿的智力发展、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也有着重要作用。对于这一点许多人认识不足,他们更多地看重音乐的情感教育功能而否认其他功能。在幼儿音乐教育实践中,笔者观察了大量幼儿的成长过程,发现音乐教育不仅对幼儿的情感教育起作用,而且对幼儿其他方面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均有作用。如:听觉和节奏训练可以使幼儿的音高分辨能力、认知的精确性大大提高,旋律与和声使幼儿产生美丽遐想。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幼儿音乐教育的功能只是审美教育。总之,音乐教育对幼儿的审美、认知能力的提高,智力、非智力因素的培养,智慧的启迪,敏感性、精确性、协调性、控制力、合作性、情感、性格、信心、听觉、感觉、观察、注意、反应、理解、分析、思维、想象、创造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和提高都有作用。良好的音乐教育,会影响幼儿的性格,使幼儿乐观、积极、自信、灵活,并进而影响其品格的发展和形成,促进幼儿社会性的提高,并使其经常处于一种积极主动的状态。
四、音乐教育能提高幼儿的合作性
现在的幼儿受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多数都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和“表现意识”,但合作意识却差强人意。音乐教育,可以在不经意间培养幼儿的合作能力。比如,我园曾组建过幼儿器乐演奏队,在器乐演奏中,重奏、合奏等集体演奏可以对幼儿的合作性产生良好影响。任何一个幼儿的“不和谐音”都显得非常突出,不用教师提示,幼儿就会自觉改正。音乐是听觉艺术,无论是在演奏还是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最重要的都莫过于倾听。在重奏和合奏中,演奏者不仅要倾听自己的演奏,还要倾听和关心别人的演奏,并使自己的演奏与整体演奏协调一致。从旋律进行看,需要有规则地进入,有秩序地淡出。从和声的角度看,需要音响的最大限度的融合。演奏者要学习理解音乐、理解他人,以便大家共同更好地表达音乐。幼儿在这种学习与演奏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自己良好的听觉能力,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合作意识。可以说,音乐是发展幼儿合作性品质的有效手段。
虽然音乐教育对幼儿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幼儿的年龄特点决定了音乐教育必须也只能是基础教育,必须符合幼儿的心理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使其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音乐。必须克服拔苗助长,过分强调所谓正规化、强调技能技巧的倾向,不能以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为代价追求所谓的成绩。幼儿时期的学习,是启蒙性的,主要应以游戏为主,循序渐进,强调学习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此时教育的目标是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拔苗助长不仅损害幼儿健康,对其音乐潜能的发展也是极其有害的,只能使幼儿丧失学习兴趣,打不好学习音乐的基础。